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踏红(17)

    回到听雨阁,张玉凉坐在廊下读书作文,巩固今日与大儒们交谈的收获。

    程澹则坐在他身边,单手托腮做思考状。

    不知为何,刚才在亭子里与那青衫少年的谈话一直萦绕在他心头,尤以“爱情”二字最为深刻。

    其实他也有过疑惑,张玉凉对他的感情,到底是单纯的对宠物的喜爱,还是比这更深刻一些?

    那些发乎于心的宠溺,理直气壮的亲密,用对宠物的喜爱似乎不足以概括。非要说的话,爱情的确要更准确。

    更可怕的是,程澹甚至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也不抗拒这样稍显特别的感情。

    但是不行啊,张玉凉不能爱上他,因为他只能陪伴张玉凉十年。

    “张玉凉。”程澹拉拉张玉凉的衣袖。

    “嗯?”思路正滞塞的张玉凉闻言,回头笑着问:“怎么了?”

    程澹一脸认真地问:“外面的人都说你喜欢我,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呀?”

    “不是。”张玉凉亲亲他的额头,“我爱你。”

    程澹垂下眼帘,片刻后又定定地看着他:“你不能爱我,张玉凉。猫的寿命很短暂,我只能陪你十年。”

    张玉凉不惊反笑,而且笑得分外欣然:“是吗?比我想象的长。”

    他并非故作淡定,而是真心觉得高兴。

    小道士曾告诉他,他有一桩奇缘,但只可顺其自然,不能强求。后来,他遇到变成人身的程澹,证明了小道士所言非虚。

    早在那时,张玉凉便已做好心理准备。

    世间奇闻异事众多,桩桩件件讲的都是奇缘,而这些奇缘,无一例外皆转瞬即逝。

    张玉凉早已预感自己与程澹的缘分不会太长,十年,已经远远超出他的预料。

    “小傻猫,在你看来十年很短,对我而言那却是你的一生。”张玉凉将程澹揽入怀中,让他枕在自己膝上,长睫低垂,眸光柔和,“你能用一生陪伴我,足够了。”

    张玉凉的生母出生于苏州,不是才女,不是佳人,只是从微雨中撑伞走过的身影令他的父亲有一瞬的心动,便被纳为妾室,生下了他。

    他的生母去得不早不晚,恰好是为他启蒙之后,用自己的温柔与淡泊感染了他,才成就今日的张玉凉,没有让他被现在的这位对他抱有恨意的“母亲”养成庸庸碌碌的俗人。

    他的母亲信道,他也信,所以他“顺其自然”了十几年,今后或许也将“顺其自然”下去。正因如此,他从不强求任何人任何事,包括与程澹的缘分。

    “那十年之后呢?”程澹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心绪复杂,一向清澈的眼瞳也染上了浅浅的雾霭。

    “十年之后,你便住在我心中了。”张玉凉点点他的鼻尖,笑道:“届时,你在与不在,都伴着我。”

    他记得初见时程澹给予的温暖,记得这些日子相互陪伴的点滴。往后十年,还有更多的回忆会被创造,这么多的美好,足以陪他走完余生。

    程澹眼眶一热,忙垂下眼帘,却抱紧了张玉凉的手臂。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明白何为陪伴。

    孤独的程澹,终于找到了他的张玉凉。

    一如被上帝分开的两个灵魂,终于在尘世间邂逅对方。

    张玉凉缓缓俯身,一个吻印在程澹唇上。

    ……

    摊牌之后,程澹与张玉凉的相处方式并未改变多少,他们的生活也依然如之前那般平淡而又充实。

    程澹陪张玉凉读书作画,消磨时间;张玉凉照顾程澹的饮食起居,迁就他宠爱他,让他每一天都过得开心。

    被张玉凉这么日复一日地捧在手心暖着,程澹的心即使是石头做的,也早就捂热了。

    于是渐渐的,程澹陷入了他特意为自己创造的“温柔乡”,仿佛被蛛网束缚的猎物,再也无法挣脱。

    当然,他亦不想挣脱。

    世上的人,谁不想要一个才貌双全又温柔体贴的张玉凉?他傻了才把人往外推。

    安逸的生活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程澹和张玉凉已经在临初居住了将近两个月,从寒冬到开春,马上就要过年了。

    除夕的前一夜,张家连着派来五六波人请张玉凉回去过年,但都被他以年节期间仍要专心读书为由打发离开。

    但口口声声说要读书的人,却在打发走张家的下人后拉着刚刚睡醒的程澹贴窗花。

    窗花是张玉凉用特意让人买来的红纸剪出来的。花是连枝干一起剪出的红梅,除了花以外,还有很多憨态可掬的小动物,其中最多的,便是程澹猫身的种种姿态,或抱着玉璧呼呼大睡,或拿爪子拨弄毛线团,一个个活灵活现,萌态十足。

