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十六章

小说:他从镜中来 作者:朝圣言
    原先被晶体“拱”出来的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就方自明观察的这一小段时间里,唐煜手上那个巨大的创口已经长上一层薄薄的新皮,只不过表面仍然凹凸不平,隐约能看见皮下呼之欲出的筋肉与骨骼。

    方自明莫名打了个哆嗦,赶紧放下那只手,不敢再多看了。

    “我被砸中的时候,是不是也经历过这么一套程序?”他低头扶住胸口,只联想了一下那副画面,立刻气息奄奄:“胸口破个洞什么的……还,还是别想了……”

    不过,当下基本可以确定,面前躺着的家伙多半正在和番尼之石进行融合。就是不知道两者融合会不会存在失败率,成功了就是进化,那失败了又会如何。直接死亡吗?

    方自明在心里琢磨着,他自己对这事儿也是一知半解,此时再没有另一块儿番尼之石引动他心中邪念,头脑尚算清醒,便早就熄了抢夺晶体的想法。既然地上这哥们儿已经中招,倒不如趁他昏迷期间,留在这里,也好观察一下番尼之石是如何与人类进行融合的。

    既已打定了主意,方自明干脆将地上的男人半扶半抱起来,又费了些功夫架起他的右臂,扛着人一点一点往床铺的方向挪。

    “靠,你这家伙,到底吃什么长这么壮的啊。”他咬着后槽牙,抽空在男人紧实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一边使出浑身解数向前移动:“外表看着一点儿赘肉都没有,怎么扛起来跟头死猪似的,死沉死沉。”

    也就是对方没醒,方自明才敢如此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去摸老虎屁股。

    从卧室门口到窗边的单人床,只几步路程,他硬是磨了五六分钟,总算将人全须全尾弄到了床铺上。

    担心对方真的被烧成弱智,方自明在屋里找了块儿毛巾,浸湿后搭在他额头上。做完这一切,青年这才有空喘上口气,蹲在床边宛如死狗,心说这样不行啊,以前怎么没觉出自己身体素质这么菜呢,看来健身房计划必须尽快安排上啊。

    “不过,帅哥的肌肉摸着倒是真不错。”他咂了咂嘴,三根手指来回摩挲,似在回味刚刚的手感。

    说完又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怅然若失:“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不行,下午我就去举铁……唔,算了,还是先从跑步开始吧……”

    如此胡言乱语了一通,他重新站起身,一边活动着僵硬的肌肉,一边在狼藉的卧室里慢慢踱着步子,并最终在靠近门口的某个地方停了下来。

    之前男人用来威胁他的那把匕首,此时还笔直的竖在地面上,因为有三分之一的刀刃都深深陷入了地砖以下,这让它看起来像个小树桩似的,可以说是竖得非常稳了。

    “这……地板砖都能插出这种效果,这家伙真是个普通人吗?绝壁不能够吧。”

    匕首旁的地板上还洒落着零星血渍,方自明一拍脑门,之前被番尼之石影响得颇深,他到此时才突然想起,之前两人发生肢体接触时,自己的耳垂仿佛被这把小刀割破过。

    青年于是顺手在左耳上摸了一把,那处软肉上的伤口已经自行凝出了血痂,虽然没在流血,但摸着的时候还是一抽一抽的疼,方自明忍不住骂了句脏话,心底又将唐煜吊起来狠狠抽了个爽。

    不过骂归骂,地上的凶器还是要回收的。

    方自明在那匕首旁蹲下来,握住刀柄试探性的往外拔了拔,匕首纹丝不动。

    此时就能非常明显的看出来了,这把战术刀被他主人钉得极其结实,可见当时持刀者是用了多大的力道,将这么一柄利刃插在了他的脖子旁边。

    “……真是个疯子。”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颈,背后生出一层冷汗,神情恍惚道:“刚刚他万一扎偏那么一点儿,那我现在岂不是已经凉了。”

    妈的,他活了二十四年,还真的从没遇见过这种,会在打架时直接扎脖子的狠角色。

    方自明兀自盯着那把匕首,只觉得自己越看越怒。看了一会儿,青年松开刀柄,回身走到床前,照着男人脸上狠狠捣了一拳。

    男人一张俊脸歪向里侧,他仍然紧紧拧着眉毛,对外界的干扰无知无觉。

    居高临下欣赏了一番这人的熊猫眼,方自明顿觉清爽无比,心满意足地念叨:“让你拿刀戳我。来而不往怎么行,我可只揍了你一拳,咱俩这就算两清了。”

