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哥谭市警局,局长詹姆斯·戈登早已驻守在他的“战场”听他的手下汇报前一晚发生的几桩命案。这一点也不稀奇,如果哪天哥谭警局没有接收到几个新案子,那才要让人担心是不是整个哥谭市都被人一窝儿端了。
“戈登叔叔。”莱瑞拉站在戈登面前,忽略掉她眼下的暗影,她简直可以算得上是神采奕奕。
“莱瑞拉?”戈登语气里带上了几分不可置信,他走到莱瑞拉和陪同她的女警身边,感慨万分地摇摇头,“上帝,我上一次见到你,你还是个那么点儿的小女孩儿,现在居然已经跟我一样高了——怎么?遇上麻烦事儿了?”
“我昨晚在加油站的便利店发现了一具尸体,”莱瑞拉言简意赅地答道,“来做个笔录。”
戈登了然地抬了抬下巴,他刚刚已经从其他警员那里听说了这件事,“不管怎么说,欢迎来到哥谭,找到落脚的地方了?莎拉知道你来肯定很高兴,今晚来我家吃晚饭怎么样?”
“我已经订好了酒店,但我当然很乐意去蹭吃蹭喝!”莱瑞拉发出欢快的笑声,她看看忙成一团的警局自觉地说道,“你们一定很忙,我就先回酒店了,你有我的电话——”
莱瑞拉一边往外走一边在耳边比了个打电话的手势,“——晚上见,戈登叔叔!”
詹姆斯·戈登在她背后笑容可掬地挥了挥手。
驾驶着皮卡,莱瑞拉以最低时速在哥谭四通八达的道路上七扭八拐,倒不是她不认识路——警局到酒店的路线图她早就记在脑子里了,而是通常当莱瑞拉明确清楚目的地位置的时候,就是她开始准备乱兜圈子的时候了。
白日里的哥谭市繁华不输大都市,如果不是得以管窥她夜晚的模样,莱瑞拉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想象这里是因为什么被称作罪恶之都的。
刺耳的鸣笛声打断了莱瑞拉的思绪,后面的司机愤怒地从车窗里伸出胳膊用力挥舞,对方似乎在大喊大叫什么,但莱瑞拉早就习惯性屏蔽了,她轻车熟路地将车开上了路边的车道让开自己的位置,充耳不闻那司机难听至极的骂骂咧咧,继续维持着自己的速度不紧不慢地向前行驶。
但或许她实在是太过不紧不慢了,也更可能是出于人倒霉喝水都能塞牙缝的原因,莱瑞拉刚刚转上一个路口就撞上了一伙儿抢劫犯——真正字面意义上的撞。
“我真的太感谢你了,”金发女郎满怀感激地说,她的样子有些狼狈,应当是试图跟歹徒搏斗过,“我刚刚从银行出来就——”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不介意就先用我的手帕绑一下吧。”莱瑞拉是个十足十的颜控,通常,她对长得对胃口的人更容易温柔体贴、和颜悦色一些,而眼前衣衫凌乱但难掩美艳的女人正是“对胃口”的一员。
周围已经有人在报警了,莱瑞拉请女郎坐在自己的车里简单处理伤口,自己从皮卡车厢后面拽出一条长长的麻绳——天知道她的车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两名被莱瑞拉撞翻在地的歹徒就这样毫无反抗之力地被她三下五除二绑了个结实,当然,莱瑞拉很人道主义地避开了伤口。
这里离警局不远,两名歹徒迅速被警方带走,但这次莱瑞拉说什么也不肯再第一时间配合去做笔录了——她觉得自己简直困得随时能晕过去,出警的警察显然认出了她是谁,对方满怀同情地允许她先回酒店,晚些时候再去警局“报道”。当然,作为取证对象,车子还是要先带走的。
因此,美女当事人和车子被警方带走,可怜的莱瑞拉只能自己拖着行李箱走过一个街区抵达那家倒霉的酒店。
“我不喜欢哥谭。”趴在柔软的床垫上,莱瑞拉最后这么想到。
不管最后能不能喜欢上哥谭,既然已经拧着编辑打着取材的名义跑到这座危险的城市,莱瑞拉的个性是决不允许她就这么一无所获、灰溜溜地回去的——至少要等到她有新的灵感后。
没有真的“大牌”到等警官们联系笔录,莱瑞拉草草补充了些能量就熟门熟路地跑到了警局,所幸那两个人算是警局的常客,警察们对他们也算知根知底,她只需要如实交代情况就没什么麻烦。
做完笔录正是一个早不早晚不晚的尴尬时间,莱瑞拉索性缩在警局等候室的角落里,端着热茶一边看新闻一边等着戈登下班。
“久等了?”戈登手里抓着外套,站在门口扔给她一把钥匙,“莎拉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催我——你的车要开回去吗?”
