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ExtraStory(3)

小说:灿若繁星[中餐厅2] 作者:Fayawf
    一、易烊千玺

    如果你也听说过王俊凯和樊繁的故事,或者曾经参与甚至目睹过他们的生活,那么你对于未来的爱情就不可能只是简单的将就,而会是充满浪漫的憧憬和期待。

    所以,当他们俩结婚以后,许多朋友有意无意的习惯问我怎么还不谈恋爱的时候,我总会肯定的笑着回答。

    因为我的‘她’还没出现呀,我要找谁谈恋爱呢?

    我年少成名,从小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直到现在,也依然在舞台中央被各种崇拜的目光所包围。

    有时候在网络、杂志上看到一些帖子或者公众号写着有关于我的分析,猜测易烊千玺喜欢亦或者心动的女孩,会是哪般模样的?

    看到最多的就是,易烊千玺是一个注重心灵交流的人,所以他喜欢的女孩在灵魂上得是同一个层次的。

    嗯…解析的还挺有深度,是我喜欢的类型。

    总比王源那边分析得出的机灵小可爱好的多。

    男生嘛,当然是有过喜欢的人,从幼儿园时期邻居弹钢琴的小姑娘,小学的年龄看到电视选秀节目里歌声甜美的女生,还有在后来认识的她。

    随着成长,都有过那种情窦初开,似有似无的心动。

    也许是因为她一直在我的周围吧,所以这种心动维持地时间有些久,久到我都习惯忽略了。

    如果你问我,我喜欢怎么样的女孩,我一定这般回答你。

    比我年纪小的。

    短头发的。

    丹凤眼的。

    小鸟依然。

    时常依赖我的女孩儿。

    对,就是这样。

    但我希望你们不要问我,因为是谎言。

    而我不喜欢撒谎。

    我是一定会等到我的‘她’出现在我生命里,才会踏出第一步。

    其他不行。

    谁都不行!

    每个人心里都有个锁,我等待开启我的那把钥匙。

    二、赵启平

    有些事情就是如此,无论你怎么想,怎么做,都不可能实现的。

    现在回想起来,被她喜欢了六年,被她用爱慕的眼神追随了六年,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

    谁又不是谁的初恋呢?

    我当然是喜欢她的,只是我的家族太庞大,太复杂也太混乱。

    不适合单纯干净的她进入,所以我只能将她拒之门外。

    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毋庸置疑。

    她的身世被不法媒体曝光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她男朋友当时又找死的跟她提出了分手,一时之间,向来规律的她生活变得混乱极了。

    我没什么可以帮助她的,只能把那些苍蝇似的媒体给解决掉,把那些胡乱编造的记者给堵了死路。

    也许他们到死都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人,令他们处处碰壁,一辈子都无法翻身。

    是的,我的家族就是能有这个能力。

    控制一群人一辈子的人生,不要觉得他们惨或者无辜。

    在我这里,伤害了她就是不行!

    由此就可想而知,我为什么拒绝她了。

    这潭水太深,我舍不得让她蹚过。

    后来,她前男友找她复合,她答应了。

    嗯…虽然她有点儿不矜持,但确实在我意料之中。

    因为她这个人很简单也很容易看透,只要付出了爱,就很难收回来。

    至于那个男孩儿的回头,更是正常。

    了解她的人都知道,放弃她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这种事情,我一个人做就行,别人就算了吧。

    后来,果然不出意外,恋爱、结婚到生子,都是同一个人。

    从一而终的爱情,当然是美好的,备受祝福的。

    她结婚以后,我也没有再继续当医生了,回到家族中承担我的责任,‘家’里有些事情有些人碍眼了太久,也该是肃清的时候了。

    我离开医院前,最后交待了一件事情,如果她来这里挂号或者看病,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用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药,要绝对优先。

    即使天王老子也得往后靠。

    话虽如此,我当然是希望她一辈子平安顺遂,用不到我为她安排的这份便利了。

    三、张艺兴

    在我最好的异性朋友公开恋情以后,我基本上就不再主动联系她了,这份友情在心里是不会改变的,但是我也并不希望会有其他糟心事能影响她的生活。

    性格使然,压力和危机感时常令我感觉透不过气,仿佛周围都是越来越密的细针,令我又痛又恐惧。

    我不再主动联系她,但是她似乎总是在我最落魄最无助的时候来到我身边。安慰我也好,陪伴我也好,她每一次都能给与我强大的信心和安全感。

    感谢当年黄渤哥把她带到我的身边,令我拥有她的友情。

    令我能够在纷纷扰扰的压迫中,透透气。

    我朋友很多,但是只有她有这份能令我放松和安心的能力。

    有时候真的,自己都无可奈何了。

    在她结婚时,我送的祝福礼物是一条价格不菲的粉钻手链。

    那是我刚认识她不久后在澳大利亚工作时买下的,几乎透支了我身上的所有信用卡,价值是连我的助理都忍不住再三确认我当时是否清醒,理智是否在线。

    我就是要买下它,因为适合。

    这么光彩夺目的手链,只有如此才配得上她。

    在我送到她手里的时候,我看出了当她见到手链时,眼里的犹豫。我也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

    但庆幸的是,她还是收下了,并且笑容满面的告诉我,很漂亮,她非常喜欢。

    幸好没有拒绝,幸好没有还给我,幸好她依然是处处为人着想的那个人。

    她在婚礼之前,邀请我去当陪她走过红毯的‘伴娘’。

    我非常荣幸,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粉色西装的‘伴娘’,真有意思。

    我和‘伴郎’的千玺一起拿着新人的对戒,分别站在新郎新娘的身后,他们从我们手里的盒子中拿出戒指,然后再戴在对方的无名指上。

    我很满意在这么近的位置见证这一幕,甚至还能看到她眼角还挂着幸福的泪珠。

    瞧,这是多有意义的一个角色。

    我见证了她完成了梦想,拥有一个梦寐以求的家庭。

    我想,如果我比她先结婚,也一定会请她当我的‘伴郎’,然后也从身后的人手上拿过戒指,套进我的女孩的无名指上。

    可惜的是,她比我先结婚了。

    哦,也不可惜……

    只是稍稍遗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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