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像墨砚般浓重地化不开时,五溪村才又恢复一片静谧。裹挟着白日里的几番喧闹,家家户户相继灭了灯,入了睡梦。

    唯有村子最西边的一间小院,依然亮着灯。

    黎若真捏起薄木片挑了下油灯芯,火苗高涨,屋内立时又变得通亮,她这才低下头,叭嗒叭嗒继续摁着计算器。

    每算出一个数字,就在账簿上添上一笔。

    说起来,人类还真是个适应能力极强的物种。

    想当初在学校,每每月末记不起自己的花销用到哪里去了时,室友总会建议她按时记账,她不是一口拒绝,就是记个几笔抛之脑后,本以为此生都不会养成这个好习惯,谁能料到,她还有熬夜记账算账的一天呢。

    黎若真无奈笑了声。

    又约摸过了半个时辰,她才将至今为止的所有账目一一对上,仔细瞅了眼末尾那笔盈余的数字,又看了看木匣子里满满的碎银子和铜板,心满意足地起身,连带着账簿和木匣子一块儿塞进了藏得柜中的保险箱里。

    这可是她忍痛花大笔积分才买回来的。

    想想,辛辛苦苦赚的钱若是被人偷了或抢了,那不是得气背过了气。

    所以,凡事还是考虑得周全为好。

    这茬结束,她重新坐回桌子前,片刻不迟疑,提笔就开始写起了招聘启事。写完岗位职责,又准备写应聘要求,突然笔尖一顿,犹豫了。

    为人老实?

    孔武有力?

    还是吃苦耐劳?

    好像哪个都对,但又好像哪个都不够。

    攥着笔杆子想了通,黎若真顿然心头一亮,刷刷就就继续往下写:背景干净,扛的起两筐子土豆者优先,待遇面议!

    写完,吹了吹未干的墨迹,用书压住一角,这才起身,伸个懒腰,到镜子前准备解开头发睡觉。

    鉴于铜镜自带磨皮美颜效果,她便没更换成往日的镜子。此刻,晕暖的灯光照得镜中女子的身影有些模糊,却依然能瞧见她的娇美。

    黎若真心觉有些可惜了。

    其实原主相貌不错,唇红齿白,冰肌莹彻,身段婀娜,穿着品味也不错,绝对称得上是个大美人儿,可惜就可惜在原主身处

    宅斗文里,还不小心丧了命,被她混穿。而她,每日尽忙着种田赚钱改命运,得不到空闲,哪儿还会有心思估顾及打扮呢?

    白白浪费了这么好一张脸。

    黎若真拆下簪子,一头墨发便散了下来,垂在两肩,又为镜中女子添了份柔美。

    她将簪子搁下时,心里头闪过一个疑问。

    说起来,原主是怎么死的?

    虽在小说里,原主是到大结局才丧命,但既然她能穿过来,不就代表原主那个时候就没了?

    可刚穿过来时,除了跪得腿酸,晒得头晕以外,她也并没发现原主有什么不对劲的啊,身上也无任何外伤。

    “系统,我穿过来时原主是不是已经没命了?”

    【是的。】

    “那人是怎么没的?”

    【此话题涉及攻其他路线的剧情,本系统不予剧透,请宿主还是安安分分赚声望吧。】

    “……啧。”

    黎若真不屑地砸了砸舌:“看你这意思,大抵是被人害了……等会儿,这什么呀?”

    话说到一半,黎若真突然凑近铜镜,抬着下巴努力地朝镜子里瞅着,越瞅脸色是越黑。

    铜镜再如何磨皮,竟然也没能磨掉她的……痘痘。

    用手摸一下,嘶,还挺疼。

    得,熬夜还熬出了多余的东西。

    黎若真不再乱想,当即起身,几步到桌前吹灭了油灯,黑暗中,噔噔地爬上床躲进了被窝里。

    睡吧,一觉解千愁。

    翌日,一声爽朗但极其无比惹人厌烦地笑声从院子里传出。

    黎若真强忍着扇人的冲,恶狠狠瞪了一眼对面男子:“你再笑,再笑我把你嘴缝上。”

    顾思修赶紧缩回了脑袋,可饶是这样,也没忍住噗嗤地又笑了一声,气得黎若真柳叶眉一颤一颤的。

    本来嘛,生面疮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偏偏黎若真的这颗面疮长得恰到好处,刚好就处在下巴正中间,她抹上药膏后,瞧着别提有多逗趣了。

    而且,黎若真越在意,他便越觉得有意思。

    见他还笑个没完没了了,黎若真登时气上心头,右腿一伸,直接踹了下顾思修那条凳子的凳子腿。

    顾思修身子一晃,险些没坐稳摔下去。

    他收住笑意,不知死活地呛了句:“都说了,姑娘家要有

    姑娘家的样子,天天火气这么大,怪不得要生面疮。”

    黎若真一听更来气了,眼瞧着又要抬起手,顾思修见势不好,忙抱着凳子离她远远的。

    看他那怂样,黎若真便懒得再计较,从袖中摸出一张纸腾开:“这个,你今日回客栈顺带在镇上找个地儿帮我贴着。”

    顾思修接过来仔细瞧了眼,不由失笑:“你这招人的条件未免也太低,若招到个品行不端的,可没地方后悔去。”

    “能扛两筐子土豆的,还条件低?”黎若真鄙视地扫了他一眼,“我没记错的话,顾公子就做不到这一点吧?”

