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遥遥才吃过冰棍, 嗓音带着一丝冰凉的甜味, 眼含惊讶:“你想我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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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昭掌心冒出汗来,话在舌尖滚了几滚,终于艰涩道:“可文工团是个好去处,你……”
程遥遥掏出包里的那张报名表,在谢昭眼前晃了晃:“好啊,那我现在就去报名。文工团待遇挺好的, 还分配宿舍。我今天报名,明天就可以搬进去了。”
“这么快?”谢昭猛地抬起眼,来不及掩饰的不舍被程遥遥看了个正着,“你不是说……不想去么?”
谢昭那张脸向来八分不动,此时咬肌紧绷,一副口是心非模样落在程遥遥眼里又新鲜又有趣。她一本正经地瞎编起来:“那林家麒说得挺有道理的,文工团待遇好, 还能帮我弄成城里户口呢。你不是也想让我报名吗?”
不, 我不想!谢昭恨不得嘶吼起来,喉咙却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掐住,无法言语。
程遥遥盈盈站在他面前, 美貌叫艳阳为之失色, 双腿修长, 还有比文工团更适合她的去处吗?她长得这样美,难道真叫她在农村潦草一生?
程遥遥等了一会儿, 小脸终于完全绷紧了:“我走了!”
她气哼哼抬脚就跑,昂着头才走出几步, 脚下突然一崴:“哎呦!”
她身子一歪就往后倒去,背后稳稳一双大手托住她,才没让她跌在地上。
程遥遥心脏砰砰直跳,扶着谢昭的手站直了,又生气又丢脸,低头一看,叫道:“我的鞋!”
程遥遥脚上穿了一双白色系带皮凉鞋,衬得脚踝纤细玲珑,脚背雪白。此时皮凉鞋脚踝处的带子从根部断裂开来,正是害程遥遥摔跤的元凶。
程遥遥气得咬牙。肯定是刚才那个吴蔓故意推她一跤,把带子扯坏了,刚才又一通暴走,鞋带不断才怪呢。
谢昭半跪下去,轻轻托住程遥遥的脚尖和脚踝:“动一动,扭伤了没有?”
程遥遥尝试着动了动脚:“不疼,没有扭到。可是我的鞋子……”
谢昭道:“附近没有修鞋的摊子。能勉强穿吗?”
程遥遥一抬脚,鞋子就整个挂在她的脚尖上,裂口像一张丑陋的大嘴:“不行!这样好丑!”
谢昭见状,道:“我去供销社给你买一双布鞋。”
“我才不要穿呢!”供销社的皮鞋要鞋票,不要票的布鞋多是深褐色和黑色的鞋面,白帮,绊扣一系,要多土气有土气。何况程遥遥今天穿了一条洋装小裙子,配上一双布鞋,那成什么样子了?
程遥遥光是想象了一下就要窒息了,拼命摇头:“太丑了,我不要穿布鞋,我宁愿光着脚走!”
谢昭抬头望着程遥遥写着娇气的脸,叹气道:“这里离机械厂不远,我带你回去,拿工具修一修。”
程遥遥指尖点了点下巴,矜持地思索一番,终于点头:“那好吧。”
谢昭用程遥遥的一条丝绸发带从她鞋底绕到鞋面,绑了两圈,打个蝴蝶结,让程遥遥勉强能够走路,带着她回了机械厂。
烈日当空,机械厂的操场被蒸腾得泛起了白雾。各种机械零件,轮胎和铁皮车停在操场上,年轻人们被晒得满头汗水,仍孜孜不倦地空气里飘荡着机油味,如同雄性荷尔蒙般一点就燃。
程遥遥远远站在树荫下,看谢昭过去跟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话。过了会儿,提着一个工具箱回来了:“走吧。”
谢昭在前头走,刻意跟程遥遥拉开了一段距离。操场上一堆年轻人仍然伸长了脖子往这儿看,眼睛追寻着那一抹鹅黄色袅袅婷婷的背影,眼睛都要滴出血了,师傅和领导连声呵斥也没用。
宿舍楼下种着几颗古槐,洒落一地浓荫。两层宿舍楼方方正正,谢昭的宿舍在二楼,一进屋程遥遥就闻到了一股汗臭味。
她轻轻皱起鼻尖,谢昭已经抢进去,先把倒在地上的凳子扶起来,脏鞋子踢进床底下。这才道:“坐吧。”
谢昭把窗户和门都大开着,阳光与微风涌入,屋子里的空气终于清新起来。
程遥遥走到谢昭床边坐下,好奇地张望。这是一间十二人间的宿舍,六张上下铺。窗边有一张桌子,上面丢着饭盒和茶缸。
谢昭的床位在窗边,算是最干净的一个铺位了。床上除了一张席子和枕头,什么都没有。程遥遥坐到谢昭的床沿上,道:“收拾得挺干净嘛。”
程遥遥坐在自己床上。这一幕让谢昭联想起谢宅的那一晚,程遥遥毫无防备地躺在自己的床上,猫儿一样往他怀里钻……那香艳的一幕夜夜入梦,让谢昭下腹滚烫起来,连忙掐紧了掌心要自己回神。
谢昭打开沾了机油的工具箱,从里头拿出几样工具,对程遥遥道:“鞋子给我。”
程遥遥翘起脚尖,送到谢昭跟前。
“……”谢昭伸手解开那根天蓝色发带,把那只坏了的凉鞋从她脚上脱下,手指不经意蹭过那丝绸般的肌肤,喉结咽动。
谢昭拿着鞋和工具箱,远远地坐到了宿舍门口,是要避嫌的意思。
程遥遥道:“你带我回宿舍,没关系吗?”
