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第 43 章

小说:抠门夫夫种田记 作者:蔻红
    第四十三章  买狗

    到了东街口, 却发现那些小娘子都隔着一段距离在看, 并没有围在一起。小哥儿们虽靠的近些, 人却不多。

    只因这摊主是个汉子, 小娘子们要避嫌,小哥儿们虽胆大些,却因为小哥儿历来被称为低贱之人,在家一般都不受宠,并没什么银钱去买如此价贵的——宠物。

    没错,走近了,宋柏和沈慕发现这处摊子是卖各种小动物的。摊主是外地来的不知道规矩, 随便撂地摆了摊子,正有好心人指点在告诉他该去骡马市摆摊。

    宋柏定睛一看,这人怕是从外域倒来的货物,提的几个笼子里头都是稀罕的动物:有蓝眼睛长毛的波斯猫,有耳朵是耷拉着的垂耳兔, 有憨态可掬的白色小老(仓)鼠……

    沈慕也和那些小娘子、小哥儿一样, 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当时就撒开了宋柏的手凑了上去。

    村里人养动物, 也顶多是看家护院的土狗,抓老鼠的田园猫。观赏类的宠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动物们不怕人也不怕生,瞧见沈慕凑过来,一个个也伸长了脖子去看沈慕,圆溜溜的大眼睛瞧得沈慕心都酥了。

    “天啦, 怎么这么可爱呀!”沈慕也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 情不自禁蹲下去, 伸出一根手指去和小动物们互动。

    附近几个小娘子露出羡慕的神情。他们也想去摸一摸,不过因为摊主是个汉子,小娘子们不好意思一直围在摊子跟前。但要买吧,又太贵,家里是决计不肯出这个钱的。于是也就只有沈慕一个人蹲在笼子前边。

    摊主相貌就极为和气,笑眯眯的招呼道:“这位小哥儿看起来很喜欢啊,要不要买一只回家养?”瞧了瞧沈慕身上普通的衣物,推荐了便宜又好繁衍的小仓鼠。他倒也没有因为沈慕衣着普通就怠慢了,没看见人家汉子站在后头呢么,瞧那宠溺的眼神,就是价贵,只要这小哥儿开口要,那汉子怕是也愿意掏钱买。

    摊主走南闯北,什么人没见过,最是知道这些年轻小夫夫、小夫妻了。

    沈慕却不喜欢小仓鼠。在沈慕看来,再可爱那也是老鼠,老鼠是偷家里粮食的,沈慕这么抠,怎么可能养个偷粮食的小贼?可能他也一时没想到,但下意识就不喜欢小仓鼠。

    他喜欢狗狗,能看家护院护家的狗狗。沈慕盯着笼子里的一只黄色的小狗狗,眼睛眨都不会眨了。这小狗幼崽乍一看和农家的土狗很像,都是黄黄的毛,可仔细看去,这小狗的四肢都要比土狗幼崽粗壮些许,毛毛蓬松柔软,耳朵也柔顺的垂在两边。

    只是怕是路途颠簸,小狗有些蔫儿,蹲在笼子里可怜兮兮的瞧着沈慕。

    沈慕也瞧着它。一人一狗默默对视。

    这竟然是一只金毛幼崽!宋柏也有些惊讶了。他也是走南闯北的人,曾见过商业伙伴家里养这种狗陪伴自家小女儿,最是温顺聪明。

    “你喜欢?”宋柏走过去。沈慕好不容易把目光从狗脸上挪开,看着宋柏。

    他没说话。他也知道,这么多小娘子围着不走,又没人买,肯定是因为这些宠物太贵了。喜欢又买不起,只能围着多看两眼。

    沈慕以前也是这样,什么东西想吃又舍不得吃,就站在人家摊子旁边闻会儿味儿,就当吃过了。

    金毛幼崽也顺着沈慕的目光,把眼神投在宋柏身上。一人一狗两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宋柏忍不住捂住心口。

    啊,可爱!

    “很贵吧。”沈慕又低下了头。虽然小狗很可爱……他又和小狗对视一眼,唔,可爱……

    嘤,想要。

    沈慕觉得,自己一定是被两千两冲昏了头脑,他以前不是这样的!沈慕觉得自己迫切的需要冷静下来。

    他收回目光,毅然决然的看向摊主:“这狗多少钱?!”

