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1
[告一段落]
这几天, 家里天天在讨论商铺一事。
把旧房子卖了, 加十几万存款换一个商铺。
婶婶思考过了,似乎没什么不行, 只是难以下决心。通常这时候, 婶婶都会选择跟随叔叔,于是说:“你决定,你是一家之主, 听你的。”
只是这一次, 叔叔也有些拿捏不定。
毕竟不是一件小事,叔叔婶婶小半辈子下来,存下最大的财产,便是那一套老房, 万一血本无归,那可是棺材本都搭进去了…
于是, 只能一边留意有无地段好一些,价位也合适一些的商铺出售, 一边做下一步打算。
而这天晚上——
叔叔婶婶已经关了灯, 准备睡下, 小王却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说他一个朋友要卖商铺,地点不错,在十字路口, 因为急于出手, 价钱也有很大退让的空间, 问叔叔要不要。那个朋友很急,希望叔叔这两天尽快回复。
叔叔说:“好,我想想…”
挂了电话,叔叔打开阳台窗子,点了一根烟,慢慢吸完,在烟灰缸捻灭烟头,当下便下定了主意,回了小王电话:“我要了。”
房间内,一美正偷偷留意,听到那句“我要了”,心中悬挂多日的一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毕竟大人的事,她一个小孩不好插嘴,万一叔叔说不要,那可真不好办…说“我要了”,真是叔叔这一生最帅的一个瞬间!一美想。
电话那一头,小王说:“行,我给你联系。”
叔叔说:“嗯,不过我得先把我那老房子卖了,那人着急用钱吗?问问他能不能先付十二万订金,剩下的,把房子卖了再给。”
小王说:“没事儿,钱你不用担心,我先给你垫上。”
“那行,谢了。”
两人十几年的朋友了,风雨与共,叔叔也没客气。
小王说:“没事儿,都是兄弟。”
…
商铺一事告一段落,婶婶又开始为美年达的事苦恼了。孟太太每每见到美年达,都要给它买一大包火腿,最不济,也要摸摸它的头。
婶婶便试探:“孟太太是不是很喜欢小动物啊?”
“是啊!我和我儿子,我先生都很喜欢,本来跟我先生说养一只,结果拖拖拖,到现在都没养,看到美年达还真是想养一只了。”
回到家,婶婶思来想去了一宿,最终决定——把美年达送走。毕竟家里四只大狗,又要吃喝拉撒,又要洗澡,一到春天还掉毛,四只狗狗一起掉,掉得一地都是,掉得家里跟棉花厂一样,婶婶自己实在伺候不过来。于是给孟太太打了一通电话,收拾了美年达的东西,又到超市买了一大包狗粮、火腿肠,便把美年达连同食物,一起送到了孟太太家里。
…
秋天到了,树叶开始干枯变黄,风一吹便簌簌落下来,落得人行道、操场遍地都是,一派萧条景象。
作为值日生,一美表示十分头痛,这周每天都要拿上扫把出去扫落叶,不过倒有一点好处…
不远处,孟少坤两手拿一把扫把,用力扫在枣红色人行道砖上,把灰尘、落叶全部扫到一起,再扫进铁簸箕,抬头问一美:“班长!你看这样行吗?”
“行!”
一美班长爽快地答。
孟少坤、一美、林琳是一个值日小组的,拒绝了一切班干部事务的林琳,勉强担任了组长一职,这几日,见一美吃饭时总频繁提起孟少坤,见到孟少坤,更是一脸花痴样,于是鄙夷地问:“你该不会喜欢上他了吧?”
“不是啦!”一美脸“唰—”地红了下来,一脸娇羞样,说着,还用力跺着脚,拍了林琳一下。
林琳:“…”
一美继续说:“不是啦!真的不是!哎呀,你想什么呐!只是觉得他长得很舒服,相处起来也很舒服而已,难道你不觉得吗?”
林琳:“…”
一美的话,可以简单概括为一个成语。
此地无银三百两。
顿了一会儿,林琳说:“行,下周安排你跟他一起出去扫落叶,让你好好舒服舒服。”
扫落叶是大家都不爱干的苦差事,那么多落叶,扫起来要费不少力气,比在教室擦擦窗台、拖拖地苦多了。
一美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周一早上,知道要和孟少坤一起扫落叶,出门前,站在镜前捣鼓了好一会儿,衣服、发型都弄好,来到学校,见孟少坤已经在教室,于是拿上两个扫把,对他说了句:“走吧?”便欣欣然来到了操场。
一美举起扫把,在人行道中间划出一道线,对孟少坤说:“我扫这边,你扫那边。”
孟少坤很有风度,在□□分之地划了一道线,指着多的一边说:“我扫这儿,你扫那儿吧。”说着,对一美干净地笑了一下。
笑得一美花枝乱颤。
却又装作若无其事,欣欣然道:“好!”
…
这些天,一美总频繁注意到孟少坤。
英语课上,老师点孟少坤起来朗读课文。静谧的教室里,只有他干净的声音,在念着标准而字正腔圆的英语。一美听着他的声音,望着楼下那一棵大树的枯枝在风中轻轻摇曳,竟有些沉浸其中。沉浸到,老师点了她的名,叫她起来读下一段,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林琳用一只圆珠笔,轻轻扣了扣她的桌面。
她回过头,一脸狐疑看向林琳,林琳用眼神指了指讲台,一美这才发现老师正看着自己…
老师重复:“读下一段。”
额…
下一段?
