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宵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在傍晚六点钟开车接她。
颜绮薇醒来后在家折腾半天,化妆品卸了又涂,怎么看都不满意,最后眼见没时间,才草草化了个淡妆出门。
她本就是艳丽得带着几分侵略性的长相,立体感十足的五官不需要浓妆艳抹就足以轻而易举地吸人眼球。
车里的梁博仲瞥见窗外一道人影,正想习惯性讽刺几句,侧头望见颜绮薇的脸,忍不住愣了一下——饶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在那么多前仆后继追求他哥的异性里,这女人是最漂亮的一个。
但他毕竟是出了名的坏脾气毒舌小王子,很快便收回目光冷笑道:“阿姨,太磨蹭了吧。”
小破孩。
驾驶座上的梁宵低斥一声:“博仲。”
顿了顿,又转头看向颜绮薇,平淡无澜的语气犹如一潭死水,听不出喜怒:“抱歉,颜小姐。”
颜绮薇温和一笑:“没事儿,小朋友这样子才可爱。”
等梁宵背过视线,她才笑着看向同样坐在车后座的梁博仲,坏心眼地朝他做了个胜利者的得意鬼脸。
有梁宵为她撑腰,梁博仲即使受了挑衅也无可奈何。他神情复杂地把目光停经于身旁的年轻女人身上,看她优雅得体地笔直坐好,将手提包放在大腿上。
虽然对女人五花八门的奢侈品一窍不通,他还是一眼就望见了熟悉的Chanel标志。梁博仲对它本身不感兴趣,视线定定停留在包上某个地方。
——提包通体纯黑,精致小巧,自带几分矜贵的名媛气质,然而在它的链条上,很不符合画风地绑着一个卡通版玩偶小人吊饰。
高冷名媛形象荡然无存。
察觉到他直白的视线,颜绮薇也顺着少年目光低头看去,嘴角漾起一丝笑:“这是我费了好大力气才买到的巴顿公爵绝版纪念人偶,可爱吧?”
语气里是抑制不住的得意,好像这是个什么绝世宝贝。
梁博仲不知为何神情一黯,冷哼一声:“幼稚,现在已经没人喜欢这玩意了。”
她张了张口,本来想说“你以前不是很喜欢他吗”,奈何这句话被死死堵在嘴里,只能改口道:“我偏就喜欢,你管不着。”
梁博仲被她怼得无话可说,皱着眉头把颜绮薇重新打量一遍。
在见到颜绮薇之前,他曾经很多次从母亲陈嘉仪与其他长辈口中听过关于她的描述——一个温文尔雅、知性懂礼的大小姐,貌美且才华横溢,对文学和音乐都有很深造诣,是圈子里有名的才女。
见到她之后,这些印象全然崩塌。他一度以为这女人就和偶像剧里的女二号一样,是朵蛇蝎心肠、心狠手辣的黑心莲,可现在看来……
这人就是个刚从幼儿园毕业的幼稚鬼吧!
他们俩在后排斗嘴,梁宵抿着唇一言不发。
他安静抬起眼睫,自后视镜瞥见那个随车身起伏而不断跃动的迷你玩偶。
晦暗不明的眸底被蒙上一层柔和亮色,犹如幽深湖面上骤然落下朦胧月影,映出粼粼波光。
随即他视线下移,落在后座姑娘莹白如玉、端正摆放于膝盖上的手掌。
纤长的手指十指交叉,骨节微微蜷起。
这是个微小到难以让人发现的习惯,曾经某个人也总会无意识做出这个动作。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
这次的晚餐地点被定在一家日料店。
点餐后就轮到了梁博仲的批评大会,梁宵作为兄长显然也为他感到头疼,很有礼貌地对她说:“抱歉,颜小姐。博仲那天的行为实在鲁莽,希望你能原谅他。”
梁博仲死鱼一样毫无感情地接话:“对不起。”
然后用口型无声说了句:“阿——姨——”
颜绮薇本来还不知道该和梁宵聊什么话题,这会儿干脆拿熊孩子开刀:“没关系。博仲应该在念高中吧?成绩怎么样?”
一聊起这个话题,梁博仲顿时就萎了。
“他不太让家里人省心。”梁宵笑笑,“成绩马马虎虎,见笑了。”
虽然如今的梁博仲对自己很明显敌意十足,但颜绮薇毕竟当过他挺长一段时间姐姐,见到曾经憨憨傻傻的小胖墩变成这副模样,心里还是难免感到有些失望和难过。
她正想开口继续话题,却发现对面的梁宵与梁博仲都突然猛地一怔,视线同时聚焦在她身后某个方向。
一股异样的预感难以抑制地涌上心头。
颜绮薇转过身。
他们坐在包厢里,服务员进来时门被推开,能望见走廊里站着个陌生姑娘。她杏眼清亮,鼻尖微挺,樱桃色的唇勾出撩人弧度,披肩长发被破窗而入的夜风挑起来。
和从前的梁薇有七分相似。
或是说,如果梁薇长大,眉目更成熟一些,也许就是她这副模样。
夏梦。
一个名字涌上脑海,颜绮薇脸色苍白地咬住下唇。
在那本小说里,梁宵因夏梦模样极像梁薇而强取豪夺,甚至不惜为其做尽恶事,付出一切却以死亡告终。
遇见她,注定了他一生的溃败。
颜绮薇曾无数次想,她必须阻止这个结局。
可她阻止得了吗?
