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九

小说:安歌(重生) 作者:初可
    疾走数十步,安歌一头冲进一条小巷,严呆子当然跟了进来。安歌火速拿下身后的书包,埋头就伸手进去找刀,刚摸到刀,身后递来一个玻璃杯。

    安歌抬眸,一愣。

    玻璃杯里头不知装的是什么,暗红色的液体,葡萄汁?安歌纳闷着,一时竟忘了掏刀的事。严言趁机走到他身前,低声道:“给你喝,好喝的,我,我自己做的。”

    安歌眨了眨眼,抬头看高高立在身前的严言。

    至今几面,他从来都是凶悍、高傲的,他还未在严言面前有过这番表情,呆子不由欣喜笑了。安歌又眨了眨眼,其实,他真的和缪柏言很像的,尤其笑的时候。安歌再自嘲笑,什么叫像,本来就是啊。安歌收回怔愣与纳闷,不客气地说:“你忘记我上次说的话了?”

    严言垂下眼眸,手臂却没收回去。

    看到他的可怜样,安歌再来气:“问你话呢!”

    呆子虽呆,却也不是真的呆,特别会转移话题,他道:“我自己做的酸梅汤,很适合夏天喝的,很好喝的。你病刚好,不能喝冰的,这个刚好的,还能解暑……这和我摊子上卖得不同,这,这是我特别认真做的……”

    “谁问你这个了!”天越来越热,安歌的额头都不由沁出汗,更遑论这个呆子。呆子被他逼问,愈发局促,手却始终举着。

    安歌烦躁,知道是问不出话来了,除非真的剁了他。问题是,他可能真正剁吗?他刚回来,还不想坐牢!不过也是吓唬。

    “你天天不做生意,不赚钱,出来瞎蹿什么呢!”

    安歌不追问了,他立刻道:“我的摊车坏了,刚修好,明天就重新开始做生意了!”

    这样也好,赶紧滚回去卖他的鸡蛋饼吧!

    安歌也不再多话,威胁看他一眼,再背好书包,指着他说:“别再跟着我!”说完,他准备走了。

    呆子非要再往前走一步:“你把这个带回家去喝吧!”

    离他特近,安歌吓得往后连退几步:“干什么!离我远点!”

    “……对不起。”他再低头,像只大狗,身上全是汗,如同淋了雨,特别、特别可怜。上辈子,缪柏言就这样,特别容易出汗,他最讨厌夏天了。每到夏天,安歌都会空出时间来,两人出去避暑度假,那两三个月,缪柏言因为怕热,很少出去蹦跶,算是最乖、最听话的时候。

    安歌一时有些心软,好在很快反应过来。凭什么呢?他让缪柏言干什么的时候,缪柏言什么时候听过话?这叫活该!

    他与缪柏言之间,是事关尊严的生死之仇!

    安歌索性再恶狠狠地说道:“别摆出一副可怜样来!你这破酸梅汤就算是天上的仙水煮的,我也不喝!你不是谢谢我救了你?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你要真想谢谢我,赶紧滚!记住我那天说的话,再跟着我,剁了你!”

    “真的很好喝的……”

    安歌也是佩服,头都低到哪里去了,手还不忘往前伸。

    安歌不耐烦伸手挥开玻璃杯,严言还要往他面前放,安歌再挥,严言再伸来,安歌烦了,用劲一挥。玻璃杯子掉到地上,“啪”地四分五裂。寂静小巷中,碎裂的声音格外清脆,甚至有隐隐回音。

    安歌也没料想到,这么就碎了,他低头看到暗红液体流满地,全是桂花酸梅汤的味道。

    严言愣了愣,抬头看安歌。

    安歌扬起下巴,指着碎裂的玻璃杯:“再跟着我,这就是你的下场!”

    说罢,安歌立即离去。只是到了巷子口,那股酸甜的桂花味还散不去,安歌不自觉回头看了眼,有些惊讶。

    呆子在蹲着捡地上的玻璃碎片。手臂上,前几日被他抽出来的血痕还未散,同地面上的暗红色液体一样显眼,散得零落。

    安歌看了好一会儿,呆子也未发觉,依然在捡。安歌转身走了段距离,再回头看了眼巷口。他想,呆子蹲着的模样实在有些可怜。但愿呆子真的被他伤到了,真的再也别来了。

    这时,安歌并不知道,真正的开始还未开始。

    周末,安歌过得很充实。答应了叶佩渝的邀约,总不能不去。再者,叶佩渝的成绩是真正的好,上辈子叶佩渝高三时,国内top的几所大学全部任他挑。他那年正式出道,叶佩渝在南安大学上了一个学期的大一,忽然出国。再回来,已是多年之后。

    叶佩渝还在国内上大学的那个学期,他也还在酒店里当着服务生,叶佩渝从不取笑他,甚至支持、鼓励他,告诉他只要努力一定可以当大明星。那些时候,叶佩渝真的帮了他太多,有些时候没钱吃饭,也是叶佩渝带他去吃饭。再后来,缪柏言出现了,这段关系成了无法与任何人言说的暗闻。他足有两个多月在回避叶佩渝,直到叶佩渝出国,给他留了一封告别邮件。

    他那时已不再纯白,隐隐明白叶佩渝对自己的心意。他甚至怀疑,以叶佩渝家的关系网,会不会也知道他和缪柏言的事?会不会瞧不起他?在明雁之前,叶佩渝是唯一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叶佩渝就这样离开,他着实难过了几天。他也有负于叶佩渝对自己的好心。

    安歌到得很早,坐在麦当劳等叶佩渝,想到这些往事,不住叹气。叶佩渝无疑也是天之骄子,说实话,哪怕是上辈子,缪柏言是缪家二少爷,除了脸和吃喝玩乐的本事,一样不如叶佩渝。

    可这种事哪是能真正作比较的?

