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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人在打量我,可能是刚刚送了我一杯酒的肌肉男,也可能是进门前不小心撞上我肩膀的那个染着奶奶灰头发的姑娘。
但我懒得理,烦。
班长看了我一眼,无奈地想继续劝我:“行了沈锐,差不多得了。”
我没理他,摸了卡座上的打火机,全神贯注地把刚端上来的一打轰炸机表面的酒液点燃。
这酒的味道跟名字极度不匹配。不过甜甜的挺好喝,上头。
我没用吸管,随手拿了其中一杯一口喝了,杯沿有点烫,但一想到我刚刚吞了一团火焰,又觉得我可真酷。
可惜我不会抽烟,也懒得学这种坏习惯,一直没法掌握吐烟圈的成就感。
“哪有生日跟个醉鬼来买醉的。”班长皱眉看着我,很显然他对我这种庆生方式极度不苟同。
“你不懂,这不叫买醉,叫获得快乐。”我不屑一顾反驳,缩在角落里开始打无聊的手机游戏。
这个酒好像也没那么容易醉,但为了避免操作变形,我这种分奴还是很谨慎地抢了个瑶,挂在我家打野脖子上,被打野的cp骂了个半死,嘿嘿。
我今年大三,终于争取到了一个很好的外地实习机会,好歹能衬托得我这几年不那么浑浑噩噩。
毕竟我大学以来也没交多少朋友,班长——也就是我的室友,算是关系最好的一个。
他是老妈子性格,而我入学的时候十分叛逆,辅导员总担心我会闹事,让他多照顾我点。
没想到我其实没传言中那么叛逆。
“所以你每年生日都要来酒吧是个什么习惯?”班长这种好学生,点了一杯柠檬水,也不知道多少次不解地问我,“以前在学校那边倒也罢了,这次来外地实习也不错过。”
我看他一眼,决定继续忽略掉这个问题。
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其实没那么喜欢这种地方,也没那么喜欢酒,只是每年生日都会去一次,也只去那么一次。
第一次去就是刚满十八岁的时候,那时什么都不懂,也不敢点菜单上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我不会把自己喝醉,但一定要来一次,好像在证明什么一样。
见我不回答,班长也没逼我,只是继续抿他的柠檬水,估计是在思考什么时候能回去。
这座城市太大,我跟班长都不熟悉,为此我还定了附近的酒店,方便自己喝醉了能及时回去。
我每年都会为我喝醉做点准备,不过我每年都没喝醉过。
正想着,我看见四周的灯暗下来,而周围人开始欢呼,尖叫,吹口哨。
我跟班长有点不明就里地抬头看发生了什么。
当时选择来这里,只是因为这间酒吧推荐的人最多,说是氛围好还是别的什么,好像还有像现在这样的表演。
不过嘉宾的名字我从来不认识。
我们对这方面都接触甚少,倒是班长有些兴奋了,把柠檬水往桌上一搁就好奇地往台上看。
气氛更热烈了,我看见有人好像叫着刚上台的乐队的名字,我没听太仔细,好像叫fearless。
周围的光变成绿的红的紫的,闪闪烁烁地在那几人脸上交织。
主唱是个画着烟熏妆的大波□□生,声音很低很哑,但却不光是单纯的嘶吼或叙述,也带了一点技巧性。
不过是什么技巧性我说不上来,毕竟我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
他们开场唱了一首英文歌,还算欢快的调子,配上主唱的嗓音竟然奇异地合拍。
在短暂的间隙过去后,我听见跟刚才那首歌风格截然不同的重低音,贝斯声混着箱体和鼓组的重音充斥着这一整个空间。
歌怎么样另说,有点吵。
我是个品味不那么高的俗人,不太能欣赏这样的音乐。
倒是班长那个好学生很难见到这一幕,拽了一下我的衣服,想装作沉稳地说话,却根本遮不住语气里那没见识的激动:“好帅啊沈锐!”
我刚想提醒他注意断句,他就又开了口,这次干脆不掩饰了满脸崇拜:“那个贝斯手好酷!”
然而我在打游戏,没能很快抬头。
班长没空理会我的无动于衷,继续融入热闹的人群里。
等我操控着瑶终于从打野头上下来获得胜利时,正好这支乐队又唱完一首歌,主唱正扶着话筒跟大家聊天。
她的性格跟唱歌时不一样,说话俏皮活泼,还会跟大家开玩笑。
她说:“刚刚那首歌是我们家贝斯手喜欢的,今天他生日,我就唱了。”
有人善意地鼓起掌来,主唱代替他说谢谢。
由于今天我也是生日,于是我放弃了匹配下一把,也抬头看过去。
“怎么样,帅吧?”班长俨然在两首歌里被圈了粉,还自发跟我介绍,“简直了,而且我刚刚听隔壁的说,这个贝斯手还打了舌钉,酷得不行,不过就是没怎么见他说话。”
我没理他。
我嘶了一声。
“怎么?”
我盯着台上那个背影,啧了一下说:“我觉得这人长得挺眼熟。像我认识的人。”
“拉倒吧,这句话说了多少遍,”班长听见这句话笑了,“这些年你但凡看到个长得帅的都这么说。”
“不是,我是说真的。”我说。
“你上一次说这句话是在咱俩刚进公司实习的时候,”他无情地陈述,“就光我记得的就有十二三次了。”
“而且,”他说,“别的就算了,光暗成这样,又隔这么远,脸都没看清,你就说你认识了?”
“感觉,感觉像啊。”我不服。
“就没见你有过这种类型的朋友。”
我想了想,也是。
所以决定不反驳他。
可是我就是觉得有点像嘛。
我又仔细地看向那个人。
又不像了。
这里的酒肯定还是有点度数。
不然我怎么可能把他联想到司尧?
金属色的choker,荧光飞行员夹克,破洞宽松的牛仔裤。
最扎眼的是那一头绿色的短发,戴着耳钉,从侧脸看应该也化了妆。
浑身上下就写满了四个字离经叛道。
而且听说还有舌钉。
笑死,这人怎么可能是司尧。
他那种天之骄子,现在应该正在某个我听都没听过的实验室搞什么研究,穿着一身看着就脑仁疼的白大褂,看人的眼神可能都不自觉带着点睥睨的高傲。
那才是他。
——怎么可能是这种离经叛道的标准模板。
关键是,司尧也不可能跟我同一天生日啊。
操,真晦气。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文啦!!!是篇不长的短篇,尽量日更或者隔日更,连载期间不会v,就写来练练手调剂一下心情!
排雷写在文案了,但以防大家看不见再发一次:第一人称be,练笔散心产物,梗概:土,矫情,俗套,be,be,be
好的爱你们!我会很努力写好这个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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