    程澹嫌弃地挑起一张,左看右看想挑出几个毛病,奈何张玉凉的剪纸手艺太过精湛,他看了许久,竟慢慢觉得这些红通通的小毛团分外可爱。

    “张玉凉,临初居好像不是张家的产业,我们随便在人家的门窗上贴窗花真的好吗?”程澹拿着两张剪纸在窗户上比划了一下,突然想到这一点,连忙问道。

    “临初居的确不是张家产业,而是我的产业。”张玉凉微笑着说,“几年前,我出资与临初居现在的老板一同建造了临初居,本意是想束发之后能有个读书的去处,没成想短短几年功夫,临初居名气便如此之盛。好在那人一直为我留着听雨阁,如今我们才能在这里躲清闲。”

    程澹听得目瞪口呆。

    临初居的名气不只在帝都,哪怕放眼整个天下都是赫赫有名的读书圣地,令无数高门贵子趋之若鹜的存在。

    不管是附庸风雅,还是当真想潜心钻研学问,临初居都是再好不过的选择。然而张玉凉却说,这不过是几年前他出资与人合办的一处产业。

    几年前他多大?有十岁吗?

    张玉凉好笑地捏捏程澹的脸:“我自幼丧母,在大夫人名下充当嫡子抚养,故而早早便通晓人情世故,也就是外人说的,早慧。”

    顿了顿,他又说:“我一贯不喜张家作派,待得时机成熟,便会搬出去住,临初居只是我准备的众多退路之一。何况,这里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那些名气多为人云亦云传出的虚名。”

    “原来那个凶神恶煞的夫人不是你的亲生母亲。”程澹放下剪纸,伏在张玉凉膝前,仰面看他。

    “母亲年轻时可是岭南第一美人,现下虽芳华不再,却也是风姿绰约,怎能说是凶神恶煞。”抚了抚程澹披散的长发,张玉凉继续剪着半成型的小猫。

    “你小时候她是不是对你不好?”程澹脱口而出,问完又后悔戳他伤口,话却收不回来了。

    正当他懊恼地想扯开话题时,张玉凉忽的笑了起来:“不,母亲待我不错,鲜少训斥或为难我。”

    “你骗人!”程澹满脸的不信,“若她真对你好,为什么你那么小就想着搬出去?”

    程澹虽是孤儿,但打小就有人照顾着,没吃过什么苦。在他看来,张玉凉明明有家却不愿呆,一定是受到了委屈,而能让他委屈的,阖府上下只有他的父母。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因为不喜张家诸般作派,才想离开那里的。”张玉凉点点程澹的鼻尖,笑意微敛,“人人只看见高门世家外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假象,却不知其内里的腐朽衰败。我厌烦那些繁琐虚伪的规矩,厌烦觥筹交错间涌动的算计。闲云野鹤,世外山水才是我心之所向。”

    “那你……为什么要参加科考?”程澹小声问道。

    “一是为责任。张家生我养我,如若我夺得功名是他们想要的,我愿意争取。”张玉凉放下剪刀和纸,握着程澹一只手爱怜地摩挲,“二是因为,我想出仕。”

    见程澹越发不解,张玉凉笑道:“小傻猫,闲云野鹤与出仕为官并不冲突。我有济世救民之心,有能力有机会,理应去做。为官之时,持身清正,则是我的另一个选择。官场黑暗,但云卷云舒、世外山水,皆可在心中。”

    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

    张玉凉将最后一句话咽下,看着程澹的目光愈加温柔。

    “官场是个大染缸,你怎么保证自己不会被染黑呢?”程澹又问。

    “我有你啊。”张玉凉亲亲他的手背,“只要你在,我便永远不可能被污染。因为那样的我,配不上你。”

    闻言,程澹定定地望着他良久,忍不住坐起身抱了抱他。

    你这么好,是我可能会配不上你。

    程澹这样想,却说:“那你可要记住今天说的话!”

    “当然。答应你的事,我从不会忘。”张玉凉捏了捏他的耳垂,“好了,我们来贴窗花吧。”

    “好!”

    张玉凉剪的红梅贴在门上,灼灼艳丽,似有暗香盈门。

    剩下的小动物剪纸,或贴上窗户,或贴在各种不起眼的角落,正因不起眼,所以偶然瞥见会给人小小的惊喜感,这也是一种乐趣所在。

    至于那些仿照程澹猫身剪出的,都被张玉凉收藏起来,说是不想给别人看到,让程澹无语了好一阵。

    “既然不贴,你剪它干什么?”程澹灵魂发问。

    “因为我喜欢。”张玉凉揽着他的腰,低头吻上他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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