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过日中的曝晒,百家集外树林里,不少妙龄女子背背箩筐,穿着束口的长衣长裤,攀爬上树摘柿子。满目莺燕,纵然百家集仅仅是个寻常的村落,见不着红颜绝色,亦说不出的赏心悦目。她们或多或少聚在一块,彼此讨论着女子间的家长里短、胭脂水粉,抑或不久将来接踵而来的热闹时节。
“哎,大家知道吗?”一名女子作神秘状,对着身边人悄悄地说,“吴镇那头,听说出事了。”
一时间,遍山坡的欢声笑语不由都静了下来。
对于她们这些土生土长从未远行的姑娘来说,她们大多不知县衙为谁更不识大帝,不通法纪亦不知官有高低,唯一知道的便是这占地为王的十乡八寨各自的规矩。吴镇,就是这片地域的霸主,是自幼夜啼之时的恐怖,也是心头的一处阴影,平日里都不大敢说吴镇的坏话。
说话的女子,是百家集中出了名的泼辣傻大胆,平日里骂人能追一条街的。即便如此,也是把声音压的老低老低:“还记得两天前,吴镇忽然闹起了祝融吗?大白天的,那滚滚的黑烟熏红了半边的天!你们说,这是不是老天爷看里头的人不过眼,降下天罚惩戒他们?”
若换做他人,必不敢这么说的。但这女主除了泼辣,还有一事令她对于吴镇人很是厌恶,那就是,她家开过茶馆。
正是被捣毁的那个。
所以她说起阴损的话来没有半分客气,自问自答:“我猜就是老天有眼,活该把那些怪里怪气的家伙全部烧死。我大哥还说要去吴镇上门道歉,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她嘻嘻笑道:“才进门口呢,就发现那些恶棍病恹恹的样子。我哥说,他们一个二个肚子涨的比猪婆子还大,脸上菜青菜青的,走都走不动路,像是得了时疫,弄得我哥远远看见就吓了一跳,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么可怕?”沉寂了一阵,才有人小声搭话,“如果是疫病,那会不会传到咱们这儿来啊?”
这一问,倒是引出不少细碎的担忧声。
也有人说:“眼看过年,哪家不来咱们这儿赶集,就算有时疫,苗家的客人们也不会坐视不管的。”
湘楚苗寨众多,虽家家自以为户,少与外人沟通,显得古怪孤僻。但他们非是天生心肠冷漠之人,百家集建立这么久,每年一度赶集他们都会到此来,祖祖辈辈对于此地之人都有所熟悉,一旦遇上,不会轻易坐视百家集里的老百姓就这么身死。
但还有不以为然的说:“别傻了,吴镇有他们的大祝由在,便是时疫那又如何?别忘了,吴祝由可是连那几个大寨子都要请去看病的人,小小的时疫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我看你们就别瞎猜了,小娘你说是吧?”
那人嘴里唤的小娘,正是家中开客栈那对夫妇的小女儿,穿着蓝碎花的袄子,绑着同色的头巾,却是心不在焉。咋被这么一喊,她手里捧着的微青的柿子掉落,顺着山坡一路滚下,翻进树丛之中。她下意识便要去追,却见树丛晃动,钻出来一个男子。
这男子长得一般,可身材真结实啊,黑衣外套着皮甲,手上戴着皮护腕,那皮甲皮护腕虽然有些破损,但光看色泽就是上好的皮料。他蓄的是短发,双目明亮,神采奕奕,顾盼有神,高大身躯以及宽厚胸膛无由来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乡间少女何曾见过这般的俊杰,一时看的她们面颊飞红。
除了客栈小娘,她眼中有一抹抹不去的忧愁。
男子手里,握着客栈小娘掉落的柿子,几个跨步向前,递给她,同时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姑娘,你掉的东西。”
“……丢了就丢了吧,那也是它的命,何必捡起来呢。”客栈小娘幽幽说罢,垂着眼转过身去。
男子一愣,忙道:“姑娘留步!”
客栈小娘停了脚步,也不回头:“什么事?”
“方才听你们说到吴镇……”男子面露踟蹰,拱手问道,“敢问吴镇是什么地方?”
客栈小娘还未回答,就有同行的姑娘凑上前来说道:“不知道吴镇,你是外头来的人吧?”
