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小说:我那造反的未婚夫 作者:阿淳
    宜臻从小就是个爱吃独食的姑娘。

    许是被三姐姐争抢怕了, 但凡得到什么爱的好东西,她都要自己个儿牢牢地藏着, 不肯从手指缝里漏出一点。

    若是哪日里见到她大方地把吃食玩具分出来, 那必定是她已经吃厌玩厌不想要的了。

    真要是她爱在心头的东西,她是一丝儿都不愿意给人碰的。

    就像那个木头鸭, 亭钰求了她这么些年,宜臻也没给他多瞧一眼。

    祝二太太打小便觉得小闺女这一点坏性的很, 说了不知道多少次,骂也骂过, 罚也罚过,甚至有一回还上手打了,小姑娘依旧我行我素, 屡教不改。

    如今大了还好些,幼时简直霸道的很,拿了东西蹬蹬蹬便跑,一股脑装进自己的机关箱子里,又把箱子塞进床榻,拿小身子死死压着, 任凭谁来都不理。

    这世上这么多人,估计也只有卫珩,能让宜臻心甘情愿地把好东西从兜里掏出来给他。

    倒也不是真的就如何情深意重, 难忘救命之恩,而是自小到大的相处经历,已经让宜臻生出了一种盲目信从:卫珩是这世上最富有, 好东西最多,出手最大方的人。

    她送他一分,对方随手就还她十分,不论哪次,反正从来就没有让她吃亏过。

    因此不论卫珩写信来要什么,她都给的痛痛快快,欢欢喜喜。

    不明真相的旁观者都觉着她实在是太愚善了些,便是季连赫那个死忠卫珩党,都明里暗里劝过她多回,道她日后定会被卫珩这个人精给骗个精光。

    只有宜臻自己知晓,占便宜的那个人,每回都是她而不是卫珩。

    他吃了亏,却不说话,任旁人拿他取笑说嘴,半点不介怀。

    正是因为卫珩这样好呀。

    她才想把他藏起来。

    像小时候藏蜜饯玩具,长大了后藏金银地契,藏得严严实实的,一点儿好处都不给旁人瞧见。

    只是卫珩不是蜜饯枣子,也不是京郊外的几十亩地。

    他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比她还要聪明许多的人,怎么可能就木木呆呆地任她藏呢。

    宜臻抱着那只已经被摩挲的老旧的木头鸭,转了下发条,看它在榻上吧嗒吧嗒走的笨拙。

    而后一下摔在软被上。

    世人都贪恋风光,享受羡艳,男子期望官爵加身,红袍走马,女子则期望嫁得佳婿,琴瑟和鸣。

    最好还是要家世出众,头角峥嵘的翩翩君子,好让往日闺阁里的姐妹们都羡慕,称赞这是个如何了不得的金龟婿。

    唯独祝宜臻,恨不得自己在旁人眼里再落魄些才好。

    这样就没人会来羡慕嫉恨她,也没人要觊觎她的好东西。

    极小极小的时候,宜臻就想,倘若这世上没人再发现珩哥儿的好处就好了。

    他便只永远是她一个人的小哥哥了。

    母亲带她去庙里拜佛,她跪在蒲团上,捧着小手许愿道,希望这世上除了她,再没人喜爱珩哥儿。

    可是后来长大几岁,她渐渐意识到,自己这样想实在是太自私了些,便退而求其次,又期盼着珩哥儿只对她一个人好。

    直到如今长到十三四岁,经历了许多世事,旁观了无数冷暖,偶尔忆起幼时在佛祖面前许的愿,小姑娘自己都觉得啼笑皆非。

    青丝三千,一晃许多年,她却再没做过那样稚气的美梦了。

    ......

    .

