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比我大四岁半,就因为这个四岁半不足五岁,我爸妈还被计生办罚款了几百块,那对于当时我爸妈来说是一大笔巨款啊。现在我爸妈都时常调侃我说,我是花钱买来的,不是亲生的。
那时候对于生育这一块我们那儿的规定都是第二胎和第一胎的年龄差距必须大于等于五岁。
可是我记得那时的政策明明是:少生孩子多种树!小学上学路上都能看到马路边人家墙壁上灰砖红漆,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赫然醒目,就像作业本试卷上的红叉一样,怪吓人的。让人看了心里难安。
翻阅仅存的记忆,我十分迷恋我哥。我不是迷恋他这个人,而是他的背,只要我爬上他的背,我就像一块用尽排山倒海之力都无法扒下来的狗皮膏药一样,死死黏住他的背。
这种时候,他通用套路就是:先厉声呵斥我,恐吓我,但是我从来都是不为所动,直到他用绝招,使劲甩,他力气太大,每次尽管我都使劲的抓住他的肩膀或者环住他的脖子,我最后都会来一个完美的落地摔,有时候,手臂上还会有一排牙印。
他怎么不怕我落地摔不成功,或者一不留神残疾了,缺胳膊少腿的。他不怕。他说他不怕,我肉太铁了,摔不坏的。
虽然这个落地摔没有让我肢体残缺,但我确确实实因他而伤。这个伤都在脸上,一次在额头上,一次在脸颊上,都不算小,但也没有影响到我的外貌。
脸颊上的伤是在和我哥抢一把小刀的过程中,他失手划破的。
那时我还没有上学,他去上学了,那个时候很流行那种一个刀片,加上一个简单外壳的金属刀,用来削铅笔的。那个年代还没有现在这些五花八门的转笔刀,摇一摇,就能削铅笔。那样一把小钢刀三块钱,仿佛无论是谁,只有拥有一把小钢刀,才能被班级这个小小的黑社会所接纳。
我哥死磨硬泡,才得到了买这把小钢刀的许可。
买的第一天,他傍晚放学回来,我非要看,他不给。两人就各自拉着小钢刀的一半,拉过来扯过去,僵持不下。拉扯过程中,刀片已经从外壳里弹出来了,我没有他高,这样的身高差势必要弄出点动静来。
我的脸遭殃了,裂了好大一个子,血汩汩往外冒。
我哭的响彻云霄,毫不夸张。
我哥看到那么多血也慌了,他一把捂住我的嘴,试图组织我哭出声,然后手忙脚乱的去院子旁边竹林里摘青蒿叶,吐点吐沫揉搓青蒿叶,然后糊在我脸上止血。
我不知道这种土办法正规看来可取不,不过这种土办法在老家沿用至今。
事后我哥自然是被我爸妈臭骂了一顿,但我作为一个受害者也逃不掉。我妈说她清楚的知道我和我哥是什么样子的人,一个太暴力,一个嘴不饶人。
所以我和我哥算是鹤蚌相争,谁都讨不了好处,可在争的时候竟然还是浴血奋战,也是好笑,但又有点儿童年专属的乐趣。
好在那个疤痕对我脸不那么留恋,不想留下太多存在过的痕迹。现在正面看看不出来,要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再借一点光,都不一定能能看出来。可我自己相当熟悉,照镜子都还能自己用手摸摸它,以示安慰。
额头上那次的伤,现在依旧可见,只不过可能是我黑的原因,别人不大看得出来。
还有就是我粉底铺得厚,你休想看出来!
