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故人

    谢嬷嬷自恃劳苦功高,陈氏母女俩又都是经她抚养长大,是以常在陆家横行霸道,主母偏袒,自是无人敢管。

    加之她心肠极为毒辣,恶毒点子层出不穷,上一辈子陆晚晚没少在她手中吃亏。

    “先断了陈氏的左膀右臂,再慢慢跟她算账。”陆晚晚心想,唇角有了淡淡的笑意。

    船行约莫五六日,便到了距离京城不过百余里地的岳山州。岳山有码头,船便在此处靠岸,再经陆路回京。

    陆家派了马队前来接她,双辕马车,雕刻着精美的牡丹纹饰,填了金丝银线,在日光下灼灼生辉。她披了件妃色绣海棠披风,站在马车下,细细打量这华贵的马车。

    “当年我母亲也是坐这种车进京的。”陆晚晚心想。

    陆晚晚外祖岑家是允州首富,祖上从商,经营布匹、茶叶、当铺等营生,家境丰厚。

    陆建章乃是寒门子弟,纵有称王拜相之才,但穷得连进京的银子都没有。最后得岑家赏识,将嫡女思菀下嫁之,资助他进京赶考,又为他在京城和允州各置下宅子庄园,让他有了立足之地。

    岑思菀诞下陆晚晚不过两月,便重病而亡;再不过一旬,岑思菀弟弟外出收租,半途遇袭,从此下落不明。舅母女流弱质,岑家的万贯家财便落入了陆建章的手中。

    陆晚晚母亲去世方不过三月,陆建章便迎娶岑家表亲陈家庶女柳霜为妻。

    陈嬷嬷从小就告诉陆晚晚,她母亲死在陈柳霜和陆建章的手中。

    她是回来报仇的,上一世她耽于情爱,辅佐宁蕴,还没来得及报仇就惨死他乡。

    她再也不会那么蠢。

    ——

    “恭迎大小姐回京。”前来迎接她的一等大丫鬟风轻上前请礼,扶她上马车。

    “是啊,我终于回来了。”她眯起眼睛,嘴角扯出淡淡的弧度,笑得纯良无害。

    风轻道:“大小姐路上可是耽搁了?夫人原以为小姐早上便能到。”

    陆晚晚道:“前几日遇上了些事,耽搁了半日。”

    “怪不得。”风轻声音温顺柔和:“小姐若是早上到,今日便来得及回京城府上,此时天快黑了,回府也来不及,来时我们见前面三十余里处有一招提寺,求住了一宿,今夜还得委屈小姐了。”

    陆晚晚颔首:“但凭姐姐安排。”

    风轻面露悦色,心底却鄙夷——果然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丫头。夫人派她来,是想探探她的底,从船上接到她的那一刻,风轻惊讶了片刻,她还从没见过生得这般娇艳的女子,不戴妆饰,不着华服,素衣加身,素面朝天,可还是跟画中飘下来的凌波仙子一样。可她生得好看又怎么样?自幼养在乡下,见识不广、上不得台面、哪比得上正经主子的落落大方。

    但凭她这谨小慎微的模样,还不是让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风轻笑了。

    ——

    秋月下的山寺,金顶泛着淡白的光,钟鸣在空山回荡,惊飞宿鸟一片。

    因一切从简,一行人很快就在寮房中住下。

    陆晚晚换了身素衣,简单洗漱了一番,便要出门。

    月绣问道:“天快黑了,小姐要去哪里?”

    陆晚晚:“找方丈。”

    “等等我,我和你一起去。”月绣道。

    陈嬷嬷停下整理被褥的手,道:“带上她吧。”

    “不必了,”她敛眉:“我想在此处为母亲立个长生排位。”

    让她看着,自己是如何把属于她的东西一点一点夺回来的。

    顿了顿,她又说:“你们跟着太引人注意。”

    陈嬷嬷了然:“我明白,你去吧,路上当心,有人来了我们会帮忙应对。”

    陆晚晚点头,转身出了寮房,直奔正殿去找方丈。

    招提寺是近京最大的寺庙,香火鼎盛,香客如云。要在此处捐门立牌所资不菲,长生牌位一年便要百两纹银,普通人家要好些年才能攒齐钱财。

    方丈见她衣着朴素,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施主若是预算短缺,为往生之人捐几两香油钱也是功德。”

    陆晚晚抬眸,一笑:“方丈,请为我立两年。”

    她算了一下,两年时间足够她报仇夺回家产,将母亲迁回祖陵了。

    从正殿回寮房,陆晚晚心里欢喜得很。

    岑思菀亡故之后,陆建章既不让她入陆家祖陵,又不愿她迁回允州岑家祖坟安葬,只在京城外寻了一块地草草了事,既未修陵,也未立碑,情义寡淡得连水也不如。

    她低头行路,旁边忽然窜出个东西,吓得她下意识抬脚就踹。

    那小东西软软绵绵,也不动了,蜷缩成一团呜呜咽咽。

    陆晚晚蹲下身一看,原来是只灰毛兔子。她轻柔地将兔子捧在手中,喜问道:“小东西,你怎么在这里?”