    俗话说得好,千金难买人愿意与欢喜啊。

    叶佩渝是正人君子,说是补习便是补习。到后,立即翻出课本帮他讲题。一天就这么过去,叶佩渝提议周日也出来补习功课。叶佩渝是好心,也没有其他想法。他的补课,的确很有用。

    安歌没答应,少接触些比较好,找个理由拒绝了。

    周日,安歌在家里埋头苦做题,外面下雨。安歌做题一个小时,起身伸懒腰,到窗边看看外面的雨与院子里的花,顺便倒杯水。仰头喝水的时候,看到不再漏雨的屋顶。他看了片刻,将一杯热水喝尽,继续做题。

    新的一周,是期末考试前的倒数第二周,学校里的紧张气息更为浓厚,简直包围所有人。

    尤其这学期,他们要与市内几所学校联考。他们童英中学在全市中学,排在三、四的位置,最好的是市一中。考得好那就第三,考得不好便是第四,看起来一个位子的差别,实际区别很大,年年市里的表彰大会,从来都是授予前三名的,学校领导压力也大。

    安歌原本不是那种学习压力太大的学生,但谁让他落了十来年的课呢,他此时的压力应当不比校长少。

    中午吃饭时间,其余同学去食堂或者学校周边吃饭,他坐在座位上啃妈妈带回来的店里没卖完的面包,边啃边做题。

    做完半面试卷,有人推门进教室,安歌没顾得上抬头看,倒是闻到一阵香味。

    “妈呀,安歌,你这也太用功了!”许茜茜,也就是他先前道歉过的女生走到他桌前,关心道,“你吃面包吃得饱吗?”

    安歌没抬头,继续做题,笑道:“没事的,我病了几天,脑袋变笨好多,再不多做做,期末考试数学还要不及格的。”

    他上次考得太差,老师有些失望,在班级也点名过。几次叫他上黑板做题,他也没做出来,许茜茜特别能够理解。

    但她又道:“饭总要吃吧,要不你吃我这个吧?”她说着,将一样东西递到安歌埋着头的脸边。递来的同时,香味扑鼻,安歌瞄到许茜茜手上的东西,有些迟钝。

    许茜茜道:“校门口新来了个做鸡蛋饼的,哇塞,那个老板哥哥好帅啊!高高的帅帅的!笑起来又干干净净的,好阳光灿烂的感觉!生意特别好,好多人排队呢,我排了好久,据说特别好吃!闻起来就好香!”

    “……”安歌还看着鸡蛋饼。

    “哪,你吃吧,我再出去买个,来得及的。”许茜茜以为他也是想吃的,热心肠地把鸡蛋饼再往他手里塞。

    “……不用了,你吃吧。”安歌拒绝。

    “真不吃啊?”

    安歌点头,许茜茜见他真的不想吃,索性在他身边坐下,她边吃鸡蛋饼,边好心道:“安歌,你不要紧张啦。哇,这个饼真好吃!你以前成绩那么好,这次就是因为生病有些不适应而已啦,就算期末考试考得不好……这个酱也好好吃!”

    “……”安歌鼻尖全是鸡蛋饼的香味,心中的怒意,升腾,再升腾。

    许茜茜丝毫不知:“就算期末考考得不好,也没有关系啊,你暑假好好调整一下,下学期肯定没关系的啦!你要相信你自己啊!真的太好吃了,只有他们家会炸过火腿肠再包到饼里,太好吃了。我还想再去买一个吃,过了吃饭高峰期,不知道排不排队了……”

    “……”安歌放下笔,合上试卷,收起面包,“我去一下厕所。”

    “嗯哪,你去吧!”

    安歌大步走出教室,匆匆去了厕所,方便完出来洗手。水池旁是两个其他班级的女同学,一人问:“你去排队了吗?”

    “排了呀!鸡蛋饼超好吃的!我全吃了!”

    女同学坏笑:“除了鸡蛋饼呢?你真的是为了鸡蛋饼去排的?”

    “哈哈哈!”

    两人打闹着走远,声音还在传来:“真的很帅啊!”

    为了看只傻狗,去排队?为了吃傻狗做的鸡蛋饼,去排队?

    安歌咬牙,死都没想到他这辈子是个卖鸡蛋饼的就算了,可谁又能想到他还敢把摊子开到他们童英中学门口!

    这是完全不把他安歌说的话当回事!同上辈子是一样的!

    帅?帅能当饭吃吗!

    再说了,那副傻狗样,哪里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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