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出征百越

    李斯拿过简体字典,数个呼吸之后震惊得无以复加,都舍不得给其余人观看,连对叶飞鹏的称呼都换了。

    “叶子,此乃何物所制,如此神奇,薄如蝉翼却能攥文,仅此一册竟胜过书简五车?”

    “纸!”

    叶飞鹏淡然一笑,把竹纸的制造工艺说了一遍。讲解到纸张用途之时,殿上嬴政都惊奇不已,百官更是默默牢记。

    说完造纸,诸多文臣无不感叹其神奇,而更让他们震惊的是叶飞鹏其后传授的活字印刷术。

    “丞相大人,你可命人做小印无数,雕刻字典文字。”

    “把小印整齐摆放于桌案,用松汁固定,其上再敷上油墨,待竹纸干透成型,便可放在上面反复印成书卷典籍。”

    “扶苏公子教化万民,可用其传阅大秦各地。”

    众文臣听得惊喜不断,秦始皇也少有的露出笑意,拿起桌案上一卷竹简,放到了烛火之上。

    “以后这笨重的书简就烧了吧!”

    “扶苏,造纸印刷之事,你和李斯去办。”

    两人还未跪地领命,就听殿外一阵慌乱。

    “慌什么?”

    殿外士兵不敢抬头,说话时还喘着粗气。

    “陛下,屠睢将军刚离岭南,南越蛮夷便举兵来犯,大秦将士死伤惨重,军民围城待援。”

    秦始皇怒极反笑,燃烧的竹简化成一道长虹,被砸出殿外。

    “孤没去找他们,他们还先来了。”

    “今西征北伐势在必行,戎奴将军李牧!”

    “臣在!”后者郑重跪地,双臂上浑厚的力道,带起盔甲上肃杀寒气。

    “寡人再给你派十万铁骑兵,三年内让匈奴臣服!”

    “是!”口中一字苍劲雄浑,虽没抬头,也难掩李牧激动的情绪。

    “南方百越之地,一直是孤肉中之刺,这次先把它拔了,寡人欲调动四十万大军前往。”

    “谁愿领兵?”

    下方众武将唰唰跪倒一片,皆愿出师南越,叶飞鹏心中却知,百越凶蛮非肉中刺那么简单。

    正史之中,秦军五十五万,整整五年,三十万的伤亡,才换下南越,而对方仅有五万余众!

    其强悍可见一斑,在他穿越而来的年代,纵观整个历史,南越之地不可强夺,只能智取。

    想到此便不再犹豫,当下一抱拳,大笑出声。

    “哈哈哈!”

    “陛下,仅需给叶某三千单一人,四月可平南越,一年鲸吞四夷。”

    “十万秦卒选三千黑武锐士,无论身份,兵贵精,不在多!”

    有先前诸多奇迹,秦始皇深知叶飞鹏能力,只是疑惑,为何还多一人。

    后者收起笑意,双重瞳阴森可怖,一个名字脱口,更让大殿多了几分杀气。

    “千军万马一将在,人屠-白起!”

    嬴政双眼微眯,白起何人,那是他拱卫咸阳的武安君。

    勇猛善战是真,只怕白起离开,这咸阳再无一夫当关的勇将。

    但仅略做迟疑,那千古一帝威仪,又怎可能舍不得一个白起。

    “准了!若你三月建功,孤把所有铁鹰锐士都给你。”

    “白起、叶飞鹏听令!率寡人四十万大军,踏平百越之地!”

    从此叶飞鹏正式登上大秦的战车,任都尉,领三千京师黑武锐士,设校尉徐福。

    次日,白起校场。

    叶飞鹏持虎符,从四十万大军中挑走锐士三千。

    又选出五百主六人,每人统兵五百;百将三十人,屯长六十,什伍长若干。

    全军黑甲持长钺、负强弩、骑铁甲良驹,一路浩浩荡荡出了咸阳。

    “大人,我们三千铁骑真的能拿下百越吗?”

    徐福仍一身方士装扮,整夜失眠睡的不是太好。

    多年来,叶飞鹏屡出奇招,近乎神技,但是百越之地,南蛮彪悍异常,他心里很是没底。

    “你怕吗?”

    叶飞鹏大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黑甲锐士,策马扬鞭,绝尘而去,只有豪迈话语随扬尘落地: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曾吞吴!”

    “披玄甲,背劲弩,金戈铁马,两地吴越都归吾!”

    敌军不过六万,但人人凶悍异常,三千锐士百里挑一,但就算万中无一也绝不能敌。

    不过他心中已有安排,南越彪悍不可强夺,需要的是智取。

    三日后,叶飞鹏没去被南越围困的贵阳。

    而是朝东到了吴越,三千铁骑直扑句吴,灭齐之后,吴越王早无抗秦的勇气,仅凭恐吓就使吴越投降。

    传回咸阳,白起让蒙恬带兵十万过来接应,自己则带着三十万大军,直奔被围的洛阳。

    七天里三千秦军无一人伤亡,吴越降军六千死伤数百,叶飞鹏再取下闽越。

    仅仅一周攻占两越,随后蒙恬大军一到,杨越、瓯越两地不战而降,至此秦国版图扩至沿海。

    半月后,留下四越降兵给了蒙恬,合十五万大军挥戈西南,围攻大秦的南越军队被迫回守,仅西瓯苦苦支撑。

    但西瓯强悍异常,贵阳城内哀鸿遍野,血色城墙之上,秦将赵佗头发脏乱,甲胄残破不堪。

    身边士卒,人人血染长衫,厚厚的血迹风干了不知多少遍,稍稍一动就能落下数块结痂。

    守城副将左袖飘悬,一只右眼更是血窟,仅剩右臂还在挥舞长戈。

    秦人战死何曾退,城中妇孺眼中泪。

    鹤发老妪顶城门,缺齿少年身先碎。

    百米城墙五百尸,一千将士死无畏。

    折戟残枪透胸凉,残垣断壁心未溃。

    赵佗拾起一根断指,当作发簪,盘起尽是血痂的头发。

    残剑刺穿最后一名敌军,又一次挡下了西瓯攻城,割下其首级,干裂的嘴唇饮血滋润。

    这一举为了震慑敌人,也为振作所有守军精神,洪亮的嗓音荡出城头:

    “你等越人跑甚?”

    “我城中数万人,这些尸体怎够我食?”

    赵佗必须如此,如今贵阳城已是强弩之末,弹尽粮绝,如不激将越人再战,只怕用不了一天就得有人饿死,更别提守城。

    “将军真要吃人过活?”

    副将扯了块布包住右眼,鲜血横流的脸上满是悲壮无奈。

    “我大秦又非这群蛮夷!”

    “杀战马,解耕牛。”

    赵佗心知这是最后的一顿了,私杀战马耕牛,大秦律这是大罪。

    但援军迟迟未到,死他一人,也许能救一城。

    半月来,这是吃得最好的一顿,千余守军有多半人,则是一生最好的一顿。

    这千名守军竟有半数是城中平民,对于平民而言,牛马肉食一年也吃不上一次。

    今日肉能管饱,明日革能裹尸。这种想法也激励着所有将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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