乡村姑娘没那么多规矩,大大方方打量男子脸庞身板,还笑语盈盈,看的男子有些不自在,呐呐应是。
“那你可得当心了。”
凑上前的姑娘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开了。
“吴镇人对外面来的人很不友好,你要没事,千万不要往前凑。”
“是啊是啊,咱集里从前有不少外乡过路的客人往吴镇里去,后来都不见了踪影。”
“这位小哥可有地方落脚吗,如果没有,到咱们集上来啊,不然附近苗寨排斥外人,很容易招惹到他们。”
“对对,到了夜晚山林子里可危险了,很容易撞见不好的事。”
姑娘们七嘴八舌的,语焉不详,但男子倾耳听的仔细,直到她们把话说尽,才笑着道:“多谢几位姑娘提点,既然此地不欢迎外人,在下还是早早赶路离去的好。”
说完他拱手作别,姑娘们虽有些可惜,却也没挽留,重新聚在一块儿摘柿子。
男子往回走,身影很快消失在树林中,就在姑娘们视线以外不远处,他同两名蹲在树丛里一声不吭并同样衣着的男子打了个手势。三人按着来时的路线走,七弯八拐确认身后并没有人跟踪,才穿过密林,来到一处峡谷中的空地上。
空地上扎了绿帐篷组成的营地,每个帐篷前都有守卫,不时亦见两人一组手提兵器的卫兵巡逻过去,甚至于树上亦存在着若隐若现的身影,而不远处仍有人在搭建帐篷。
整个营地静悄悄的,即便有人交谈,也都压低了声音。那不曾告知姓名的男子连同伙伴走向最中央的帐篷,令帐前守卫通报一声,入了帐内便对坐在上头的汉子单膝跪下,禀报道:“将军,属下有消息禀报。”
那将军神色淡然,手中正在书写,相貌平凡,浑然一副路人模样,衣着也无有什么特殊之处。听男子此言,他手下不停,淡淡应了一声:“说吧。”
“禀大人,我们自东南方向探查百家集状况,偶然发现十数女子在外采摘,她们言语之中提及一处名作吴镇之地……”
男子当下将姑娘们的对话复述一遍给座上汉子听,他其貌不扬,不似普遍具有良好记忆的读书人,却有条不紊且一字不漏。
将军听罢,笔锋一顿,接着把笔搁在一旁,将案上写了大半黑字的纸揉成一团,扔进脚边点了些许木炭的铜盆里烧成灰烬,方抬头看自己下属,说道:“算算时间,五皇子也该抵达百家集,你去找皇甫以及林侍卫接洽,告诉他们注意五皇子以及公主的安危。”
话罄他提起笔,继续埋头书写起新的纸张,有些许不耐烦的道:“凌牛鼻,本将负责杀人,其它的事你自己看着办。”
士兵才发现一个须眉皆白作文士打扮的人坐在一旁,双手拢在袖子里,似乎在神游天外。他只看了一眼,便低下头不敢再探,不是出于对官职比自身高者的尊敬,而是敬畏。
当今圣上,共有三部私兵。
第一部名作贪狼卫,乃是圣上亲兵护卫。
第二部名作破军营,他们这三百既不穿甲也不戴符更无编记于军部载册的队伍,正是破军营中的一个小队,其职责是专门替圣上调查办理一些秘密的事务。
而这个文士打扮的人,则出于最后一个部门,同时也是人数最少,最为神秘的部门——度厄司。
度厄司中人,不过五指之数,但都身具异能神秘非常。外人不知便罢,但同属私兵,大家多多少少对此有所认识,并有所忌惮。
那被唤作凌牛鼻的文士并不在意那将军口中之言,笑了笑,对士兵道:“自进入此地以来,我就感受到了许多同类的气息。你们若要四处奔走收集情报,我不阻你们,却望你们自己当心。巫楚聚集之地,对异乡人特别警惕,凡事不要问的太过,也不要表现出太好奇,如果你们自己找死,我也救不了你们。”
绸缎裁成的宽广袖子里一鼓一鼓,不知究竟揣了什么东西,他眯了眯眼,从里头掏出巴掌大一叠黄符纸递向士兵,示意他来拿。士兵双手伸出恭敬接过,又听凌大师漫不经心地说:“看在同僚的份上,我提醒你们一句,这里的山果水源以及草木,等闲都不要去触碰。见着树上地上有奇怪的物件,伸手碰的直接把手剁去,如果是木雕、铃铛一类,就地自刎吧。这些符送去五皇子和公主那边,吩咐两个侍卫每日三餐将符纸化在水里让两位贵人喝下去,若有不妥,立即让他们报告。”
将军听了,不免抬头朝凌大师手上符纸看去,举笔头一点,问:“凌牛鼻,你既然有这等东西,何不索性发下去给兄弟们,届时大可把这片藐视王法之地连根拔起,何须呆在这个山窝窝里?”