    这时,月门外脚步窸窣,她一抬头,见一长衫男子正走进来。月色下的男子芝兰玉树般好看,浑身仿佛镀了层淡淡的银边,看不清眉眼,可陆晚晚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是谢怀琛啊。

    上一世陆晚晚还在闺阁之中就听说过谢怀琛的名号,镇国公家的独子,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男子。可他成名却非是因为出色的家世,也并非是出众的才华,而是他那顽劣的性子。他贪图享乐,是出了名的斗鸡走狗之辈,加之是府中独子,骄纵惯了,常把祸往大里了闯,恨不能将他捅个篓子。

    可陆晚晚知道,他是个最良善之人。

    上一世瑜儿身患天花,宁蕴不管,她求医无门,遇到谢怀琛。

    他为她找了大夫,开了药,知他病情凶险,照看了他一日一夜,为瑜儿续了七日性命。

    那七日,是她上一世最后的快活。

    四目相接的刹那,谢怀琛问道:“姑娘,你有没有见过一只兔子?”

    陆晚晚双手将兔子捧起,递在他面前,她嗓子里似有什么东西哽住,半晌才挤出几个字:“是它吗?”

    谢怀琛眉目淡淡,将它抱进怀中:“是它,你这小家伙,怎么能乱跑。”

    陆晚晚穿着乡下的衣裳,特别土气,可她背着光,谢怀琛看不清她的脸,只觉得这姑娘声音温柔得不像话,像是雪山溶化后潺潺的小溪。

    “这是公子的兔子?”陆晚晚柔声问道。

    谢怀琛摇头:“下午在山门外捡的,后腿受了伤,方才正给它上药,一时没注意,让它跑了。”

    陆晚晚摊开手一看,掌根处有一抹血痕,是抱兔子留下的。

    她说:“我有一味伤药,治外伤效果奇好,人畜不拘,你给它药量下轻些,不出三日伤口便能结痂。”

    “是吗?”谢怀琛浅浅一笑:“有劳姑娘赐药。”

    陆晚晚道:“公子稍等片刻,我这就回房取药。”

    他揖手:“多谢。”

    陆晚晚依原路回到房中,月绣和陈嬷嬷已经将床铺好,又点了上好的熏香,只等她回来便能上床休息。

    “陈嬷嬷,你记得咱们的药放在什么地方吗?”

    “怎么了?好端端的……”陈嬷嬷走近一看,脸色都变了:“是不是穿得太单薄了?脸烫得这么厉害,快让我看看,是不是发热了?”

    陆晚晚躲开她的手,手探了探脸颊,的确是烫得厉害。她说:“没事,我找金疮药。”

    陈嬷嬷吓得不轻,陆晚晚是她的命,要是她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活不下去了:“是哪儿伤着了?要金疮药干什么?”

    陆晚晚在一个包袱里找到了金疮药,她眼睛在屋内转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了桌上的茶叶盒上。她把茶叶全倒了出来,又将金疮药倒了一半到盒子里。

    月绣和陈嬷嬷面面相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陆晚晚把盒子递给月绣:“二门外有个人,你帮我把这个交给他。”

    月绣咧嘴一笑:“什么人呐。”

    陆晚晚睨了她一眼:“要你多嘴,快去吧。”

    月绣便去了。

    她眉眼都带着笑——时移世易,所有的一切都变了,谢怀琛那颗良善的心还一如从前。

    ——

    次日中午,他们到了京城,径直回陆府。

    一路上陆晚晚频频打起车帘,街上行人如流水,车马如云,比起允州乡下,热闹了一万分;比起北地荒原,繁华了一万分。

    她终于又回来了,上一世所有爱恨开始的地方。

    风轻在心中嗤笑——没见过世面的穷酸样儿。

    她提醒陆晚晚:“小姐,坐在车上打起车帘十分不雅。”

    陆晚晚放下帘子,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

    风轻更是得意。

    进了角门,风轻扶陆晚晚上了一顶软轿。透过薄绡帘子,陆晚晚见进了垂花门,两边是抄手游廊,上头挂着一排排金丝鸟笼,里面是各样的鸟儿,有专人喂养,气焰随主人,引吭高歌,乱唱成一团。正中便是穿堂,当地架着假山水,淙淙流水从乱石堆砌的顶上飞流直下,像极了飞流瀑布,与两排的鸟笼相应和,真有返璞归真的意境。

    轿子打游廊穿过,也不知过了多久,又进了道垂花月门,院子里薜荔开得正盛,云霞般挂在枝头,香得人魂灵都清静了下去。台矶之上,坐着几个捧针绣花的少女,远远瞧着轿顶上的璎珞,颠颠都跑过来,争先恐后打起帘子:“大小姐回来了。”

    上一世初到陆府也是这种光景,陆晚晚还当陆家真有人还记挂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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