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边的迟瑞,因为李肃青的不告而别,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淋雨,最后晕倒在府门前,生了一场大病。这边的李肃青同样因为淋雨,高烧了两天才醒过来。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顾知夏正守在她的床前。“你终于醒了!”顾知夏给她端来一杯温水。

    李肃青打量了一眼房间,坐起身靠在枕头上。待喝完水之后,把杯子塞还给顾知夏,她道:“快快快,把镜子给我,我得看看我毁容了没?”

    顾知夏看见醒来便生龙活虎的李肃青,脸上现出了几分好笑和无奈之色,拿来一面玻璃镜递给她。“脸上的擦伤不是问题,你知不知道,你高烧得差点连命都丢了!这两天,我都快要被你吓死了!”

    李肃青看了看她的面色,精神不佳,双眼底下青黑一片,顿时心里满是感激和熨帖。她体贴道:“你是不是一宿没合眼啦,那你现在赶快去休息!”

    顾知夏摇摇头,“我先去厨房,给你弄点吃的过来。”

    “谢了啊!”

    李肃青把镜子放在一边,刚打算继续躺下,门又开了——“咦,知夏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她转头看,来人却不是知夏,而是手持匕首的摩达,他的目光杀气四溢,看起来像是要杀她。

    再然后,向天突然冲了进来,两人拳脚相来往,所过之处瓷器摔碎、桌椅翻倒的声音一声响过一声,直震得人心惊肉跳。

    “住手!”跟过来的严卓尔将匕首横在脖子前,对着先前大打出手的两人道:“你们两个都出去,我有话要和肃青说。”

    李肃青的神色还算镇定,她看着向天和摩达走出去,嘴里喃喃感叹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啊……”

    “对了,我还没谢谢你救了我一命,你要和我说什么?”

    “你的身体,好点了没有?”

    “好很多了,我觉得应该可以下床走路了。”

    “那就好。”严卓尔点点头,“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我真的是由衷的高兴,因为我把你当做我是最好的朋友。肃青,你也把我当朋友的对吗?”

    李肃青点了点头,静待下文。

    “那你实话告诉我,你知道向天喜欢你吗?”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你知道向天喜欢你吗?”

    李肃青似是真的茫然,又问了一遍:“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严卓尔愕然,随即反应过来:她这样聪明的人,怎么会察觉不到?她只是装做不知而已。

    她开口问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过于愚蠢。

    “你说你要赶路去北方,去北方的哪里?”

    李肃青微笑了起来,“我有计划,但是告诉你也没有意义。因为今天很有可能,会是我们这辈子最后一次的见面。”

    【二】

    “阿四,跟我去工厂看看。我生病这几日也不知道工人培训的怎么样了,走吧!”

    阿四跟在迟瑞伸手,欲言又止,最后咬牙道:“少爷,听说顾氏父女回来了。”

    顾致远正拿着鸡毛掸子掸灰,察觉到有人进门,头也不回地说道:“今天医馆不营业,请您换别家。”

    “顾大夫。”

    “诶呦,原来是迟少爷啊!失敬失敬,这边请!”顾致远忙放下了鸡毛掸子,拱手请他坐下喝茶。

    “肃青呢?”

    “她,她走了,没跟我们一起回来。”

    “那她去哪儿了?”

    顾致远苦着一张脸道:“她坐上了一趟往北开的列车,至于在哪一站下,我也不知道哇。”

    “是你们送她走的,你们怎么会不知道?!”迟瑞吼道,心中怒不可遏。

    “迟少爷您看啊,肃青她在青峰山九死一生,也算是给了你们迟家一命,够对得起你们迟家了。况且你现在已经有了另一位妻子,你就,你就放她走吧!”顾致远苦口婆心地劝道。

    但是对方双眼红通,脸上写满了迷惑、委屈和伤心,胸口不停地起伏,令顾致远莫名其妙生出了一种他正在做恶人的错觉。

    刚才在柜台整理药材记录的顾知夏,此刻走过来告诉他:“迟少爷,肃青她在迟府的房间里,给你留了些东西。”