    父亲启程的这日,正是瓜月里最热的时候。

    马车轮子在干燥的路面上滚动,连扬起的尘土都带着离别的哀愁,缠绵在木辕上,不肯落下。

    宜臻一路送到了城门口。

    倚着母亲的膝头,叨叨絮絮念了许多。

    二房带到黎州的行李,一大半都是宜臻帮着打点的,越打点她越发觉,卫珩给的那张地图,是真真儿起了大用。

    黎州的气候,吃食,风土人情,还有与京城大不相同的应酬规矩,还有要如何打点其中的官场关系。以及什么在京城是珍稀,在黎州却是平常。什么在京城随处可见,在黎州反而成了千金难求的稀罕物,她都一一再说了个清楚。

    前两日事务多,忙的脚不沾地,祝五姑娘还能稳住情绪露出笑面儿,这会儿真到了离别时刻,和母亲独处着,宜臻早已红了眼眶。

    到底,她也还是个豆蔻的小姑娘呢。

    最后还是祝二太太生把她赶了下去,强硬道:“别再送了,到这儿便很是足够了,你快回去罢。”

    祝二太太前头掉了整整两日的泪,拉着宜臻的手心肝长心肝短的,在这一刻却难得显出了几分为母的坚毅,不愿让儿女再为此忧心。

    “该说的都已说尽了,便是再有什么,日后来信也是一样的。京城到黎州相距甚远,你还能跟到头不成,听娘的,再送也是徒惹伤心,回去罢。”

    今日启程,二房行进的十分低调,祝府里其余人都只送到了门前,老太太更是道年纪大了,不忍相送,连院门都未出。

    她心里其实还生着气,怨次子弄丢了老太爷辛苦挣来的爵位,莫说是送行,便是昨日里祝二老爷亲去荣寿堂辞行,她也未出来见过一面。

    往日里高朋满座的祝伯爷,如今被削爵外放,一路行至京郊,也唯有几个幕僚相送。

    足可见世态炎凉,人心淡漠。

    宜臻下了马车后,并未真的回去,反而俯身从地上捧了一抔土 ,用手帕细细包好,行至前头,举手递给了父亲。

    “故土难离,此行远去,我知晓爹爹心里必不好受。可女儿也相信,总有一日,您能让这泥尘荣归故乡。”

    祝二老爷神情晦涩,将帕子小心放进怀里。

    他望着眼前不知何时已亭亭玉立的小女儿,长叹一声:“宜臻,你是个懂事的姑娘,这些年,是爹爹没有尽到看顾的责任。日后,爹爹娘亲都不在府里,凡事只能你自己掂量记挂,二房在京中的庶务,还有亭詹,爹爹都托付给你了。”

    他沉默了片刻,又道,“至于卫珩那边......卫珩那边,你自己看着些,爹爹知道,从小你就比你母亲有数,对你,爹爹是极放心的。”

    对宜臻,父亲母亲,大姐姐,甚至亭钰,都是放心的。

    ......

    虽然幼时也任性,性子独,爱娇爱闹,啰嗦又缠人。

    虽然渐渐长大了,骨子里还是固执倔强,轻易听不得人劝。

    虽然不似大姐姐与母亲贴心,什么事儿都去寻母亲说话,也不似亭钰会取巧,总是惹的母亲捧腹,哭笑不得。

    但宜臻还是个乖巧懂事的姑娘。

    自小到大,除了幼时被拐那次,她几乎从未让父亲母亲多操过一份不必要的心,受过一点儿不必要的累,养到十三岁,比看上去最能干的宜宁还省心。

    如今想来,大约是因为她弄不懂的问题,做不好的事儿,通通都麻烦了卫珩,在卫珩那里得到了最好的答案。

    那些向父亲无法说的话,不好提的要求,反而在信纸上能够写的顺畅,几乎就把未婚夫当成第二个爹使。

    宜臻尚还记得自己换牙那一年,因为说话漏风,不爱张口,就没了命地写信,三两天就往江南寄一封,但握笔不稳,跟描大字似的写一两句话就费一张纸,偏偏字又没学全,一只信封里厚厚当当的,塞满了连篇的错句和瞎胡闹的画儿。

    有次大姐姐瞧见了,还问她怎么把练字的废纸也给人寄去了,气的宜臻差点哭了。

    可卫珩从没有嫌她烦,反而还耳提面命地要她多念书,多练字,看书也很不必只看诗集和女诫,多读些史书和游记才是开拓眼界的正理。

    宜臻书房里的古籍,十之七八都是卫珩寄来的。

    她一直都觉得珩哥儿是世上最心善的大好人。

    且珩哥儿只比她大了两岁余,字却写的比她好许多,宜臻除了听夫子的布置描大字,闲暇时还爱仿着他的字写。

    卫珩幼时学的是楷体,字迹端方,越长大反而越潦草,劲挺肆意,锋芒毕露,在大家名帖里找不着一副十分相像的。

    宜臻私底下笑称他写的是自创的卫体,学了这么几年,到如今也能仿出七八分神韵,旁人不仔细瞧,还真分辨不出来。

    最了得的一次,是季连赫生辰,宜臻捉弄心起,仿着卫珩的字给他写了一篇言语真挚,感人至深的贺文,与卫珩平常措辞淡淡的文风大不相同。

    可惜季连赫这个大老粗,读了数遍也看不出端倪,吓得半死,一连往江南快马加鞭发了三封信问卫珩是不是中了毒箭受了刀伤生了重病身子快不好了,才在临去前性情大变特意给他留这么一个念想。

