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以后这些事儿,老村长就不管了
村里又有了新的流言。
因为沈家二老太缺德, 不准沈老大的牌位进祠堂, 导致老天爷都看不过眼, 降了一道雷把老沈家的祠堂给劈了。
渐渐的,沈家二老的日子难过了起来,走在村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偏偏他们还每日都要出门, 去村长家哭求老村长帮忙,跟沈慕要银子。
毕竟被人指点只是表面上难过罢了。对于他们这种不要脸面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被人指点几句身上还能掉下块肉来?
手里没银钱, 家里粮食不够, 眼瞅着要饿肚子, 才是真正的令他们难过。
“明明那天您都说了让他给银子,结果小慕这几天就跟没事儿人似的, 跟他那口子不是上山就是去县城,那是恨不得绕着俺们走啊!俺们上他们家去, 老大媳妇那个贱人连门都不开啊, 这是根本没把俺们放在眼里啊!”沈老汉又气又急。早知道有今天, 当年他说啥也不会同意让沈老大娶刘氏进门的!
沈老汉眼巴巴的盼着老村长替他“主持公道”, 结果亲口下了裁决的老村长,如今却态度暧昧,一个字都不肯多说了。
老村长也是自那天听了沈慕的话,心里就有了个疙瘩。人人心里都有杆秤, 知道谁是谁非。
以前, 他也知道有的事儿做的不是那么公道, 可是为了村子的安宁,他也得权衡着来,可如今……
老村长也是六十多的人了,古代七十就算古来稀,他能活到六十已经很长寿了,谁知道还有几年好活?
到时候他真不知道有啥脸去地下面对沈老大。罢了罢了,他现在也卸任了,不是村长了。以后这些事儿,还是交给青山来吧。
青山虽然年轻,但和自己却不一样。是个刚直的汉子。
“这话以后就别说了。说不让文小子进祠堂,才勉强拿捏住小慕。现在祠堂都塌了,拿啥拿捏他?”老村长慢悠悠的抽了口旱烟,斟酌着开口。“那天我说的话就算了。做不得数了。”
沈老娘在一旁跟着抹眼泪,闻言喃喃道:“咋还不作数了呢?那……那祠堂不行,不是还能拿迁出祖坟说事儿不是?”
沈老汉站在一旁,虽然没说话没点头,眼里却满是赞同的神色。
老村长浑浊的老眼都瞪大了,好像是今天才认识这个堂兄弟。沈老大都落葬两个月了,不像牌位还没摆进祠堂去。到时候沈慕要真不给钱,还能把沈老大的尸骨挖出来不成?
那雷可不止是劈祠堂了,怕是要往人脑袋上直接劈!
老村长气得胡子都发抖,骂沈老娘:“这种话你也说的出?!文小子到底是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你让他走了都不能安生,让他连个容身之地都没有?!“
沈老娘被训斥得吓了一跳,没料到老村长忽然就发怒了,懦懦的小声为自己辩解道:“不是,也不是真挖,就是这么和小慕说……”
“那也不行!”老村长重重的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发出一声巨响。沈老娘吓得一哆嗦,终究是不敢再说话了。
沈老汉看老村长是动了大气了,连忙呵斥了沈老娘几句:“你怎么想出这种主意,婆娘就是不懂事儿,瞎说话!”
沈老娘瘪了瘪嘴,看了沈老汉一眼。
沈老汉被她看得又烦又心虚,背过身去,朝着老村长接着哭诉日子过不下去:“她也是糊涂了。这不都是没办法了吗?小慕再不给银子,俺家粮食都见底了,支撑不了几日了。大堂哥,您不能看着我们老两口儿饿死啊!俺们是真日子过不下去了啊!”
“你们先回去吧,这事儿让我再想想。”老村长沉吟半晌,喊自己小儿子:“青石,你去拿半口袋粮食给你五堂叔带回去。”又对沈老汉道:“这些粮食你先拿着过日子,小慕那头儿先放一放,你别把人逼急了。到时候真像他家那口子说的,人家有五十两银子呢,真拍拍屁股走了,你连明年的养老钱都拿不着!”
