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凌桑你今天怎么睡这么久,快点起床,不是要考试嘛!”中气十足的大嗓门在耳边震响,凌桑陡然睁开双眼,就对上一张几十年不见的熟悉老脸。

    她眨了眨眼,坐起身,迟疑地唤了声:“阿公?”

    凌大军厚实的大手用力挥过来,划过空气带来一股劲风,却雷声大雨点小,落到她脑门上就剩一分力,“叫阿婆也没用!快给我起床!别想缺考!”

    吼了这么一句,他转身下楼,把木质楼梯踩得吱呀作响。

    茫然地从床上爬起来,凌桑换上丑到爆的永镇高级中学校服,出了房门,轻巧的踩上木质楼梯,飞快下了一楼,拐进去洗手间。

    一开灯,镜子里就映出一张极美的脸蛋。

    她站在洗手台面前,看了两眼,抬手摸了一把自己凌乱的短发,又用力掐一把满是胶原蛋白的脸——很疼。

    看来这不是梦。

    她真的回到了年轻时候?

    短发,高中校服,凌桑盯着镜子回忆了会儿,才想起自己是在高三剪的短发,这年她刚好17岁。

    多美好的年纪。

    “凌桑!动作快点!稀饭都要凉了!”外头的阿公又开始催促。

    “马上就好!”

    应了一声,凌桑目光扫过牙杯里放着的两把牙刷,抽出刷毛正常的那把,挤上牙膏开始刷牙——至于另一把刷毛开叉的,不用想,肯定是她阿公的。

    等洗漱结束,从洗手间出来,她已经重新适应了自己这张重返青春的脸蛋。

    ·

    上一辈子接连四十年,凌桑都被评为华国最幸运的女人,堪称玛丽苏本苏。

    她一无学历,二无事业,仅凭美貌拿下秦氏集团的当家人秦采桑,即便这位总裁双腿残疾,可他的商业帝国足以让人忽视这一点,更何况他相貌俊美,不知有多少名门闺秀想要与之联姻。

    婚后三十多年,秦采桑几乎把夫人宠上了天,别墅钻石游乐场都是小意思,连公司股份都说给就给。临终之前,更是将整个集团都交给妻子,希望她能安享晚年,秦家人为了集团,必定会争先恐后地讨好这位老太太。

    然而这些人凌桑都不稀罕。

    他们嘴巴说得好听,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其实心里巴不得她早点上西天,把秦氏集团交出来。

    这个世上真的爱她的人,都已经离开了。

    今天本是她七十岁生日,收到的礼物堆满仓库,凌桑却提不起丝毫兴趣,推了各种庆祝酒宴,窝在丈夫送的豪宅中,身边只有一个家用保姆机器人陪着。

    没有家人,没有孩子,没有丈夫,在热闹的场面都与她无关。若不是秦采桑临走之前让她好好活到120岁,否则就不在黄泉路上等她管自己投胎去,凌桑估计早就弃了这条性命,省得一个人活在这世上,孤单又无聊。

    “壹佰贰,我要吃的千层蛋糕你做好了吗?”凌桑拄着拐杖,慢慢走到厨房门口,催促里头忙碌的保姆机器人。

    机器人温柔的电子音迅速回应:“主人,你稍等片刻,很快就好。”

    满意地“嗯”一声,脸上没多少皱纹的老太太忽然想起什么,又补充一句,“我要吃八寸的,你别给我做小了。”

    “主人,您上周刚看了牙医,医生说您必须少吃甜食,所以我给您做了六寸的千层。”壹佰贰温吞地说,“不过您只能吃二分之一,剩下的明天才能吃。”

    “六寸?还只能吃一半?”凌桑皱眉,不爽道,“你这家伙自作主张,必须扣你工资!”

    壹佰贰一点儿都不害怕,淡定地提醒一句,“主人,您忘记了吗?我们机器人是没有工资的哦。另外,是先生给我设定的程序,让我可以不遵守对您健康不利的命令。”

    凌桑一怔,静静站了好一会儿,拄着拐杖,慢吞吞地往餐厅走去。

    大大的圆桌上,摆放着金边相框,里面有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那是她的丈夫,秦氏集团的掌门人,秦采桑。

    这张照片是他60岁那年凌桑为他拍的,灰白色的发,严肃的脸上带着几条褶子,却依旧英俊,他那一双瑞凤眼还是那么漂亮有神,柔软地看着镜头。

    壹佰贰是秦采桑生前送妻子的最后一件礼物,斥巨资研究出来,只为了照顾她。

    老太太坐在照片对面,与那双眼睛对视良久,最后露出一个笑容,“你这家伙,总是操心太多,死了都不安分。”

    吃完二分之一个千层,壹佰贰扶着主人去花园散步。

    凌桑对这些争奇斗艳的花没什么兴趣,可秦采桑喜欢,只要一有空闲,就要拉着她去赏花,然后夸上一句“在我眼里你比花还要好看”,时间长了,她也就习惯有事没事来花园散散步,赏赏花,做个文雅人。

    在花园里走走停停聊聊天,逛了有个把小时,凌桑有些困了,就让壹佰贰送她回房。

    在大床上侧着身子躺好,她微微仰头,与床头柜上相框里的男人对望,“臭老头,你又欠了我一年生日礼物,以后记得补上。”

