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早餐之后,布鲁斯把温蒂妮送回了埃利奥特集团,安迪看到布鲁斯时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百般不情愿地打招呼:“韦恩先生。”
啊啊啊啊!大小姐为什么会从韦恩先生的车上下来啊!这么早!他们为什么会在一起!嘤嘤嘤,以前和大小姐同进同出的人明明是她!
打完招呼,安迪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家大小姐拖走,“大小姐,《星球日报》的记者肯特先生已经在休息室内等候了。”
温蒂妮解安全带的动作一顿,看了眼腕表,她并没有迟到:“这么早?”比约定时间早了好多。
“是的,肯特先生说害怕来的路上堵车,让您等待,于是便来早了许多。”
“好。”温蒂妮解开安全带,拉开车门就要下车,布鲁斯叫住了她。
“我今天下午送你去机场吧。”布鲁斯提议道。
“算了吧,您这位司机我可请不起。”温蒂妮笑道。
“没关系。”布鲁斯笑了,目光温暖,声音柔和,“不用给工资。”
“那就更不行了。”温蒂妮出于一个商人的警惕,觉得他一定是想要一些别的比钱更奢侈的东西,“免费的最贵。”
布鲁斯看着她警惕的样子,有些哭笑不得,她怎么总是在不该聪明的时候聪明起来?
“好吧,我要的报酬就是:你答应我两个要求。”布鲁斯从善如流地改变了计划,“别担心,并不过分。”
“什么要求?”
“一,有空了记得给我打电话,二,记得给我带礼物。”布鲁斯对她眨了眨眼,“要特别的。”
温蒂妮:“……”
你觉不觉得你这句话的句式有点像我的常用句式?
温蒂妮直觉这个男人是在算计什么,可是这两个要求都不过分,她权衡了一下,还是答应下来,“我下午两点的飞机,你一点半来这里接我吧。”
“好。”
布鲁斯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唇角的笑容深了深,显得颇为意味深长。
其实那两个要求稍微换算一下,可以合成一个要求:记得想我。
——让她有空了给他打电话时为了让她在闲暇时想起来给他打电话,忙碌时想闲下来了给他打电话。
——让她给他买礼物也是为了她出门看到商品时想起他。
他抬头看了看埃利奥特大厦的顶层,眼睛眯了眯。
克拉克在看他。
他说不定知道他跟蒂妮的事情。
呵,他要是敢乱说,他保证把他的任务增加到让他好几个月都见不到露易丝的程度。
楼上的克拉克·肯特看见自家联盟的大脑露出那副熟悉的,威胁人时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懂了,保证不乱说。
克拉克耷拉着脑袋,坐在沙发上等温蒂妮到来。
温蒂妮很快就敲开了休息室的门,客套地讲了几句,便正式开始采访了。
克拉克先按照采访商界人物的常规问了商业上的问题,温蒂妮一一解答了,并趁机推出了自己“电影宇宙”的计划,表示电影已经在筹备阶段了,只等选角完毕正式开拍。
问完了商业的问题,克拉克又按照主编列的流程开始八卦:“您如何看待哥谭的蝙蝠侠?您认为他是英雄还是罪犯?”
听到“罪犯”那个单词,温蒂妮嘴角抽了一下,面色严肃地再一次普法:
“首先,这是什么蠢问题?”
“其次,根据《国际人权法》中最基本的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没有权利称呼一个未经审判证明其有罪的自然人为罪犯。这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他是不是英雄为个人价值判断,说是与不是皆可,这是自然人的言论自由权,但他一定不是罪犯。”
“最后,这个问题真的超级蠢!”
她以前说过无罪推定的吧?
……不过没说给公众。
克拉克被她严肃的态度弄得也忍不住严肃了起来,“抱歉,是我事先的功课没做好,那我们换个问题吧,您如何看待蝙蝠侠的不杀人原则?”
温蒂妮:“……”你们为什么这么想听我讲蝙蝠侠?就因为我是哥谭人?
她哪知道,这些问题其实是克拉克因为私心想了解一些八卦。
“首先,不杀人。杀人犯法,这是常识,不是吗?”
“其次,原则。我很敬佩有着明确的、并且从一而终的底线和底线的人。”
“最后,不杀人原则。如果让我在快意恩仇、仅凭个人道德判断就夺取他人性命、将法律踩在脚底下的犯罪嫌疑人和他之间做选择,我会更愿意信任一个有着不杀人原则的人。”
克拉克在心里吐槽,这个姑娘真不愧是蝙蝠侠喜欢的人,连说话的口气都跟他好像……
“我们聊点轻松的话题吧,如果要结婚,您会选择爱情还是物质?”
“嗯……抱歉,请问这两者有什么冲突的吗?”温蒂妮很诚恳地问。
难道不能都要吗?