沈老汉细想一想,也觉得有些怕了。只是嘀咕道:“半口袋粮食才够吃几天……青石小子你给叔多装点儿。”
老村长气得肺叶子疼。这些粮食就是亲戚之间互相帮助,是不会还的。沈老汉还真不跟他们见外。
沈青石看了沈老汉一眼,又看了看自己爹,转身出去了。却没去拿粮食,而是先去找了沈青山。
沈青山正在院子里蹲着磨农具。沈老汉的事儿他压根儿不想插手,每次沈老汉一来,他就找借口躲出来。反正他爹想要帮衬这个堂弟,就让他爹自己做主吧。
“哥,咱爹说,让拿半口袋粮食给五堂叔拿走。”沈青石也蹲下来,帮他把农具分类放好,一边皱眉道:“我出来的时候,五堂叔还让我给他多装些。”
沈青山也皱着眉一想,叹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给就给吧。好在半口袋粮食咱们家也不是拿不出。你瞧着装,别装咱家的细粮。”沈青山嘟囔了两句:“也不用多给,将够半口袋就行。”沈青石得了他哥的准儿,这才去拿了粮食给沈老汉。就刚好半口袋,一点儿没多。
沈老汉又念叨了几句青石小子不把自己这个叔叔放在眼里什么的,沈青石就当聋了似的。倒又把老村长闹了一肚子气。
不过这些事儿都和沈慕无关了。沈慕自从口袋里有了两千两银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村里这些事儿都入不得他的眼。
每天就想着赚钱,攒钱。
这有的人手里存不住钱,有钱就想花掉,飞来横财之后往往会去买些平日不舍得买的东西,大肆挥霍一番。
沈慕就不一样,他有了钱,就想要更有钱,攒更多的钱。
于是这几日他干脆把烦心事儿都抛到脑后——反正祠堂也塌了,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他整日就跟宋柏上山摘红菇、进城做买卖,忙得不亦乐乎。
回到家之后,再把每日赚的铜板倒在床上,和宋柏两个人一个一个铜板的数上好几遍。
等凑够了一千五百文,沈慕就去把他们兑成银子,然后和那两千两一起放在匣子里,藏到炕洞里。
当时盘的炕,现在还不到烧起来的天气,正好用来藏银子。
日子过的幸福又充实。
这一日,两人又来了县城。最近和村里关系紧张,他们也就没有再租村里的牛车了。好在宋柏的腿也养了那么久,已经全好了。这几天就全凭脚走。
但毕竟路途遥远,到第四回去城里的时候,两人脚上都磨出了血泡。
宋柏特别有先见之明的请刘氏给他们做了软底儿的鞋子。如今便从背篓里拿出来,对沈慕道:“你当时还觉得浪费,现在用得上了吧?不然路都走不得,更耽误事儿。赶紧换上歇歇脚,回去的时候还能走。”
沈慕接过鞋子,不得不佩服:“你怎么料到的?你怎么那么能啊!”
宋柏有点儿脸红,他不想说自己一点儿也不能,这都是血泪的教训……自己以前干过这种蠢事儿,为了省钱穿草鞋步行,结果路走多了脚磨破疼得走不得路,只好去店里买了现成的鞋。
那店铺里卖的鞋可贵多了!还未必合脚。
当然关键还是贵多了。
刘氏做的鞋,也就是拿破衣裳糊的鞋底子,根本不费啥钱。就是软底儿的那一层是用棉花续的,费了点儿棉花。也就一两文钱的事儿。
倒是让宋柏有些意外,丰水县竟然是产棉花的,虽然种的人并不多。农家人,还是愿意种粮食,吃饭是第一大事儿。只有地主家才会雇长工种些棉花。
这样一双鞋垫了棉花的软底儿布鞋,在店铺里头少说卖二十几文呢,现在这就算省了二十文了。
两人是卖了红菇之后,在干货铺子附近找了地方换鞋。沈慕是个哥儿,宋柏不想他的脚被人家看见,就挡在他外头。
沈慕倒是不以为意:“我又不是个姑娘,哪就怕人看去了。以前下地的时候也经常光着脚。”
“我想让你的脚只给我一个人看。”宋柏还悄悄摸了一把,摸得沈慕臊得慌,忍不住拿小拳拳捶他。宋柏被他捶得一个踉跄,也不敢再闹他了,老老实实替他挡着。
等着沈慕换鞋的工夫,宋柏就随意的看看路面上有什么变化。这生意人就要随时注意市场有没有新变动,保持敏锐的商业嗅觉。
这一看,就发现长街东头围了好些人,那不甚宽敞的路口都要被堵住了。再定睛一看,净是花红柳绿的,围着的都是些小娘子和小哥儿。
“怎么了?看什么呢?”沈慕换好鞋,顺着他的目光伸头一瞧。“好些人啊。”
“要不要过去看看?”宋柏问道。
“当然啦,有热闹不看,不是我的性!”沈慕拉住他的手,欢欢喜喜的往东街口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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