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千四百零八节 裁决(2)

小说:我要做皇帝 作者:要离刺荆轲
    但是这个世界的事情通常非常复杂。

    特别是涉及到了孔子的问题上更是必须慎之又慎。

    原因很简单儒家的思想和追求虽然在刘彻眼里有些迂腐和陈旧。

    但在天下的地主、士大夫、贵族眼中却不是如此。

    在许多人眼里孔子如今的地位虽然比不上周公但却是诸子百家之中最强的一位。

    即便是庄子很讨厌孔子专门写了《盗拓》来批判孔子的学术和思想但是却也不敢否定孔子在人格上的魅力。

    哪怕是另外一个曾经集中火力猛烈抨击儒家文化和思想的韩非子也是承认: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

    至于刘彻更知道倘若单纯以道德、性格来看孔子的人格魅力确实是无可阻挡的。

    事实上即使是今天虽然法家和墨家以及黄老派内部许多人批判孔子。

    但却也有更多人崇拜和推崇孔子。

    如贾谊贾长沙就曾经公开称赞周公之后中国能称得上圣人的唯有孔子而已。

    是以其实到今天孔子和儒家文化早就已经深深的与中国与诸夏文明融合到了一起。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孔子及其儒家文化已经成为了中国文明的一个器官。

    就像法家、墨家、黄老派一般。

    想要割掉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甚至可能落得半身不遂。

    是以刘彻从未想要过要消灭或者清洗儒家。

    他又没有疯!

    看到儒法两派似乎要当庭斗殴了刘彻连忙站起来笑着道:“卿等所说朕知道了……”

    这才让几乎就要上演一场全武行的儒法两派统统低头拜服。

    “直躬之案在朕看来应该如此裁定……”

    随着刘彻的话群臣以及学生、博士们全部跪下来恭听圣裁。

    毫无疑问这也将是这桩历史悬案的最终裁决。

    刘彻见着这场面也是有些兴奋此刻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处神圣庄严肃穆的宪法法庭之上而他则拿着法典将要做出最终也是最后的解释。

    他很清楚他接下来说的每一个字都可能影响上百年甚至千年的中国法律、社会、制度。

    是以每一个字都必须斟酌再斟酌慎重再慎重。

    必须要负责对自己、对国家、对历史负责。

    “朕闻仲尼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直躬之案中直父盗羊其苦主失其羊朕甚闵之!依汉律盗赃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不盈六百六十钱二百钱以上完为城旦舂!直父盗羊当为公室告论法而制!”刘彻缓缓的说道。

    随着他的话儒家群臣和学生们都是面如死灰手脚冰凉偏偏发作不得。

    因为这确实是现行的汉律的规定和条文。

    而直躬他爹偷的那只羊按照如今的市价六百六十钱大约是没有但二百钱肯定是值的。

    所以完为城旦舂是没跑了。

    这黥为城旦舂和完为城旦舂实际上都是相同的酷法。

    只不过前者在脸上刺字通常是刺一个与罪犯所犯的刑罚相同的字来羞辱或者说提醒其他人。

    而这完则是简单的惩罚。

    当然在具体的刑期上也各自不同。

    至少后者还可以活动、出钱来减刑或者得到赦免但前者却是你有钱也买不出来。

    这也是汉室为何小偷和强盗通常都是一类人的缘故。

    因为无论是偷盗还是抢劫在实际上得到的惩罚都是一样的。

    若是群体性犯罪那更是要被处死。

    甚至可能牵连、连坐家人。

    是以法家众人都是欢欣鼓舞高兴不已。

    甚至有人在心里生出一种‘正义在今天终于得到声张’的感觉。

    但刘彻却知道这个事情不能就这么解决。

    不然的话肯定会产生无可估量的后果。

    毕竟现在是封建社会。

    哪怕是法家也是推崇忠孝的并且强调维护家庭之中男性家长的地位和威权的。

    不然也就没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区别了。

    更何况刘氏自己可是号称‘以孝治天下’皇帝驾崩其谥号之中必有一个孝字。

    刘彻要是这么玩那就是在打自己和自己的父祖的脸!

