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笃——
时间仿佛随着敲门声,回到了当年的某个夏天。
夏天的南方小镇又闷又热,一丝风也没有。
榆树在烈日下闪闪发光,柏油路被烤得微微融化,踩上去粘粘的。
上完体育课,阎直拎着一袋篮球,慢悠悠地往体育器材存放室走。
他穿过盛夏的热浪,敲响器材存放室的门。
他听见蛰伏数年的蝉爬上高树嘶声鸣叫,听见卖冰棍儿的老伯有气无力地吆喝,听见笃笃的敲门声,最后听见了一声“请进”。
那些都是独属于记忆里的夏天的声音。
阎直推开门,像推开了一段旧时光。
他一向喜欢气质温柔干净的人,像夏天里经过的暖风,痒痒地抚过脸颊,带着令人心的气息,而屋内的这位正合他的心意——
那个人叫简烽。
身上是妥帖得当的白衬衫,在阳光下炫目得像是在发光,浅色的瞳孔在阳光下微微透明。
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阎直往后退了两步。
“打扰了。”他说。
这不是他第一次见到简烽。
上课玩手机时,在厕所抽烟时,偷偷跑出去上网时……这双浅色瞳孔的主人总是会很巧合地出现。
然后对他说:“你的名字?”
第一次时,阎直以为对方想跟他交朋友,于是带着点小激,又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语气嚣张:“你谁啊?”
“简烽,简单的简,锋利的锋。”
“礼尚往来,我也告诉你我的名字,我是阎直。不是长相的那个颜值……”
看到简烽打开笔记本,阎直很热心地凑了过去,端端正正地将自己的名字写在简烽的本子里,顺便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
简烽合上本子,笑意温柔,“嗯,你好,我是学生会纪检部部长。”
阎直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看见本子封面上的字时,他整个人都石化了。
——违纪名单。
从那以后,阎直都绕着简烽走。
可惜成效不佳。
时过境迁,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那些年他所避之不及的相遇,会成为如今梦寐以求的东西。
——让我再次遇到他吧。
一次就好。
阎直隔
着长长长长的一段时光,贪婪地凝视着年少时的简烽。
他想说些什么,但说不出来。
然后门里的简烽眨眨眼,朝他微微笑起来,干净温柔,像极了初夏时节的风。
喉结上下滚,阎直朝简烽伸出手。
从指尖传来的木门冰冷的触感,拉着他从回忆中抽身而出。
***
鹿仁沿着楼梯往上走。
黄色的墙壁,红色的门,苍白高大的男人穿着黑色长风衣,半倚着墙,目光虚虚落在“01”门牌号上。
他的指间夹着快燃尽的烟头,火星子明明灭灭,看上去悲伤又颓丧。
鹿仁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他害怕阎直,可当遇见什么困难时,他潜意识里又觉得阎直是可靠的,忍不住想向阎直求助。
而现在他觉得阎直这副样子有点可怜。
走在后面的杀马特推了推他:“走啊,别挡道。”
鹿仁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你先走吧,我在10号房间,离楼梯口最近,已经到了。”
再抬起头时,走廊里已经没有了阎直的身影,只有地毯上落了个被踩熄的烟头,表明那里确实曾经有人站立。
杀马特愤愤不平,语气中充满怨气:“有的人啊,没能力就算了,连同情心同胞爱也没有,你不帮别人,出了事儿也别指望别人帮你,你要是死了我都懒得帮你收尸。”
“别这么说。”鹿仁知道杀马特在骂谁,他小声反驳:“他,他祝我们好运了……”
“那有什么大不了的,送个祝福谁不会啊,我祝他祖宗十八代好运!”
