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的太阳,就像是咸鸭蛋,一个人嫌一个咸人。
安听昨晚是在工作室睡下的,工作室的空调半夜里坏了,直到早上才把睡得像个死猪一样的她热醒。
等她洗漱好,今天预约的顾客也到了。
安听穿着睡衣,拿着单反招呼着这一对甜甜蜜蜜的情侣进摄影棚。
她是个摄影师,自己开了个工作室接商片,价格很高。
眼前这对情侣出手很是阔绰,颜值也很高,据说还是一对情侣网红,这次过来拍片也是想着能发出去让微博多涨粉。
助理在整理道具,安听在一边调试机器设备,心里想着的却是昨晚熬夜看的一本小说,书名叫《歌坛女皇》。
年纪大了房贷有了车贷有了,安听就喜欢看这种升级赚钱的小说。
小说里女主干了什么她印象不太深刻,只记得女主今天接了一个综艺拿了几百万的片酬,明天开个演唱会赚了几千万,后天在相好的帮助下开了个公司拿着价值几个亿的股份。
安听看得口水都快下来了,在帝都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她去年买了个一百多平米的房子,花光了这些年所有的积蓄,甚至还欠了gay蜜几十万,目前正着急赚钱,早点还钱早点心安。
书里的女主接个商演出场费都是她一套房子的价钱,安听大半夜酸成柠檬精,直到现在都念念不忘。
她现在看眼前这对情侣都觉得他们长得像支付宝。
然而下一秒女支付宝正在悄悄跟男支付宝说安听的坏话:“这里靠谱吗?”
“我打听过了,她是圈内技术最好的。”
听力很好的安听怀疑他在开车,但是她找不到证据。
女支付宝继续怀疑:“可是她好邋遢,穿了件睡衣就出来了,这样的人审美真的OK吗?”
男支付宝有些迟疑:“她给好多个明星都拍过写真,也接过不少广告拍摄,圈内挺有名气的,应该行吧。”
安听:……
安听觉得自己已经是业界标杆了,出来前至少化了个眉毛,要知道有的摄影师早上起来脸都不洗,拍完了继续回去睡觉。
再说审美并不是和摄影师自身打扮挂钩的,棚内拍摄还好,出外景的时候坐得躺得跑得滚得,一天下来再精致的妆也得糊脸上,再漂亮的衣服也会揉成烂布。
她第一次给明星拍写真的时候,激动得穿了一身的Gucci。那天出的外景,拍的沙滩,她躺在沙滩岩石上拍了一天。
回来后,那昂贵的一身已经被沙砾磨得饱经历史烟云。
安听哭得撕心裂肺、声嘶力竭,gay蜜实在看不下去了,送了她两套同样牌子的。
所以说摄影师当久了,就得明白你可以不漂亮,顾客不可以不漂亮。
那一对情侣还在嘀咕,安听扬起笑容朝着他们走去。她向来最是宽容,顾客可以质疑她的一切。
但是想要打折或者降价,不行。
安听刚走了两步,身后突然传来助理的惊呼声,她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就被不小心倒下的打光灯击中了后脑。
神奇的是,安听倒下后,意识还在,但是她能清晰地感受到死亡的拉扯。
安听瞪大了眼睛,用尽最后的力气,向赶来的助理发出了最后一声呐喊。
“要是我不行了,阿杰要债的时候,可以把我的设备买了,房子不许动!!!”
她说完,当场去世。
……
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安听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家咖啡厅里,头顶上正对着自己吹的空调口吹得她一个哆嗦。
但恰好也把前一秒那种死亡拉扯的无力感给吹散了。
她抬头,看到了对面坐着的少年。
安听第一眼注意的是他外套不起眼角落上Versace的标识,再一扫发现全身都是高调的名牌。有钱。
第二眼看到的才是少年出色的颜值。皮肤很好,脸部棱角比她拍过的很多明星都上镜。
被安听打量了许久的宋钳一直低着头玩手机,直到杯子里的橙汁被他吸完了、吸管也咬瘪了,他才不耐烦地抬起头。
“你还要考虑多久?昨天我已经跟你说过分手了,今天还找我出来干什么?”