    卫珩只回了他两句话: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乐此生。

    遥叩芳辰。

    ......话又道远了。

    总而言之,宜臻是个十分懂事的姑娘。

    这种懂事,日日见时或许不如何,离别之时细细忆起,才让祝二老爷越发愧疚起来。

    他满腹言语不知如何说,最终也只拍了拍小女儿的鬓角,轻声叹息:“爹爹这便去了,日后你自己要警醒些,若是实在觉着在府里寄人篱下的难熬,便来黎州寻爹娘,无论如何,爹娘总护着你的。”

    宜臻本就是想跟着去黎州的。

    黎州再寒苦,也总比寄人篱下成日里与人做戏强些。

    只可惜母亲不愿,听卫珩的话风,他也是不愿。

    依了母亲是不让她忧心,依了卫珩是信他的谋划与好心,信他必不会害她。

    少女颔首,掩住微红的眼眶,俯身福了一礼:“我明白的。”

    静默了一会儿。

    沙尘卷着柳儿,蝉鸣混着马啸。

    “爹爹珍重。”

    “行了,就送到这儿,回去罢。”

    ......

    灼热的尘泥与蝉鸣里,少女侧身而立,望着那滚滚远去的车轮,以目相送,直至再也瞧不见马车的影子。

    风把她的青绿衣衫吹起层层波澜,在越发显得纤细弱嫩。

    自今日起,她就真真儿的是一个人了。

    宜臻想。

    姐姐嫁至他家,爹娘亲弟远去黎州,珩哥儿又回了江南。

    看似好像满府亲戚姊妹,可以日日闲话家常,实际上,她就似个孤鬼,独个儿活在那深宅大院里头,也不知能活多久。

    **

    其实孤鬼也有孤鬼的好处。

    最起码不必应付多舌多事的亲戚,只这一桩,便少了不知多少桩让人烦心的庶务琐事。

    二房启程去黎州的第二日,宜臻就提出了要搬院子。

    跟老太太亲提的,也不多说什么,只道自己想要搬寄春居去。

    祝家府邸前身是成王旧居,占地其实大的很,但好些院子都离主院远得很,再加上祝府人丁本就不是如何兴旺,是以便都渐渐荒废在原处了。

    寄春居便是其中一间。

    寄春居坐落在祝府东南角,既不近正院,又不近街市,因地处偏僻,又久未修缮,院门已许久未开过。

    上一回住人,还是当年卫成肃携子寄居在祝府的时候,

    粗粗一算,到如今也有十来年了。院头檐角上都积了不少灰,仔细探了探,还能看见一只蛛网。

    这样的光景,与五姑娘原先住的竹篱居简直是天差地别。

    且这地方不仅偏僻,又因旁边就是梅林,后头正对着山,是以要比旁的地儿都阴冷些,说实在话并不适宜住人。

    本来么,莫说是寄春居,便是宜臻提出要搬到旁的稍差些的院子,老太太都是不能答应的。

    父亲去了外地,唯一留在府中的闺女就立刻移了居,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个祖母如何苛待亲孙女儿呢。