谢昭摇头:“没事,你安心待着。”
谢昭把鞋带断裂的地方举起来,对着阳光仔细看了看,切了一小块皮子和热熔胶,认真地修补起来。
阳光和树影一道落在谢昭身上,他侧脸线条深邃,干活时神色严肃又认真,透着一股难言的魅力。
程遥遥托腮看着他,觉得气一点一点消失了,主动跟他搭话:“你会修鞋呀?”
“嗯。”谢昭比对了一下鞋带,又用锉刀修一下断口。
“你怎么什么都会呀。”程遥遥晃悠着光脚丫,嗓音很甜,很软,像融化了的冰淇淋。
谢昭手一错,锉刀直接割破了手指,鲜血滚落,浓郁纯正的气味在屋子里蔓延开来。恰好又割在上回的伤口上,谢昭皱了皱眉,还没反应,程遥遥“呜”地一声,惊恐万状地瞪住他的手。@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没事。”谢昭忙道,“只是割破了一点,你看。”
程遥遥见鬼似的往床里缩,一手紧紧捂住自己的鼻子:“你……你把手拿开!”
谢昭忙把手背到身后,程遥遥还是叫:“不行呜……你你去洗手!你离我远点儿!”
程遥遥眼角到颊边飞红一片,眼波纷乱,盈盈地要滴出水来,吓坏了的样子。谢昭忙丢下鞋子和锉刀,道:“你别怕,我……我这就去洗手。”
谢昭转身向走廊尽头的水龙头大步走去,那股致命的吸引终于消散了些,程遥遥把手放下,心脏狂跳不止,就差一点,差一点她就扑上去了……可那股浓郁纯正的味道仍然存在,吸引得程遥遥爬下床,一步步走向门口。
锉刀上,一滴鲜血尚未凝固。程遥遥伸手沾了那一点鲜红,她指尖纤细白腻,与那点血色对比,触目惊心。
今天明明已经吸饱了阳气的……程遥遥盯着指尖上的血迹,蹙着眉,鬼使神差一般送入了口中。
一道强烈的视线落在脸上,程遥遥一抬眼,谢昭正站在她不远处,他背着光,脸上神色莫测。
程遥遥心脏猛地一紧,慌忙把手放下来,磕磕巴巴道:“你……你洗完手了?”
“嗯。”谢昭脚步略带迟疑,道,“血已经止了,我能过来吗?”
程遥遥嗅了嗅,空气里那股浓郁的气息渐渐褪去:“好吧。”
程遥遥转身先跑回床边坐好,心里发虚,不知道刚才谢昭看见了多少。她盯着自己那只光着的脚丫,好半天都没敢说话。
过了一会儿,谢昭放下工具,提着那只鞋走了过来:“修好了。”
程遥遥就着他的手看了看,雪白的鞋带已经黏合在一起,□□无缝,凑近了仔细看才能看见一道黏合的痕迹:“真的修好了,你真厉害!”