克拉克:“……”她好贪心哦。
“假设不能两全。”
温蒂妮想也不想地答道:“当然是爱情,我不需要物质来锦上添花。”
克拉克:“……”有钱人说话就是底气十足,我酸了。
-
克拉克提的那个关于英雄与罪犯的问题,因为自己也觉得问题太蠢,就没打算放到《星球日报》里,而是在官网上当做小彩蛋放了出来,顺便PO出了一些问题的预告。
麦伦:道理我都懂,可是你为什么采访我女票却不通知我?
留学狗惨兮兮:楼上醒醒!你哪有女票!那明明是我的老婆!是的,我和大小姐隐婚了,谢谢大家的祝福。
葡萄最好吃了:楼上,你也醒醒……
取名字好难:为什么星球日报采访哥谭人都要问蝙蝠侠……前几次采访布鲁西宝贝儿也是这样……等等,好像采访他们的记者还都是一个人?!
CP可逆不可拆:我发现大小姐和韦恩对蝙蝠侠的看法刚好相反……大小姐赞赏蝙蝠侠,韦恩却讨厌蝙蝠侠……亏我还站过他们的CP……
大小姐是我的:不是,大小姐和布鲁西宝贝儿?这是什么邪教啊?
CP可逆不可拆:哪里邪教了?这两个人明明般配得很,至少他们站在一起比韦恩和他以前的众多女朋友里的任意一个站在一起都要般配得多。
CP可逆不可拆:听我给你们分析:他们家世相当,小时候的关系特好,这个你们可以上网搜十多年前的新闻,他们经常被拍到在各种宴会上凑在一起玩,还一起上学放学,干什么事情都凑在一起。而且,他们都见过彼此的家长了诶!
尤金:我觉得你们歪题了,哈哈哈哈,大小姐的重点:这是一个蠢问题。
数字君:楼上真相了。另外,大小姐是法学生吗?为什么这么懂法呀?
你是小猪猪:不可能吧,大小姐的人设不是跟布鲁西宝贝儿一样的么?不学无术、有钱任性。
不过律考不改名:作为一名法学生,我表示这个问题真的有点蠢,如果蝙蝠侠没钱了,是可以以侵犯人权罪起诉《星球日报》索要赔偿的……(当然,有钱也可以)
U·E:@不过律考不改名:
一,蝙蝠侠的资助人是布鲁斯·韦恩,想让蝙蝠侠缺钱,只有两个办法:1.布鲁斯·韦恩撤资,2.布鲁斯·韦恩破产。两者的可能性都很小。
二,《星球日报》最大的股东是布鲁斯·韦恩……蝙蝠侠应该没多大可能会跟自己的资助人过不去……
三,下个月就律考了,你还在这里刷推特?!84警告!
纽约的律考分数线为85分,“84警告”差不多就跟“你差一分就过科”一个意思。
不过律考不改名:……您也是法律人吗?看在是法律共同体的份上,您能不能说点好的?QAQ,我今年二月份就是84分挂的……
美国律考每年就两次,分别为二月底和七月底,如果他今年七月还不过的话,就只能等明年再考了。
我会离开红房子的[1]:那个说大小姐不学无术的站出来!你知道大小姐是从哪儿毕业的吗?哈佛!哈佛法学院!她当年还是以最高分过的LAST(法学院入学考试)!我们教授偶尔还跟我们提过她,夸她聪明。我现在正在看她的毕业论文,写得真有水平……PS.你们谁知道大小姐的推特在哪里?想被翻牌。(立下Flag,如果我被大小姐翻牌,我就在一周之内把《刑诉》背下来。)
U·E:@我会离开红房子的:
1.小学妹你好。
2.常青藤学历是买的。
3.LAST是找人代考的。
4.教授谬赞了。
5.毕业论文是请人代写的。
6.你现在可以去背《刑诉》了。
我会离开红房子的:……
不过律考不改名:……
拖油塔:什么?!大小姐开推特了?!马上关注!
不过律考不改名:等等,刚刚大小姐翻我牌了?!啊啊啊!好激动好激动!另外,@我会离开红房子的,旁友,《刑诉》很厚的,你确定要在一周之内背下来吗?愿上帝保佑你。
我会离开红房子的:……让我去死……
车上,温蒂妮刷着推特下的评论,挑了挑眉,退出去顺手转了《魔戒》的宣传,关了手机。
“蒂妮,到了。”布鲁斯将车停在机场航站楼出发层的道路上。
温蒂妮今天没穿西装,而是穿着白色T恤和牛仔裤,外面搭一件休闲西装外套,脚上一双小白鞋,左肩背着一个黑色的链条包,一头黑发软软地垂到肩膀,T恤是V领的,露出精致的锁骨,左手手腕戴着一支简约奢华的腕表,显得干练又时尚。
她下车后转过身来,手按在车窗框上,弯下腰,看着布鲁斯浅笑着说:“再见,布鲁斯。”
“再见。”布鲁斯微微一笑,“到了给我打电话。”
温蒂妮将拇指和食指圈起,竖起另外三根手指,“好的。”
“一路平安。”
“谢谢~”
温蒂妮迈着优雅霸气的步子走进安检口,布鲁斯看了看她,轻笑了一声,启动车子离开。
她的气场跟女王似的。
又帅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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