    可也不知怎就那么巧,二房老爷刚离府的那日傍晚,老太太的外孙女儿戚夏云就正巧从庆元府行船到了京城。

    老太太不肯送二儿子,却派了最得力的嬷嬷去码头上接外孙女,到府上后心肝肉似的抱着哭了好久,唯恐自己伤情的还不够。

    也幸而祝二老爷已经行远了不知道,否则该有多心寒呢。

    至于宜臻,她向来是没有指望便没有失望的,心里面上半丝波澜也无,规规矩矩全了所有的礼数,让人挑不出一丝错处儿来。

    戚夏云的母亲,是宜臻的二姑母。

    听说这位二姑母原是庶出,但因她姨娘是祝老太太最贴心的贴身丫鬟,又难产死了,便被老太太抱过去记到自己名下,视若亲女般养大。

    戚夏云幼年时也在祝府住过几月,很得老太太的宠,待她比待自己亲孙女儿还亲厚些,唯独也就二姑娘亭霜能比几分。

    如今再来祝府,是她母亲病了,无力管教家事,又忧心女儿无人教养,才特地把她送过来,让外祖母代为管教。

    更何况她如今十三四了,和宜臻一般大,正是该谈婚嫁的好年纪,养在京城,也方便相看人家。

    老太太一生就养了一个女儿,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再疼再爱不过,对戚夏云自然也是爱屋及乌。

    若要让外孙女儿住的远远的,晨起走好长一段路来请安,有什么动静也看护不到,她自然不能答应。

    可这祝府上下,地方虽大,离主院近的却是数得着数的,适宜住的都住满了,叫谁挪都不像话。

    正当老太太想着是不是要把嫁出去的宜宁空下来的院子腾给戚夏云时,祝五姑娘宜臻却忽然站了出来。

    “老太太是知道我的,自幼身体便不大好,前些日子又中了暑气,在庄子养了好些时日,大夫说,我这病,须得离了人静养,越僻静处越适宜,可若是又去庄子上,不仅老太太不放心,孙女儿自己也不敢。刚巧昨日我路过寄春居,觉得那处院子僻静的很,坐看右看,再没有更恰当了。”

    少女低眉顺眼,言语温和,“老太太,竹篱居再好,离母亲的院子那样近,日日对着,住久了也免不了触景生情,生了情又哭一通,郁结难解,满腹离愁,何苦来哉。”

    “正巧云妹妹来了府上要常住,虽我搬走了,院子也不用闲置,拨给了她正是两全其美,再好不过的事儿。只日后孙女儿请安要是来晚了,还盼老太太能宽容我些。”

    一句一句,有条有理,自己就把话给说全了,无一不妥帖。

    可见并不是故意耍小性儿拿乔,而是真心要搬院子的。

    老太太沉吟片刻,到底还是舍不得宜臻亲自递过来的台阶,叹口气,颔首答应了。

    她道:“你既是身子不好需得静养,日后就不必大清早起来了。只逢年过节时,若身体还算康健,便与姐妹们一道来我这儿说说话,也不拘什么礼不礼的,养好了身子才是最要紧。搬院子的事儿,你更不必着急,寄春居毕竟久不住人了,修缮也需要时日。如今你父母都离了你,伤心是难免的,你若真忍不得,便让云儿与你一同睡,晚间说说话,也是姐妹和睦的理儿。”

    姐妹和睦是什么理儿,宜臻自己明白的很。

    她亲姐姐宜宁若是探亲回来,瞧见自己的院子被指派给了一个来府上借居的表小姐,不定心里怎么起火呢。以她的性子,直接跟老太太闹起来都有可能。

    虽说出嫁的女儿,管不着府里院子的指派,可祝宜宁又不同,她出嫁的时候,专门去求了老太爷,并不要公中的嫁妆银子,只求能把娘家的院子留给她就好,老太爷洒然一笑,嫁妆银子还是照给,院子也答应留给她了。

    大姐姐出嫁后,母亲依然会派人时不时打扫她的院子,摆设陈列都与她做姑娘时一模一样。

    可如今老太爷去了,老太太就是府里的老封君,说一不二,脾气拗起来,不认老太爷的话也是有的。

    到那时,老太太与大姐姐,不论是谁争赢了,脸面上都不会太好看。

    为了避免这样的坏事儿发生,宜臻极善解人意地就自己主动给老太太寻到了更好的台阶。

    五姑娘住的竹篱居,是原先从二太太的院里扩出来的,阔朗宽敞,离上院正房极近,可属姑娘里头最好的一处院子。

    宜臻如今能这样痛快地就让了出来,连老太太自己都觉着惊讶。

    更痛快的是,五姑娘嘴上刚说了要迁居,第二天午前便收拾好箱笼搬到了新院子。

    老太太特地遣了人来问,她只说,昨日便早派丫鬟婆子们来这处打扫干净了,寄春居虽许久未住人,屋舍倒也还齐整,只稍稍把外墙修缮修缮即可,费不了多大功夫,倒不如早些搬出来,双方都便宜。