“穿上试试。”谢昭半跪下来,握住她的脚踝,雪白脚底刚才踩在地上,沾染了少许灰尘。他用手掌仔细擦拭过去,姿态无比自然而认真。
程遥遥脚趾头动了动,踩住谢昭的掌心,忍不住笑起来:“好痒。”
“下次不要光脚乱跑。”谢昭握住她脚踝,把鞋子套了上去,系好鞋带。
程遥遥见他神态并无不同,心里也渐渐放松下来。穿好鞋子后站起身来,在地上走了几步,很稳当:“没问题,跟之前一模一样!”
“嗯。”谢昭把工具收好,道:“我送你出去。”
谢昭带着程遥遥出去,免不得走过操场,又是引起一阵轰动,远远的还有人喊了一声“嫂子”,惹来一阵善意的哄笑。
谢昭面无表情,只是浑身肌肉僵硬,脚步都乱了一拍。程遥遥倒是落落大方,走到无人的街角处时,问谢昭道:“你听见他们叫我什么了吗?”
烈日当空,谢昭额上冒出了汗水,心里也如同沸腾的岩浆一般翻滚,唇却抿得死紧,哑巴一般。
“……哼!”程遥遥登时摔下小脸,自讨没趣地道,“我走啦!”
“……等等!”谢昭终于出声。
程遥遥顿住脚,故意背对着他,藏住眼底漫开的笑:“干嘛?”
谢昭绕到她面前,从兜里摸出什么,递到她眼前。
程遥遥大失所望,撇嘴道:“给我钱干什么?”
谢昭语气略带低沉:“你要给家里买东西,用这钱。”
程遥遥道:“可是……”
“我知道这些钱不多,是我现在能拿出来的全部了。”谢昭狭长眼眸认真地望住她,“你要记住,吃软饭的不是好男人。”
那一叠钱约莫有五块,压得平平整整,不知道放了多久。这钱的确不多,程遥遥小荷包里还揣着今天刚赚来的三十几块呢。她看着男人粗糙大手里的一叠零碎钞票,心里涌动着一股酸涩和温柔交织的情绪。
程遥遥忽然伸手扯开谢昭身上的破褂子,露出大半肩膀和胸肌。他肩膀肌肉线条流畅,麦色的肌肉上几道交错伤痕,已经结痂,不似新伤。
谢昭猝不及防,窘迫地看着程遥遥:“妹妹?”
程遥遥弄错了,脸颊也泛起红,她抢先发难道:“哪儿来的钱?你是不是又去帮人扛货了,还是干了别的?你来城里是学车的知不知道?学车要很专心的,你要是把自己弄得太累,分心出事了怎么办?!我……奶奶和小绯怎么办?”
谢昭把褂子穿好,遮住那些旧伤疤,眉眼间竟是泛起了一丝笑意。
程遥遥瞧见了,小脸越涨越红,下一秒就要扑上来挠人了。
谢昭忙顺毛道:“我没有去干活。这钱是卖山货得来的,奶奶这段日子没有生病,钱就剩下了一些。”
程遥遥哼哼唧唧的:“你肩膀上的伤就是扛货留下的!”
“是。”谢昭忙承认下来,顺着程遥遥的话说,“上回奶奶吩咐过,我就没有再去扛货了。这些日子我都在认真学车,不会分心的。”
程遥遥这才满意,她看着手里的钱,想了想又递给谢昭:“你还是留着吧,你在外面住要用钱的,男人身上没有钱可不行。”
谢昭按住她的手,大手裹住她柔软滑腻的手指:“以后我赚了更多的钱,都给你。”
“你可得说话算话呀!”程遥遥眼波一转,终于露出了笑靥。
原书里谢昭可是成了一代大佬,富可敌国,谢昭的钱都给自己管,她可要赚翻了。
谢昭将程遥遥送到街角,前面不远处就是供销社。谢昭停住了脚步,前面人太多,让人瞧见他跟在程遥遥身后不好。
程遥遥抬手挡在额前,阳光洒落在脸上,照得她肌肤通透瓷白:“我走啦。”
“回去代我跟奶奶问好,让她跟小绯别担心我。”谢昭看着她水墨似的眼,玫瑰色的唇,吩咐道:“你出入要注意安全,不要自己一个人出门。”
“你都吩咐好多遍了。”程遥遥嘲笑他,“我记得的。”
谢昭又道:“……报名有人陪着你去吗?”
程遥遥早就把刚才说要报名的话忘到了脑后,看着手表催促他:“我跟韩茵她们一块儿呢,你快点回去吧,都为我耽误好久了!”