凌大师不答,挥手将士兵赶下去,这才笑眯眯说:“你以为这是什么好东西,我还没那个能力批量画出百无□□的神符。那不过是普通净衣符,一旦饮过净衣符水,只要两位贵人咒术沾身,便会在瞬间起强烈反应。”
将军眉梢一挑:“既不能治病,又不能驱邪,这等东西有何用?”
“有何用?有大用!”凌大师依然在笑,“巫楚自古就是流放之地,古往今来多少王朝,对此地不是收复几个主要郡城便放任自流?呵呵,五皇子不愧是水氏传人,没有熟人带路也敢往内闯,比当年那位有真才德还要勇猛,读过圣贤书的人果然不同。言归正传,此处地广人稀山林密布,其擅巫术者更是各自为政。我北天师道虽有正统道法传承,却也不敢说能一法破尽天下方术,我们的性命哪里比得上贵人的性命,为了不身死道消,只好用此谨慎之法了。”
将军听罢,缓缓点头。
再说百家集这方,艰难地驶进来一架马车。
马车不大,但上下皆有雕花,那木头也是陈年的香木,还挂有锦缎的帘子。四匹高头大马在前方开路,马辔上缀着铜花和流苏,驾驭其上者皆是青俊,腰佩宝剑宝刀,手中所提短鞭甚至缚有亮银制成的铃铛。
偏僻地区的小老百姓平日里见的不是山汉就是风尘仆仆的江湖人,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一时之间,走在路上的人通通都看呆了。
入了村门,马车缓缓停下,那当头的青俊左右一扫,抬手指住路旁一个麻衣百姓,呼喝道:“你,过来。”
被指住的平民忽遭这么一喝,看那马鞭上的皮革油光水滑,马镫也像是银子做的仿佛放着耀目的光,当下觉得自己就是只泥猴子,缩手缩脚上前,结巴道:“这位、这位爷,您有什么事?”
青俊坐在马上俯视下来:“我问你,此处最好的客栈在哪?”
平民呆住了:“最、最好的客栈?”
“行了林兄。”另一稍矮的青俊环顾四处,戏谑道,“这等穷乡僻里,能有一处干净的歇脚之地就算烧高香了,便是你砸锭金子下去,人家也找不出值这个价钱的。”
他们一行,便是连/城飒几人。
打头的侍卫姓林,接话的侍卫姓皇甫,另一不言不语静静观察四处的,则是萧晗。
自离开雁城,一日半不到的脚程,他们驾着马车慢赶了三日半,至今才抵达。盖因连/城飒与连芷本身不太吃得住奔波劳苦,二位侍卫也浑身懈怠,才拖了这么长时间。而萧晗一人,势单力薄自然是没有话事权与说服力的,好在连/城飒本身似个无头苍蝇并没有目的,对他又没防范,一路上他只故意混淆另外两名侍卫视线,让此二人引导连/城飒往吴镇方向。
从平民百姓嘴里问出此地多是民宿,两名侍卫埋怨着,便将人随手打发,寻那檐下挂有客栈牌子的屋子。他们上上下下挑剔了一番此地的破落,便往主干道附近一家看起来较为整洁的民宿走去,可见终究是嘴上说说,有处地方落脚总比露宿丛林好得多。
民宿客栈大都开门迎客,轻驾着马儿走过,侍卫们甚至不必进门就可以向内询问清楚状况。少时,他们便决定了一家位置偏僻,但客房能够勉强容纳他们一行的民宿。
连/城飒与连芷从马车上下来,显得没什么精神,在厅堂寻了处地方坐下,喝过店家端来的水,才舒了口气。
在湘楚之地奔行颇为颠簸,连芷本会御马,中途仍是受不住颠簸,躲进马车。
清贵人家对于男女大防格外看重,若此刻萧晗还猜不出连芷是什么人,他还不如回家申请当个纨绔,不必出来丢人现眼。
坐在矮凳上,连芷掩着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眼角挂上泪珠。越过门槛,她朦胧的目光追随萧晗等三个忙前忙后的侍卫,看他们一边将行李解下,另一边将马车以及马匹安置好,略显无趣的转回深处的茅屋中。