    所以他接着道:“直躬检举其父依律当免其罪责并按制奖赏然直躬检举其父在人伦之上却颇为不取……”

    这也是当今法律和社会现实的冲突所在。

    更是一个大顽疾。

    当前的汉律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说有些刻板、死板。

    就拿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转变来说吧——依照汉律规定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假如不牵涉其他人)那么家庭内部的人是不可以自己检举的检举了也没有用官府绝对不会受理相反假如你一而再的告状甚至可能会被直接打死!

    但是假如有外人来告而你家庭内部却不能检举最终犯罪事实被证明对不起全家连坐!

    这种脑回路是法家的思维主导下的产物。

    但问题就在于这样的法律没有人情味死板、固执没有旋转空间。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别说是如今了恐怕再过两千年也很难被人民所接受。

    是以汉律的许多条文特别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间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其实完全看主政的官员自己的个人意志和想法了。

    遇到法家官僚自然是严格执法无有宽宥。

    但儒家、黄老派的官员却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他们压根就当没有这些法律。

    只要事情不闹大像缇萦救父那样闹到皇帝面前他们就不会去管。

    所以在很多地方豪族地主打死下人和奴仆甚至是妾、子女就跟打死一条狗一样。

    许多豪强的院子里埋得尸体不是一件两件。

    苦主和苦主的父母兄弟欲告无门。

    这肯定是不行的。

    最最重要的一点这样的律法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和道德悖论。

    所以后世的统治者干脆就懒得再管这些事情将相关问题完全踢给了家族和宗族。

    于是就有私刑。

    刘彻自然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的。

    “是以朕觉得应该这样若今后再有类似于直躬的案子那便罚直父赔付苦主被盗之损失直父则免于刑罚但直躬却也不能再得嘉奖……”刘彻说完这段话也是长出了一口气。

    他自然知道这样的选择会有些问题。

    但其实那是他以两千年后的思维来看才有的问题。

    事实上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文化和传统的缘故其实这才是最佳选择。

    不然的话无论是判处直躬的父亲有罪还是判处无罪都将引发灾难。

    甚至到头来儒法乃至于黄老派都不能接受。

    听完天子的裁决无论是儒法还是大臣都是相互看了一眼眼神里都有所不满但却也都知道这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政治就是妥协就是折中嘛。

    天子的这个裁决既照顾儒家的颜面和感情以及诉求也维护了法家的体面和法律的尊严。

    最重要的是还给出了一个今后解决类似家庭问题的办法。

    日后遇到类似家庭犯罪譬如说啊家主失手打死了奴仆依照制度奴仆和他的亲人是不可以告状但是——官府却是可以追究的而且外人可以告状。

    这常常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但经过天子这样的裁决就有了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再发生类似事情家里面就可以指派一个成员去官府检举然后呢再赔偿苦主一些损失这事情就算揭过去了。

    如此一来至少可以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血亲复仇之事——过去十余年超过一半的血亲复仇都是因为复仇者有亲人/朋友为其主人所误杀而其求告无门又吞不下这口气于是远走他乡学的武艺再潜回家乡报仇雪恨。

    而在事实上来说依照汉律规定若主父母失手打死奴仆、子女。

    即使是被他人检举或者由官府发现了其实也只是赔钱而已。

    而刘彻这样做在事实上保证和稳定了社会治安。

    另外顺便给未来国家干涉家庭内部的违法乱罪行为开了个口子。

    不然以现行的法律其实国家很难干涉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更无非去查什么偷税漏税了。

    想了想刘彻又道:“廷尉请传朕之命子举父母、奴婢举主父母不法皆当三环三环而后方可听!”

    “诺!”廷尉赵禹立刻就拜道。

    这所谓的‘三环’是自秦以来就有的一个制度。

    但在从前针对的是父母告儿子/女儿。

    这三环的意思呢就是由地方三老、官府以及家庭成员三次相劝劝告三次后依然要告地方官方可受理。

    而且每次相劝都是在不同日。

    无疑这是为了维护家庭内部和谐的法律。

    在事实上来说哪怕是法家也是非常重视家庭以及家庭内部伦理的。

    这也是中国的特殊社会文化和传统所致。

    对中国人来说最重要的三件事情始终是:家庭、祖先和土地。

    无论是现在还是两千年后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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