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晓晓是穿越过来的,大概是因为坏事做了太多,有一天不小心踩着香蕉皮滑了一跤,还没来得及唾弃这个随地乱扔垃圾的人呢,后脑勺就朝水泥地一磕,眼前一黑,再醒过来就发现自己来到了古代。
然而就算他上学的时候对历史再不上心,也知道这不是他已知的任何朝代。头一个月在疯狂寻找回去的方法无果之后,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好歹算是平静下来。
要问他以前做了什么坏事?大概是因为他算是个感情骗子,男人也骗女人也骗,当然有家室的人是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的,收着价值不菲的礼物转手卖出,与金主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既不答应也不拒绝,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柳晓晓大约生来就是个享受的命,受不得一点儿苦,加上那小模样可爱讨喜的不行,周围人都顺着他宠。在他短短人生里唯一不顺的大概就是小时家里父母因车祸双亡,但好在得了笔不菲的保险金,家里的亲戚也都是好人,帮他管理着那笔钱,让他在过着优渥生活少不更事的挥霍同时还增加了不少。
然而就算是再多的钱,在作为半固定资产时也增加不了多少,终于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宣告见底。那时恰逢大三末快要大四实习,过惯了安逸日子的柳晓晓正发愁自己以后怎么办,想着自己作为上班族的未来难受极了,又对实习的工作嫌东嫌西也不掂量自己几斤几两。
期末渐渐逼近,却没想到此时寝室里一向关爱自己到恨不得连内裤都帮自己洗了的老大有天突然扯着自己进了小树林,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老大往他面前一跪,标准的求婚姿势,手上还拿了个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钻戒盒。
班里人都知道老大家里开了个大公司,来这里上大学不过是个跳板,日后还要去国外镀层金的,有些女生倒是想攀上他,却没想到老大都一一拒绝了,憋了三年没见他身边有女朋友,还以为是眼界太高,没想到是喜欢上了柳晓晓。
柳晓晓也不是没被告白过,但被同性告白还是头一次,当下小脑袋就死机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弯来。
“那……那什么……”柳晓晓纠结着声音想说出拒绝的话语,然而就在他犹豫该怎么说那会儿,却没想到深知这软包子秉性的大灰狼知道他要是拒绝了肯定会躲着自己,老死不相往来,先一步打断柳晓晓的话。
“没关系的,果然还是我太突然,吓着你了。”大灰狼的声音温柔,顺利安抚住被吓傻了的软包子。“你不用现在给我答案,我们还可以像以前一样相处对吧?”顺带附上体贴的微笑,话语中的强势柳晓晓却没听出来,还傻傻地顺着他的话点点头,毕竟在这软包子心里还是记着这三年里他对自己的好来着,被大灰狼养熟了,心里觉得老大肯定不会害自己。
“大四的实习,来我们家的公司吧?我会给你安排轻松的位置,而且你家里的情况我也多少知道一些,不如搬到我住的公寓里怎么样?”柳晓晓确实没钱了,此刻听见这话心里一动,犹豫着要不要答应。见柳晓晓有些被说动了,大灰狼接着做着承诺,“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我只是以一个追求者的身份在对你好。”
于是最后一点疑虑被打消,好吃懒做的软包子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大灰狼的戒指,把自己的东西打包发往大灰狼的公寓,过上了被包养的生活。
因为怕戴着戒指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虽然大灰狼巴不得全世界都晓得他们的关系,但柳晓晓不愿意,干脆往戒指中间穿了根红线,做成个不伦不类的项链挂脖子上。
住进大灰狼的地盘,打上大灰狼标签,被大灰狼伺候地安安逸逸的小蛀虫有一天忽然觉醒了,觉得这样生活好像比以前还要舒服!
也是这小蛀虫运气好,机缘巧合下撞上了其他几个想养着这小蛀虫的人,每天过着被这个宠完那个宠的生活,同时和好几个人勾勾搭搭的,从此踏上了小骗子的不归路。
穿越头两天,这小骗子预感要翻船,正想收拾包袱跑路来着。结果没想到在去拿自己委托别人做的□□的路上踩到香蕉皮上滑了一跤,这下倒好,都不用想怎么躲着那几个人了,直接就穿越了。
不过也还好穿越了,这小骗子怕是不知道,那几个人早就晓得了这小骗子同时勾搭着好几个人的事儿,也晓得他去做□□想跑路,正等着这小骗子做到最后一步退无可退的时候把人抓回来惩治一番吃抹干净呢!
不过现下的状况也好不了多少,这柳随风也在对柳晓晓的小屁股虎视眈眈,柳晓晓就是再迟钝也坐不住了。还对自己的感情和人生大事没有开窍的柳晓晓被周围人宠着护着,在这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就像是小孩子一样,遇见自己解决不了的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像鸵鸟一样躲起来,要是躲不过去就想着逃开。
在经过并不深思熟虑之后,柳晓晓决定果然还是跑路吧!显然在柳晓晓看来现在这种状况属于躲不过去,需要逃跑的那种。
然而柳晓晓不喜欢未知的事情,一离开柳府就意味着要面对许多未知之事,柳晓晓自然而然把这锅扔给了柳随风背,怪在了他头上。
于是正追在人身后给人扇风的小桃忽然听见走在自己前边儿的小祖宗嘟哝着骂了了一句:“白眼狼”,动用所有脑细胞都没想到这小祖宗是在说谁,干脆直接问道:“谁是白眼狼啊公子?”