下一段是哪一段?
正窘迫着,林琳淡定提醒道:“第五段。”
“哦。”
说着,一美起身,大声念了起来。
念着念着,一美发现自己口音很不标准,有些拗口,不似孟少坤郎朗动听——可能这就是小城市与大城市的教育水平差异吧…
回去应该看看美剧,练练口语。
终于熬到中午,随一阵“刺啦—刺啦—”的桌椅板凳声,大家纷纷走出教室,三三两两向食堂走去。食堂内人群攒动,一美在桌椅与人流间左绕右绕,好不容易找到空位坐了下来。
一美舀了一勺饭,正要吃——
只见不远处,林宇轩和他女朋友打好饭,正四处找空位呢。想到上次的事,一美缩下头,想着,千万不要发现她们,千万不要发现她们!
她可不想夹在中间,被轰成炮灰!
四下打量,见孟少坤也在找位置,便对他招了招手,说:“Hey!孟少坤,来这儿坐呀!”
孟少坤爽朗一笑:“好啊!”便向她走来。
而对面,林琳则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一副“我就知道,你个花痴!”的无奈表情。
一美装作没看到,只是待孟少坤坐下,对他“嘻嘻”笑了一下,便一边吃饭一边聊了起来:“对了,你爸妈现在是调到林城工作了吗?”
“嗯,林城要盖一个水上乐园,他们是建筑师。”
“那个水上乐园?我听说了!要在林城盖一个全省最大的水上乐园是吗?你爸妈是建筑师?那太厉害了!他们要待多久啊?”
“两年左右吧。”
一美又问:“他们搞建筑,不会要求你也学建筑吗?”
“还好,主要是我自己想学,我想上清华建筑系!”
“清华?厉害厉害。”一美自叹不如。
孟少坤又看向林琳:“林琳你呢?成绩那么牛逼,是想上清华、北大、港大还是出国啊?”
林琳淡定地答:“北大。”
而一美,虽在班里稳坐前三,只是高考是一件需要能力与运气相结合的事,没有过硬的本事,她没有把握战胜一切可能到来的坏运气。能不能上清北,是一件仰赖在运气之上的事。
只是想着——争清华北大,保C9盟校。
毕竟上一世,她不过念了一所三本,这一世即便不是清华北大,能上个复旦、浙大、人大、南京的,也很不错了。
…
深秋,天气一天一天凉得很快,似乎刚穿了几天卫衣,便又要在外面加一件厚厚的羽绒服。
这个周末,林琳没来和一美学习。
一美在房间独自刷了一天题,到了黄昏时分,感到脑子混混沌沌,便换上裤子,加一件only黑色羽绒服,下楼散散步,清醒清醒头脑。
下午五点的天空,有些灰蒙蒙的。
冬风吹得有些凛冽,一美身上裹紧了,只是脸和脖子露在了外面,便尽可能缩进羽绒服里。
小区内空无一人,只偶尔有三两路人匆匆走过。
一美在小区走走,做做健身器材,一转身,便见不远处的空地上,孟少坤正一手牵一只金毛,一手拿一颗棒球,把棒球往远处一扔,对狗狗说:“快!快跑!美年达!快跑!”
美年达便撒了欢地奔出去,把球叼回来,跑到孟少坤脚边抬头微笑着看他,一脸邀功样子。
“真棒!”
孟少坤撕开一根火腿,作为奖赏,喂给狗狗。
美年达?
原来把美年达送给了楼上的孟太太,是送给了他们家?想着,一美叫了一声:“孟少坤!”
孟少坤猛地回头:“哎?你怎么在这儿!”
一美舒展一笑,大大方方向他走去:“我就住楼上啊。”说着,蹲下身,摸了摸美年达的头。
美年达倒没忘了一美,一见一美,便上蹿下跳地高兴起来。一美又摸了好一会儿,才起身对孟少坤说:“美年达原来是我们家的,后来送出去了,没想到,原来是送到你们家了。”
“是你们家送的?!”
“对啊。”
…
那天下午,两人在楼下陪美年达玩了好一会儿。
忽然有那么一个瞬间,气氛到了。
一美半蹲下来,抚摸美年达的毛,头却仰起来,看向孟少坤,问出一件自己好奇太久的事——
“孟少坤,你有女朋友了吗?”
手上,依旧一下一下顺着美年达的脊背。
两人四目相对,一美自在、坦然地直视他,在他的眼睛里,一美仿佛读出很多很多的情绪。
有惊讶。
或者说是惊喜?
亦有一丝丝满足——仿佛这一切,他早有预料。
而一美只是心想,如若孟少坤的答案是“没有”,那么她下一句便问——做我男朋友吧?
十五岁,花一般的年纪。
面前那阳光干净的少年。
最对的时间,遇上最对的人,莫过于此了吧?
而孟少坤顿了好一会儿,却说:“我有…了。”沉默良久,又道,“现在在北京,怎么了?”
果然。
穿和她一样TeenieWeenie裙子的女生,是他女朋友。
那一刻,还是有些许失落的吧…
不过也只是一点点,之后便没有了。
一美随口一答:“没什么,就问问。”紧接着,见不远处,美年达正在吃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便叫了一声“美年达!”向它跑了过去。
这个冬天,安稳平常得像一面静静的湖。
这件事像一颗小石子,丢进那平静的水面,泛起一圈圈淡淡的、淡淡的涟漪,而后静静消失。
不留下一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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