她跟谢昭招了招手,脚步轻快地跑向了供销社。
谢昭将眼底失落压下,站在街角看着程遥遥的背影,直到看见她跟韩茵和张晓枫一道进去了,这才转身离开。
韩茵和张晓峰晓不得又将程遥遥批评了一顿:“你说出去一下,这都几点了?我们还以为你又遇上流氓了呢!”
程遥遥赔笑道:“没有。我鞋子坏了,去修了一下。”
韩茵和张晓枫忙低头看她脚上的鞋。程遥遥这双鞋子可是她爸从广州带回来的,外国货,眼馋死了一干女知青。
“修哪儿了?看着挺好的啊,这师傅手艺真好。”
程遥遥得意地抬起小下巴:“那当然。”
张晓枫笑道:“你筐子里放了什么啊?那么大一包,弄得我跟韩茵哪儿都不能去,给你看着筐子。”
“我差点忘了!”程遥遥从筐子里提起那一大包蝉蜕,拿到专收药材干货的柜台上:“你好,蝉蜕收不收?”
收药材的售货员是个大妈,奇怪地打量了程遥遥一番:“你来卖蝉蜕?”
没办法,程遥遥长得这样漂亮,穿得又贵气,着实跟蝉蜕联系不到一块。
程遥遥面不改色地笑道:“村里孩子托我卖的。”
“怪不得。”大妈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把那包蝉蜕放在秤上。
这些蝉蜕看似一大包,其实称重后只有3斤7两,其中还有一些破损的蝉蜕,折价算作3斤5两。
蝉蜕在供销社收购的全国统一价是2块一一斤,大妈递给程遥遥6块零5毛钱。
韩茵和张晓枫唏嘘不已:“原来蝉蜕也能卖钱,可比咱们辛辛苦苦赚工分强多了。咱们还干什么活儿啊,捡蝉蜕去卖得了!”
孩子们顶着大太阳找了几天蝉蜕,就能赚到6块零5毛钱。甜水村最能干的壮劳力一天的工分顶了天也才8毛而已。而韩茵和张晓枫是城里来的知青,又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一天只能赚三毛钱的工分罢了。
不过韩茵也就平白发几句牢骚而已,这蝉蜕不是谁都能找得到的。她每天辛辛苦苦下工回家,还得帮她住的人家干点杂活,累得倒头就睡,哪里还有精力去找这些东西赚钱。
程遥遥把钱收好,韩茵就拉着她去布料柜台,喜滋滋道:“我刚才看中了两块料子,你帮我参考一下选哪块!”
夏天到了,供销社新上了一批颜色鲜亮的的确良布料。韩茵看中的两块料子,一块是粉底白花,一块是红白格子,的确好看。
韩茵显然在柜台前纠结很久了,售货员姑娘笑道:“看好了就买吧,每样就剩几尺了,刚好做一件罩衫。”
韩茵把料子比在身上,对程遥遥道:“你最会打扮了,你快帮我看看,我穿哪个好看?”
程遥遥盯着那件粉色小白花的,用手摸了摸。韩茵道:“选粉色?”
程遥遥笑道:“你气质偏野性,眉眼也浓,那块红色的适合你。”
韩茵被程遥遥夸得很高兴,又有点迟疑:“可是粉色也好看我再比一比。”
张晓枫好笑道:“我也说她穿红的好看,她就是决定不下来。”
韩茵把红布放在柜台上,她还没完全松手,嗖地一下,布料就被另一只手扯了过去。
“这块料子我要了。”
这声音十分耳熟,程遥遥转头一看,正是吴曼和林璐璐。吴曼手里抓着那块布料,冲营业员道:“多少钱?”
这是冲自己来的了。程遥遥皱起眉头,韩茵抢先怒道:“这块料子是我先看中的!”
吴曼理都不理她,掏出钱和布票拍在柜台上:“给我包起来!”
“你听见我说的话没有,这块料子是我要买的!”韩茵被吴曼的态度激怒了,伸手去抢那块料子。
吴曼把料子往身后一藏,林璐璐也站出来:“这料子是我朋友先看中的,我们先付了钱,凭什么说是你的?”
