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青松开她,翻身滚入床榻的旁边,背对着她说:“出去。”
乐娇双手握拳,也就顺势起身离开。
她搞不懂这个人,古怪得难以捉摸。
“等等。”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闷。
乐娇停住步子,却没有回头。
“把桌上的药膏拿走。”他说,声音还是冷的,像零度的冰一样没有情绪。
乐娇没理他,继续往前走。
“想脖子好的快就拿着,你要给人看我也没意见。”燕青嗤笑着嘲讽。
她犹豫了。
脖子上莫名多了咬痕,怎么都不是个事。
姑娘的步子顿了顿,又转了个方向,片刻后才掀起帘子走出。
那桌上的金疮药,倒是没了踪影。
燕青翻过身,平躺在床上,目光看着屋顶,涣散得没有焦距。
修长笔直的双腿一条垂在床边,一条曲起搁着,整个人有种不明显的颓懒。
先前更过衣,骑马时的紧袖早变成了宽袖,几番闹腾,衣衫半敞,这景致着实有些靡丽。
他不知在想些什么,抬起手,袖子便顺着手腕滑落。
在那伤痕遍布的小臂上,缠着一根女儿家的发带。
那发带洗得发旧发白,边缘有磨损的线头,无端看着有些皱,想来是缠了许久。
这是他发现他再也找不到他的小瞎子时,缠上去的。这一缠,便缠了三年,缠成了习惯,缠上了瘾。
三年了,这根发带将他缠在了那一刻。
那初见时的惊鸿一瞥,非但没有随着时间被淡忘,反而愈加清晰起来。留在记忆中的、她看他的眼神,从冰冷无温逐渐变得炽热滚烫,又会于几十个春宵夜里出现在梦中,勾起他的心火。
是她教他成人的。
也只有在那样的眼神里,他才不会觉得这种事恶心。
那样似坠寒湖、冰冷平静,又含着海角山川、世间万物的眼睛。
他的小瞎子啊。
他想自己是恨着她的,恨,当然恨。
可人心,终归是个复杂的东西啊。
乐娇回到自己的帐内后,不久便有个女子前来拜访。
“听说你受了些伤,不打紧吧?”那人笑意吟吟,“我是姜家的女眷,叫姜瑜。”
乐娇不擅长与人打交道,有些受宠若惊地点点头。
只是这名字,似乎在哪听过,又想不起来。
这姜瑜同她说了好一会女儿家之间才会说的话,迅速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我真觉得与你投缘,我们年级又相仿,真是好巧呀。”她说,弯起眼梢笑着。
乐娇甚少接触这种心思活络的姑娘,却不讨厌,便轻轻陪笑。
“我们几家女眷约着晚些篝火边聊天,你去么?”姜瑜拉过她的手,只一面便好得像姐妹一样。
乐娇不太会拒绝他人,况且这也是一番好意,便在对方的催促下点了头。
“真好呀,我晚上来找你。”姜瑜眨眨眼睛,俏皮气儿与乐巧不相上下。
乐娇看着她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妹妹,也不知不觉卸下心房。
姜瑜走后,一旁眼尖的侍女蓝莠发现了不对,询问道:“主子的脖侧可是受了伤?”
比起蓝莠,红秀与乐娇更亲密些,忙说:“是不是先前伤到的?”
乐娇抿唇,不愿回答,只让红秀去寻个铜镜来,她要上药。
“小姐,您本就金贵,碰不着磕不着的……”红秀都快哭了,“早该听大夫的,不要来这里,老爷也是糊涂。”
“红秀,菲薄老爷可是大罪。”蓝莠冷声提醒,她比红秀来的理智。
乐娇摆摆手,让两人都别说了。她向来喜静,否则去佛心寺时也不会只带着侍女红秀。故此,她平日伺候的人也就那么几个,这次围猎简行简居,她也没多带人。连蓝莠,都是乐母怕红秀照顾不过来强塞入队的。围猎场可不比佛心寺,什么都具备,多个人总是好的。
红秀委屈地一跺脚,不说话了,默默地去寻了铜镜。
蓝莠是个心思明透的,在男女情愫方面比红秀敏感得多。燕青抱乐娇回来的时候,那股阴鸷的、充满戾气的神情,是个开过情窦的姑娘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占有欲。
强烈到极致的、令人头皮发麻的占有欲。
是恨不得生啖其肉,使其融入骨血的占有欲。
她向红秀套过话,红秀只含糊说佛心寺里有过一面之缘。
在她看来,断然不止是一面之缘这么简单。
刚才小姐是去送谢礼的,她和红秀忙着扫洒走不开,小姐便一个人去了。
那么,这脖上的痕迹哪来的,并不难猜。
想来小姐也不是那般不知廉耻的人,又见她眼眶微红泫然欲泣的模样,那么定然是被那登徒子强迫了。
只是,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蓝莠心思灵巧,知道出了这事很可能影响乐府名声,当即决定提醒提醒自家主子。
于是她拿过金疮药,试探问道:“小姐,我为您涂上吧?”
乐娇的脸上很快浮起一层薄红,摇头说:“红秀不是已经去拿铜镜了么?”
