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雨带走安歌的病,雨过天晴后,安歌的烧退了。
妈妈很高兴,直说她许的愿很有用,不用安歌问,她自己就说了,她许愿她的童童身体立刻好起来。明明是他的生日,妈妈许愿有什么用啊?可妈妈一向如此,从前安歌想不到其他,如今的他眼睛毒得很,妈妈真是太单纯了,什么都不会藏。他又暗自叹气,如若妈妈不是这样单纯的人,上辈子他也不会被养成那样啊。
不过他又笑,这辈子,妈妈就这样一直单纯下去吧,他会担负起家中一切。
烧退后,他其实已能去学校,他借口身体不舒服,又在家多躺了几天。太多年没有上学,回来后,人也刚清醒,他还有些事情需要规划。
妈妈不疑有他,给他留了饭,开开心心上班去。
躺了几天,他终于起身下床,推开卧室门,推开家门。外头阳光格外灿烂,直直扑到面上,他的眼睛闭了闭,鼻尖却满是花香。他适应了光线,缓缓睁眼,果然是院子里的月季花全部开了。
他们家没钱,住的是个小平房,地势也不好,因此每逢下雨院子里的积水都会特别多。房子又小又破,却难得有这么个极小的院子,院子里有用作晾衣服的竹竿,还有个水池,另外一点地方全被妈妈圈起来种月季花了。月季很便宜,又好养活。
天晴后,院子里的积水干了。安歌踱步到小小花圃前,看开得热热闹闹的红黄月季花。
这可是个好兆头,除了妈妈,他重生后看到的第一样活物是这样热闹的花朵。
植物也是活的呀。
他蹲下来,仔细看花朵,心里是多年来难得的平静。妈妈总是这样的,哪怕生活那样艰难,也要过得美美的。他脸上不由又带出笑,他和妈妈这辈子都要过得美美的。
上辈子妈妈过世后,他不懂,也缺钱,被邻居忽悠,早早把这儿卖给邻居。结果不过两三年,房子就拆迁。他们家虽然破,却是在城市的中心地带,只不过是中心地带的贫民窟。但就因这好位置,三十平米的地方,拆迁时政府赔了三套一百平的房子。当时他已是大明星,也已遇到缪柏言,不再有所谓这些房子。但这是他出生长大的家,他一直记得这件事。
如今,他就等着吧。
等有了新房子,妈妈想种多少花都有。安歌看着簇簇团团的花,想到自己有上辈子的经历,怎么也能把这辈子过好吧?再过不好,他安歌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他转身进屋洗漱,洗好后用毛巾擦了脸,他已准备走了,又走回来照镜子。
脸一点没变,他的脸,上辈子时用粉丝的话来说,是古堡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他现在心情好,想到这样的形容,不由又笑了。其实就是想说他又病弱又有点阴郁么,他原本是很爱笑的,可是才十八岁就被缪柏言那种死有钱人捆回去当玩物,后来还怎么笑?精神还怎么好?自然就阴郁了。
他是混血,眼睛是灰蓝色,皮肤极白,眼窝有些深,头发是深棕色。大病初愈,重生归来,还真有点像沉睡多年后再醒来的懵懂古堡少年,只有他自己能看到眼中超越年龄的深沉。他的右脸颊还有个小酒窝,他伸手戳了戳,对着镜子不由再笑。
他其实蛮喜欢自己的脸,谁不喜欢漂亮的东西?他从前也特别看重这张脸,上辈子,助理还给他的脸买了保险。但这些都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反正这辈子是决计不会再进那个圈子,脸什么无所谓了。
他也过够了以色侍人的日子。
他挂上毛巾,穿衣服出门。家里有些困难,他没什么衣服,也很懂事,从不要买新衣服。好在学校的校服每季有两套,他也很喜欢穿校服。学校的夏季校服,一套是短袖运动服,另一套是白衬衫、藏青色长裤。
他穿了白衬衫这套,吹着微凉夏风,走在街头,轻松打量这座熟悉却又很陌生的城市。十多年没再见过这样的城市,他漫无目的地逛着,看身边行色匆匆的上班族,看街边小贩,再看远处高级写字楼,心中有些羡慕。
他这辈子想过平凡的生活,风光他早已尝够,金钱带来的也不全是好东西,这些他全都不想要。他只想要差不多的钱,和妈妈一起平安喜乐度过这一生。
这几天,他已打算好。房子,不过两三年就会有,届时他们住一套,租两套。可这两三年,他想让妈妈过得好一些。他们的钱还是太少,但他还在上学,没有太多时间去打工。上辈子他因早早退学,学历不高,在圈子里没少被人背地里说闲话。
偏偏这一点,是他无法更改的,可眼下,他回来了。他很喜欢上学,成绩其实也不错,只是当年实在没钱上学,只好退学。既然有了重新上学的机会,他肯定要好好学习,努力考大学,补足所有遗憾。
他得想法子赚钱,光打工是不成的,赚不来太多的钱,怎么改善妈妈的生活?要说上辈子,除了学会以色侍人,最熟练的便是演戏,除此之外,长期待在娱乐圈,他也学会了不少技能。例如服装设计,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除了工作,最喜欢给自己设计衣服。
虽说不是什么大手,但当时有几套设计图,很得一位著名设计师的夸赞。那位设计师轻易不夸人,他设计水平其实只是一般,恰好那几张合了那位设计师的胃口。设计师亲自邀请他去家里聊天,很巧,设计师的家还就住在附近的某独栋别墅里。
安歌想着,脚下已经走到别墅群外,建在热闹城市间,独有的宁静唬得几乎没人敢靠近。安歌走过去,并不在意保安们的虎视眈眈,而是仔细往里看,一眼看到那位设计师家中的房顶。他心里松了口气,看样子,这辈子的确有很多事没有变。
他再笑,找个日子来场偶遇吧。可笑了会儿,他又不笑了,如果没变的话,还会遇到缪柏言怎么办?!