    戚夏云是个极会做人的表小姐,尽管长途跋涉晕了船还未缓过起来,却依然拖着病体亲自来道了谢,送了宜臻她自己亲手打的好几条络子,四只云锦香囊,并一盒香膏。

    礼虽不重,却很贴心,绣活针脚细密,图样精致,看得出是用了心做的。那盒香膏,说是她家那边的偏方,夜里点燃了,对解暑安眠最有效用。

    宜臻微微有些惊奇,因为那盒香膏,闻起来味道熟悉的很,她之前用了两三年。

    都是卫珩寄给她的,只不过那时他只告诉她是防蚊虫的凉膏,让她熏在蚊帐上用。

    且后来因为他又寻到更好的防蚊虫香,就再也没给她寄过这个了。

    卫珩愿意主动给宜臻寄过来的东西,总是好用的,不论是新膏还是旧膏,都大大地救了夏日里极招蚊虫咬的祝五姑娘。

    她当时还给大姐姐送了一点儿,结果连带着大姐夫的小舅娘都来问她这膏子是从哪儿寻来的,可还有多的,能不能帮她再买些。

    宜臻去信给了卫珩,卫珩说香膏是他药园里制出来的,外头买不着,用料虽不昂贵,但极难量产,所以成品不多,她若用完了还可以再给她寄几盒来,别人要就真没有了。

    如今戚夏云也拿出了这香,倒是让宜臻怔了一怔。

    戚夏云继续道:“你别看这个香膏瞧上去拙实了些,其实好用的很。听说里头有一味药材,是从蒲甘运回来的,便是蒲甘也产的不多,所以我家里虽有香膏的方子,一年也就得那么一小点儿,姐姐你先用着,若使得好,我再托家里想法子送些来。”

    宜臻很想说很不必的。

    这香膏她早前每年夏天都能收到不少,后来卫珩又寄了新的来,她用了觉得更好,就把十几个木盒子都搬到了大姐姐那儿,让大姐姐走人情,至于她自己,颇有一副喜新厌旧瞧不上这些子俗物的豪爽架势。

    大姐姐最爱戳着她的额头教训她:“”得亏了有卫珩这样的土财主给你东西败,不然我看啊,整个伯府都养不起你一只金鸡蛋。”

    可是这些实情,宜臻要是真跟戚夏云说,那就成了极不给面子的炫耀和嘲讽,戚夏云脾气再好也要羞愤恼怒的,以后都不要再见面说话好了。

    是以宜臻笑意盈盈地收了香膏,又让丫鬟去库房取了坛她去年刚用秘法酿造的梅子酒,算作回礼。

    这礼也不重,但戚夏云收的很高兴,亲亲热热地与她又说了一番话,在日头完全落下前,总算是拖着病体离开了。

    宜戚夏云是庆元府生人,卫珩长于越州,都在江南地界。

    臻问了她许多关于江南的事儿。那边是如何的青石板桥,如何的烟雨蒙蒙,小姑娘好奇的很,也向往的很。

    有时候听人说起,竟然还有几分类似于近乡情怯的畏缩。

    许是因为在她内心的最底处,她一直都想着,自己以后是会嫁去江南的罢。

    ......

    不过此刻也不知道了。

    宜臻搬院子只用了半日,修缮院墙也只用了一日不到,只要老太太发了令,麻捣黄泥与砖瓦石灰一运来,伙计们三两下就修整好了。

    连小厨房都早早放满了柴火。

    到夜间时,原本还萧索破旧的寄春居,已经大变了样子,占地虽不太大,因为临着梅林,倒也颇有些雅致。

    正头的堂屋自然是空着待客的,西厢一间作小厨房,一间作书房,一间还空置着,东厢房的三间屋子全都连通了,只用一架大屏风隔开了最里头的架子床,中间摆了张大桌案和美人榻,最北间的屋子则用来作了茶室,一床焦尾琴置在黄花梨琴架上,熏香燃燃,意境悠然。

    此刻,东厢桌案上尚有摊开的游记古籍,几只笔洗一只盛着墨水,一只养了只红尾小鱼,尾巴一甩,在桌面上留下几滴水珠。

    宜臻绞干了头发,正要倚榻读游记时,小枣忽然敲了屋门进来。

    “怎么了?”

