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至于父母的脑补,向蔚无暇顾及,其一,他无法长久装成15岁的样子;其二,他更不能容忍因为要装成15岁所以无法护着夏夏。
那样,他的重生毫无意义。
直到晚饭之后,朱国庆都没有来接夏一冉,向蔚陪着父母和夏一冉在堂屋看了会电视,翁美玲主演的老版射雕,这会儿正火爆呢。
向蔚小时候也喜欢看,每集必追,当然,他经历过后世的高科技电子产品,这会儿的黑白电视机,屏幕小音质差,向蔚对电视并没有什么兴趣,他陪着是因为自己最重要的三个人都在;矫情的说,看的不是电视而是“情怀”。事实上,就是这样的黑白电视机,现在也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村里也只有四户人家才有,向蔚家里条件好,买了一台。
射雕两集结束,夏一冉连广告都看的津津有味,向蔚好笑的看看他,现在的夏夏还是个孩子,小孩子不能熬夜,便叫他去睡觉。
夏一冉恋恋不舍,向蔚打趣道:“夏夏若是乖乖睡觉,以后天天有电视看。”因为夏家可没有电视机。
小孩儿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乖乖睡觉去了。
待孩子睡着之后,马巧娥旁敲侧击问了向蔚一些问题,但不管她心里有什么疑惑,儿子始终还是她儿子,她也不可能知道向蔚是重生回来,她只是对今天向蔚的表现很吃惊。
向蔚今天光膀子干架,可是头一遭,当然,向家人护短,儿子是有血性的,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今天下午当着父母的面对夏一冉的后妈叫嚣,则让马巧娥非常惊讶了。
惊讶自家儿子居然如此护着夏一冉,也惊讶自家儿子脾气原来是这么“不好”?
在教育了儿子以后讲话要注意方式方法之后,也却对夏一冉的处境担忧起来。
马巧娥叹息:“秀荣这娃,迟早是要回家的,他后妈当着我们的面都这样对冉冉,若我们不在,冉冉还不知道多受气。”
“妈,”向蔚斟酌道:“我觉得吧,实在不行,让他们分家,把夏夏分出来就好了。”
“说孩子话呢?”马巧娥板着脸:“毕竟冉冉的爸还在,这么小,没有分家的说法。”
向蔚点点头,思考一下,父母说的是符合道理,夏一冉毕竟没有成年,在乡下,就没有分家的说法,他倒是愿意干脆让夏夏跟着他,他来养,也并不在乎所谓的家常,但现在这话不能说啊。
毕竟在大家眼里,向蔚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呢。
算了,就任其自由发展吧,随便父母如何和姓朱的哪一家怎么处理,但他是不会让夏夏再单独回到那个家的,若是必须回到自家家里去住,那他就陪着回去好了。
说到底,无非就是钱的问题,他不吃那家的饭,也不落人口舌,不过,看来,他是要把赚钱提上日程了。
因为,他不能拿着父母的钱来养夏夏,而且,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灵魂的老男人,还是重新活过一次的人,没有道理心安理得花着父母的钱。
他很庆幸,自己拥有这世界上最好的父母。
想通其中关节,向蔚便不再纠结。
第二天一大早朱国庆便来到向家,向蔚还在睡觉,他也没有起床,这些事情,父母自然会处理,他不想去掺和;朱国庆入赘,却在婚内出轨生了儿子,现还把儿子接过来用女方的家产养着,这样的事情,夏家现在没有长辈,也没有很好的处理方法;但他了解自己父母,既然出了面,这事情不管朱国庆承认还是不承认,一定会有一个妥善的说法。
向蔚后来知道,父母单刀直入问了此事,朱国庆嘴上不承认,但谁都能看出,他已经心虚了,且答应了以后一碗水端平的,对两个孩子不偏心,事实上,他从头到尾就没有承认过自己偏心,只不过,在向家的施压下,大概以后也不敢随意让夏夏干一些不该他干的活儿了。
至于冷暴力,向蔚表示没辙,他也不屑,这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他只能让夏夏和自己呆一起,由自己来补偿他好了,他知道,再过一年,夏夏那个失踪的舅舅,夏秀荣心心念念一辈子直到死都没有等到的大哥,就会回来。
到那是,倒要看看朱国庆如何自处,夏舅舅回来,便代表夏家有了主心骨。
这些,都不是那么重要,现在,他只要护着夏夏,陪着夏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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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下了点小雨,周日的早晨空气很湿润,向蔚带着小孩儿上山上的松林下捡野蘑菇。