“你!”韩茵还要生气,却被张晓枫拉了一把。
张晓枫小声道:“她是大队支书的女儿。”
韩茵脸色一变,硬生生把怒气忍了下去,只是不甘心地瞪着吴曼。
林璐璐知道她们认出了自己,脸上露出高人一等的傲气,还跟吴曼有说有笑地商量:“这料子做件新罩衫正好,等你选进文工团就正好穿上。”
营业员包着布料,艳羡道:“文工团?那可是好单位啊。”
“哎呀。还不知道能不能选上呢,璐璐你别说了。”吴曼脸上掩不住笑。
韩茵气得咬牙,张晓枫拍拍她肩膀,小声道:“别气了,还有别的料子呢。”
营业员也道:“你别急,这种花样下星期还会再上一批,你们到时候早点来买,肯定买得着。”
吴曼跟林璐璐对视一眼,故意用几人都能听见的嗓门道:“我可不喜欢跟别人穿一样的衣裳,不过到时候我都穿好几回了,别人捡咱们穿剩下的有什么关系?”@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韩茵气得眼圈通红,差点扑上去:“你!”
张晓枫紧紧拉住韩茵,程遥遥冷笑一声,眼角扫过韩茵和林璐璐的脸,道:“穿剩下的有什么要紧?没听过那句话吗?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吴曼和林璐璐脸色顿时铁青。她们自认为长相出挑,可这句话从程遥遥嘴里说出来,却叫她们毫无反击之力,简直一刀毙命。
“噗嗤”一声,韩茵不客气地笑出了声。
直到林璐璐和吴曼气冲冲走了,张晓枫才道:“遥遥,林璐璐可是支书的女儿,你没必要跟她对着干。”
“支书的女儿怎么了?”程遥遥撇了撇嘴,支书和他老婆自己也不怕的。
只剩下那块粉红小白花的料子了。韩茵这会儿却不想要,只一心惦记着那块红白格子的。营业员也有点不好意思,跟她道:“下星期新料子到了,我给你留一块。”
“说好了啊!”韩茵这才高兴起来。
程遥遥便道:“这块粉色的我要了。”
韩茵道:“你不是有两件粉色衣裳了吗?”
“我给别人带的。”程遥遥买下了那块粉色料子,还另外买了一件浅蓝色细格纹棉布和一卷深蓝色布料。程遥遥还去粮油店打了半斤油,用的是程父给她寄的油票。
三人买好东西,就往邮局去了。今天月初,知青们家里都会寄来一些东西,邮局里挤满了人。
程遥遥拿出介绍信,营业员给了她一个大包裹和三封信,看来她上次寄的东西很有用嘛。
程遥遥捏了捏信封,两个厚厚的,一个薄点儿。仔细看一下名字,其中一个厚的信封却是寄给程诺诺的,落款也是程父。
程遥遥用手捏了捏,很厚实,估计有不少票据。她瞪着那封信,犹豫了一下,还是还给了营业员。
她拆了自己的两封信,一封字迹比较潦草,信上询问程遥遥在乡下怎么这么辛苦,沈晏和程诺诺有没有帮着她干活,让程遥遥把糖票留着自己吃,一定要保重身体云云,显然写信的时候心情颇为激动。
第二封信就冷静多了,上面夸了一通程遥遥寄来的杨梅干很好吃,嘱咐程遥遥要注意团结同志,跟自己妹妹和沈晏也要守望相助。洋洋洒洒两三张纸,程遥遥随便扫了一眼,就倒出信封里的钱和票据来看。
这一回的票据少了些,其中还有好些有“特殊补助”的字样,显然是程父从特殊渠道弄来的。钱却有足足一百块。程遥遥不由得又想起程诺诺那封信来,很想知道程父在里头放了些什么。
程遥遥把票据和信都收好,又给程父写了一封回信。她在信上照例关心了一下程父的身体,让程父不用给自己寄钱了,乡下花不了什么钱。如果有手表票,可以替她弄来一张。想了想,程遥遥把这句话划掉了,只让程父把她从前穿小了的衣服寄一些来。
程遥遥把信读了一遍,封口寄了出去。现在她不缺钱,程父一个月工资才一百多,要他月月给自己寄钱着实有些吃力了。
韩茵和张晓枫也拿到了家里寄的包裹,只是都没程遥遥的包裹沉。三人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包裹拆开。
韩茵的包裹里是晒得起了糖丝的地瓜干,两斤挂面,还有一件新衣服。张晓枫的包裹里则是一罐麦乳精,一大叠烙好的煎饼,这种煎饼充饥耐饿,能放好久。
程遥遥打开自己的包裹,里头居然是七八个写着苏联文字的肉罐头,巧克力,一件漂亮的小洋装,另外还有一盒饼干和一堆红肠,一看就知道程父跟苏联人打了交道。
韩茵拿着那件小洋装看了又看,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你爸对你可真好!这么多好东西!”
