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宝穗顺着他的力道往屋里走。
她在炕上坐下, 注意到连一贯沉默稳重的卫向东脸上都红扑扑的,带着兴奋和激动,顿时被勾出了好奇心, “什么好东西?”
卫向南把手里抱着的衣服放下, 正准备伸手解开,又缩回了手, 看向他哥,“哥, 还是你来。”
他笨手笨脚的, 要是弄坏了怎么办?
卫向东点点头, 等他让开位置, 才伸手小心翼翼的掀开衣服, 露出了一面红色小格纹的帕子。
林宝穗看他一眼,“这不是小宝的擦嘴巾么?”
卫向东解释道,“弟弟的衣裳太脏了, 直接用衣裳包不好。”
“我觉得还好啊。”他口中的弟弟卫向南,抬手搔搔头, 顺便向林宝穗求证道, “娘, 我还是很干净的?”
林宝穗脑海里浮现过几个湿漉漉的带着泥泞的小孩儿身影, 再看卫向南只是黄了几块的衣裳, 勉为其难的点点头,“还行。”
当然跟老大比就不行了。卫向东的衣裳干干净净的,跟没动一样。
卫向东瞧了眼在山上滚过的弟弟,有些不赞同。
林宝穗适时道,“先给我看看是什么东西?我看见土了。”
红格纹的布上沾着褐色的泥,林宝穗脑海里瞬间闪过数个猜想。
卫向东注意力收回来, 呼吸都放轻了,拇指捏着拢起来的一角打开。
里面是一大一小,像树根一样的东西,呈人字形,还缀着好几根须。
人参!
林宝穗脑海里闪过一个词。但她又有些不能确定,主要是因为掏出来这东西的人,“你们从哪儿来的?”
卫向南最快道,“山上挖的。”
他看林宝穗没什么表情波动,又压了压声音,故作神秘,其中又夹着几分得意,“娘不知道?这个叫人参。可以卖了换很多钱的。”
林宝穗意味深长的看他一眼,“你怎么知道这是人参?”
卫向南以为她是不信,保证道,“真的是人参!李教授有一颗泡酒的,他给我们看过。跟这颗差不多。”
他说着指了指小的那根。
卫向东也点头,一副老成的模样介绍着,“这个是三节芦的野参,最上面是圆芦,至少有五十年份。”
林宝穗仔细瞧了会儿,才琢磨出来三节芦的意思,“这个也是李教授说的?”
卫向东不好意思的红着脸点头,小声应着,“嗯。”
林宝穗开始琢磨起这参的处理,顺口问道,“你们拿去给他看了?”
卫向东咬咬唇,“没有。但是我们当时问的时候,李教授给我们讲了好几个人参的故事。有说过这种样子的人参。”
“那就行。”林宝穗稍稍放心。
要是给李教授看了,肯定是只能拿出来给大队了。
但她并不打算把人参交出去,她本就对梨花大队没什么归属感,而枣厂的事让她如鲠在噎,现在更是不想白出力出东西了。
林宝穗跟儿子商量着,“娘打算把这两支野人参拿去镇上卖,你们以后要保密,不要告诉别人捡到了人参,好不好?”
两人动作一致的点头。卫向南还积极道,“放心娘,我们两个藏起来没给别人看到的。”
林宝穗心里一阵满意,跟大队长合作,还不如跟她的两个便宜儿子合作,机灵又听话。
她顺手从水壶里倒了水,温声问着,“李教授还给你们讲了什么跟人参有关事,给娘也讲讲?”
卫向南最先开口,“很贵。李教授那根参八十块,然后王德旺卖参家里盖了房子,住上了砖房,顿顿都能吃肉,还有……”
林宝穗耐心听了半分钟,才发现他记得全是卖人参发财的部分,只好看向最靠谱的老大,“向东,你有没有记得其他的东西?”
卫向东补上,“王德旺卖的野山参是四匹叶,三节芦,拇指粗,七十年的参,卖了五六百,从此过上了富裕生活。刘德宝的人参上交给了大队,是大队的功臣,大队都听他的,后来他带领大队过上了好日子。”
“李教授还问我们,哪种做的对?”
林宝穗沉默了一下,总觉得好像隔空被教育了。
她问,“哪种对?你们怎么回的?”
卫向南说,“这太难了选,我会把它埋回去。”
林宝穗,“……”
卫向东悄悄看了林宝穗一眼,他对李教授说的是,应该会给大队。
可对着他娘却小声道,“我不想给大队。奶奶还在的时候,祖奶奶经常过来骂奶奶,欺负奶奶,而且唐二狗他爹也不好,还有……”
他一口气数了好些人,最后小小补上一句,“外公外婆也不好。”
林宝穗摸了摸他的脑袋,“你说的对。”
要她她也不愿意给这些人沾光。
只是她有点儿不放心,“李教授怎么说?”
卫向东脸上露出了几分纠结,“李教授说哪种都没错。”
林宝穗心里一跳,可真敢说。
她现在怀疑李教授从城里来乡下搞种地,就是因为管不住嘴。
“这些你们不许说出去,记住了么?”她重点看了卫向南一眼。
卫向南不明所以,还是老实点头。
林宝穗也不是毫无收获,至少她知道这两根参确实值钱,少说也能卖几百块。
不过想卖的话,只能去黑市。
林宝穗搜刮着自己脑子里关于人参的东西,没几样,只知道这东西贵,能养身体。
好像还有——八十年代的人参热潮!
林宝穗眼睛亮了下,或许到时候可以上东北赚一笔,顺便搞搞人参的生意。有高潮就有低谷,八十年代末,人参生意遭限制以后可是萎靡了好多年,被别的国家给捡漏了。
“我把东西收起来就去给你们做饭。”林宝穗说着把人参包起来放到自己房间,顺手拿了三颗糖,猛地回过神,“对了,你们回来了,小宝呢?”