    “姑娘,奴婢方才整理箱笼时,从您那件藕色的袄子里发现了这些。”

    小枣掌心托着一叠厚厚的纸,惴惴不安地递到她面前,“可是哪儿放错了?数额并不小呢。”

    没有放错,宜臻一眼就认出来了。

    契纸,还有银票纸。银票足有一万两,契纸分别是母亲嫁妆单子里实在舍不得出手的两间繁华地带的铺面,京郊的那个庄子,还有一百亩良田。

    小姑娘的眼泪一下就出来了。

    她静静地凝视着那叠契纸和银票,泪水氤氲在眼眶里,嗓音闷闷的:“你先出去罢。”

    那件藕色的袄子,是去岁生辰母亲亲手缝制的,宜臻并不舍得大狠穿,平日里都好好放着,若不是此次搬院子,也不知许久才能发现这些。

    不用猜都明白,这些肯定是母亲留给她的,知晓当面给她她不肯要,才偷偷塞在了箱笼里。

    宜臻眨眨眼,用力眨去眼睛里的泪。

    可旧的刚去,新的便立刻冒出了头,最后连成泪线,一颗一颗砸在桌案的笔洗里。

    不知是不是感受到这份悲伤,红尾金鱼在清水瓷缸里跃了一跃,溅起好几圈水花。

    虽然,母亲处事不够圆滑,考虑不够周全,为了面子非要逞能,每每都是她和大姐姐帮忙收拾烂摊子。

    虽然,母亲啰嗦爱念,一下是打扮太素一下是衣裳太旧,成日里对她就有说不完的不满意,总要拿她与二姐姐比,盼着她能成为祝家最大的富贵,好给自己挣一个面子。

    虽然......虽然有好许多虽然,但是在这世上,也唯有母亲是真正殚精竭虑地、不求回报地为她打算和谋划,把她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倘若母亲陪在她身侧,哪怕什么都不做,她都觉得自己是个有靠山的孩子,是有娘亲可以依赖的娇小姐,而不是如今孤立无援委曲求全还要强颜欢笑的祝五姑娘。

    宜臻其实很少哭的。

    就算是那日京郊城外,在父亲面前,她都生生地把泪水给逼回了眼眶里,用最让至亲放心的姿态送行,回到府中,行事依旧妥帖,礼数无比周全,让人一点空子都钻不了。

    只有此时此刻一人独处,她才终于卸下所有防备,哭的稀里哗啦。

    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一个十三四的豆蔻小姑娘而已。

    还是在父母膝头撒娇的年纪。

    “哭的时候要抬头哭,千万别低头。”

    脑袋后方忽然传来一个熟悉的男声,尾调微沉,像夺命魂铃一般骤然响起,把宜臻吓出了一个鼻涕泡。

    她扭回头,连眼泪都未擦干,呆愣愣地盯着身后的少年。

    粗布麻衣,头上顶着个大大的草帽,遮住大半张脸,整个人松松垮垮地倚在窗边,衣裳膝头还打了个特别规整的补丁。

    唯有那熟悉的下颚曲线,和微抿的薄唇,才能让人认出他小卫公子的身份。

    宜臻揉了揉眼眶,冒出口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哭的时候不能低头?”

    没有质问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屋子里,嗓音甚至还带着哭腔。

    因为哭的时候要抬头哭,眼泪才不会掉下来。

    一低头,皇冠就会掉。

    ——这种话,卫珩是疯了才会说出口。

    他顿了一会儿,才道:“因为鼻涕泡会吃进嘴里。”

    那一瞬间,宜臻只差没从桌案上搬起笔洗砸他了。

    “抱歉。”

    卫珩小少爷难得有一次是自己主动道了歉,大概也是觉得对一个小姑娘说鼻涕泡,确实太没风度了、

    他看着小姑娘通红的眼眶和脸颊上挂着的泪,想了一想,说:“如果你真的害怕,不愿住在祝府里,可以随我一起去江南。”

    宜臻擦感眼泪,低头闷闷道:“你别开玩笑了。我怎么随你去江南?”

    私奔吗?

