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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听起来像为自己开脱,但我真的不是像班长说的那样,遇见一个长得帅的就说眼熟。
主要是司尧的确很帅。
是那种从小到大一如既往的帅。
起先我对这个形容没什么概念,毕竟当一个男人知道自己帅,并且开始留意自己帅,那就是油腻的开端了。
司尧比我大四岁,从我五岁搬过去时,他就是我邻居了。
那儿是个典型的市井之地,在老城区的中心地带,热闹、方便、房价便宜,人来人往,不远处有刚修好的高楼,但高楼以下还是鳞次栉比的小集市。人们在这里争吵、讥讽、讨价还价,等隔天了又是能一起搓麻将的好邻居。
小学以前各家的小孩都混在一起,今天跟你一起玩儿的可能是某个清贫老师的女儿,明天就能换成隔壁整天起早贪黑的鱼贩儿子。
有的人会觉得这里生活还不错,有些读过点书的担心影响孩子的成长,就想赶紧挣钱离开这里。
而司尧,怎么说呢,他好像天生就有神奇的吸引力——反正我是没看见我们那个地儿有人讨厌他。
他是跟奶奶过来住的,就是那种从孩子到家长在内所有人都会喜欢的人,从小就听话懂事,衣服上永远没有脏兮兮的泥点,人又有礼貌,对谁都会笑。当时附近几栋楼的家长,提到司尧时脸上都要露出羡慕的表情。
我家的也不例外,我父母那时候忙着做生意,没多少时间招呼我,听说了以后就让我也去跟司尧多玩玩。
为了让我跟司尧多接触,我爸妈还经常领着我上他家打招呼,说小锐年纪小,司尧大一些,又是对门,可以多照顾照顾。
我不太记得那时的场景了,那时候司尧刚放学回来,脖子上还系着红领巾,胳膊别着少先队队章,几条杠我忘了,毕竟当时我正在残忍而专注地研究蚂蚁为什么割了前面的头后面还能动。直到我爸妈恨铁不成钢地踹了我一脚,我才极不情愿地皱着脸站起来,手背在后面,握着一块用来在地上画画的石头。
“小锐,”司尧这个好学生看着我,白净的脸庞毛绒绒的,长睫毛下的眼珠宝石一样,被日光照成半透明,“那我叫你小锐?”
我当时膝盖脏兮兮的,两只手都是灰,跟站在面前的少年先锋队中队长形成鲜明对比。
我那时候很不喜欢别人叫我的名字时在前面加个“小”字,但我一瞬间不知道哪里来的脾气,跟司尧的对比让我烦躁得想要赶紧逃离他,于是称呼也不计较了,把手里的石头随手一扔就跑——
“随便你。”
“哎,沈锐,”班长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别看了,人家都下去了。”
“哦。”我甩甩头,喝完最后一杯轰炸机。
很奇怪,刚才的那种甜劲儿没了。
我不满意,觉得是这杯我没用打火机点燃的缘故。于是扫了码,在本桌自助点单那儿又买了一打。
班长没看到我的举动,估计以为我还在继续玩手机。
上面那个乐队什么时候下去休息的我都没注意,还真是一想到司尧就坏事儿。
但那个绿头发的背影总消散不去。
万一是呢?
万一是真的呢?
我心里开始疯狂博弈,一个声音说不然去后台看看,大不了就是社死一回,小问题,另一个声音怒骂傻逼,司尧要是现在这样我就倒立放屁。
耳朵嗡嗡嗡响,两种声音的共鸣吵得我脑子都要炸了。
“小锐,小锐?”
我耳边开始响起这样的声音,我一下子浑身发懵,从头到脚一个激灵,猛地倒吸一口气——
却发现是班长在叫我:“沈锐,沈锐?”
“要不要回去啊?”
我自觉丢脸,也是,只有他才会那么叫我。
这都能听岔。
好烦。
我宁愿那个乐队再上来唱首歌,我好仔仔细细看清那人到底长什么样。
我见班长已经开始犯困,一看时间确实不早了。按理说我每年随便找个酒吧喝喝酒就回去了,今年却忽然不那么想走。
但总不能一直耗着别人,我趁那一打新的酒没端上来之前碰了碰班长:“你先回去,我晚点再来。”
“你不是困了?我想在这儿一个人多待会儿。”
班长有点不放心:“可是……”
“你别守着我了,你看这么些年我生日哪回醉过?”我又搬出一堆理由,好说歹说把班长劝走,并保证两点前准时回去。
大概是我信誓旦旦的样子实在可信,毕竟这么些年我喝归喝,从没醉过,加上他实在是不喜欢这种地方,那个乐队也没再出现,班长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到时候我准时给你打电话。”
把他送走以后,我点的酒就端了上来。
不知道是不是我味觉的问题,总觉得不如之前那么好喝。
我很轴,又点了两打,总归能尝出味儿来。
我觉得我今晚肯定有点疯,但我每年这个时候可能都有点儿不太正常。
我打算喝完这一杯就回去,已经打开了叫车软件输入酒店地址,倏地,周遭的声音又变大了起来。
我听见那些人叫着fearless的名字,像是演唱会里的安可环节,原本消失在后台的几个人又出现了,主唱笑得爽朗,说改主意了,我们想再唱一首。
我眼前的画面已经开始旋转了,原来奶咖口味的酒后劲居然也能这么足。我用手撑着桌子,看见透明桌面上倒映出的一个狼狈又难看的我。
万一是司尧,见到我这副样子怎么办?
也不对,那人怎么可能是司尧?
那就看一眼啊,怕什么。
我像个傻逼一样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抬起头去找舞台上那一个背影。
那人的轮廓太显眼,根本不需要费力就能找到,还是那一副离经叛道的背影,他低着头拨弦,我盯着他看了整首歌,可他那么专注,不曾看向台下。
可就在这首歌结束的一瞬间,他们站起来谢幕,我终于在他转身以前看见了他的脸——
轰的一声,我浑身的血像是全凝固了,而在一瞬的凝固后死灰复燃,像无数只失去了头却还能爬行的蚂蚁,密密麻麻无孔不入地挤进我的血管,争先恐后地抓挠着。
我全身上下无法动弹,我看见舞台上的灯打在他的夹克上,反出叛逆的光,但依旧能把我的眼睛照亮。
我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大口喘气,像好多年前那样。
那一年司尧二十岁,充满希望的人生和未来都披在他身上,而他从好远的地方过来看我,在我看见他的时候手机里还拨通了我的号码。
我那天刚打完球,还大喇喇穿着他之前送我的湖人23号球衣,头发湿漉漉的,身上都是汗,估计不怎么好闻。
但司尧不计较这些,他脚边是大大的行李箱,背着黑色的包。
他过来抱了我一下,味道干净清冽,白色衬衫的第二颗纽扣擦过我的皮肤,有点痒。不过我没挣开。
才刚运动完,我的心率很快,呼吸也急促,喘着,胸腔剧烈起伏着。
司尧一点都不嫌弃我,我的汗大概沾湿了他的衬衫,而他还是没有放开我,用手拍我的背,叫我的名字,问我。
“小锐,想不想我?”
作者有话要说: 来晚了!加了两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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