卫向东也刚想起来,有些懊恼,“还在李教授那边。”
林宝穗拦住了他们往外走的动作,“我去找他。水缸里有水,你们两个打点儿先洗洗。”
他俩明显是临时遇上的人参,没带什么工具,裤脚上沾了露水和泥,手也脏兮兮的。
好在太阳还没落下,院子里水晒了一天温腾腾的,稍微洗一下也挺方便。
林宝穗出门,没走多远,就瞧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有些纳闷的看着正走在郑云凯身边的林宝珠。
郑家这个孩子是被宠大的,不管是书里,还是她这些日子的耳闻,都印证了这一点。
同样是八岁,郑云凯长得高高壮壮的,衣服都崩了起来,脚上还穿着一双运动鞋。这在整个梨花大队都是独一份。
相比之下,林宝珠的衣裳就要寒酸一些,带着灰调,鞋子也是普通的布鞋。
不过林宝穗最惊讶的还是林宝珠怎么会郑云凯身边凑?郑云凯可是不折不扣的小魔头,在书中无数次捉弄林宝穗,初中的时候就开始逃学赌博耍流氓,林宝穗跟在他身后收拾了多年烂摊子,才成功的感化了他。
难不成对她阴阳怪气的林宝珠,其实是个心怀大爱的圣母?
林宝穗边想着,悄悄走近了些。
林宝珠正哄着郑云凯,“云凯,我前几天看到小胖从山里摘了樱桃回来,山上好像有几颗桃树,你要不要去找找?”
“不要!”郑云凯不耐烦道。
林宝珠问他,“你不想吃桃子么?”
郑云凯冲她露出一个挑衅的笑,“我想吃的话,奶会给我买。”
林宝珠咬牙,那个死老太婆可真舍得。她故意道,“可小胖都能一个人进山摘桃子,你害怕自己没摘到,不如他么?”
小胖跟郑云凯不同,那家四个儿子,小胖是最小的那个,不过上头三个哥哥都宠他,加上家里也算殷实,爹娘都在镇上上班,所以这孩子便在同龄人中称霸了。
郑云凯也想当老大,可他打不过小胖的哥哥,只能屈居人下。如今,又添了一条,他有后娘。
原本跟他玩儿的好那几个,都觉得他有后娘早晚要倒霉。还有些叛逃去给小胖当小弟了。
因此,林宝珠一提,郑云凯就炸了,“谁说我不如他?”
他怒冲冲道,“我肯定能比他找到更多桃子的。”
林宝珠露出一抹犹豫,郑云凯见她不信,立马直奔后山的方向,“我现在就去!”
林宝穗躲进另一条路,绕开林宝珠往程家走,几步后才琢磨明白。
原来林宝珠打的是这个主意啊!
原书里捡到了林宝穗人参,回家便毫不避讳的跟郑建军他娘说了,结果郑建军他娘转头就把这个安到了郑云凯头上,说郑云凯有福气。
当时似乎是挖了两根。郑建军他娘缺水只挖到了一根小的,交给了大队,饶是如此,那根人参也卖了三十块。年底分肉多给郑家分了五斤。郑家名声也好了,郑云凯也颇受欢迎,而这三十块就是郑云凯一双鞋子的钱。
当然,这些都跟“林宝穗”毫无关系。
不过后来倒是掀起了一阵挖参的风,还真有人在山上挖到,让郑云凯他娘私下里后悔了好几个月。
现在这些都改变了。
林宝穗甚至对林宝珠起了一丝同情。现在看,林宝珠肯定是重生的,才会被表象迷惑,认为郑云凯能找到人参。
那林宝珠后面有的是苦头吃了。
她抱了小宝回家,就开始做晚饭。
半夜听到大队上狗叫人喊的,出门瞧了眼,才知道郑云凯丢了。
郑大娘满大队的喊,“云凯、云凯!你去哪儿了啊!我的命根子哎!哪个杀千刀的敢动你!要是让我知道非跟他拼命不可!”
林大队长正为枣厂的事情烦心,刚跑了趟县里一无所获,头疼的厉害,“行了,先去看看跟郑云凯玩儿好的几个,看他们今天有没有见到人。”
连着敲了几家门,不一会儿就问了出来,有人看到郑云凯往山里跑了。
郑大娘自是坚持要立马上山。
林大队长无奈,到底是念着一条人命,赶紧招呼了人,提着灯,点上火把去找人。
梨花大队附近的山不是孤零零的一座,是山连山,早些年还有老虎跑下来过,所以分了十几个在外围找,其他人都聚成一队往深处走。
郑大娘还不情愿的挑着刺,“怎么才这么点儿人?”
“十几个大男人还走一块?分开找啊,山这么大,什么时候能找到我孙子?”
听的人直皱眉。
跟在她旁边的林宝珠则是脸色变来变去,甚至在想,要是、要是郑云凯回不来就好了。
人参固然值钱,但卖的钱她不一定能拿到手,而是让老太太知道是她骗郑云凯进山的话,她恐怕之后日子不会好过。
可她也不是故意的,这不是今天被大队长的态度给刺激到了,一时没忍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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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宝穗自然没在找人的队列里,她把被吵醒的小宝重新哄睡,不放心的问卫向东,“你们两个在哪儿挖的人参?今天怎么跑山里了?”
卫向东睡的迷迷糊糊,慢半拍回道,“没往太深处走,我们去帮李教授挖土。当时旁边还有人在玩儿。”
“那就行,以后小心点儿。”林宝穗又叮嘱了句,自己打了个哈欠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出门卖人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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