    而后,她缓缓闭上眼。

    再醒来,便回到了十七岁。

    ·

    坐在简陋的饭桌上,稀饭已经盛好一大碗,盘子里有切成两半的咸鸭蛋,还有一根刚出锅的油条。凌大军倒了点酱油,让孙女配着油条吃。

    凌桑贪婪地望着数十年不见的阿公,眼睛发酸,险些克制不住掉下眼泪。

    是了,她家阿公就该是这样,满面红光,虎背熊腰,一点儿都不像个六十岁的老头,而不是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奄奄一息的模样。

    没注意到孙女异样的神情,凌大军只以为她又想旷课,等她吃完早饭便赶她去上学,他不指望小孙女跟大孙女一样考个名牌大学,能上个专科就行,好歹也算是大学生了。

    年纪轻轻的小姑娘,不读书怎么行。

    重生回来的凌桑格外听话,也不跟阿公顶嘴,把碗收进洗碗池,漱了口,就跑上楼去拿书包。

    时隔多年,她早就忘记自己是几班的,收拾书包的时候顺便翻开课本封面,才从封面那潦草狂放的字迹中知道,自己是三年(6)班的学生。

    她的字一点儿都不像是女孩子写的。

    现在是,将来也是,从来都没变过。

    随手将桌上堆着的课本往包里塞,一本接一本,用了三年已经褪色的书包颇有些不堪重负,撑得鼓鼓囊囊。小心拉上拉链,再往肩上一甩,凌桑“哒哒哒”下楼上学去了。

    幸亏学校离家不远,走路就三分钟的路程,到了学校再找找班级在哪儿就行。

    到了学校,她慢悠悠的找到三年(6)班,背着书包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陌生又熟悉的环境让她恍惚片刻——上一辈子,因为姐姐的事,她接连失去亲人,连高考都没参加,便仓惶离开了这座小镇,这些同学亦消失在她的人生之中,再无瓜葛。

    凌桑从未想过,他们竟然还有再次相见的一天。

    那一张张早已遗忘在脑海深处的面孔,活生生出现在她面前,连带着已然湮没的记忆都开始渐渐复苏。

    当年她坐在最后一排的靠窗位置,那儿空气特别好,只要微微侧过头,就能看到楼下的八字形池塘,里头几条有肥肥胖胖的锦鲤游来游去。

    时常有鸟儿叽叽喳喳落在窗台,歪着脑袋与她对视两眼,又扑楞着翅膀飞走。

    想到这儿凌桑回过神,拎着书包往记忆中的位置走去。

    班里的同学可不是重生的,每天都能见到凌桑,对她那张漂亮到夸张的脸蛋有了些许免疫力,看了两眼便自顾自复习,没有更多反应——其实也是不敢有,凌桑脾气不好,真把她惹毛了,可是会挨揍的。

    也是因为这样,全班就她一个人没有同桌,两张桌子都是她的东西。重量不轻的书包令椅背沉闷地“嘎吱”一声,凌桑一屁股坐在这张不太牢靠的椅子上。

    巡视了一圈阔别多年的地盘,她发现抽屉里还藏着好几本武侠小说,随手翻了两页,又把书塞了回去。

    现在的她对这种书已经没什么兴趣了。

    轻轻推开窗户,鼻腔瞬间充满清新湿润的气息,让她急躁的心情舒缓了一些。

    黑板旁边贴着高考倒计时,鲜红的“65”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压力——其中并不包括凌桑,就算是上辈子,她都没紧张过,更不要说现在。

    五分钟后,学习委员走上讲台,领读文言文,凌桑没心情跟着读,捧着课本儿想事情。语文老师已经习惯她这幅样子,懒得管她,只要没破坏纪律就行,要求可以说是非常低了。

    等早自习结束,语文老师还没走呢,数学老师就拿着试卷走进教室。

    同学们小声哀嚎起来。

    临近高考,每天见最多的就是试卷,凌桑接过前桌递来的试卷,刚看了几道题就觉得头昏眼花。

    读书的时候她就不认识这些题目,现在更是看都看不懂,把试卷往桌面一摊,手肘压在散发着油墨味的卷子上,凌桑继续想自己的事情。

    重来一回十七岁,凌桑不觉得自己这个学渣能考上多好的大学,她那成绩能顺利拿到高中毕业证书就算不错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改变亲人的命运,再过半个月,就到阿姐凌枫生产之日,那时她会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凌桑与阿公都很疼爱这个小宝宝。遗憾的是,凌枫的丈夫与婆家不喜欢。

    重男轻女四个字,说起来轻飘飘,砸在凌枫身上,便是血淋淋的刀子。漠视,出轨,冷暴力,一刀一刀,扎得她痛苦不堪,最终选择抱着女儿跳楼自杀。

    阿姐死讯一传出,阿公大受打击,还来不及为大孙女讨个公道,便突发脑溢血,死在了医院。

    一朝家破人亡,凌家只剩凌桑一人,悲愤之下,做了一件痛快的错事。

    她将无情无义的姐夫一家都杀了。

    代价是蹲了五年牢,出狱后辗转流落到地下街以打/黑拳为生,最后被秦采桑带走,成为他的保镖。再后来,变成他的妻子……

    凌桑用力闭了闭眼,这一次,她要努力让那些悲伤的事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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