照理说下人是不该问这些的,但到底柳晓晓是从现代过来的,比起这里人固有的主仆观念,柳晓晓就显得平易近人了许多,下人有时候问些什么他多数时间都会回答。
这句白眼狼自然是在骂柳随风,柳晓晓和柳随风的关系并不像下人们看到的那样——一个单纯接回府中养的花魁。如果要理清这两人的关系,就得扯到柳晓晓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了。
那时候柳晓晓刚穿越过来,人生地不熟,身上唯一有的东西除了自己那身破衣服,就只有莫名其妙跟着自己穿越过来的项链。但古代人又不识货,那戒指当不出去,就一直留在了他身上。
柳晓晓看上去年龄小,因为没有钱饿着肚子,就被有心人骗进倌馆卖了。不过显然柳晓晓这小蛀虫来了古代还是有他的好运气,那掌事的公子看他长得讨喜可人,没有勉强他,让他做了个清倌,还特地挑了个丫鬟贴身服侍,那丫鬟就是小桃。
柳晓晓本也没有什么谋生的一技之长,又不像其他穿越小说的主角左手金手指右手外挂的,想着在倌馆里有吃有喝还有钱赚,还挺高兴就留下来了。
柳晓晓穿越过来的身体像他原来的身体七八分,只是年龄小了点儿,不过也是十三四岁的样子了。
那掌事的公子想让他早点出去赚钱,就先让人教了他两首适时坊间流行的小曲儿,白天不开业空闲的时候再让人教他跳舞。琴棋书画想短时间精通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就挑了书法让他学了点儿皮毛,好歹也拿得出手。
虽然小蛀虫好吃懒做,智商也没有和普通人拉开差距,但显然他的天赋点到了艺术这一块儿,唱歌跳舞虽然没学多久,但看起来还是像那么一回事,又因为他模样长得好,掌事的公子有意捧着他,很快就在坊间小有名气。
每天就是晚上那么一会儿唱两首歌,跳两支舞,也不累,日子过得舒舒服服。但柳晓晓总惦念着自己穿越过来这事,觉得是自己骗人家感情遭了报应,每逢初一就要去城郊的庙里拜一拜,盼着有一天还能穿越回去。
夏季时恰逢北方旱灾,没了收成,有不少人逃荒到南方来。那天是八月初一,柳晓晓照例坐着马车去庙里烧香,一路透过车帘看到不少衣衫褴褛坐在街边上的人,好奇问了问是什么人,小桃就跟他解释是北方逃过来的难民。
柳晓晓想着做些善事说不定比烧香还管用,便伸手出了窗,抛下一串铜板。铜板叮叮当当散了一地,顿时街边难民哄抢做一窝,其中有个看上去比柳晓晓大不了多少的男孩迅速捡起散在他面前的那几枚。
那男孩捡完,抬起头,正好看见那只纤白如玉的手缓缓收回马车中。那手和他的手截然不同,没有被太阳晒出来的斑纹,没有劳作的粗糙,每一寸都像是精心雕琢而成的玉器般,连指甲都泛着花瓣的粉,好看极了,然而他手却又黑又粗糙,指缝间只有地上的泥土。
珍而重之地把铜板揣到胸口,男孩儿没有像其他难民一样往中间哄抢,只是待在原地不知道想了什么,最终拔腿跟上了那辆走得并不快的马车。
城郊的庙平日里祭拜的人并不多,大约是因为要出城门比较远的关系,这也是柳晓晓选择在这里上香的原因,人少。
这个时间段官道上并没有其他马车,马车行走在斑驳树影中,木轮撵过落叶发出细碎的声响,单一又重复。
——看来今天大约也只有柳晓晓一个香客。
然而在重复的车轮声中,混进了不易听出的凌乱的脚步声。
小桃从车窗往后一看,“公子,有个小孩儿跟着我们呢。”
柳晓晓听了这话抬手掀开左手边的车帘,探头出去往后一看,看见是难民,有些疑惑,想着是不是还要些钱,便又抛了几枚铜板过去,扭头不再看。
男孩抿着嘴,沉默地蹲下身捡起柳晓晓扔下的几枚铜板揣到胸口,却仍旧跟着马车走。
“公子,他还跟着咱们呢!”走了一会儿,小桃又往后看了眼,惊奇地发现那男孩还跟在马车后面。
正好是午间时分,到了小蛀虫的午休时间,柳晓晓有些犯困了,闭上眼,“那就由他跟着。”
看他要睡了,小桃便不再说话,拿起一旁的团扇给自家公子扇风,只是偶尔回过头看,看见那男孩还跟在后边,也不说话,于是耳边便又只剩下车轮与远处的脚步声,柳晓晓听着这样的声音,沉沉睡去。
那是柳随风第一次看见柳晓晓,粉雕玉琢的少年探头探脑地从马车里望向他,像是菩萨面前的小童子一样可爱,那双眼睛像是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令人目眩神迷。
然而彼时他们一个是路过的高高在上的施予者,一个是卑微到尘土里的乞丐。或许从一开始见面两人的身份就定下了日后的关系,一个没心没肺,一个爱人爱到骨子里,恨不得造个金笼子把人永永远远地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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