他们坐在二楼,那姑娘没有多做逗留,转身下了楼梯。与此同时梁宵站起身子,一向沉静冷漠的语气破天荒出现一丝慌乱:“颜小姐,抱歉,那边好像有我认识的人。我去打个招呼,请稍等。”
她多想制止他,告诉梁宵那不是梁薇,真正陪伴他长大的那个人其实就在身边。
但颜绮薇只能干笑一声:“好。”
等梁宵的背影消失于视线之中,梁博仲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里缓过神。
他的第一句话是:“阿姨,看在你曾经帮我擦过血的份上忠告一句,你没机会了。”
第二句:“他绝对会看上那个女人。”
最后补充一句:“我哥短时间内肯定不会回来了,你还是走吧。”
颜绮薇咬着牙问:“你就这么肯定?”
梁博仲笑了一下:“她长得和某个人很像。我哥这些年没喜欢过什么人,就算将来有,也只会是那个人的替代品。”
一时间没人再说话,包厢里安静极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菜品陆陆续续上来,颜绮薇毫无胃口,坐在一旁看梁博仲大快朵颐,委屈得几乎喘不过气。
眼眶不知道什么时候涌上一阵滚烫的热度,呼吸全被梗在喉咙里。她又强忍着难受等了会儿,身后的门静悄悄,没有人将其打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她再也忍不住泪水,颜绮薇终于深吸一口气,将摆在桌上的日式清酒一饮而尽,在梁博仲惊诧的目光下决绝起身:“我先走了。如果你哥回来,就说我不舒服。”
她几乎是落荒而逃,等离开梁博仲视线,一滴泪才迟迟落下来。
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梁宵呢?
回想起来既俗套又不可思议,大一时随朋友去河边写生,不小心落进水里,正是路过的梁宵把她救上来。
他没有说话,很快便独自离去,少女青涩稚嫩的情愫却在心底悄然萌芽。
像被噗通溅起的巨大水花。
梁宵不会知道有人在暗地里默默喜欢自己好几年,更不会知道曾经陪伴自己走过少年时光的姑娘就在身边。
她的喜欢和付出都是静悄悄的、从不被人发觉的,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
这样想来,梁宵会把她当做可有可无的陌路人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等颜绮薇走出日料店时,天空正下着蒙蒙小雨。
她胡乱抹去泪痕,站在屋檐下拿出手机,搭车软件还没打开,身旁就响起一阵陌生男音:“这位小姐,怎么哭了?”
这道声音里带着不怀好意的笑,让她听了浑身一冷,茫然抬眸时正巧与一个男人视线相撞。
清酒后劲大,微醺的醉意把大脑熏得昏昏沉沉。颜绮薇有些迟钝地摇摇头:“我没事。”
“谁忍心让这么漂亮的小姐难过?不如你和我来玩玩。”
男人说话时带了酒气,显然醉得比她更厉害,他说着向她靠近,颜绮薇下意识后退一步躲开。
他本来就在酒精作用下失了理智,见她躲闪更是气恼,气急败坏地将手伸向她肩膀:“躲什么躲?”
——然而还未触及颜绮薇身体,手腕就被人紧紧握住。
颜绮薇怔怔抬头,正对上梁宵深沉漆黑的瞳孔。他没什么表情,视线短暂途经她通红的眼眶,轻轻皱眉。
心脏扑通扑通狂跳起来。
陌生男人拼命挣扎,另一只手握成拳头朝他挥去,梁宵目光微顿,轻而易举躲闪开攻击,空出的右手在下一秒钟砸在对方颧骨。
男人惨叫一声,捂着脸瘫倒在地。
雨丝斜斜飞进来,街边霓虹灯明晃晃的光线融化在朦胧雨雾里,映出梁宵棱角分明的侧颜。
他依旧神情淡漠,剑眉微拧,薄唇抿成一条平直的线,眼中是她从未见过的狠戾阴冷。
直到这时颜绮薇才终于意识过来,梁宵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害羞腼腆的少年。
小说里说他杀伐决断、阴郁偏执,既能为所爱之人以身犯险,也能害仇敌家破人亡,活生生的斯文败类、西装暴徒——这才是真正的梁宵。
梁宵垂着眼看向她,一抹亮光坠落眸底,将原本冷冰冰的寒意化开。
然后他熟稔脱下外套,轻轻盖在颜绮薇头顶及后背,挡住斜飞进屋檐下的雨滴。
他的动作很快,收回手臂时,颜绮薇瞥见梁宵手背一大片红痕与水泡。
她愣了会儿,等意识稍微清醒些再问:“你……被烫伤了?”
“刚才出了点事,让你久等了,抱歉。”他轻轻笑了笑,“颜小姐,这是我今天第四次对你说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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