    祖母会打断她的腿的。

    “装病吧。”

    少年的语气十分淡定,“装重病,请太医来看,都说不能见风不能多行不能经常见人,须得小心静养,然后找个像你的丫鬟,易容打扮成你的模样,替你在床上躺两年,你就把值钱的物件儿都带上,随我去江南,做个书童小厮管事都可,游历山川,增长见闻。”

    宜臻情不自禁随着他的话想去,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潇洒自在地在外行走,见识大好河山的景象。

    她太心动了。

    “但是不行的。”

    小姑娘垂下眼眸,“我不敢。”

    “被发现的话,祖母会打断我的腿的。”

    卫珩抬眸瞥了她一眼:“胆小鬼。”

    宜臻撇撇嘴,不和他争辩这个。

    也是直到此刻,她才终于想起来要问:“你为什么会在这儿?如何进来的?穿成这样做什么?你不是早就回越州了吗?”

    少年转了转脑袋上的草帽,语气淡淡:“有事要寻你说,翻窗进来的,掩人耳目,今日回。”

    祝五姑娘如今已经很习惯卫小少爷的言语方式了,蹙着两只秀气的眉毛:“你若有事要寻我的,大可以派人来通传一声,或者托人送信来,谁教你就这样闯进人家屋子了的?”

    但明明是她占理的事儿,却不知为何越念越小声,脑袋低垂着,一副很怕他的模样。

    “我再有半个时辰便要启程了,来不及通传,送信太费工夫,倒不如直接来就与你说了。事出从急,实在抱歉。”

    还有半个时辰就要启程?

    启程回越州吗?

    那非要来寻她说的,一定是很要紧的事儿吧。

    难道是父亲又出事了?

    一下子,宜臻旁的什么都不追究了,咬了咬唇:“你说罢,我什么都能承受。”

    卫珩不知道她究竟又想到了哪里去,摆出这么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你什么都不必承受。”

    少年单手叩着窗棂,“我今日来,一是告诉你,西南那边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你父亲去黎州任通判,黎州知州叫纪高谊,与卫庄人情往来不少,也认得亭钰,你父亲在他手底下就任,过的会比在京城还顺心,你不必为此担忧。二是你给我记住了,京城水深,皇家尤甚,往后几年风雨飘摇的......站直了,别耸肩耷脑的,我与你说正经事。”

    小姑娘吸了吸鼻子,把手并在两侧,直起身,仰脑袋瞅他。

    两只圆溜大眼睛湿漉漉的,睫毛粘了几根在一起,楚楚可怜......楚楚可怜。

    卫珩咽下要继续教训她的话,叹口气,缓缓道:“皇家水深,且个个作死,不论你祖母你二姐是怎么做事的,你都少掺和,尤其离太子远着些,免得被他拖累的连身家性命都不保不住。离惠妃也远着些,她联系你你也少搭理,她这个人野心太大,想法太多,偏偏手段又不够,注定活不长久。离大长公主远些,庄子隔得再近也别去。还有,你最好离季连赫也远些。”

    他顿了顿,“免得被他带偏了,脑子都不太灵光起来。”

    宜臻眨了眨湿漉漉的眼睛,困惑道:“那我离谁都远着些,我就没有伙伴了。”

    “书籍是聪明的小姑娘最好的伙伴。”

    “你不是说我蠢笨的不行吗,我又不是聪明的小姑娘。”

    “那就多和书籍做伙伴,努力长聪明些。”

    ......

    宜臻不太高兴地鼓起脸。

    少年勾了勾唇,把草帽往下一压,语气平淡:“或者你要是实在寻不到人说话,可以给我写信。”

    “卫庄有最快的马,最灵慧的信鸽,最矫健的骑手,你在信封上打个圈,走的会比皇帝的八百里加急御信还快。”

    “你为什么这般厉害?”

    “什么?”

    “你为什么这么厉害呢?”

    小姑娘蹙着眉,又问了一遍,带几分困惑,几分惆怅,还有一点点不安,“你好像打小就懂得比旁人多,多很多。想做的总能做成,不想做的也比许多人都做的好,卫珩,你说为什么有的人打一出生就厉害?有些人就笨呢?”

    比如算题,比如什么力学天文学,她怎么都学不好,琢磨不明白。

    可卫珩就厉害的不行,连风是怎么吹得都知道。

    “你已经很聪明了。”

    前方忽然传来少年懒散的嗓音,“我之前是诓你的,其实你一点儿都不笨。”

    “只是你还太小了。”他说,“等你再长大一点儿,就会变得与我一样聪明。”

    宜臻知晓这定是卫珩安慰她的话。

    但卫珩肯拿这样的话安慰她,她竟然觉得有些快活。

    “你回去了之后,便一直在越州了吗?”