    偷偷找回了场子,青年复又折回去,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将匕首拔|出来。他在床脚拾到被男人扔在地上的牛皮刀鞘,收刀入鞘后,方自明面色自然的把这柄凶器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废话,这东西当然是要自己收着了,难不成还要还给那混货,等着他再戳一次自己脖子嘛?当然不能够。

    收好了刀,方自明这才安下心,总算想起来处理一下耳朵上的伤口了。

    方自明结合自己的情况,约莫着番尼之石的融合至少也需要几天时间,对方现在睡得宛若死狗,他正好可以趁此机会,好好研究一下102房间与镜中界的关联契机,究竟是某件物品,还是某个人。

    “这感觉真奇特。”他自言自语道:“等他再睁眼的时候,也许我俩就是同类了,说不定他也能进入镜子的世界呢?”

    那边的世界寂静得可怕,待得越久,他的心理状态就会越糟糕。

    方自明真的、真的太需要一个可以交流的伙伴了。

    退一万步讲,即使不能成为同伴,关系恶劣点儿也无所谓,只要对方是个活人,且能时不时跟他说说话,斗斗嘴,就算两个人见了面只会叉腰骂街,那也是可以接受的。

    青年叹了口气:“这么一想,我又觉得那家伙其实也挺不错的。”

    耳朵上的血渍很快被清理干净,鉴于目前不管是在镜中界还是现实世界,大部分镜子都无法投映出他的镜像倒影,方自明只能用手轻轻触摸伤口,通过指腹的触感勾勒它的大致长度。

    很快的,青年又有了新的发现——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摸着耳垂上那条大约四五毫米长的伤口,总觉得裂口两端的距离,似乎比之前在卧室里摸的时候要短了许多。

    “不会吧。”他瞪着眼,索性掏出自己那面银色折叠镜(此时它又是一面正常的,少数几面可以投映方自明形象的镜子了),掀开镜盖对着自己的耳朵照了照:“难道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想到刚刚被晶体扎穿手背,却瞬间愈合的那个男人,方自明蓦地一惊:“我滴个乖乖,莫非这是属于我的那块儿番尼之石在帮我治疗伤口?”

    奈何之前他实在没留意那道口子究竟有多长,方自明揽镜自照,最后只觉得谜团重重看不真切,他干脆从卫生间出来,回到卧室床边抽刀在某昏迷人士手指上也轻轻来了一道。

    毕竟只是做个实验,他没敢划得太深,只是让伤口微微见血。

    五分钟后,那道新鲜的、足有两厘米长的伤口,就在方自明的眼皮底下,缓缓愈合了。

    方自明沉默许久。

    “真的进化了。”他抿紧嘴唇,用力做了几下深呼吸,一时间也分不清心底里那份蠢蠢欲动的情绪,究竟是恐惧,还是兴奋。

    他随手抹去男人手指上的血痕,看见自己指尖上那抹红,不知怎的脑子一抽,突然将拇指抵在唇边,一伸舌头便将血珠卷进了嘴里。

    末了还咂咂嘴:“啧,好像也没什么怪味儿。”失望。

    幸好唐煜还像头死猪一样躺在床上无知无觉,不然见此情景,必然要指着方自明大喊一声“啊哈你果然是变态痴汉小流氓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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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的几天,方自明便在现实世界的102公寓里住了下来。

    这套公寓只有一个卧室,单人床实在挤不下两个大老爷们儿,方自明虽然不怎么待见唐煜,不过出于对病患的照顾,他还是选择了窝在客厅的布艺沙发里——当然,对于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成年男性来说,那张沙发真的是非常的不友好。

    在102安稳落脚后,方自明首先确定了一下自己的位置。

    华国,G省,沉水市。一个生活节奏相对较慢的四五线城市,且与武义和阳平都差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方自明抽空翻阅过这家伙的行李箱,放在钱包夹层里的身份证有一些个人信息,亏了这张证件,他终于得知男人的名字叫“唐煜”,W省武义人,今年28岁。

    之前听他和朋友讲电话,应该也不是因为工作需要才来的沉水市,方自明只能猜测唐煜到这里是要办私事——反正不可能只是单纯的想要躲避“变态偷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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