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
“老三,我跟你换。”
陆有斌才刚吩咐,金梅跟陆衡州都还没开始干活,就听陆安冬要跟陆衡州交换工作。
陆衡州瞥了眼二哥,视线略略扫过这条大沟。
就这么一眼,陆衡州直接拒绝。
“不要。”
挖烂泥,自然得卷起裤管,脱鞋下去,而这条大沟积了不少水,显然水流通的异常缓慢,蚊虫飞在上头,想来底下烂泥躲了不少东西,虽不知是什么,但吸血钻肉的蚂蝗一定不会少。
陆衡州或许性子闷,但却不傻。
搬运烂泥或许非常累人,但至少不用被虫子咬。
“哎呀你个鸭嗓三…… ”陆安冬不高兴被拒绝了,囔了这声,正想以利诱惑,谁料他爹已是板着脸怼他。
“你块头那么大,好意思占你弟便宜吗?”陆有斌以不容拒绝的态度,将铲子塞向二儿子,“敢紧下去,别浪费时间。”
陆安冬块头确实大,在这身高有一米七就了不起的五几年,才十七岁的他居然长到了一米八,身子板还厚实,完全不像个农村小伙子,说是部队军人都有人信。
反观一样环境吃一样东西长大的陆衡州,简直就不像一个爹娘生的……哦不,是偏像宋云多一些。
不管是白的惑人的肤质,还是初初长开的五官,一眼便能看出宋云的影子,但若深看,又有陆有斌的,合着现在十四岁便有一米六几的身高,估计以后还会更高些,倒也不显得柔气。
是的柔气,在两个高大又壮实的哥哥衬托下,陆衡州确实是柔了点,但说娘炮,却没有。
那眼神锐利的,跟陆有斌这战场退下来的人,有的一比。
陆安冬拿着被硬塞来的铲子,苦着脸,瞅了瞅金梅,希望她帮自己说话。
金梅说的话,他爹多少都会考虑的。
但他忘了,现在的金梅自己都泥菩萨过江了,哪能拯救他?
金梅就这么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
一路好走阿二哥。
陆安冬对了嘴,读出她的意思,笑骂:“行阿金梅,二哥就等着!”
金梅没笑。因为她也苦。
麻蛋的烂泥。
药丸!
……
堵塞的沟道就在这,不清,只会越堵越严重。
最近空气闷热异常,与往年梅雨将来一样,时间不等人,陆有斌吆喝,几个孩子只能硬着头皮上。
“早清完早解脱,咱们就剩这一条大沟了,都加把劲!”陆有斌哪看不出士气低弱,给孩子们鼓舞着。
这一说,多少有效果。
本是蔫着脑袋慢吞吞挖泥的陆安冬,动作快了些,也问:“爹,你说咱们大沟清完了,要休息几天不干活阿?”
活都还没干完就开始想着休息的事,也就陆安冬这般出息了,而他也很精,问完后就会问之后要干什么活,然后轻松的话,就开始干半天玩半天,不轻松的,就看情况。
这般套路了几年,陆有斌这个当爹的哪能不了解,想也没想就回,“就你紧张?干完活再说。”
他们谈论著,金梅这儿是闷头苦干。
装满烂泥的箩筐比她预判的还要重些,用拖拉的方式可以省很多力气,但有些地方却得抬起,基本上就成了抬的居多。
所幸是两个人干,否则还得了。
陆衡州到底是个男孩子,金梅和他合力抬着箩筐,整个过程就没想像中的艰难。
这一留有余力,金梅不禁打量起这个在陆家存在感薄弱的陆老三。
刚才两人还有一定距离,并没注意看,就只觉得他皮肤白而已,现在近看打量着,金梅发现自己很难不嫉妒。
这白腻腻的骨瓷色泽肌肤是怎么回事?
她昨天那一晒,到现在皮肤都刺疼来着,拿着小镜子照时,可怕的发现自己被晒暗了一层色调,可眼前人?!
就只有微红???
你一个男人就这般,你好意思嘛。
金梅不禁有些哀怨的看着眼前这个五官还未完全长开,却已不失清隽之色的漂亮少年,只觉自己遭受到了暴击。
这般好的肤质居然落在一个少年身上,让她这个一晒就开始往小麦色走的人简直是……好嫉妒!
许是注意到她盯的过久的目光,少年抬眼,狭长的凤眼上,纤长的睫毛凝着一颗细碎珠液,要掉不掉的,看的人揪心,手痒的就想拨下来。
陆衡州皱眉,“走,发什么呆?”
粗哑的嗓音如同砂纸磨过桌面般粗糙,怪异的让人发笑,金梅眨了眨眼,没有取笑他,也没有偷窥被抓到的尴尬感,应了声‘哦’后挪步,合力将箩筐抬上推车。
几次来回,手臂渐渐疲乏,使着力增多,金梅累的直喘气。
“休息一会?”
金梅偏着头,拿手臂抹着额上汗,听他建议,回着,“不了,快要吃饭了,咱们把这车推去倒,回来应该就能吃饭休息了。”
陆衡州看着她,似在确定她真可以,这才应了声。
*****
金梅硬挺的撑了三天,就在她觉得不行,想着这哪是她要的生活时,许是天气过于炎热,或是关照她这‘娇弱’的身子,晚饭时刻,陆有斌说:“大伙明天都休息一天吧。”
“这样来得及在梅雨前弄好吗?”陆连成有些担心问。
先前他们家便有过梅雨来了,大沟未疏通好的例子,当时哪怕冒着大雨不断的挖、不断的疏通水流,到最后稻子还是泡烂了三分之一,上缴公粮后所剩无几,全家紧巴巴的过了大半年,才在新稻收成后,又好了点。
“没事的,来得及。”
陆安冬连挖了几天泥,早累的跟啥似的,这会听大哥跟爹的对话,心情简直如过山车,高低起伏不止。
幸好,还是休息一天,不然回房准是怼死大哥这个猪队友。
能休息,一家人都很高兴,就连情绪不佳的金梅,面上都带了些笑。
饭后,金梅把碗筷洗了,回房路上,陆安冬把她喊下。
“二哥?”
“梅子,二哥明天要跟虎子他们去贝河玩,你要去吗?”
贝河在村尾,里头不少河鲜,是金梅除南山外,第二爱去的地方,而每趟她跟去,大伙总是收获不少,久了陆安冬都会约她一块去玩。
却没想,一向约她都会去的金梅拒绝了,还是为了他输掉的布票。
“不了,我明天要去市里一趟。”金梅弯了弯唇,“布票凑满了总不能放着,我得去相件好看的来穿穿。”
陆安冬牙后槽有点痒。
“行吧,记得买好看点的,不要再穿的这么不伦不类。”
金梅听了他这略带磨牙的话声语调,有些好笑又有些无语。她现在这一身,还不是拜他娘所赐,否则以她的眼光,哪能穿成这样。
“哦对了二哥,那些河鲜还是老样子呀。”
陆安冬挑了眉,有些好奇,“你现在跟我们一块儿干活了,哪还有空处理那些河鲜?”
他曾问过金梅,知道她收了河鲜后会拿去城里卖,虽然他从没见过她提着装满水的河鲜出门过,却看过她在屋瓦上晾晒。
干货确实能保存久点,也有一定市场。
“我自有办法,你帮我收就对了,价格一样,我去拿钱给你,等等我嘿。”就像怕他拒绝一样,丢下这话,便跑回房,让陆安冬到了嘴旁的话,又吞了回去。
跑这么快干啥,他才想说他有钱,东西收了再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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