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稚和陈就并未举行婚礼, 她“求婚”后两人便领了证,正式地从两处搬到了一处居住。
新婚旅行比充满不确定性的婚礼来得早,第一站即是纽约。
抵达当天在酒店休整, 第二日一早, 冬稚带陈就参观自己毕业的学校。
清晨阳光正好,天气暖煦, 在这里度过了几年的时光, 深吸一口,好像和求学时迎接的每个早晨无异。
陈就被她挽着胳膊, 一身风衣衬得人颀长挺拔, 他打趣:“太久没感受熟悉的空气了是吗?”
“也不算太熟悉, 好久没回来了。”冬稚半挂在他臂弯上, 一笑, 借力散漫地迈着步子。
曼哈顿音乐学院主楼在百老汇大街上, 冬稚指着外观色调古朴的建筑给他看。
“你看, 那个时候我都是在那里吃饭的!就那一层——”
“吃饭的地方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什么啊。”冬稚佯怒, 握拳在他手臂上锤了一下,“别的我也记得啊, 上课在那儿, 演出在那一层, 有时候有人排练, 灯就会亮到很晚。”
已经有早起的学生行在校内道上。
他们姿态悠闲, 一点一滴感受当下的氛围。
“有一次我和同学排练, 那边那个窗户, 就在那里面。”冬稚指着不远处对他说,“当时练了很久,十几个小时了都,效果一直不好,我特别闷,就趴在那个窗户那里,拿脑袋抵着玻璃。你不知道,我太阳穴都快炸了,嗡嗡嗡地疼。”
“这么辛苦?”
“没办法嘛……”
再继续走,紧邻主楼的是学生公寓。
“我们公寓有十九层。”冬稚说着问陈就,“你们牛津的公寓多高?”
“嗯……”陈就皱眉想了想,“记不得了。”
“你什么记性……”她嫌弃地吐槽一声,又道,“不过这里不止是宿舍,还有我们演出啊学习啊,也在这里。我那个时候最常待的地方就是这里,没课的时候在练习厅里可以几个小时不出来,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晚上呢?”
“练习厅全天开着,通宵不成问题。”
陈就垂眸睨她,她干笑两声:“除了演出排练的时候,平时我很少通宵,我都是起得特别早,早早地来,我作息很健康的!”
他轻轻哼了一声,勉强算是满意。
她想想有点不高兴,又锤他一下,“啧?别人都在通宵,为艺术献身,我……”
“你活得长一点,能为艺术献身更久。”陈就淡淡反驳。
冬稚愣了下,一想也对,赶紧在刚才打过他的地方摸了摸。
经过图书馆,只在外面看了看,没有进去。
冬稚说:“我以前也常来图书馆。”
陈就但笑不语,明显不信。
“真的,里面资料很全,我经常去查资料……”
他嗯了几声,点头。
奈何这模样不合冬稚心意,觉得他敷衍,手绕到他风衣里,狠狠他在腰上拧了一把。
陈就的笑容里多了几分倒吸凉气的“狰狞”。
演出剧院则有好几个,大小不一。
冬稚对此感情深了多了。
“我第一次在学校里演出的那个舞台不大,比较小,当时我老师西林先生就是在那场演出上看到我。因为他,后来我才能那么快登上其它的大舞台。学校里所有剧院我都站上去表演过,我首个个人演出,西林先生还亲自为我担任乐团指挥。”
艾达伯·西林是她的伯乐。发掘她,提携她,认真培养并用心教导,给了她许许多多的帮助。
小提琴界公认,潼恩·冬继于艾达伯·西林门下,为此,她自豪且骄傲。
陈就将她鬓边的发丝别好,柔声问:“你不是说要约西林先生共进晚餐,安排好了吗?”
对她温柔的人,他亦感激。
冬稚点点头,想到久违的师长,脸上露出笑意。
从怅然的情绪中抽离,她拉着陈就,“走啦,走快点!”
……
逛完曼哈顿音乐学院,司机早已在指定地点等候,冬稚和陈就上车前往午餐地点。
纽约是世界大都会,繁华异常,随街可见各色皮肤与头发,不同人种共聚一处。
冬稚望着窗外,想起留学的那段日子,叹了声气。
“怎么了?”陈就问。
“想起那时候了。我平时不是很喜欢出门,但是有的时候还是必须出去嘛。”
“嗯?”
“当时博衍哥供我读书,除了学费,别的我都不好意思跟他要。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有车,我就坐地铁。纽约的地铁很旧,白天都有点吓人,赶上晚上坐地铁回去,总是提心吊胆的……”
陈就稍稍顿了顿,揽过她的肩膀,“我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
“一个人在这么远的地方,怎么可能不怕。”她眼里暗了些许,忽地想起什么,扭头告诉他,“有一回我还碰上了抢|劫的!”
