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越在店里满足口腹之欲后,又打包了一份,没两分钟老板娘就送了过来,好心嘱咐她,“这个要快点吃,不然糊了味道就不好,而且看相也不好。”
许越倒不急,趁着店里现在没什么人,跟老板娘聊起天来,“你们这生意真好,下午还做吗?”
老板娘灿烂一笑,“不做,我们只只做早餐和夜宵。”
“好可惜哦,其实你们完全可以把生意做大,开连锁。”
老板娘四十多岁,体型偏胖,看着十分憨厚和蔼,“你们年轻人想法真多,我们夫妻两没什么大野心,就想挣点小钱,也不想担那个风险。”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有风险才走回报,阿姨,你家生意这么好,我保证你们两年内就会回本。”
“不了,不了,我女儿还在上大学,儿子还没结婚,还是不要冒险了,这样挺好的。”老板娘拿抹布在擦桌子,看了看已经打包好的馄饨,“这个要尽快吃。”
许越眼底浮现笑意,“没事,反正也不是我吃。”
经过半个多小时步行的许越回到了易言轩的家,她人已经热出了汗,把白色的袋子放在餐桌上后,开始脱自己的外套。
她的里面是件杏色的打底毛衣,下身是黑色的紧身裤——
衬得胸部圆润,小腹平坦,再往下又是紧致挺翘,两条腿直且长。
可以说,她的身体曲线让人血脉喷张。
易言轩看得愣了一会儿,强迫自己把视线转到餐桌上,声音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干哑,“怎么这么晚?”
他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
许越说:“你只给了我十块钱,这钱只够付一碗馄饨钱,不够我打车,所以我走回来的,耽误了点时间。”
还真是算的清清楚楚,一点亏都不肯吃。
他坐在餐椅上,自己解开包装,“怎么就一碗,你的呢?”
许越拿了一个勺子过来,递给易言轩,同时把一次性的勺子拿在手里,“老板娘说这个趁热吃好,时间一久即没色相味道也不好,我很听话,所以我在店里吃了。”
易言轩笑的双肩都在抖,“所以你让我吃冷的?”
掀开盖子,看相果然一言难尽,用手摸了摸,也差不多凉透了。
易言轩在这时发挥了他宽几待人的优良品行,没计较,埋着头嗖嗖嗖几口就吃了个底朝天,连汤都没剩一滴。
是真饿坏了。
许越惊得嘴都合不上。
易言轩抽出纸巾,慢条斯理地摁着嘴角,举止优雅,与刚刚的狼吞虎咽截然不同,“你知道吗?你应该是第一次给艺人送冷饭还安然无恙的助理。”
许越眨了眨眼,“之前就没有人……”
“有人,”易言轩截断她的话,“不过都是被辞退了,这个圈子不大,基本上都是永不录用。”
许越:“……”
麻烦你利索的、麻利的、不讲情面的开除我,谢谢。
吃完了早饭已经都十点多了,许越简单地把餐桌擦了擦,也就不知道该干嘛了,像根柱子一样站着,始终和易言轩保持着三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易言轩坐在沙发上,选了一个家长里短的电视剧,他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示意许越过来坐。
许越装作没看到,“你不是说有私人行程吗?什么时候出发?”
“哦,现在就是啊!”易言轩散漫地说。
“看电视?”
“对啊,看电视!”易言轩笑着说,“拍戏时我可没时间看,现在好不容易有休息的时间,当然要看个够,不过这部剧我追了很久了,还没完结。”
“多少集啊?”
“季播剧,我看了四百多集了。”
“什么类型的?”
“很狗血,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豪门内斗争财产,出轨包养……”他抿了抿唇没继续了,怕许越多想。
许越看着易言轩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你一个堂堂粉丝千万的男神,能不能有点追求?爱好能不能高雅点?看这种满地撒狗血的恶俗脑残剧。
不过半小时后,许越就打脸了。
这是什么神仙电视剧,剧情紧凑,一环套着一环,明明就是被陷害然后打脸一个套路循环,为什么可以拍的这么让人欲罢不能?连日常吵架撕逼都这么带感?
许越之前在美国不怎么看电视剧,和那些酒肉朋友泡吧、旅行时间都嫌少,没空把时间消耗在看电视上。
她特别避嫌的坐在单人沙发里,手里拽着纸巾,被男女主角艰辛的情路弄得感慨不已,“为什么女主就不说当初那么做的原因呢?看着好抓狂,明明就是一句话的事,非憋在心里,让男主误会她,让男主折磨她。”
“误会解除了哪能拍几百集呢。”
这倒也是,她偷偷地擦了擦眼角的泪。
“你会拍这种戏吗?”