“我这就可以开走了?”莱瑞拉有些意外于哥谭警局的办事效率,不过转念一想倒也理解,犯罪率高成这样,如果这种证据确凿、“小打小闹”的案子都要一拖再拖,那其他的案件也就不用办了。坐在这里的一个多小时,她就已经在新闻报道上看到,就在离这里两个街区远的地方,昨天下午也发生了一起重大银行抢劫事件,死伤多人。
拜访戈登一家算是临时起意,好在莱瑞拉喜欢在车上屯东西的习惯解救了她,在后座下面翻出一箱的红酒让她顺利免于两手空空的尴尬。
“当年多亏了林奇医生,不然我就没机会认识詹姆斯了。”莎拉感激地说,她与莱瑞拉从未谋面,是戈登在哥谭结缘的第二任妻子,但从她对莱瑞拉的热情态度来看,这对夫妻的感情很好。
“我见过你小时候的照片,”莱瑞拉对好奇地看着她的芭芭拉说,“我没记错的话那时候戈登叔叔是在执行一个跨州任务,他刚巧被送到我爸爸的医院,我看到他随身带着你们的照片。”
“那时候你还一点点大。”莱瑞拉眯着眼睛笑嘻嘻地说道。
“那时候你也才一点点大,”戈登好笑地说,“坐,林奇医生现在怎么样?我听说那不久你们又搬去了别的州?”
“对,他现在应该在俄亥俄,过阵子可能又去别的地方了吧。”莱瑞拉微笑不减,但显然已经不欲多谈,戈登敏锐地觉察到这对父女之间似乎发生了什么,但他难以想象以前恨不得二十四小时粘着父亲的小女孩儿会因为什么原因对自己的父亲变得如此冷淡。
“我最近搬到了大都会,离这里很近,”莱瑞拉继续说,“以后你可能就要经常看见我啦。”
“乐意之至,但虽然作为警察局长的我似乎不该说这样的话,”戈登无奈地耸耸肩,“哥谭不是个适合观光的好地方。”
“但她是个可以带给我灵感的地方,”莱瑞拉眨眨眼,“别担心,戈登叔叔,我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戈登将信将疑地点点头,他怀疑这一点,但并没有立刻反驳,毕竟从便利店当晚的录像上看,莱瑞拉的表现实在不能算是正常人的反应,另外,如果他的警员没有看错,莱瑞拉很可能还认识那个近期声名鹊起的超人。
“你是做什么的,莱瑞拉?”戈登的小儿子软声软气地问道。
“你是说我的职业?我就是个写小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的原因,戈登曾经给莱瑞拉留下过的一段不错的回忆使得她对他抱有相当的好感,而看见小詹姆斯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暂时戒掉自己讨厌孩子的毛病。
“哇哦!”小詹姆斯夸张地张大了嘴,“你出版什么东西吗?”
“我刚出版了一部《小心影子》,不过你还小,或许——”
“啊!!Dark Q!” 小詹姆斯尖叫了一声突然跑回了房间,然后又小炮弹一样“哒哒哒”地跑了出来,他激动地举起一本书把它塞到莱瑞拉的面前,语无伦次地反复念叨,“我不敢相信——这不可能——他们会嫉妒死我的!”
“吉姆和他的几个同学都是你的书粉,”芭芭拉摸了摸自己弟弟的小脑袋瓜儿,解释道,“你真的是Dark Q?我是说你从没在公众场合露过面。”
“我讨厌曝光度,”莱瑞拉随意地解释了一句,笑眯眯地接过小詹姆斯递过来的笔,在书的扉页上留下了长长一段祝福,“再说我也不是因为写出了什么传世佳作出名不是?”
莎拉·戈登很快就端上了最后一道菜,莱瑞拉难得地享用了一餐真正意义上的家庭聚餐,这让她不小心吃撑了。
“你的手艺真的太好了,莎拉,”她流露出的崇拜神色夸张但恰到好处地取悦了戈登太太,“可以教教我你这道酱料是怎么调的吗?简直绝了!”
“当然。”莎拉立刻笑容可掬地指点起莱瑞拉一些小秘诀,而戈登,则一反在外的硬朗作风,非常自觉地走进厨房进行“善后”事宜。
正当四人在客厅里气氛融洽地谈笑风生,莱瑞拉愉悦闲适的神情却忽然顿了顿,然后向莎拉和两个孩子满含歉意地歪了歪头,“抱歉,我忘了点儿事儿,得先出去打个电话。”
轻手轻脚地关好戈登家的房门,莱瑞拉面色一整,飞快地锁定了刚刚引起她注意的声源,但她一看清对方的样子,气氛立刻变得有点尴尬。
“呃,需要我去喊一下戈登叔叔吗——蝙蝠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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