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开口说话的死人

    两天后,平民们终于迎来他们的新皇帝。

    奴隶们围着一辆插满鲜花的马车,将金粉油漆涂在车轮上。花车将近两人高,由黑白棕三匹不同颜色的马拉动。

    正午时分,新皇帝会坐上这辆露天马车,走遍罗马的所有街道。

    尼禄里里外外穿了八层丝绸,从衬衣到镶着宝石的披肩,皆由紫底的条纹锁边。手背画着麦穗和油滴,双手捧着一条撒满金粉的紫色绸缎。

    他捧着丝绸走上花车,街道两边是欢呼拥挤的人群,近卫军形成人墙,隔开了他们。

    皇帝的花车后面还跟着一辆比较矮小的花车,上面载着的是阿格里皮娜。

    阿格里皮娜一身华丽的红丝绸,丰腴健壮的腰间系着紫丝带,卷曲的银发挽成一只式样简朴的发髻。

    这是罗马罕见的盛会,比牧神节的狂欢更甚。街道拥挤不堪,有不少人爬到屋顶去看。山丘上,海岸边,甚至停靠船的甲板,都站满了想瞻仰新皇帝的人。

    海边,罗德坐在位置最高的船舱里,拿着两片厚厚的棱镜。他不说话,一脸认真,来回调整棱镜间的距离。

    紧挨着他的是聒噪不停的韦尔巴。

    “该死的!我从没见过这么多人!”韦尔巴扯着嗓子叫喊,“人们的头密集得让我看了犯恶心!”

    他半个身子伸出船窗,尽力让自己距离街道更近一些,就象一只把头伸到极限的乌龟。

    韦尔巴透过棱镜看向街道,嚎叫道:“老天爷!皇帝的花车还没到,街道两边的人就已经在发疯地呼喊了。他们挥舞着的胳膊,就象翻身蜈蚣的蠕动的腿!”

    罗德将两片棱镜调出最合适的距离,用木棍和绳子固定住。这种简易的望远镜能让他看清街道的一切。

    银灰铁甲的近卫军排成一排,象一层即将被烧破的纸,挡在热情似火的人潮前。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罗德举着望远镜说,“上次他从希腊回城的时候,没这么多。”

    韦尔巴撤回身子,揉了揉瞪得酸痛的眼睛,“这不奇怪,你的主人大概是有史以来最受平民欢迎的皇帝。”

    罗德放下望远镜,斜他一眼,“什么意思?”

    “劫富济贫呗。”韦尔巴抠着鼻孔说,“他收了那些贪污的元老,砍掉不少商业税,要知道,之前就连嫖妓都需要缴税。他还对小商小贩特别宽容,现在除了盐和黄金归他垄断,其他的东西都放开买卖。”

    罗德拂过光滑的棱镜,语气隐晦地说:“是吗……”

    “他风评很好。”韦尔巴将手里的棱镜一抛一抛,“至少妓院里和我调情的妓|女,浴场门口叫卖刮板的小贩,还有头顶陶罐的妇女,都对他称赞有加。之前什么备受争议的保释金,都在一连串的减税里被遗忘了……”

    甲板上的人群突然激动得跺脚,船只剧烈晃动起来,躺在床上的罗德不由地抓紧床边。

    韦尔巴象被绊到脚一样平摔在地。他扶着窗框颤巍巍地站起来,嘴里骂骂咧咧:“这帮东西不仅未经允许就爬上我的船,还象跳蚤一样蹦跶个不停!”

    他往窗外望一眼,惊喜地叫道:“来了!皇帝来了!”

    罗德没来由地感到一阵紧张,举起望远镜看向窗外。

    宛如黑水的人潮间,一辆色彩鲜艳的花车象开荒一样,艰难劈开一条铺满玫瑰的路。

    那头标志性的卷曲银发一入眼,罗德就心如擂鼓。他生理反射性地放下望远镜,深吸一口气,慢慢呼出去,才重新举起。

    洒满金粉的紫色绸缎在正午烈日下,散发出水波一般的碎金色。罗德能清晰地看到,尼禄指间只戴了一个金戒指,和自己手上戴的是一个式样。

    时间飞速倒回,前世众叛亲离、紫袍破烂的尼禄,初识时青涩而天性残忍的尼禄,做]爱时霸道而无限索取的尼禄……此刻尽在手里的棱镜里。

    此刻的罗德其实看见了无数个尼禄。

    爱情面前,时间是假的。

    “噢!老天爷!看到那条又金又紫的丝绸了嘛?!”韦尔巴激动得拍打窗框,“我敢保证,皇帝手里的那条丝绸能买下我们这样的十艘船!”

