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慌

小说:茅山禁忌 作者:烈日焱焱
    我真的万万没有想到,这辈子我竟然真的能看到真正的《罗织经》,我100,1000,1万个想把他归于自己。可是我明白,像国金刚如此爱书的一个人,定然不会忍痛割爱,把它这本书送与我。

    我试探着询问国金刚。

    “国大哥,你说你如此的爱惜书籍,究竟是为了什么?”

    国金刚哈哈一笑。

    “这书于我而言,便是我的命根子呀!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命可以丢,这些书绝对不能丢!”

    国金刚此话说的云淡风轻,毫不经意。

    可是我听在耳中,想在心中,便觉得有如晴天霹雳。按照国金刚如此说来,这辈子我岂不是和这本《罗织经》无缘。

    我只好婉转的表明我的心迹,企图给国大哥一些简单的预警。

    我捏着自己的手指,百般爱惜的拥着这本《罗织经》,即扭捏又诚恳的说道。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中便有高人传授我这本《罗织经》,还说我与这本书有缘。说这本书必然会属于我。

    起初我还不咋相信嘞!真是不成想,今天还真的在现实之中见到这本书哩!”

    国金刚大概也是个聪明人,自然晓得我话里话外的含义。不过,他听了我的言语,身体明显的一顿。

    然后用立刻又恢复了平常的状态,似笑非笑地摇摇头,并不理我,继续排列他的书籍。

    人家这样的反应,我自然知晓他的意思。我和国金刚不过是萍水相逢。他是准备考取丹鼎司的弟子,而我只是阴山簿之内一名小小的杂役。

    且不说地位的悬殊,知道我与他的关系,不过是一名普通的陌生人。谁会上赶着把自己的心肝宝贝送给一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嘞!

    只怕我刚才的话说出来,在那国金刚的心中,定然会对我有些许忌惮。说不定他在夜里入眠之时,会把房门紧锁!估计是会怕我来他这里窃书。

    那鲁先生在《孔乙己》之中说的好。书哪里能算偷呢!只能算做是窃书。

    从前我不晓得窃字与偷字的含义。现在才晓得,这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只不过是把爱书之人的自尊表示了出来。

    想得到,却又无能为力。只能做出这不干净的事情,辱没了斯文。可是心里又有自尊,不愿承认自己是个辱没斯文的败类。只能用那拗口的生僻字,将窃和偷的含义混淆。

    只不过,我不是孔乙己!我也不会使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来为自己小小动的那一下坏心思做辩驳。

    我想得到这本书,哪怕是偷!这个思想在我的脑海中不觉一震,却又吓得我整个人不寒而栗起来。

    我连忙摇了摇头,然后大口大口的深呼吸。我万不可以有这样的想法,这世间万物皆有它自己的主人,倘若用不恰当的手法窃取了他。

    便如同那惯偷儿得来的不义之财,不义之财当属外财,老人们都说外财这种东西,你是永远留不住的,即使不花出去,老天爷也会自有安排,让它转到别人之手。

    对于书来说也是如此,只怕我真的用什么阴招邪招将这本《罗织经》据为己有,那么我这一辈子,估计也不会安生了!

    我强烈的克制住自己心中的邪念,想做倘若会有什么正当的手段,可以让他国金刚明明白白的把这本书送于我该多好。

    最好是用那种最为郑重的,颇有仪式感的手段。最好再有那么一两个见证人,然后让这一本比十世婴儿还重要的书,从国金刚的手中庄严的转移到我的手中。如果可以这样,我当真是愿意为了此付出一切的代价。

    可惜,现在那国金刚不言不语,也不吭声。我竖起耳朵听着,发觉他就连自己喘气的呼吸声都变得微弱起来。

    大概他的心里已经对我有了芥蒂!我不愿意做那人家不欢迎的客人。

    只好故作矫情的唉声叹气。

    “哎呦!国大哥,我这白天忙了整整一天,现在身上实在是累的紧。我就不在此处多叨扰你了!还在赶紧赶到饭堂去。

    要不然,当真没有了饭食,我这晚上就得饿肚子!”

    国金刚听了我的话,也假意的跟我寒暄着。

    “好,那便谢谢你!你去。”

    只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他便在也不说什么。没有了方才,我俩对视那一眼的惺惺相惜。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假意客套。

    我的心里惦记了他的宝贝,他便要有意疏远我。

    我默默退出房门,却也不去饭堂。我的心里仿佛有了什么重要的事要做,却又不知从何做起。

    此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腿脚不听使唤地,直往三清供庙处走。

    回到庙门口,那之前每日给我送食盒的麻杆子,早早的便守在三清供庙处等着我。

    见了我,麻杆子直接把食盒塞进我的手中。

    “我大爷今日见你晚上没来饭堂吃饭,特意让我给你装了一些好菜。现哥,我也不能在此处多耽搁。这几日,饭堂实在忙得很。我还得赶紧回去上工呢!”

    麻杆子就这么急匆匆的赶来,然后又急匆匆的离开。只留下一个红木的正正方方的四层食盒,遗在了我的手中。

    我看着那一路小跑而走的麻杆子的背影,在乎的想起那本《罗织经》来,心情便觉得越加的沉重。

    用一个人喜欢的东西去诱惑他。我只不过是用了一点点小小的银钱,送给了大脑壳和这些小杂役们作为随手礼。却不曾想,当真把这些杂役们收罗成了自己的心腹。

    这驭人之术我并不是懂得太多,只是这一本《罗织经》仿佛对于我来说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

    我是如此的想把他得于自己的手中,那么,国金刚喜欢的东西又是什么呢?我又可以用什么手法去诱惑他呢?打底不该会是银钱。

    现如今,他房间之内的那千余本书籍,随便的拿出一本来,只怕也可以换上一两栋小小的土胚平房了!

    如果有一些上了年代的典藏版老书。那能换的可就不是一个平房那么简单,估计能换上个三进三出的大大四合院。

    至于银钱,国金刚自然是不会在意。那么他究竟喜欢什么呢?便是知晓了他喜欢的东西,我也不见得可以拥有那东西啊!

    不然,别拿他惧怕的东西去恐吓他,像国金刚这样的人,不短吃,不短穿,不短钱。我一想不出来他会惧怕什么!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只把这一本书当成自己心中的一根盲刺,扎在了那里,怎样也拔不掉了!

    我一个人,无精打采的提着食盒走进了三清公庙。

    食盒之中,全部都是大脑壳特意为我装的最好的菜色。

    严七崖说的没错,今天晚上饭堂当真做了炖带鱼。一个个都是大母手指头那么厚的带鱼,大脑壳只把肉最多,最厚实的鱼腹部分给我装了来。满满一大盘子的带鱼,荤腥比主食还要多嘞!

    自然还有为我一个人特意开的小灶。今天是个酱板鸭的鸭腿。这些什么鸡腿鸭腿的。其实平时都是大脑壳自己留着,他每日会做上那么五六个。

    掌门,六师伯,大师伯一定要有。自己也要留一个开荤解馋。剩下的便送予我一个作为人情,也好感谢我每个月发月奉之时对他的补给与照顾。

    这人好像都是这样,拿着公家的东西做见面礼,一点也不心疼,半点也不含糊。

    最近这几个月的时间,我被大脑壳投喂的脸上胖了不少。最明显的便是腮帮子已经鼓出了一圈白嫩嫩的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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