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医者仁心

    瑶素书隐约想起来,原著中说花满楼有一种天然的直觉和敏锐。

    现在才切实感觉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天赋。

    她就很奇怪,为什么名侦探会是陆小凤而不是花满楼。果然是因为所有的名侦探都是麻烦体质吧。

    花满楼和陆小凤都是在这一天第一次吃到瑶素书动手的野味。

    她身边居然带了颇为繁杂的调味料,这一顿比起一流酒楼毫不逊色甚至更有天然野趣。

    红衣姑娘也在这个时候醒了过来,不过她身体太虚,所以瑶素书为她煮了清淡养生的粥。

    从她并不在意这些野味香气的神情来看,粥应该具有独特的美味。

    一个湿淋淋的夜,大家反而过得开心。陆小凤也喝光了剩下的最后一点酒。

    美味的食物拉进了彼此的距离,原本的红衣姑娘,温柔讲诉自己的来历。

    原来她是一座花楼的第一名妓,但因染病被妈妈放弃,带着自己少有的积蓄离开了花楼,真心对她的客人告诉了她素手神医瑶素书的消息,她如获至宝一路跟着消息往她必经之路匆匆而来。

    她天生美貌在路上反惹灾祸,所以干脆划伤了自己的脸,财不露白地穿着普通的衣物赶来。

    但在瑜洲地界被人发现了她即使划伤脸颊依旧绝美的风姿,她被卖掉了。

    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她一路毫不动摇得来找瑶素书。

    瑶素书这会儿倒是深刻了解了自己在江湖人心中的地位。

    最后的希望吗?

    姑娘的花名太艳,取了一个叫侍书的新名字,说愿意以后留在瑶素书身边。

    青秀城介绍自己的时候就寥寥几句,陆小凤却知之甚详。

    从他初次闻名动了哪些人,到那些人的事迹,简直开成了一个江湖知识八卦论坛。

    花满楼和陆小凤根本不用介绍,瑶素书尽管来历不详但能力经历也都有目共睹,等到陆小凤把青秀城的故事讲完,大家也就收拢了谈意。

    侍书从名字就能看出她如今对瑶素书宛若尊奉神明的态度,得知要入睡了,居然自发地去给瑶素书整理睡的地方了。

    从花魁到侍女,她的适应能力堪称强大。

    青秀城从这里完全明白了江湖人为什么对他们如此推崇,心中不由得暗暗失落。

    原随云的确经常被夸赞完美,要是没有瞎那双眼睛便好了。

    但他并没有花满楼和陆小凤这样正能量的感染力。

    就像散发花香的花,浑身浴火的凤凰。

    即便是真实性情其实并没有传言那么温柔善良的瑶素书,她也有一种令人折服的堂皇大气。

    那些历史传说之中传奇人物令人心折的心胸,原来并不虚无缥缈。

    它如此真实,如此具有感染力。

    仅仅是一个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做,他居然便动摇了。

    而原本是风尘女子的侍书,也已经在一个晚上的时间脱胎换骨。

    她的沉淀是这段经历给她的,也有着花满楼他们的影响。

    第二日是大晴天。

    重新上路的众人依旧是被绝症患者求医外加被豪气干云的富豪大侠送温暖的小队伍。

    侍书这几日抱着医书认真研习,偶尔还会跟着瑶素书一同看病。

    瑶素书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是一个对医学有些非凡天赋的天才。

    她的理解能力动手能力动手心态,还有记忆的能力以及准确度。

    最重要的包括医者的心态,都不比瑶素书在这方面逊色。

    发觉这一点之后,她果断摈弃了原来让她做下手提高效率这样的想法,一改往日只是医病的风格,开始对她进行一个医者认知的教导。

    不得不说,即便是旁观的陆小凤和花满楼,都对这样的教导心有感触获益匪浅。

    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瑶素书也是从只会医一些常见病的普通医者变成现在的神医的。

    “经常呢,在病人家境困苦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学徒看好送他来的家人。因为如果跑了你应该怎么办,你身为医者如果弃之不管会被责难,但医馆往往不是医者所开,又该怎么去管。”

    “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一场大病可以拖垮一个家。很多人都是愿意让自己病死的,这是一种可怜的慈悲。”

    “如果一个家有两个孩子,那么奉养家长的往往是不受宠的那个。”

    侍书大开眼界。

    花满楼也是头一次觉得浪漫完美的人有这样真实的美好。

    会有卖身医父的人,会有在前途和家人之中选择家人的人,这些人性在金钱之中挣扎而出的美好,叫人深深叹惋。

    瑶素书不止教这些。

    她同样教药方把脉针灸,一些基础的生物知识,还有最重要的医好了侍书的容貌,教她防身之术。

    用她的话讲,美貌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天赋,我们只要学会保护自己就好。

    这么多东西,侍书的整体进度变得慢,直到马车到了太原她也不过还在熟悉医理锻炼身体罢了。

    无争山庄早早派了马车来接人。

    侍书的气质变得温和沉静,丝毫看不出她红衣生动的旧模样。

    她先下马车手里拿着正在背的一本医书,随后伸手拉着师傅下来。

    几人婉拒了马车迎接,只把大件东西装了上去,说他们先观赏几日太原风光,随后自上门拜访。

    原家自然没有异议。

    瑶素书看着原家仆从离去的背影,突生真正的感叹。

    “原家主真是英雄豪杰。”