    罗德望着花车上的尼禄,脸色怔怔的,对身边胡乱叫唤的韦尔巴充耳不闻。

    花车慢慢消失在视野尽头,象一枚悠悠滑出去的彩玻璃珠。

    罗德还保持着望远的姿势,直到很久后,才反应过来似的,沉默着躺回到床上。

    一回头他就对上韦尔巴贱兮兮的笑脸。

    “怎么样?”他怪声怪气地说,“离得这么远,看清楚主人的样子没?”

    “这个世界上,没人比我更清楚他长什么样子。”罗德清冷地说,指肚来回轻抚圆润的棱镜面。

    韦尔巴坏笑着,一脸的意味深长。

    罗德把望远镜放回桌子,阖上长期被海水冲刷得变形的玻璃窗,拿起果盘里的一颗葡萄酒丢进口中。

    “你的主人变样了。上次劫持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容易受惊的小树芽。”韦尔巴也捏起一颗葡萄,“仅仅一年多,他就象迅速开花结果一样,成长为一个仪态沉稳的大人。”

    罗德回想着方才的尼禄,没有意识到自己眼睛已经失神,轻柔地说:“他变了。”

    “你也变了。”韦尔巴双臂交叉在胸前,一脸认真地审视着罗德。

    罗德靠着枕头,半仰着脸,从锋利的眼梢下瞥他,“我怎么变了?”

    “你比过去好说话了,或者说……你变温柔了。”韦尔巴说,“之前在海盗船上,你一个人面对近百名海盗,还要保护奥古斯都的后人。那时的你,好象是烈火或者铁石做成的,一看就很凶,一点都不好欺负。”

    罗德没搭理他,从根茎上拔下一颗青绿色的葡萄,叼在明红的唇间。

    韦尔巴补上一句:“总之,你和你的主人都变了。”

    ……

    巡城之后,尼禄没有让自己休息,第二天一早就去了神庙。

    他再次站上为洪水而架起的木板桥,望向桥尽头的山路。

    就是这座山,建着他的庄园,举办过洪水祭祀,掩埋着泰勒斯的骨灰,罗德的母亲曾在这里做贞女;山脚的洪水淹没街道,他曾为此背负巨额的修理费。

    以及,罗德曾为了他从山顶跳下去。

    尼禄哆嗦一下,由两名举火把的近卫拥护着,沿着山路来到位于半山腰的神庙。

    自从洪水祭祀,这座没落的神庙就再没启用过了。

    尼禄带着盔甲加身的近卫走过沾灰的大理石地板时,看守圣火的贞女还在打瞌睡。

    皇帝突然造访,让负责神庙日常的祭司措手不及。

    “噢……真没想到您继任后来的第一座神庙是这里。”祭司满脸惊吓,赔着笑脸,“所有人都以为您会去城中心的维斯塔神庙。”

    尼禄看到他前额逼出的汗珠,问道:“你在这里当祭司多久了?”

    “从洪水祭祀一直到现在,不到半年时间。”祭司说,“祭祀前,这座神庙一直荒废着。因为洪水而重新启用后,我就从最大的维斯塔神庙调到这里。之前在维斯塔神庙,我只是一个负责点烛的小司烛。”

    尼禄开口问道:“这里有地穴吗?”

    “当然。”祭司语气肯定地说,“每个神庙都有地穴,葬着那些极恶之人的骸骨。只有在神庙的圣光下,罪恶的灵魂才能得以净化。”

    尼禄点一下头,“带我去。我要看看那里关押着什么样的灵魂。”

    ……

    地穴很寒冷,挂在墙柱的烛台早就生锈。贞女们动作极快地扫出一条窄窄的小路,在锈得摇摇欲坠的烛台里放上烛火。

    镶着祖母绿的绑带靴踩在窄路间,尼禄最终停在一片骨灰盒前。

    骨灰盒约莫五十多个,满覆灰尘,一小格一小格排列在地上,乍一看象一颗颗竖立的头颅。

    每个骨灰盒上,都贴着一块锈迹斑驳的铁片,上面刻着逝者的姓名。

    “泰勒斯·法恩。”尼禄眼神晦暗,“找出这个名字。”

    一名贞女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小格找到了泰勒斯的骨灰。很明显,泰勒斯是最后一个葬进这个地穴的人。