绝对不能!他好不容易清静、单纯的生活,绝对不能被毁了!
他拧起眉头,回身离开。
他惦记他上辈子唯一的好朋友,想先去看看。他的好朋友名叫明雁,说来也是娱乐圈中人,但明雁和他,也说不上是谁更倒霉一些。总之,若是这辈子还和上辈子一样,就在不久之后的暑假,明雁将会通过某个选秀节目出道。
但他等不及了,他迫切想知道这辈子的明雁是否还如上辈子那般。上辈子的明雁,本是个有钱少爷,因为爸爸被人陷害“贪污”,一朝跌落。他想上网去搜一搜,可他家中没电脑,身无分文,也没法去网吧。
他想了会儿,想到明雁初中念的是南安市一中。明雁家是十四岁出事,明雁与他一样大,如果没出事,会继续在市一中读高中,这是明雁曾和他说过的。他立即往市一中的方向跑,已是傍晚,天边是久违的火烧云,烧红了半边天。
白衣棕发少年跑得飞快,蓬软卷发与白色衣角一同被云染红,被风吹起,安歌并不知,到底有多少人在暗自打量他。
他气喘吁吁跑到市一中附近,挑近道走小巷,眼看过了前面小巷便是市一中的大门。他松下一口气,扶着墙调整呼吸,他刚深吸一口气,猛地听到一墙之隔传来的闷哼声。他的这口气是吸进去了,却没吐出来。
接着是此起彼伏的闷哼声,这是,在打架?
安歌刚要探头出去看看,听到有人说话:“你们在干什么?”
是已经有人发现了?安歌安静缩回去听动静,再听几人怒气冲冲道:“别他妈多管闲事!”、“滚!”、“别挡在老子跟前!”
那人又惊讶问:“你们在打人?”
几人怪笑:“你果然就是傻子!都把这小子揍成这副鬼德行了,我们不是在打人,是干什么?!我可告诉你,今天这闲事你别管!否则兄弟几个连着你一起揍!”
接着又没了动静,很快,几人再吼:“你他妈想干什么!”、“把人放下!”、“你这是真打算不跟我们兄弟好过了?!还想不想在一中门口混了?”
那人坚持道:“你们打人是不对的,如果有误会,说出来就——”
“妈的!揍他!揍死这个愣头青!”
话音刚落,响起更重的骂人声与皮肉声,听起来特别疼,安歌都不由缩了缩肩膀。
“你他妈还挺能打啊!”
“踹他!”
“连着两个一起踹!”
安歌没再听到那人说话,光是听那几个人骂骂咧咧了。安歌压根不是什么正义人士,但说实在的,在学校附近,打架的肯定就是学生了。作为学生,不好好上学,打什么架?上辈子,他也演过一部反映校园暴力的电影,他作为主角就是那个被暴力的。有阵子,他入戏太深,差点抑郁。
校园暴力太可怕了。安歌不再躲,他绕出来,站在巷口,也不废话,直接朝那些打得不分你我完全没瞧见他的人高声道:“别打了,我报警了!”
他忽然出现,又是说这么一句话,唬得其中几人脚一顿,立刻凶狠回头看他。
等看清是个瘦弱少年,他们立即松下身子,可瞟见安歌的相貌,面上表情不由又有些暧昧,并轻佻道:“嘿,你说报就报,谁信哪?”
安歌压根懒得多看几眼,目不斜视,冷漠道:“爱信不信,警察马上就来,你们把人打成这样,不是带家长就是拘留,不想死就快走!或者我再去旁边学校叫门卫去?”
他冷冷威胁完,用那双灰蓝眼睛毫无感情看着他们几人,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全是小混混的打扮。这种人最好吓,安歌抬脚,作势真要再去喊门卫。他们又骂了几句,到底是信了安歌的话,又踹了地下趴着的人一脚。踹完,他们跑了,走之前还不忘再回头对安歌意味不明地笑几声。
等他们都滚了,安歌立即上前,弯腰问:“你们没事吧?”
他看清了,地上确有两人,身上均沾满灰,衣服皱皱巴巴,倒没瞧见血迹,应当还好。个子高的趴着,护住身下个子小的。个子高的便是后来的那个愣头青吧?安歌对于这样的人,印象很好,说话的声音很温和。
那人没说话,安歌伸手给他:“我扶你们起来吧。”
那人动了动,撑手想起身,却没撑住,又趴了回去,落回小个子身上。地下那个子小的又是闷哼一声,安歌又是一抖,妈呀,这得多疼啊,是伤到内里了?他直接蹲下来,伸手去拉拽高个子,并道:“你把重心放我身上,你快起来,再扶他起来。”
“多,多谢……”那人抽着气,没再拒绝安歌的帮助,缓缓起身的同时,他感激地抬眸看安歌。
安歌本很平静,耐心扶他起来,自己也正要起身。他还有正事要干,并不能逗留太久。
可当他对上此人眼眸,安歌的心倏地重重一落,手一松,那人的身体再度落回去。
更痛苦的闷哼声中,安歌的眼睛眨得慌张,眨动间,灰蓝色眼眸瞬间覆上墨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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