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在金钱上亏了,后续还有一个更大的麻烦,就是民众们的怒火。
协议签订完之后,很快那些荷兰俘虏就会被释放,现在很多战死者的家属正准备手撕这帮荷兰人,如果把人放了,到时候民众们的怒火肯定无法宣泄,北港可能会面临一些动乱,另外那些家属可能因此恨上签字的那人。
所以一开始谈判,李大就没有出面,后面签字的也不是他,这样做可以缓和一下,让家属们的矛头不会直接指向他。
签完字之后,李大在心中默念:“老田、大宝、立成、长林,只能先委屈你们一下了,这个锅暂时就由你们来背了”。
光找背锅侠也不行,还要配合其它方案,这个方案在谈判还没开始前李大就想好了,方案的核心就是,通过对外扩张来转移内在矛盾。
这套方案经常被先辈们所用,每当王朝初期或者末期,国内矛盾尖锐,这时候对外扩张就被统治者们拿出来了,不仅能转移矛盾,要是打胜了还能增加统治者的个人威望,让国内肖小不敢轻举妄动。
现今李大就准备对外扩张了,他要下手的正是盘踞在大明沿海的各股海盗,把沿海的海盗肃清,这样做好处最少有四个:
一是可以转移家属们与护卫们的怒火,让他们能借着清剿海盗发泄心中的怒火,一旦怒火得到了释放,自然也就不会再迁怒别人,甚至于心生怨恨;
二是可以还沿海以太平,致使今后沿海商路通畅,海商们再不用为遇见海盗而惶恐,这样做可不是李大好心,李大可是准备等海盗肃清后,学后世的郑芝龙,收取船税;
据史料记载,郑芝龙每年船税收入近千万两,在后世,李大是相信这个数字的,但如今,李大知道,这记载之人绝对是夸张了,每年船税千万两,这其中水分太大,要知道,整个大明沿海一年的贸易量才多少?
八闽商行作为第一大海商,每年收入不过百万两,根据情报,李大测算过,此时八闽商行的贸易量估计占了海贸的12%—14%之间,也就是说,现今整个大明沿海每年贸易额大概在950万两—1100万两之间;
三是可以聚财,要知道这些大股海盗,一个个可是富的流油,铲除他们,飞鱼帮可以发笔小财;
至于第四个好处嘛,他李大要向外界宣布,从今往后,这沿海我说了算,此路归我管,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管你有什么背景,在我面前都要老老实实的交钱。
对于海盗背后的那些官老爷,李大相信只要那些人没傻,就不敢找自己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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