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

小说:相公是反派暴君 作者:暮生死
    闫起想的就是让人糟蹋了,他自己都快吃成鳖了!

    闫起的父亲在闫家庄颇有权势,可也只是在这小小的一县之地,而于这晋北最好的书院便是晋北东街秦家所立,秦虽是汉姓,可却是皇亲国戚,因为魏入关之后融汉俗才有了汉名儿。而这样的书院就不是闫家这样普通商户塞些银两便能进来的。

    所幸书院也给贫寒学子开了方便之门,若为孝廉之身可入馆旁读,若为秀才则非要乡试头名。闫起在秀才这一步上已经考了四回了,他十一那年中秀才,旁人都道神童,可十五了却还要再考!就因那书院是秦家所开,他爹一定要让他上。

    便是中举人也不行,举人非书院学生,只担了个旁听。

    而且他爹不知由哪儿听来的偏方,吃鳖补脑儿,这王八汤自从夏日开始闫起就喝,喝的他都快咽气儿了。

    “你若不愿意去你就回,我自去他家!”好容易寻个理由处理了那些王八,还正舒坦呢,一听身边跟着的这个闫起顿时脸又黑了。

    ,刘三存是他娘的侄儿,如今寄住在家里,与他一同读书,同样也成了一双小眼睛,被他娘盯着一起到陈家村,连同王八也送了过来。不过闫起倒也不十分担心,看向前垂头引路的王阿宝

    “你娘敢糟蹋了我表舅送来的王八?”,闫起一个读书秀才生的却格外高大,一下就搂住了王阿宝的脖子,“莫怪我不客气!”这一摸一身的肥肉,王阿宝瑟瑟,他自小与刘氏亲近,只道,“我娘做饭好吃。”

    闫起松了手,又吊儿郎当往前走。他对胖子娘的手艺无任何的兴趣,晋北城中但凡用钱能买到的他什么好吃的没吃过?连宫里头退下来的御厨家里都能请过来做一顿,就这样的乡野地方能把王八做出朵花儿来?

    三人还往前走,王阿宝到了家门口停了下来,将闫起拉起的衣服好好整理了一下,好让自己看起来斯文一些。

    “快些!”另两人催着,王阿宝高声叫了声娘。

    刘氏早就在灶前等着,一听儿子的声音忙往外走。星夜低沉,王阿宝身上还穿着她亲自纳的那件儒衫站在原地,“阿宝”,她急急忙忙出来,母子二人快两月未见了,刘氏眼红了,摸着王阿宝的胖脸,“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你双下巴呢?”

    王阿宝委委屈屈叫了声娘。

    闫起咳了两声示意自己的存在,刘氏这才打量了儿子的两个同窗,都是斯文干净的读书人模样,尤其闫起和刘三存身上还穿的是绸缎衣裳,这料子闫家庄的店都没的卖。

    “快快,里头请”,刘氏早知儿子同窗是员外郎的公子,富裕。可单这一身的绸缎怕便得上两的银子,这样巨大的差距令她不自觉的卑躬屈膝,连忙垂头引着两人入了屋。闫起上下打量,住惯了家里的雕梁画栋,乍一看简朴的村落也别有番滋味。

    刘三存就不同了,嫌弃溢出眼眶。

    刘氏本来见到富家公子就有些紧张,瞧这读书人一脸嫌弃,更是错手不安,连忙找理由去端饭菜了。期间刘三存便怂恿着闫起早日回家,“这里太破旧了,我一日都忍不了。”

    闫起晚上还想找找看蜘蛛网呢,便随口答,“你家从前不比这儿还破?”

    刘三存被噎的说不上话来。好在很快刘氏就端上了饭菜——与玉器瓷盘的闫家比起来农家的碗碟不长换的,王家这些还都是刘氏当年嫁人时买的,用过十几年的东西洗的再干净也有痕迹,闫起看见那碗口豁了后黑黑乎乎的东西,还有洗了十几遍都不甚干净的筷子,眉头狠挑了。

    明日吧……最多后日,呆的久了他得饿死。

    直到他看见了那朵红烧的王八花儿。刘氏先端出来是红烧甲鱼,道,“从前也没吃过这东西,也不晓得做法对不对,你们尝尝,我去端旁的”,菜是宋瑜做好的,刘氏不好留人吃饭,便挑了些让她带回家。

    待她端上来碗蒸着的酥肉时,“若是吃不习惯还有旁……”她垂头看着,一盘子红烧甲鱼干干净净,三个半大的小伙吃的狼吞虎咽,扥抬起目光时斯文一笑,刘氏刚一转身就全都又扑在了新一道菜上——太好吃了!

    “王阿宝,你敢抢我的东西?”闫起怒道。

    王阿宝一口吞进了肚子里,“我娘做哒!”

    抢食儿有时候最能拉近关系,也最能恶化关系,闫起跟阿宝抢最后一块酥肉时刘三存对新上来的一盘菜默默做了光盘行动,这直接导致阿宝和闫起站在同一战线,时刻堤防他狼一样敏锐的行动力。

    酒足饭饱,三人捂着肚子,刘三存又问,“咱们何时回?”

    闫起道,“我想待到天荒地老”,明儿个吃什么?