    迟瑞听了,拔腿就往回跑。

    “这,这迟少爷怎么感觉不太对劲啊?他是不是也……”顾致远有些目瞪口呆。

    顾知夏抿嘴笑道:“爹,你要是年轻个二三十岁,说不定也会喜欢上的。”

    “姑娘家家,你这是跟谁学的,竟然拿你爹打趣儿!”顾致远拿起鸡毛掸子,伸手假打了她一下,又继续在长椅上掸灰。

    顾致远想起李肃青的那张脸,任他一把年纪了,也免不了要心悸一下,更何况是年轻人?

    不仅仅是脸,她身上有一种和其他普通同龄姑娘不一样的气质。他说不上来,但是很独特,兼有几分神秘莫测。男人要是一上心关注,欲研究、去探寻原因,那基本就完蛋了!

    【三】

    迟瑞进了屋子翻找起来,抽屉、衣柜、梳妆盒通通都被打开。凡是他送的首饰、衣服,李肃青一件也没带走。就连那个藏有发结的香囊,也被随手挂在了床头。

    他掀开垂着流苏的床帘,床上有一套折叠齐整的银鼠灰长衫。还有一封信,封壳上写着:迟瑞收。

    “此间多谢迟家之顾,别时赠君一礼。莫寻,勿念。李肃青字。”

    呵,这手字是多么的漂亮啊!可是毫无感情,就如同它的主人一样。

    迟瑞怀抱着那套长衫,蜷缩在冰凉的地上,浑身直抖,就像是受了伤的动物,发出一声低低似哭泣的哀吟。

    夜色已经蔓延开来,月光透过雕花窗照进来,桌布上精致的刺绣纹理反射着银芒,他的目光于沉默中凝视。

    桌上的粉色月季,是每日新鲜摘的。所以即便到了晚上,还是能嗅到那芬芳气息,能看见花瓣上的莹润水珠。

    然而花儿的美丽,也无法稍稍缓解他内心的痛苦。他的爱来得太突然,又消失得过早。如果寻不回,他将以漫长的后半生,度过无休止的思念。

    【四】

    李肃青的确是往北走了,她到离金城最近的租界,花了几天的时间办好一张护照。烫了头发,换上洋装,待彻彻底底改头换面后,又回到了金城。

    她其实可以直接买船票,去到英国,离开这里的一切。可是身上仅有的那一千块大洋,在金城或许能富足地过上较长的一段时间,但是去到大西洋彼岸,估计要不了多久,她就得在伦敦东区挣扎求生。

    这绝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李肃青想作为学生,出国留学。她选择英国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可以得到20英镑服装费、80英镑交通费以及每月24英镑的学杂费和生活补贴。[1]

    这对于没有更多钱财徬身的李肃青来说,实在是不小的诱惑。

    然而要报考大学,首先得有中学的毕业证。民国时期教育厅对中学毕业证的审查极其严格,她既没有小学和初中的毕业证,也不清楚自己现在水平能不能直接读高中。所以当顾致远说他同金城的一所私立中学校长早年有点交情,可以试试走下后门时,李肃青想也不想地就答应了。

    她交完学费,又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院子住下。金城那么大,顾氏医馆在城南,迟家在城中心偏南,工厂在城东,而冰鉴中学在城西。若无意外,李肃青就算在这里住三年,也碰不上迟家的人。

    再者,她出入都会戴着围巾和大檐帽,谁能想到这个打扮时髦洋派的女学生,竟会是迟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尊贵少奶奶?

    这里,除了校长大概对她的身份有些底,学校里旁的老师只知道她是个插班生和走读生,年纪比同级的学生要大一些。总是一下课就走,也很少与人交流说话。

    过了十来天,干脆人也不到教室了。又过一段时间,听闻她通过了专设的考试,往上连跳两级,直接去读高三了。

    三个月的时间,在李肃青的刻苦学习中如流水一般度过。她以为一切都会如她所愿。可是发生了一件事情,将原本应该如平行线一般的数个人生,又重新交织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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