这个额头上的凹进去的一小团,不知道谁更应该负责,我哥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我妈说我哥不照顾我,而我缘事析理,却觉得是我妈的责任。
似乎谁都不想为那次小事故买单。
那天早上去上学,我哥三年级,我学前班。我们都没有上过幼儿园,那时我们村没有幼儿园,现在也没有。学校规定高年级(一年级到四年级)早上七点半上课,学前班八点上课。
我们起晚了,七点二十还在半路上,从村口到村尾一公里,我家在村头,学校在村尾。
我哥拼命跑,让我也快点,可我跑不了那么快。
一是真的跑不了那么快,二是不想跑那么快。
从小到大,好多事情我都喜欢喜欢反着来,明明知道这样大人会不开心,但是我违背他们意愿的时候,他们把愤怒写在脸上,我害怕着但是却非常享受那短暂的一刻,心里十分的爽。
我哥看我不跑,依旧在走,而他上课又快迟到了,他就来拉我,他拉我,我自然跑,但还是不情不愿。但是我哥力气太大了,我基本算是被他拖着走的。
然后我摔跤了,哭了。
这次就不是假哭,是真哭,疼哭的。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能不由自主的去摸一下那个凹陷的小团子,再次感受一下入骨的疼痛。
路上有石子,泥土路,硬邦邦的泥土路,又有泥土灰覆盖,又有石子,还是那种很脏的石子,泥土灰里摸爬滚打的一个小石子陷进我的额头。
这次不流血了,因为有一个良好的止血神器:那个陷进肉里的石子。
我哥不知道怎么做,又担心我,又担心上课迟到。
他也不知道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毕竟他也才七八岁而已。
他把我带到了学校,当时距离学校也就两三分钟路程。他没有把我带到我该在的班级,而是带到了他班主任面前,向他的班主任求助。也还不赖嘛。
那时候没有手机,但是我哥告诉他班主任说我爸在村尾,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人家帮工,帮忙盖房子,他班主任任老师就去了那人家把我爸叫来了。
然后我爸带我去了村里卫生所,取了石子,蒙了纱布,把我带回家了。然后他继续去帮工了。
我就在家看电视,那个时候好开心啊,既可以不用去上学,又可以在家看电视。
我家在那个时候竟然还有电视机,那种很老式很笨重的,背后还突出好大一个肚子,需要用天线,时不时还没信号的电视机,不过好在是彩色的。
那个时候我视若珍宝的电视机就放在一张四角桌子上,放在厨房里,灰扑扑的,因为烧柴火的原因,每次打开电视机,按键上的灰都会从按键扑腾到手上。
那个四角桌,现在上面放了一块厚厚的大大的正方形白瓷砖,然后成了我家现在的饭桌,而它曾经作为我家电视机坐骑的时候,也是我哥被爸妈打了无处可逃的躲藏之处,他钻进去,死死抓住桌脚,我爸妈拖不出来,桌子碍于上面的电视机,就会放过我哥。
那些情景历历在目,我那时候很想护我哥,可是我不敢,我爷爷奶奶也不敢。
我哥这样的经历我确实没有过,我没有躲过桌子下面。
那天我在家看电视剧,我妈去找猪食回来,打开厨房门,不,推开厨房门,开着门看电视有光看不清,我就用个板凳抵起了厨房门,我妈看到我坐在家看电视,劈头盖脸骂到:“你怎么不去上学,偷病了?”
我哇的哭了,一边哭一边复述事情原委。
我妈不信我,不过好在这次我有证据,我头上的纱布就是证据。
等我哥中午放学回来,她就骂我哥不分轻重,不会等等我,害得我摔跤。
我哥却说我走的太慢,没有时间观念。
而我在一旁哈哈大笑,看我妈骂我哥,我哥顶嘴,眼红脖子粗。
后来长大了,理了一下事情的原委,我觉得是首要过错是我妈的。
她睡过头了,没有按时叫醒我们。
那个时候我和我哥本来嚷着让爸妈给我们买一个闹钟,尽管我们想要闹钟,更主要的原因是那种闹钟很好看,而不是真的想要那个闹钟每天早上叫醒我们起床去上课。
那种闹钟有些是小矮人的形状,有些是猫猫狗狗的样子……总之好多新奇的样子。然后响的声音是“懒虫,起床啦!懒虫,起床啦”而不是简单的叮铃铃叮铃铃,我们对那种闹钟有极大的喜爱。
可那个时候爸妈没有给我们买过这种闹钟,买的都是简单样式的闹钟,闹钟声也是叮铃铃那种,因为这个便宜。
我们也只在别人家看到过这种闹钟,没有真正的拥有过。
如果现在要买闹钟就不会再选择买那种形状各异,声音十分可爱的了,而是会选择一个简单样式,简单“叮铃铃”声音的。
越来越想要简单的。
在我们吵嚷着要买闹钟没有买的时候,我妈说她每天都能够按时在六点半的时候醒,她会叫醒我和我哥,她就是我们的活闹钟。
可惜,我破相那天,活闹钟失灵了。
但是我们不敢理论,只有绝对的服从,这样受伤的我才能收到受伤者该有的怜爱,我哥才能免于因照顾不当让我受伤的责骂和挨打。
这次我和我哥合作得出奇的愉快。
所剩的关于我哥的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除上述让我受伤的事故之外,林林散散,星星点点。但差不多都是他凶我,我顶嘴,说些不顺他心话、让他奓毛的话,然后他就打我,打得我到处逃,一边逃一边鬼哭狼嚎,生怕别人不知道。
疼是真的,哭喊想为外人所知也是真的。
而我妈对我和我哥从小的关系的评价都是:一个嘴不饶人,嘴贱,一个下手狠毒,不知轻重。都不是什么好人。
从小遭受我哥的毒打,我却从未怨过他。
不知他是否会想起我曾经对他的谩骂,我也没有问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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