    刘三存:甚好。

    ——

    宋瑜并未将替刘氏做的这一顿饭放在心上,当然也未关心过后续。

    与有些喜欢做计划的人不同,宋瑜是个行动派,燕娘就不是,譬如她想着绣花贴补家用,如今也没到闫家庄或是晋北哪儿的绣房去问过。宋瑜在下了决定之后便去找了罗文生,给了他工钱,让他帮忙寻两个好的手艺人做两个大一些的泥炉。

    东西到齐之后她就忙碌了起来。

    夜里宋瑜扒了猪腿上的猪皮熬成了热胶之后继续掉在井里,留着做自家吃的猪皮冻,而将剩下的整个大腿她更没有去骨,在案台上剁的碎了下入锅中。

    渐起了一层白漂,被宋瑜捞了出来,用了十成的酱油腌制。前日宋瑜还带了自做的红烧甲鱼和酥肉,可这两日她忙碌之后燕娘重新掌勺,韩策觉得自己好容易养起来的一些肉又回了,便端着个小板凳看着,等瞧见那一身酱色的猪肉还泛着浑腥味儿一颤一颤的,有些失了胃口。

    接下来又加下了花椒,陈皮,肉桂,大料,盐,甚至还放了许多糖,根本想不到又咸又甜的猪肉是什么味道,何况还有这样的腥气,韩策默默离开了,宋瑜满腹心思都在锅头上,也没注意他。炮制完猪肉之后她本来想点些豆腐,这一拍脑门才想起家中并无磨盘,只能暂时先放弃了。

    忙活到半夜宋瑜才睡下,又在次日天不亮起来。

    从另一个竹筐里取出她定制的红泥火炉,红泥小火炉原是文人雅客扫雪煮茶常备的,不过大一些的就是为了方便在闫家庄的汉子们日常烧水用。这是罗文生找的匠人专意替她做的,更大一些,用起来虽有些将就但也就这条件了。

    宋瑜昨个儿夜里处理猪肉时便揉好了面放进了桶里,如今早发成了一团,她将面团揉至光滑,再用手凭感觉揪成二十个大小,而后搓长又用擀面杖均匀擀开,上油之后在慢慢团起,最后压成均匀大小的烧饼。

    这火炉不似现代的烧饼炉,每次只能烙三个饼。

    韩策与燕娘是被一阵香味叫起的,随着儿味就自行到了石桌前。太香了,那股酥脆的面香味味儿爆开之后格外的诱人,是烧饼的味道,闻得出来,以前也不是未吃过,可偏偏就这勾人的紧。

    直到宋瑜又起身,去揭开了昨儿儿灶上小伙熬了一整夜没熄的锅——那股子浓郁的肉香直冲味蕾,肉桂八角等大料熬煮的香气与猪肉本身结合成了一个奇妙的味道,过份浓郁甚至有些冲人。

    宋瑜想着趁热一共烙了三个饼,切也不用切,只用刀轻轻刮开一个口用手在外面轻撑烧饼就自然裂开,又另外从锅里捞出一小块卤肉,剁碎之后填了进去,“阿策,婆婆,你们尝尝。”

    她擦了汗洗了手,也坐上吃了起了自制肉夹馍,这是现世的长安的一道名小吃。顾名思义,便是在烧饼里夹上卤肉。

    大约九分满意,剩下的一分完全是好些作料没有——后世太多转基因或是人工合成的东西,在如今根本没办法人力制作。

    韩策与燕娘:舌头好像吃没了?

    无论是烧饼还是里头的肉都是浑然一新的滋味儿,没有韩策想的咸腻或者甜腻,刚下口时满是肉的鲜香与浓郁的料味儿,这卤肉单独提出来吃多了兴许太腻,也太咸,可夹在烧饼中却完全被掩盖,也可以说完美的结合起来,无论是肉的鲜嫩咸香还是烧饼的脆爽,沉默的吃完了肉夹馍,白粥也熬好了。

    吃过烧饼之后,一碗清淡的白粥刚好也填满了肚子——浓浓的满足感同样也会带给人幸福感,韩策放下碗,期待起下一顿饭和以后。

    宋瑜天亮之后去的罗文生处,用油纸包好了一个肉夹馍递给他尝了。罗文生当年卖了家中的地买了骡就不是个走寻常路的,吃过问过宋瑜做了多少之后,当即便要拉着宋瑜去闫家庄试卖。

    虽不是赶集日,可闫家庄做工的人多,平常也有人。

    宋瑜早评估过,闫家庄的人大多生活水平中庸,虽则不能顿顿肉食可一个三文钱的肉夹馍吃的起。而且这道名小吃既然后世能风靡长安,宋瑜也相信自己的手艺能为它增光添彩,想起晋北夜市那并不正宗的馄饨且生意红火,她更是信心满满。

    罗文生拉到了闫家庄,火炉往那一摆,又借了个旁家的桌帮她搭了个案台——然后两人互相看着,好长时间干瞪眼,偶尔倒是有多嘴问的,可一听三文又是没吃过的东西便摆手走了。

    这剧本不是我的!

    “瑜娘,罗叔跟你说,我当年刚拉车的时候也是如你这般?可你若真要想做个什么生意,不吆喝是不行的,当年活活等了一天也没人来坐。东西好也不行,你得揽客,你得吆喝,要么说出自己的价位比旁人低,要么便说出自己的味道比人家好,做生意可不就这样,若想别人来买,就得知道你这儿的好。”

    罗文生传授起自己的生意经。

    宋瑜想了想,不就是个诱惑吗,她打开了火炉上正煨着的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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