野蘑菇可是这是时候的特色了,向蔚背个竹编背筐,拿了个把小锄头和镰刀,领着小孩儿就出发了。
一是溜“娃”,好吧,虽然他表面看来只有十五岁,但骨子里是个老男人啊,说溜娃没毛病。
二就是“馋”,昨天见到隔壁捡了好多蘑菇,既然有机会回到这个时代,野蘑菇他想要吃个够。
毕竟,再过十来年,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这可是真正的山货山珍。
雨后的松树林,郁郁葱葱,蘑菇不要太多,有的还没成熟,是个花骨朵,有的已经绽开了,像朵花儿,虽然有几十年没有捡过蘑菇了,但一到松树林,小时候的那种鲜活的记忆复苏,脑中自然把眼前的蘑菇和能吃不能吃划上等号。
其中最多的是红色伞盖的红菌子,学名红菇,是一种十分珍稀的纯天然野生菌,这种蘑菇由于生长环境要求很高,反正在后世人工培植都没有培植成功,不过现在,可随意吃个够。
还有这个时候人们不喜欢吃的胡瓜菌,因为胡瓜菌吃起来有点柴。
书上说有颜色鲜艳的蘑菇一般有毒,不过老家这种红菌子和黑色的胡瓜菌,倒是可以吃的。
还有青梧堂,长在梧桐述下的;核桃菌,伞盖像核桃;芝麻菌,只有白色的能吃,白色的伞盖上长了黑点点,俗称芝麻菌,若是黑芝麻,反过来黑色的伞盖上长白点,则是有毒不能使用。
最美味的莫过于鸡枞菌了,这是向蔚记忆中唯一一种可以生吃的蘑菇,在后世,已经由人工培植的了,不过,人工培植出来的再也没有那种香味了。
两人还找到一树的野生木耳。
最惊喜的是,跟着他们一起来的小花狗,居然咬到了一只野兔,向蔚惊讶极了,他家狗儿,可不是猎狗,也不知道那家伙运气好还是怎么,还真让他给出了个风头。
这个时代生态环境就是好,从这一大筐的蘑菇就可以看出来了,当然,还有时不时的野兔鸡跑过。
“哥哥,这么多蘑菇吃的完吗?”两人不知不觉捡了两个钟头,夏夏一直跟着他跑来去,向蔚有点惭愧,说是带夏夏来捡蘑菇,其实他的兴致更高,拉着夏夏陪着自己,不知不觉就捡了这么多。
虽然蘑菇美味,但在现在的乡下,人们倒还真不是那么稀奇,主要多,向蔚记忆中,最多再过三五年,想要这样捡野蘑菇是不可能了,一是生态环境,二是捡的人多了。
“好像是有点多。”向蔚笑着看了下背筐:“捡都捡了,先背回去。”
到时候让妈妈给谁家送一点便是,蘑菇不能过夜,一过夜就不新鲜,会枯萎坏掉,只能当天捡当天吃。
还有野生的“刺泡儿”,这个季节也正好成熟了,学名“树莓”。
一丛丛的,长在灌木丛和杂树林里,孩子们都喜欢吃这个,不过泡儿树上长了很多刺,小孩子们拽果实的时候容易被刺到,向蔚担忧的看着夏一冉,不过看到小家伙开心得不得了的样子,他也就放心了。
男孩子,刺一下也没什么,只是他心里会心疼,但他努力控制自己,不能这么一点小事都不许夏夏自己做啊,养孩子可不是这样养。
向蔚摘得快,刺泡儿红得发乌,摘下来,看起来像个窝窝头,雨后的丛林,很干净,都不用洗。事实上,小时候吃刺泡儿就从来没洗过。
向蔚摸了一把直接放在小孩儿嘴里,小家伙亮晶晶的眼睛冒着光,睫毛一闪一闪的,快乐得不得了,以前有这种好吃的,都是朱志安的,夏一冉可是很少吃,他小嘴砸吧砸吧发出细细的咔擦声,泡泡的小红汁顺着嘴角流了一点下来。
向蔚指了指嘴角,示意他擦擦,乐颠颠的瞧着小孩儿谗样,好吧,他自己也忍不住,捻了几个丢嘴里,酸甜酸甜的,是小时候的味道,不小心吃到一个不怎么成熟的,好家伙,那酸得……牙都要掉了,不过向蔚可舍不得吐出来,硬着吞了下去,却把夏一冉逗笑了。
中午之前,两人满载而归。因为多,向妈妈挑了一些给邻居送去,向蔚带着小孩儿把蘑菇撕成一条条拇指大小:“妈,今天中午我主厨做蘑菇怎么样?”
“咦。”马巧娥笑盈盈的:“好啊,那我可是要享福了哦,要妈给你打下手吗?”
“不用。”向蔚歪了歪头道:“夏夏给我打下手好不好?”
“恩恩,干妈,我会烧火做饭的。”小孩儿点点脑袋,亮晶晶的眸子盛满快乐,连连表态,十一岁的孩子,他早就会烧火做饭了,哥哥不说他也会做,自然乐颠颠。
撕好,洗净,焯水,葱蒜辣椒煸香,大火爆炒。
农村的大铁锅土材禾烧起来,比后世那种小锅炒起来更爽,一盆喷香喷香的野生蘑菇出锅了。
至于鸡枞菌,因为只有三朵,向蔚用来做了个汤,这个蘑菇也适合做汤,天然一种香味,太美味了。
向蔚还从菜园子扒了一点自家种的青菜。
看见橱柜有自家种的花生,他又炒了个花生米。
没有做肉,但,这种野菌子比肉珍贵几十倍好吗?
农家菜,上桌,滋溜,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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