安听一惊,这才想起来自己刚刚是被打光灯砸晕了,还以为自己要香消玉损,结果一睁眼发现自己出现在咖啡厅里。
眼前的帅哥还说要分手。
安听眨了眨眼,心里突然有了一个猜测。
难道她被打光灯砸成植物人了,好不容易醒来却一直没有自己的意识,然后阿杰那个狗比为了讨回她欠他的债务,将她卖给了眼前这个有钱的帅哥。然而这个有钱的帅哥接手才发现她没有意识就像个傻子,于是狠心提出分手?
安听觉得这个大概就是真相了。
她不怪阿杰,他养了没有意识的她这么长时间已经很仁至义尽了,急着脱手竟然还给她找了一个有钱帅哥。
安听悲伤地瞅了瞅帅哥身上Versace的logo,忧郁地叹了口气。
如此,她也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正当她心里绕过千百个念头,准备开口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多了一团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记忆闯入的瞬间,安听大脑当机,只有接收的命令,其余什么都做不了。
等到记忆全部接收之后,安听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
她确实是被打光灯砸死了,史上第一个被打光灯砸死的摄影师。
而她现在是穿进了那本她昨天晚上才看完的小说《歌坛女皇》里,成为了原书里同名同姓的一个女配。
原文女主叫叶浅浅,是一个歌手。她有一种可以给自己加爱慕buff的金手指,buff是指游戏中给某一角色增加一种可以增强自身能力的“魔法”或“效果”。
这个金手指只对男性起作用,女主只要对某个男性加一个特定效果的爱慕buff,那个男性眼里的女主就像是带了滤镜一般完美,从而爱上她。
书里的女主就是靠着这个能力斩获诸多优质男性,高调出道,一出道就带着实力与流量并存的标签,随后的几年时间登上歌坛巅峰,将原本的糊坛带向了国际。
而原主只是女主初期勾搭上的富二代的前女友,后来富二代被女主加了一个buff,觉得原主没有女主清纯,甩了原主屁颠屁颠追求女主捧女主去了。
原主抑郁之下很快就消香玉损。
安听穿过来的剧情正是富二代跟原主提出分手,原主约富二代出来想挽回。
对面的宋钳已经因为安听长时间的沉默变得十分不耐烦,他放下玻璃杯,将吸管扔进垃圾桶,皱眉看向安听。
“你哑巴了吗?最开始在一起就说过了好聚好散,我又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知道自己变心之后第一时间告诉了你。”
安听还沉浸在穿书带来的巨大打击中,回想着原书里原主的台词,决定还是先稳妥一点,把原主清纯善良温柔深情的人设先稳住。
“阿钳,你难道从始至终就没有喜欢过我吗?”安听悲伤地看着他。
宋钳犹豫了一下,诚实地摇了摇头:“虽然和你在一起感觉很舒适,但是产生不了那种男女之情。”
“我喜欢干净清纯的女孩,你知道吗?我看到叶浅浅的第一眼,就觉得那是我一生可遇不可求的女孩,她的眼睛特别干净。”
安听:……
她一言难尽地看着陷入单相思的宋钳,她是看过全书的人,要说最干净最清纯的女孩,就只有原主。
原主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生活条件并不好,即使是大学跟富二代宋钳谈恋爱,也没有要过他任何东西,甚至自己打工赚钱给宋钳买生日礼物。
这样一个全心全意付出的女孩,却被女主的金手指打败了。
女主叶浅浅在全书里目标都很明确,她利用自己的金手指让所有有权有势对她的歌途有利的男人爱上了她。
她给男人加的爱慕buff,会让对方每次看到她的时候,都会自带不同的滤镜,认为她就是自己心里最适合最完美的女孩。
比如宋钳,他偏好干净的女孩,被女主下了爱慕buff之后,每次看她就会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清纯的女孩,从而爱上她。
其实从原主来看就知道,宋钳的理想型不一定就是他会爱上的人,不然也不会对原主没有感觉。他只是因为下意识的先入为主,被女主的金手指误导,爱上女主。
安听正替原主惋惜,没惋惜几秒,突然抬起头盯紧了宋钳。
她想到接下来准备发生的一个剧情,这个剧情她看书的时候记了一晚上。
宋钳误会了她的突然抬头,还以为是自己说的话重了伤了她的心。
他抿了抿唇,从口袋掏出一张支票、一把车钥匙、一把公寓钥匙。
“很抱歉耽误了你这么长时间,你可以选一样作为你的分手礼物。”
来了来了来了!安听双眼发光。
她是看过原书的。
那一张支票,五百万的。
那一把车钥匙,宝马的。
那一把公寓钥匙,帝都三环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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