    摊主被他这忽然坚毅的目光吓了一跳。这哥儿是怎么了,忽然就苦大仇深了起来。

    “呃,一两银子……”摊主道。“这些小仓鼠也很好玩儿,还不会长大,只要三百钱一只。” 摊主还是不遗余力的推销自家的小仓鼠。附近几个小娘子都叽叽喳喳议论了起来。三百文钱,她们中有的人家还是舍得花的,长不大正好,永远那么可爱,还可以养在闺房里。

    沈慕却不为所动,满脑子只有狗崽子的报价。

    一两银子!一两银子!一两银子!

    在镇上租个店面一个月才二两银子,一只狗居然要一两!不买!!!

    沈慕深吸一口气,好容易下定了决心。刚要开口,却看见小狗崽子一双泫然欲泣的眼睛正盯着他。

    沈慕一口气又泄了下来。

    “一两银子也太贵了。便宜些吧。”宋柏从后面环住沈慕的肩膀。“实在喜欢就买吧。”

    沈慕有点儿羞愧。他知道宋柏和自己一样是个不舍得花钱的,可是现在居然愿意给他买狗。

    宋柏自己心里也嘀咕,这种花钱的风太不像自己了,果然爹说的对,爱情使人疯魔……不对,一定是因为这狗还能生小狗,小狗又能卖钱,自己才同意买狗的。

    一定是这样_(:з」∠)_

    摊主没想到还真遇上一个大买卖,还是这条和土狗差不多的小狗崽。

    也是这摊主不太识货,觉得这狗像土狗不值钱,将来还会长大,才开价便宜些。不然像那雪白的蓝眼睛波斯猫,长毛的西施犬,就开价二十两银子!最是得富家小姐、太太的喜欢的。

    摊主看了看笼子里发蔫儿的小狗崽,想了想:“也行。这是我到丰水县的头一桩生意,开张给你们便宜些。就让一百文前吧,一千四百文如何?”

    宋柏皱眉:“还是贵,一千二百文。”

    “不行不行,这差的也太多了。”摊主连连摆手。“你要是诚心买,我最多再让五十文。”

    沈慕在后头偷偷扯宋柏的袖子:“算了吧。咱们也没带那么多钱。 ”他们手上只有今日卖红菇得的八百文钱。就是连一千二百文现在也拿不出来呀。

    宋柏低下头,做出犹豫的姿态。

    小狗在笼子里,发出“呜呜”的哀鸣。

    摊主有点儿不自在:“你们买不买啊?不是真没带钱吧,在这儿跟我还半天价。”这俩人一看也不是大户人家的,自然也不可能叫下人回家去取了。

    “你一千二百文卖,我自然想得到法子弄钱来。”宋柏道。

    摊主犹豫半天,在看那小狗恨不得扒开笼子跟沈慕走的模样,一咬牙:“得,也是这狗和你家哥儿有缘。一千两百文就一千两百文!”

    宋柏让沈慕把今日卖红菇得的八百文给了掌柜,“你先在这儿等着,我去去就来。”

    “你上哪儿弄钱去啊。”沈慕抓着钱袋不想撒手,就怕宋柏弄不来钱,狗和这八百文都打了水漂。

    忽而眼前一亮:“难道你被土匪追的时候,在县城也藏了钱??”那是不是又有两千两了!!

    宋柏哭笑不得:“我被土匪追的时候可没路过县城。我去干货铺子问掌柜的借去,后天再送红菇的时候还他就是了。”干货也卖了好几回了,他们也算和掌柜的有了些交情。

    他们每次送红菇都,除了头一回,之后每次有八百到一千文的收入。掌柜的也不会怕借的这四百文还不上。

    摊主和沈慕两个人守着小狗,眼巴巴的看着宋柏跑去街西头的干货铺子。

    好在掌柜的挺痛快,立刻拿了钱给宋柏,还说是不算借的,就当预支了下一次的红菇钱。

    宋柏拿着钱回来的时候,摊主和沈慕都松了一口气。

    小狗一被放出笼子,就一改蔫儿蔫儿的样子,欢快的撒开四条小短腿儿往沈慕腿上扑。沈慕又高兴又有些不知所措,一副被小狗的热情吓呆了的样子。

    宋柏弯下腰把小狗抱起来:“怎么他只扑你?让我看看,这八成是个男孩子,小色鬼。”

    小狗猛然被拎起来,吓了一跳,夹紧的尾巴上翘,挡住了小豆芽。

    宋柏笑道:“真的是个男孩子呀,还知道害羞呢。给你抱着吧,以后这就是咱俩的儿子了。”说着,把小狗放到了沈慕的怀里。

    沈慕耳朵蓦的红了:“什、什么儿子呀!”