“还行吧,就知道用钱糊弄我。”程遥遥故作不屑,不知道怎的鼻子有些酸,她有点想自己那个亲爹了。虽然不靠谱,但是飞到世界各地的时候,也总会给她买各种华而不实的礼物。
原主这个父亲,其实也不算顶坏的。
三人互相交换了一下吃的。韩茵用两斤挂面跟程遥遥换了肉罐头,张晓枫也用煎饼跟程遥遥换了红肠。
韩茵道:“我得写信给我家里说声儿,别给我再寄挂面啥的,要寄跟张晓枫家里一样寄能直接吃的煎饼。”
程遥遥奇怪道:“挂面不是更稀罕吗?”
“我住在别人家,哪能自己开小灶啊?煮好了,人家孩子往我跟前一站,我是分还是不分啊?”韩茵把包裹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塞进自己包里。
张晓枫也是一样,把东西塞进包里,压成从外面看不出来的形状。住在别人家里就是这么不方便,还不如以前住宿舍,大家晚上各自偷吃,开小灶。住在人家家里,一根柴都不能乱动的。
韩茵对程遥遥道:“你这些东西,就这么带回去?”
程遥遥轻松地道:“谢家跟你们那两家可不一样,没小孩儿,没人馋我的巧克力。”
韩茵恨铁不成钢:“我看你也别太傻了,以前是刘敏霞,现在又是谢家!那谢家穷得揭不开锅,你可别什么好东西都拿出来填补,咱们可是有两百斤粮食放在他们那儿的,每天跟他们一块儿吃就成了。”
张晓枫这时道:“你们听说了吗,刘敏霞是单独开火的。”
“这个我清楚!”韩茵对这些八卦最敏锐,道:“她那两百斤粮食藏在自己房间,每天单独开火做饭,用的又是林贵家里的柴火,你说她脸皮厚不厚,林贵家的现在恼火得不得了!还有那程诺诺,这次她算遇到对手了!”
三人都把东西收拾好了,提起来往县城外边走,一边走一边听韩茵说书:“程诺诺去住的那户人家,女人可厉害了,直接把程诺诺的两百斤粮食锁在了柜子里,每顿饭全家人都喝野菜糊糊,等程诺诺出门了再偷偷吃细粮!”
程遥遥脸色古怪,这作派听着怎么这么熟悉?
张晓枫惊讶道:“他们怎么能这样?程诺诺也不闹?”
“程诺诺那才厉害呢。她算准了他们家偷吃细粮的点儿,杀个回马枪,然后笑眯眯也上桌去吃。”韩茵说书先生似的一拍手,“把他们全家都臊死了。那家的老爷子人挺正派,把全家人骂了一顿,说以后都做一样的粮食。”
程遥遥嗤笑:“那老爷子人正派,之前吃两样饭的时候怎么不正派了?”
张晓枫和韩茵都道:“你说得也对。管他们呢,程诺诺也算是遇到对手了。”
程遥遥走了几步,忽然灵光一闪,道:“程诺诺去住的那户人家,老爷子叫什么?”
韩茵想了想,道:“好像叫……林武兴。”
程遥遥差点绊倒,居然是他家!
林武兴生了三个儿子,日子在村里算是殷实的,还刚刚起了两进的青砖房子。但是林武兴在村里出名可不是因为这个,而是他那个厉害的老婆——林王氏,人称林婆子。
这个林婆子在林家牢牢掌握着厨房钥匙,也掌握着话语权,刁钻蛮横,重男轻女,是村里头一号泼妇。她的二儿媳叫张爱花,蠢钝如猪,是有名的长舌妇。三儿媳刘敏,阴险毒辣,笑里藏刀。
程遥遥为什么对他家这么了解呢?因为原书里的女主,就是他们家的孙女啊!
怎么会这么巧?原书里没有写到这一段啊,是自己带动的蝴蝶效应改变了剧情吗?
程遥遥脑子里乱糟糟的,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程诺诺住进她们家,形同养蛊,也不知道最后谁能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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