陈就眼一沉,她枕着他的肩膀,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着,没注意到。
“那次是夏天,在街上,我正低头翻包找东西,然后有个人从后面跑过来撞到我,我撞到旁边的雕像,被尖的地方划破了一块。”
她撸起袖子找给他看,“……喏,就是这里破了,磕掉了一小块肉,好了以后这留了个疤,像坑一样。”
拇指覆上那处,陈就抚了又抚,他指腹发烫,她挣了挣,没挣开,就由着他去。
“现在已经不疼了。那个人抢了包,后面有个女士一直追,一路横冲直撞的。”冬稚说,“不过好人还是很多,旁边一个阿姨看我弄破手,马上过来问我有没有事……”
她说得随意,当做一个丰富的经历讲给他听,陈就心里却不是滋味。
冬稚后知后觉他情绪似乎有些低落,打住话头,一愣,而后不由得笑起来。
“早就没事啦,很正常的,小伤。”
陈就眼里沉沉,抿唇未语。
冬稚暗暗叹了口气,反扣住他的手,五指嵌进他的指缝,与他紧紧相扣。
……
下午两人去了百老汇,座位在中排,正对舞台,可谓最佳位置。
冬稚告诉他:“我在纽约看的第一场演出,就是在百老汇。”
“看歌剧?”
“嗯。”
或许是因为多了个“初次”的名头,她对这里印象深刻。
但除此之外,她个人也很喜欢百老汇。
虽然不是歌剧演员,但那种渴望都是一样的。
舞台如同人生,有人在这里沉淀,有人在这里起航。那时候她作为一个观众,看着这个闻名世界的舞台,心里十分触动。
一场演出观赏完毕,原本约好和西林先生共进晚餐,突然接到消息,他临时行程有变,怕是不能见面。
冬稚和老师在电话里简短聊了一番表示理解。收起手机,虽然遗憾,但也没办法。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我特地想带你给我老师看看,结果老天硬是要我藏着。”冬稚调侃,拍了拍陈就的脸。
“丑?”陈就捉住她的手腕,凑近她,眉头一挑,压低音量,声线酥沉,“谁抱着我的脖子亲我的脸,求我跟她睡觉的?少一次都不行,又要喊疼又缠着我不放……”
冬稚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个透,抬手死死捂住他的嘴,“不许说!这是文明场合,不准跟我这个正经人说这种事!”
几秒后她松手,一松开手,他幽幽道:“那你晚上别不正经……”
她“咻”地一下又将他的嘴捂住。
陈就不反抗,任她捂着自己下半张脸,眼里流光,溢出笑意与戏谑。
……
西林先生不与他们一同进餐,两人取消了原先订的餐厅。
逛了一圈,什么都没吃,冬稚决定回酒店吃店内餐厅大厨做的食物。
她在这吃了好几年都吃不习惯,虽然这里什么菜系都有,但她可能有个中国胃,吃来吃去还是最喜欢中餐,然而大部分中餐馆都不地道,要么就是味道经过改良。
累了一天,两人都有些疲惫,陈就还好,这点运动量对他来说只是小事,冬稚就懒了,窝在单人圆沙发上一动不动。
嫌不够舒服,招手叫来陈就,他坐在沙发里看书,她窝在他怀里看窗外风景,手边放着一盘切好的水果,惬意至极。
“老婆。”
“嗯?”
“好吃吗?”陈就看着书突然停下,见她一口一块水果,饶有兴趣。
“好吃。”
“我尝尝?”
冬稚刚要用叉子戳起一块,他忽地低下头来,气息顷刻将她包围。
清甜水果留下的味道,全数被他的唇舌漫卷而尽。
冬稚被咬了一口,抵在他胸膛的手不得不推了一下,“别咬人……”
才抗议一声,含糊的尾音又被他吞入腹中。
……
晚上八点,酒店服务员送来一束花及一样包装好的物品。
见给打电话给前台留言的人是西林先生,冬稚收下,道了谢。
拆开一看,是一副画。
冬稚立时笑了:“这是老师自己画的。”
陈就问:“你怎么知道?”
“老师他很喜欢画画,除了小提琴就是这个。有空的时候经常自己动笔,他家挂了好多他自己的画。”冬稚低咳一声,一边不好意思一边偷偷拆台,“有回老师请了几个画家去家里,说让人家欣赏他的作品,那几位先生以为他要表演小提琴曲,结果谁知道是请他们去看他的画……后来都没有画家敢上我老师家做客了。”
陈就听她这么说,唇边勾起笑。面前的画作,水平确实……很一般。
冬稚小心把画收好,预备带回国。
虽说画得不好,却也不是谁都送的。艾达伯·西林,出了名的只对看得上的人大方。
而那束花,陈就将它插进了花瓶里,换下了酒店原本的花束。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是西林先生手写的笔迹。
内容不长,只有短短两句英文:
“新婚快乐,冬。
愿你一生幸福。”
落款:
“你永远的老师与朋友。”
冬稚不敢用力摩挲卡片上的字,怕墨痕还没有洇干。
“……其实西林先生的画还是挺不错的。”她小声说。
陈就失笑,上前一步,揽着她的肩将她拥入怀中。
窗外,纽约的夕阳折射在高楼大厦外墙上,金光粼粼。
分开的九年,三千两百八十多天,七万八千八百多个小时,如今他站在这里,和她一起来到她曾生活过的城市。
时间与距离,鸿沟终可平。
陈就俯首,轻啄她的脸颊。
“——新婚快乐,冬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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