难以清理的屋梁角落,一张残破的网微微摇晃。
说是茅屋,实际上青瓦屋中大部分地方皆打扫的干净齐整,家具朴实无华,洒扫过的地面不见坋土。自家打的小几上,放着装有花生与干梅子一类零嘴的盆子,盛水的木杯子上透着艳阳晒后清新气息。
“这地方真是什么都没有呢。”连芷说。
与小马扎一般高矮的小凳有一定年头,棱角都被磨圆,四只脚也有些高低不平,她坐在上头摇摇晃晃的,伸了个懒腰,对连/城飒说:“走了一路都没有发现什么,再往东去几日,想来就要出湘楚地界了。”
潜在意思便是问连/城飒有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连/城飒因没有得到良好休息而显得憔悴的脸上,露出郁色。
勉强在心中以柳暗花明又一村劝慰自己,他故作轻松道:“我相信大师所言。”
连芷笑了声,摇摇头,按着膝盖站起身,穿过厅堂往后院去。
“店家,你知道这附近有佛寺道馆之类的东西吗?或者什么神秘的地方,以及传说?”
布帘后,她与别人交谈的声音隐隐传来。
门外,皇甫侍卫搬动马车里的行李,与林侍卫低声交谈:“我看啊,咱是注定一无所获。”
林侍卫揶揄:“你这话让公子听了,指不定又要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偷偷伤心。”
“这年头莫非实话都不能说了?”皇甫侍卫耸了耸肩,“有事无事差遣下属,可是连计划都没有,单凭一个念头就能达成目的吗?”
林侍卫笑了:“怎么敢揣测贵人心里想的什么呢?”
瞧萧晗打发了马匹回来,□□细微疤痕的脸上带着冷淡,两人相互笑了又笑,不再说什么,继续手上事务。
他们以为隔了一段距离压低了声音,萧晗便听不见了。
然而这只是两个锦衣玉食把练武当作炫耀资本的世家子自以为是的判断。
他们这群世家弟子,只要武功过得去,并且五官赏心悦目,多半都能混一个御前侍卫的职务做做,不但面上光彩,而且职务轻松。按理说,萧晗没什么恶习,人长的端正,而以萧大将军的身份若想把庶子塞进哪个角落里,全然是一句话的事情,所以大家都觉得萧大将军或会将萧晗放入御前侍卫中。
要知道萧晗虽说是私生子,但既然被萧大将军接纳回萧府,想必也是有庶子的待遇。谁知道,最后萧晗成了六扇门一个地位低不说还辛苦的小小捕快,叫不少远远观望萧府的人们颇为吃惊。不过待转念想到萧大将军文武双全的两个嫡子,自觉明白了什么的众人,对于原本就身份低微的萧晗更是刻意忽略。
在两个暗中嘲笑萧晗吃力不讨好的同时,萧晗其实也在暗中嘲笑他们。
御前侍卫这个职务,在别人眼中是铁饭碗,事实上是皇帝用以控制文武百官的铁镣铐。
默不作声目送两个侍卫抱着行李入门,萧晗将马车牵走安置,拿起马鞭之时,手不由自主轻轻摸了摸脸上浅浅的伤疤。
他的眼睛因治疗及时,并未留下病根,只是忽然想起留下这道伤痕的人。
距离最后一次通信,已有五日。皇甫侍卫与林侍卫盯得紧,连芷纠缠不休,出于谨慎,他不再向外寄信。
他虽知讲连/城飒引至吴镇急不来,心里始终记挂着与唐申联络所得密信之上的信息。
如今他看似被五皇子所信任,又进了太子的视线,看似处境渐好,实则两处都不能真心相投。太子心机深沉,身边谋士环绕,且本身亦非易于相与之辈,其内部下属想必早已结成了利益同盟,他若想要打进内部,将会牵扯到无数人的利益。若他愿意放弃利益还好,若他想从中分一杯羹,阻碍重重。
他示敌以弱,甘愿成为棋子,并非高尚到除一室安身外别无所求。自己的前程须得掌握在自己手里,没有可观利益的事,做来又有何用?