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脖子上有个咬痕,这多令人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小姐,红秀她笨,不会想这么多。”蓝莠拿过金疮药,打开瓶盖蹭了些开始给她涂抹,“可那燕青不是个善茬,您肯定也清楚。”
乐娇不自觉抿起了嘴唇,那股被支配的恐惧仍旧令她腿软。
蓝莠叹了声气,说:“这世上,两种男子最难缠。疯的,和痴的。”
乐娇知道她出身贫寒,因着相貌出色,在十二那年被一家风流少爷骗过身。后来家中变故,不得不卖身葬父,那少爷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摇身一变成了高不可攀的人儿。机缘巧合下,乐娇将她带回府中的,作贴身侍女。故此,蓝莠虽不如红秀同她亲,却也是忠心耿耿。
即使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但设身处地地想想,蓝莠断然经历过不小的绝望悲伤,有些事肯定也比未出阁的小姐看得透。
乐娇见状,也在等她给自己摆明道理。
蓝莠抹药的手一顿,又说:“我看这燕青,是两者都有。”
她眼尖,瞅着他抱人时露出的手腕。
那样式颜色都是小姐喜欢的,她不作他想。
可是她知道,却不打算告诉小姐。小姐迟钝,会说她多想,再有甚者,小姐会被吓到。
蓝莠抹好药膏后,擦了擦手便开始为小姐编发,使发辫可以遮住伤口。好在对方咬的位置偏上,更贴近后颈,不是太难遮掩。
她一面动作,一面说:“他不是良配。”
适合她家小姐的,定然是温润如玉的公子。
蓝莠明白小姐的性子,她是个如琉璃瓦一般漂亮的瓷娃娃,你要保护她、怜惜她、照顾她,而不是让一个疯子打碎她。
“痴情是最无用的东西了,有了它不一定能过好日子。”她说,垂眸的时候神色很淡,“是个男人,在为心爱的女人陶醉的时候,都是昏庸的周幽王。所以甜言蜜语没有用,那腔柔情蜜意也没有用。您要看他的品格,看他的性子。”
老嬷不在,这些话由她一个丫头来说其实是不太妥当的。但乐娇性子平和谦逊,对这些东西不是太计较。
“您不要看他风光的时候对您有多好,要看他落魄时对您有多差。”蓝莠收回手,编发已成。
“我知道。”乐娇轻声说,垂下眼睑。
前世的燕青,便是乖张到了极点。这功越累越高,仇家也越招越多。
大半老臣摇头,只说一句:“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可战功摆在那里,谁也不好参他。
他在平日是一个人,乖张狂妄;上了战场又是另一个,沉着冷静。
就这样,谁也拿他没办法。
这些,乐娇作为燕府的女主人,都是有听闻的。
在情爱之事上,他也甚少关注。
如传言所说,这府里头,确实是连个通房丫头都没有的。
她一度怀疑,他是断袖。
燕青不可嫁,她许久前便定了心思。
可如今他这般招惹她,又是什么意思?
乐娇阖眸,再睁开眼时,似乎觉出了答案。
是恨。
正是恣意骄矜的年纪,忽而便愿意打开心房,碰见了能够话谈的朋友,却转瞬发现人不告而别。
因为被背叛,所以恨。
因为被背叛的是恶劣狂妄的燕青,眼里容不得沙子,所以恨得偏执疯狂。
所以,是恨。
乐娇总觉得,如果只是恨的话,这股感情似乎被她判断得太纯粹太简单,有什么表露得很细微的事情被她忽略了。
可是,迟钝如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究竟是什么。
所以饶是存疑,她仍旧认为那是恨。
燕青自己也觉得,自己是恨着她的。
若不是如此,怎么会将一个名字生生化成执念,把一双眼睛托入梦来,又将随手得到的发带系在手上——
三年。
他在战场曾因创伤数日高烧,整个人神志不清、意识涣散。
生死之际,他没什么遗憾。
只是他忽然想到,他还没能找到他的小瞎子。
脑中仿佛有火在烧,整个人都从额头开始滚烫、出汗。热气蒸着散不出去,像被丢入油锅。无处可逃的病痛下,人也愈发觉得黏糊难受。他的喉咙发干,双唇苍白得裂开,那双眼里却淌出一颗泪。
冰冷的,眼泪。
这滴冰凉游走过滚烫的肌肤,像刀子一样割开了他的皮囊,释放出里面的灵魂。
执念是自己给自己的。
或许只是一眼万年,只是惊鸿一瞥,那股惊艳欢喜之情却渗透进骨子,被爱而不得炼化成念念不忘。
时间长了、久了,就成为心口颜色渐深的朱砂,成为那海市蜃楼般的月华。
一点一点,敲开骨髓放入的那小段藤蔓,吸取了时光酿出的思念,抽芽破骨,长成困缚人的茧。
想要从中走出来,便需生生地把它挖下来,从中剥离出千百个日夜的生命,将之丢弃。
冷淡如燕青,寻不到第二个看得入眼的人,便把所有目光都集中于这个茧上。那执念也是加倍的,浓烈而疯狂。
所以是她,只能是她,必须是她。
是她什么呢?
他想,他是恨着她的。
他恨她,似乎,好像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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