易言轩摇头,“不会,我拍的都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肩负拯救天下重任的大英雄,还有就是胸无大志一心只给女主送温暖的深情男。”
这几年,他这种戏都拍吐了,迫切想转型,他找叶卿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但不被认可。
叶卿觉得他现在在这条路上一枝独秀,就要把这条路走到底,做到无人能及。
当然这是叶卿敷衍他的说辞,更直白点的是,这种戏能给易言轩一个很好的价钱和曝光量,但正剧不行,制作公司看不上流量不说,价钱也要压,说到底她叶卿也只是一个商人,她要做的就是在商品还有价值时,把他利益最大化。
许越颇有些怒其不争,可她的立场也不好说什么,再多说就涉及到业务能力了,所以她选择了闭嘴。
到了中午,许越又开始为午饭犯愁了。
易言轩看破,追了一上午剧的人已经没什么仪态可言,像没骨头一样陷在沙发里,“冰箱里有菜,你随便做点就行,我不怎么挑食。”
许越没说话,巴巴盯着易言轩。
易言轩从她茫然无措的小眼神里接受到了信息,“你不会做饭?”
许越像捣蒜一样点着头。
“不会吧,许越,你不会做饭?那你以后嫁人怎么办?”
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这点流传千古的道理都不懂,难怪被人抛弃。
“我嫁人跟做饭有什么关系?我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不就行了。”
许越想的是,以我的家境,米其林大厨请几个都不成问题,可易言轩听出了别的意思。
他默不作声地摸出手机,开始点餐,选了两份便当,留的是许越的电话。
半个小时后,外卖送上门,许越哈着白气从外面跑回来,举着外卖袋,“吃饭啦。”
易言轩从沙发上起身,活动了下四肢,然后长腿迈开,几步就走到许越跟前,在许越还没来得及打开包装前,双手盖在盒子上,眉梢一扬,“吃哪份?一份虾排,一份排骨。”
说实话,听到这话许越有些感动,毕竟上午她都给他吃冷饭了,他还秉着“女士优先”的绅士风度让自己先选,这样一想,上午自己就显得尤为小气。
“我都可以,随便的。”
“这怎么能随便?”易言轩笑了笑,“虾排25,排骨23。”
许越嘴角一僵。
哦,自作多情了,他这是和自己要钱来了。
她语气不太好,“现金还是转账?”
许越在饥饿面前没什么骨气,暗自把气咽下去后选了便宜一点的,给易言轩转了23块,拿过饭后,跑到茶几这边来吃。
不想看到他,怕没胃口。
哪知易言轩也端着饭过来,许越看了他一眼,没给好脸色,拿着勺子开始吃饭。
易言轩忽然问:“为什么不用筷子吃?”
许越没回答,翻了个白眼后往旁边挪了挪。
易言轩嗤笑,“你拿不好笔,不会连筷子也拿不好吧?”
这是段糗事。
许越从小拿笔的姿势就不对,她是食指是压着笔头,大拇指在笔的上端,所以写字时是都靠中指托着力,字写的不好看不说还特别费力,稍微多写一点,中指指节那里都是紫的。
时静一直想纠正她,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握着她的手教她怎么正确拿笔,当时她是会的,可时静一松手就又恢复原状。
许还山觉得没必要,哪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正确和错误,反正能写字就行了,殊途同归嘛。
因为许还山的纵容,许越就放弃了纠正。
她从上学开始,无论是哪个老师看见了,都会毫不客气地指出她的小毛病,老师们无私奉献,都会刻意地板正,但都不了了之。
高二的时候,易言轩转校过来,机缘巧合两人做起了同桌。
语文老师给了他一个任务,没事帮帮许越,一个女孩子写个字丑就算了,拿笔的姿势还那么难看。
那个时候两人十六岁,已知男女有别。
易言轩面上应着,私下却从来没教过。
有什么好教的,六岁小朋友都会的东西,她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还不会?
许越听出了易言轩话里的嘲讽,起身去厨房拿了筷子,盘坐在褐色的毯子上,开始用筷子吃。
易言轩往嘴里塞饭的间隙观察了下许越拿筷子的姿势,不禁一笑,和拿笔的姿势一样,果然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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