    “我都一把年纪了,还膝下空空。你还有二十个月才能给我生儿子呢,不能让我先抱一个过过瘾呀?”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慕捶了他一下。

    宋柏,扑街。

    沈慕无奈的把小狗放在地下,去扶宋柏:“你怎么也不长记性,又被我捶倒了吧。”

    宋柏:……

    难道不应该你长记性,捶我的时候轻一点儿吗?

    好吧,媳妇说什么都是对的,是我不长记性_(:з」∠)_

    小狗在沈慕脚下跳来跳去,似乎有些不满沈慕怎么不抱自己了。

    沈慕瞧着它跳,不舒服的感觉又弥漫心间:“唉,可爱是很可爱,但也太贵了,看起来和村里的土狗区别也不大。有点儿后悔是怎么回事。”

    小狗:Σ(っ°Д°;)っ!!

    大概是史上失宠最快的狗了。

    宋柏哭笑不得,把小狗抱起来——怎么说这也是他“儿子”了。拉着沈慕往远处走了许多,确定那摊主听不到了才对沈慕说了实话:“这狗不是土狗,叫金毛,也是西边外域的狗。也不知道这摊主哪儿弄来的,不大识货,倒是便宜了咱们。这狗我在别人家也见过,买来也得十好几两呢。咱们不到一两买了下来,不是赚了十几两吗?”

    “真的呀?!”沈慕震惊的看着小狗,“可是……可是也不能把它转手卖掉吧?不卖掉,就没有十几两了呀?”

    小狗瑟瑟发抖,抱紧了宋柏的脖子。

    宋柏:……

    你这时候怎么思路这么清晰?

    “卖就别卖了,让它给你做个伴儿不好吗?它那么喜欢你,你却这样伤它的心。”小狗配合的“呜呜”了两声。宋柏又道:“再说,我们将来再给它找个小媳妇,生了小狗再卖不就好了吗?”

    沈慕总算被安慰到了。小狗一窝能生好几个呢,卖出去一个就回本儿了。嘻嘻嘻嘻。

    等到了将来小狗真给他们生了一窝“孙子”,又不舍得卖了,那又是后话了。

    沈慕欢欢喜喜的把小狗又抱回到自己怀里,小狗也开心的蹭蹭他的脸,舔舔他的手。

    两人一路走一路逗狗,不知不觉到了城门口,却见城门外围着一圈儿的人。

    “又有什么热闹?今天怎么热闹这么多?”沈慕伸长了脖子,接着又警惕的把脖子缩回来:“不会又是卖东西的吧?”

    休想再勾引我买东西!沈慕坚定的想到。

    “那也没关系,横竖咱们身上也没钱了。”宋柏很光棍的说道。

    沈慕一想也是,遂两人很放心的打算凑过去看热闹。

    “老丈,那边在看什么呢?”正巧有个老汉担着柴,看够了热闹,摇头叹气的往他们这边走,宋柏便打听起来。

    “造孽呦,一个人,被打得都不成人样了,浑身是血。你们想看赶紧去看,去晚了官老爷就来了,要撵人了。”老汉给他们指路。

    宋柏:“……谢谢您啊。”

    还赶紧看,好像不看多亏似的_(:з」∠)_

    他们从旁边同样看热闹的人嘴里隐约凑齐了全部的故事。这个人是在临县赌输了钱,没钱还,跑回丰水县,被临县追来的打手打成这样的,已经奄奄一息了,听说脚都缺了一只。被人整整齐齐剁了下来,小半截裤腿儿空荡荡的。

    在县太爷治下,丰水县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恶劣的案子了。有人报了官,几个捕快已经往这边跑来。

    沈慕原本拉着宋柏过去看热闹,结果走到一丈地远时,忽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宋柏看他神色不太对。

    沈慕浑身的肌肉绷得紧紧的:“那人,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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