    顾思修清了清嗓子:“你这是求人,还是损人呢?我凭什么要帮你?”

    “当然是凭你天天在这儿蹭吃蹭喝了。”

    “那又不是吃你家的。”说起这个,顾思修就没好气。

    他留下来是为了蹭吃蹭喝……不对,是再吃些新鲜玩意儿。试吃会前,他每日只能吃土豆,那姑且算情有可原吧。可试吃会后呢,竟然是被黎若真拉着一起去隔壁家蹭吃蹭喝!

    他在意的是吃饭吗?

    他在意的明明是吃的特别。

    “什么叫不是我家的?”黎若真听这话就不大高兴了,仰着下巴道,“你可知,我去三娘家吃饭,事后都是要给饭钱的,你那份儿不也得我付钱?花我的钱还理直气壮了是吧?”

    顾思修闻言,赶紧抱着凳子又坐了过去,腆着笑脸同她商量:“既是如此,你何苦花这冤枉钱?不如你在家随意弄点吃的,你吃什么,我就跟着吃什么,绝不再说半句闲话。”

    “还有这招人告示,我保准也给你贴个显眼的位子,如何?”

    黎若真想了想:“……那,给你煮包泡面?”

    “好!”

    【叮咚!男主好感度+12。】

    这就开心了?黎若真无语地撇过脸。

    条件真低。

    吃过泡面,顾思修反正是乐呵呵离开的,也不知道他将告示贴哪儿了,第二日就有人找上了门。

    来的是一个年迈的老妇人,满头银发,面色和善,提着个菜篮子,走起路来佝偻着腰,一见黎若真便笑着问:“姑娘,您这儿还招人吗?”

    “招的。”黎若真笑着应了声,看清来人后,面上笑意更深,忙将人迎进来

    :“原来是您啊。”

    老妇人微微吃惊:“您还记得我?”

    “那是自然,您当初可是第一个买我辣椒的客人,当然得记着了。”

    老妇人听得面露欣慰,颇为感慨道:“姑娘能记得我,果真是个心肠好的。不瞒姑娘,其实我今日来,是想替我儿子寻份差事的。”

    “您放心,他别的用处没有,就是人长得虎背熊腰,两筐子土豆不在话下。”

    黎若真点点头,端杯热茶递过去:“既是如此,那还得麻烦您改日将令公子领过来,这差事吧,毕竟是令公子做,我还是想当面与他谈谈。”

    “这……”

    老妇人犹豫片刻,蓦地似是想通,连茶都没顾得喝就站起了身,“好,那我明日就带着人来,谢谢姑娘。”

    说着老妇人急急忙忙就离开了,黎若真将人送出院子,正要回身,正巧三娘和李良玉也走过来。

    “黎姑娘,你真的要雇用张家儿子?”三娘问。

    黎若真不解:“怎么了?”

    李良玉赶忙上来拉着她手说:“张家儿子,那可是个傻子呀,谁会雇个傻子做事。”

    “你不知道,这张家老太太当初给傻儿子寻过不少差事,不是被人当场拒绝,就是隔日被轰出来。大伙儿都说了,这傻儿子像头笨熊一样,说话也听不懂,做事儿又磨蹭,就没干成什么事,吃得还比谁都多,谁敢雇啊。”

    三娘听了也接茬道:“良玉这次说得不错,我们知道你一向好心,可你是做生意的,也不能做了赔本买卖不是?”

    黎若真垂眸想了想。

    “你们二人说得对。”她莞尔道,“明日人来,我再仔细瞧瞧,若是不合适就给拒了。”

    于是,翌日黎若真从地里回来后,就伸了伸懒腰,拉着凳子在院子里坐着等人来。

    挨过了炎热的夏日,这几日天气都格外凉爽,时而还有阵清风拂过,就更让人心情舒畅了。

    黎若真抬头望了眼天,收回视线,正要翻开书时,突然愣了下。

    随即,视线朝着围墙上而去。

    不仅三娘家,就连她自己家的围墙,也被被糊满了碎片。白花花的碎碗片在日光下泛着光,更加显得上头的那点腥红尤为诡异。

    她放下书,搬着凳子到围墙下,踩上去近看。只见其中两只碗片的尖锐处沾了些许腥红的液体,她用指尖小心地抹了点,看了眼,又凑近鼻子嗅了嗅。

    登时,面色一沉,细眉紧蹙。

    是血的腥味。

    “黎姑娘。”这时院外有人喊了声。

    黎若真忙抽出手帕擦了下指尖,从凳子上跳了下去。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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