    她仰着头问,声音软软的,“好久都不会来京城了吗?”

    “说不准。只不过马匹走的慢,从江南至京城花费功夫太多,若非出了不得已的事儿,我确实没必要刻意入京一趟。”

    “......噢。”

    那就是有好久都不会见了。

    就算她顺顺利利嫁人,至少也要等过了十六呢。还有三年。

    宜臻想了想,老半天冒出一句,“我的丫头红黛......”

    “我早年救过她一命。”

    少年答的坦然又随意,“她在卫庄呆了几个月,本意也是想留她的,但终究还是悟性太低,正巧你写了信来,说喝不惯羊奶,就干脆把她送过来了。”

    “送出来的时候我就与她说明白了,从此恩怨了清,不必心怀旧主,想必她还是没领会到。不过这几年她对你也还算忠心,再培养个得心应手的大丫鬟并不容易,我的建议是不要因为这些往事纠葛就意气用事,我若真要在你身边安插眼线,绝不会放这样愚笨的。”

    “......噢。”

    其实她也就是吓唬吓唬红黛,给她一个教训。

    没有真的要怎么样的念头的。

    但是这样的话,此刻说出来就有些示弱的意思,显得她怎么胆小怕他似的。

    所以宜臻勇敢地避开了他的视线。

    静了半刻。

    风拂过窗棂,落入屋内,带来淡淡的草木清香。

    夜间有虫鸣,此起彼伏的,处处彰显着寄春居的冷清与萧索。

    “我该走了。”

    少年从怀里掏出一包不知是什么东西,放在宜臻手边的桌案上,而后揉了揉她脑门,笑意淡淡,“日后有难处,尽管与我说,许多在你看来天崩地裂的大事儿,在我眼里或许只是抬抬手就能帮的小忙,所以你千万不用藏着瞒着,让自己吃不必要的苦头。”

    “......好。”

    “既然既然搬到了寄春居,就少管些旁人的眼光,自己怎么舒心怎么来,有缺什么少什么,也不必与府里的管事婆子太纠缠,自己使钱去买,或是去寻老金,他都能帮你寻来。不要怕银钱不够使,你卫珩哥哥最多的就是金银钱票,不必为他省那些子没用的东西。”

    “好。”

    “我回了越州,会吩咐人多送些古籍游记给你,空闲无趣时可以多看看,这几年寄人篱下,是有些难熬。日后等一切局势稳妥了,我再来接你。记得离不该碰的人都远些,一不小心被人算计了,我在江南鞭长莫及,一时救不了你,那就真是糟透了。”

    “我记住了。”

    “好。”

    少年把头顶草帽摘下来,扣在她脑门上,压住她所有的视线。

    宜臻只听见窗户吱呀一声,再把草帽子抬起时,眼前已经没有了卫珩的身影。

    只留下淡淡一声:“别整天净想着瞎玩儿,多读书,多做题,日后有你玩的时候。”

    “我走了。”

    然后就真的走了。

    一句正经的道别都未说,甚至也没听她的回答,粗布麻衣的修长背影很快消失在梅林间,屋子内静悄悄的,仿佛方才从来就未闯进来过这么一位贵客。

    小姑娘攥紧手里的草帽,举着手站在原地望窗外,望了许久好片刻,才收回目光,小心翼翼拆开了手里的包裹。

    是一包南瓜馅泥糕,一只不知道是开什么锁的小钥匙。

    还有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缺了银钱寻金掌柜,多少他都有。

    寻金掌柜其实就是寻卫珩。

    多少都有,便是多少都愿意借给她。

    宜臻又要落泪了。

    卫珩是个大好人。

    好的说不尽的善心大好人。

    “姑娘,您怎么了?”

    来送宵夜的丫鬟站在屋门边上,手里还托着盘杏仁羊奶,惊诧又瑟缩地望着她红肿的眼眶。

    以及脑袋上方那顶不知何时冒出来的宽大草帽。

    “无事。”

    宜臻把草帽和包裹都放进柜子里,轻声道,“羊奶端下去罢,让红黛再煮一份,今日不要杏仁了,多加些薯圆和豆子。”

    “是。”

    草帽里头还挂了块巴掌大的暖玉呢。

    她未婚夫真是个富有的大好人噢。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是阿淳全部的存稿了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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