女学生白了他一眼:“指责别人的时候,别忘了拿镜子看看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你也没做什么有用的事,怂货一个,当着人面儿你敢这么骂?你就是仗着屋子隔音好,趁别人听不见才敢这么骂。”
屋子确实隔音很好,屋内一点声音都没有。
地上铺的地毯又软又厚,踩上去微微下陷,连声音都被吞噬,阎直边往床边走,边脱下风衣,挂在架子上。
曲腿半跪在床上抖开被子时,他的作突然顿住了。
——强烈的被窥视感。
来自背后,像有电流流过皮肤一样,汗毛一根一根竖起,皮肤寸寸紧绷。
那道窥视的视线如有实质,阎直甚至听到了液
体滴落的滴答声。
他怀疑自己是幻听,可转身向后看时,还真的在地板上发现了一滩不明水渍。
那道窥视的视线在他转身时迅速消失不见,在他背过身时又迫不及待地出现,像是在玩躲猫猫游戏,偷窥者躲在暗处,乐此不疲。
他拿起床头的烛台,朝那滩水渍处走去。
地上铺的是杏色的地毯,湿了的地方颜色比别的地方深,一眼望去很差别很明显。而且因为液体比较粘稠,还有不少液体粘在表面上,没往下渗。
透明的液体,比水要粘稠一些,很像口水。
看样子像是从天花板上滴落下来的,阎直举高烛台,微弱的光线撒在天花板上,很干燥,也没有什么异物,很正常。
他绕着那滩水渍缓慢踱步。
然后在那道偷窥的视线再次出现时,手腕一转,干脆利落地往后开了一枪。
一声尖叫。
一个皮球似的东西从门背后弹了出来,撞到墙壁,很有弹性地在墙壁和木门之间弹了几个来回,最后猛地朝阎直飞了过去。
阎直抄起桌上的盘子,反手就是一下。
那东西被拍到了地毯上。
他这才看清,那是一颗大得离谱的眼珠子,玻璃体上爬满了蜘蛛网似的充血的血管,破损处流出一滩粘液,瞳孔扩散放大,中央嵌着一颗子弹。
……
有点恶心。
阎直走到门后,刚才眼珠子就是从门后弹出来的。
门后有个与木门同色的画框,画布也是与门同色,很不显眼。
红色的画里,很潦草地用红棕色颜料画了一横,很抽象,看不出画的是什么东西。
阎直想起他姐曾经讲过的一个恐怖故事,说的是一个人发现家里的墙上有个小孔,凑近了看只能看到一片红色。那个人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只当是邻居品味奇特,把墙都刷成红色。
直到一个月后,有人告诉那个人,他隔壁住的是个得了红眼病的怪人。
那个人被红眼病怪人偷窥了整整一个月。
试想一下,隔壁有个人,透过墙上的小孔偷窥着你。
当你吃饭时,他在看着你。
当你睡觉时,他在看着你。
当你好奇地看向小孔时,他依旧在看着你——并且与你对视。
阎直当时还很小
,被吓得不轻,这个恐怖故事算是他的儿童阴影。
后来他把这个恐怖故事讲给简烽听,简烽说这个故事不成立,红眼病的症状是眼睛有很多红血丝,并不是眼珠变成红色。
用科学打败恐惧。
简烽总是过分冷静与认真,阎直觉得如果简烽在这里,大概也会告诉他,眼睛不会像这样一片通红。
如果是闭上的眼睛,那周围的底色应该是肤色,而不是红色。
阎直很想简烽,并且频繁想起简烽。
是简烽支持着他在这个残酷的游戏里继续前行,每当想起简烽,他就觉得一切都可以忍受。这幅抽象得不行,画的像是在红布上放了根木柴的画,他也可以忍受。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屋内有个看不见的东西,刚刚恰巧站在门后,然后被他打掉了一只眼珠,但既然那个东西是隐形的,那为什么眼珠又能被看见?还是说问题出在这幅画里?
正这么想着,画中间那一横处了,裂开一小条缝隙,眼珠似的东西在里面一晃而过。
那只眼睛属于一只正在捕食的异形。
它在确认猎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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