    她出名不是一两日,之前无人相信没被“请上门”还算正常,但绣花大盗事后,她居然到了现在才收到原家的邀请函。

    这不是原随云的涵养,这是原家主的。但她真正钦佩原家主的气度,比起原随云却还是觉得原随云亲切一些。

    至少有人的私心。

    原家主,怎么说呢。

    他完全不明白一个绝症失明患者内心的煎熬痛苦,那还是他唯一的孩子。

    他只会为他骄傲而不是爱,整个人活得不太真实。

    原随云变成这样,花满楼又是那样。谁能说和他脱得了关系。

    他身为无争山庄庄主,连儿子每天做什么变成什么样都不知道。

    何尝不是可悲。

    陆小凤开玩笑道:“我怎么觉得你有些讽刺的感觉。”

    瑶素书:“不是你的错觉。我现在倒是觉得原随云有些可怜了。”

    提前邀请她来又会怎么样,原随云难道不是其他人治不了的病人吗?

    在他眼中,竟是气节都比儿子重要。

    也许,他觉得原随云瞎着也没什么,他依旧为他骄傲。

    真不知道夸好还是讽好。

    不过归根结底还是原随云自己的问题。

    很多连环杀人犯都有心理疾病或者幼时阴影,但有心理疾病有幼时阴影的人比连环杀人犯多千百倍。

    与连环杀人犯一样的童年,不代表会成为连环杀人犯。

    “我总觉得你知道很多东西。”

    陆小凤无疑很聪明,而且她也从来没有掩饰自己的底气。

    瑶素书:“我还知道你在下个案子里多么凄惨,有没有兴趣了解一下。”

    陆小凤:“不了不了,听说太原有个酒楼的酒非常好喝,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陆小凤光棍地想:下个案子的麻烦下个案子再说,反正都是麻烦提前头疼就不太好了。

    对了,从哪边走过去离那个酒楼近一点……?

    瑶素书和侍书,是温柔和沉静两种美最极致的诠释。

    花满楼是原著中堪称完美人设的翩翩公子。

    陆小凤是讨很多女人喜欢的江湖浪子。

    就连打酱油的青秀城都模样俊俏白皙。

    几个人下了马车之后成为了人群的焦点,人群偶尔会讨论几句什么四条眉毛绣花大盗案还有素手神医。

    一行人来到陆小凤买酒的酒楼,老板直接给打了八折,知道了他们最近住无争山庄之后,主动问要不要送货上门。

    陆小凤当然同意了。

    “我好像闻到一阵花香?”几人走过一条街,瑶素书忽然有些不太确定地说。

    因为陆小凤抱着酒在旁边,所以她不太确定。

    花满楼含笑点头:“似乎是牡丹,要去看看吗?”

    其余人都没有异议,一同去了。

    的确是有牡丹,但这里好像是谁的住处,并不是花店。

    小厮正把晒太阳的紫色牡丹花往院子里搬,就看见齐刷刷一溜儿容貌标致的美人。

    尤其是紫衣的姑娘。

    她身上的衣服和花是同一种颜色,给人一种鲜花化灵的玄妙感觉。

    她的目光波光粼粼,安静而温柔地注视这一朵花。

    就连青秀城都看出来了,她很是喜欢。

    “这位姑娘很喜欢这盆花吗?”

    “嗯。”她下意识地答,随后歉意地说,“是不是冒昧了。”

    小厮笑了:“如果姑娘喜欢就送给姑娘吧,主人他只是喜欢养花罢了。”

    称呼主人他必定是小厮,却能做主卖了主人养的鲜花。

    更何况这朵花颜色稀罕款式雍容美艳,一看就是上品。

    “的确很喜欢,但请贵处主人回来了,我再……”

    “主人怕是不会来这儿了,姑娘不必想那么多。”心知她担忧自己被罚,小厮倒是笑嘻嘻的不在意。

    “这花对主人来说没什么特别,不过和主人的眼眸颜色相同罢了。”

    明明是简单的一句话,瑶素书却觉得耳边一阵嗡鸣。

    眼前一阵刺目白光。

    眸色?

    她心乱如麻,最终只挤出一个问话:“他真的不会来这里吗?”

    小厮只笑着点头。

    瑶素书抬眸,仔细地看这一方小院。这里布局简洁冷清,有些像他们的旧居。

    她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最终却也只是抱起了花,真诚道谢之后和大家一起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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