五皇子生性儒雅,没什么脾气,看似外软内刚,实则耳根子软容易被左右,不过是长期处于无人忤逆环境中被圈出来的气势。其不懂得驭人之术,分不清利弊,只懂得一股意气向前。若选五皇子为主,他的付出会被视作理所当然,旁人一个罪名就可以将他从前的功劳打压下去,所以即便放任自流,也绝不可择五皇子为主。
两处对比分析下来,如果安于现状,无异于抱火卧薪。
除此以外,他察觉到自从步入湘楚以来,皇甫和林两个侍卫一直在与隐藏于暗中的某股势力互通有无,似乎那位自称连芷的女子对此也有所知。只把他与连/城飒排除在外,那股势力来源于当今圣上并不难猜。
他也明白,圣上手底下有才能之士千万,非要通过他父亲令他跟随五皇子调查所谓长生不老之秘,是因为他身世尴尬所在。而五皇子脾性温和不错,却有玄之又玄的直觉,凭借这种直觉,连/城飒能够辨别出自己身边随从是真心还是被人派遣。以他的身世,纵使五皇子感觉他是别人的眼线,也会因怜悯而不发一言。故此圣上出于不信任,派出别人盯住他与五皇子,顺手从他这里抓一把可能的“与太子勾结”的信息,并未出人意表。
他为了所谓的亲情放弃了在唐家堡中的一切,这便是他的报应。
但是他又能如何,他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过是白烛外蒙上的一层纱罩,让他这只扑火的飞蛾不至于死的那么快罢了。
越是经历得多,他越是明白,唐申敢于彻底将自己当作棋子从棋盘中破解杀局此举,究竟有多难得。
人,总是喜爱把自己放置于不败之地,因为很多时候,即便你伪装的再像,你始终不是你要伪装的目标。
面对伪善,有当场剿灭的力量却不得不忍耐;面对愚蠢,有出言纠正的力量却不得不装作懵懂;面对善良和蔼,有能够拯救的力量却不得不将一切破坏……人非草木,再如何装作彼此陌路,终究会被牵动情绪。唐家堡每代弟子真正必须执行任务的年月绝不会超过二十五载,有些因为受伤太多损了身体,有些因为谈了情爱失了锐气,但更多的是因为,心累了。
一旦心中疲怠,便会生出破绽。
又怎可能战无不胜?
说也好笑,离开唐家堡以前的萧晗,一直认为唐申是个谨言慎行之人,看似生性冷淡,其实外冷内热,为人聪慧。甚至数年前那夜,看到唐申为唐家堡奔波卖命,他心中尚有一丝高高在上,认为自己为认可的路而不惜与唐家煲此等庞然大物为敌是如此的勇敢,而像是唐申那样的人,再聪明又如何,此一生恐怕都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而活。
直至不久前看到唐申化身雷元江义子“雷越”,他才知道……
唐申才是那个最疯狂之人。
他一直有预感,唐宛凝掌控不了唐申。唐宛凝已经老了,她身居高位这么久,早已习惯俯视万物,忘记了自己也是众生之一。
所以他打定主意与唐申交好,既然唐申先前出言为他指点,那么数日之前那封信中的要求就是他投桃报李的机会。
他得想个办法,在不被别人怀疑的状况下完成这个任务,想方法找出信上所说的金褐色眼苗人,一边依诺而行阻止此人想做的事,一边调查清楚这个苗人身上究竟有什么值得唐申师兄注意的秘密。
下定决心以后,恍惚间,他似乎又回到了少年时代。可惜他身边再没有不停斗嘴转脸又哥仨好的同门师兄弟,只有数不尽权柄的沼泽陷阱,以及自以为聪明的蠢蛋。
想着想着,他莫名一笑,如同一个任劳任怨的车夫般将雅致的马车放置好,又如不辞劳苦的下人般回转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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