    两名近卫举着火把走过去,照亮骨灰盒边上的一处空地。

    尼禄弯腰端详,火把的红光照亮锈蚀了一半的铁片,依稀有“泰勒斯·法恩”。

    端起骨灰盒,无意间瞥了眼地面。他忽然皱起眉,黯淡的目光紧紧锁在地面上。

    泰勒斯的骨灰盒下面,是一片平整的水泥地,好象专门用水泥浇铸过;而其他骨灰盒下面,都是凹凸不平的灰土。

    尼禄勾起指头,指关节与那一小片水泥扣出闷响。

    “这片水泥很奇怪。”他说,“把它凿开,我要看下面究竟有什么。”

    ……

    尼禄知道罗德的母亲死状会很惨,但真正面对她的遗骸时还是倒抽一口冷气。

    奴隶们凿了整整一个白天,夜深时才清理出一具白骨。他们还在水泥里发现了丝质的白圣袍,以及几枚贞女专用的珍珠发饰。

    黛妮是被水泥浇灌而死的。

    奴隶们将剥落掉水泥的白骨摆到丝绸上,一具轮廓娇小的骷髅赫然显现在火光里。白骨在水泥里保存得相当完整,头盖骨没有一丝裂痕,乳白色的牙齿颗颗分明。

    年轻的祭司站在白骨旁,惊骇得说不出话。他压根不知道这具白骨的来历。

    “我……我在神庙里服役这么多年,只是听说,从没遇见过这种事……”祭司面色吓得惨白,“这是……犯下大罪的贞女才会被水泥活埋……”

    尼禄脸色不善地瞪他一眼。祭司赶紧闭嘴,双膝还在不停打颤。

    “如果你不想被剜去眼珠和割掉舌头,就把今天看到的烂在肚子里。”尼禄说着,用那双继承自母亲的天生阴冷的目光,缓慢扫过地穴里的所有人,“这句话,适用于你们所有人。”

    所有的贞女和奴隶通通下跪,噤声一片。

    尼禄面色冷静,走到白骨前,将歪向一边的头骨摆正。就在转动头骨时,乳白色的牙齿间,从嘴里伸出一只羊皮纸的尖角。

    他拿来粗铁钉,撬掉一颗牙齿,捏住尖角,将白骨含在嘴里的羊皮纸抽了出来。

    打开层层叠起的羊皮纸,纸张已经变得橘黄,血红的字迹歪扭,似乎被水渍泡得晕开:

    『我亲爱的罗德,我的儿子:

    我现在困在这地穴的深坑,用讨来的一张纸和刻笔,蘸着指尖血,写下这封信。

    你随我姓法恩,这是跟你大度且视我为明珠的父亲提前商量好的。那天夜里,近卫军闯进家宅、用长剑处死你的祖父母,把院子泼满油脂,放了一把火。你的父亲为了保护我,被掉下来的石梁砸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都在叫我活下去。

    我就这样趁乱逃了出来。以绝望而灰暗的心情,服从一个老朋友的建议,换了姓名,给检查身体的祭司一些好处费,混进永远不会被法院和军队搜查的神庙。

    但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我的身体里已经孕育了一个生命,那就是你。

    我很恐慌,拼命节食,从早到晚用束带缠绕腰间。七个月时,趁着一次独自外出采购的机会,我在一家小医馆里,喝下催产的药水提前生出了你。

    我的孩子,规定采购的时间太短,那个时候筋疲力竭的我只顾着踏上回庙的路,没能好好看你一眼,这是每当想起就会鼻头发酸的遗憾!

    把你交给你的舅舅后,这么多年在神明前耳濡目染,每当看守圣火、擦拭神明像时,身体不洁的我都会产生几近灭顶的愧疚感。我是个虚假的贞女。当身份终于暴露,即将迎来水泥浇灌的惩罚时,我居然感到囚鸟飞出牢笼般的解脱。

    我的罗德啊,生下你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你。现在你十二岁了,我多想知道你是什么样子,穿的什么衣服,喜欢吃什么喝什么,说话是什么样的音色,注定体弱的你是否容易生病,性格会不会象你父亲那样活泼外向,走路姿势是什么样的,交了多少个朋友,会射箭拉弓和游泳吗,学过修辞和辩论的技巧吗,身上的钱够不够花,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我整天都在幻想你的模样。我只有你一个孩子,却操心得象是一百个孩子的母亲。

    亲爱的儿子,明天我将随神明而去。我把十二年来服侍神明的功绩,全部祝福给你。我愿以形销骨蚀的代价,为你挡下一切厄运;愿以封闭泥潭为代价,为你延长寿命的长度。

    希望你能推翻一切苦难,希望你能主掌自己的幸福。

    还自私地希望你记住,我永远爱你。』

    尼禄将这封从死人嘴里拿出来的信读完,身体一晃,跪坐在白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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