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小说女主手里的药,都是什么药?
一抹伤口就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再抹保证就算是深可见骨的伤也不会留疤。若是再厉害点,就能生死人肉白骨,从冥王手里抢人,进了鬼门关都能给你拉回来。
越歌的伤并不重,但看着很是惨烈。大片的青紫淤痕,冰锥擦过的狭长血痕——当然,以玄幻世界的逻辑,只要不伤及根本阻碍未来的修炼,哪怕损筋断骨也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这点伤自然不算什么。
可是……嘶,真的很疼啊。
越歌盘腿坐好,看到祝余打开药瓶的塞子,轻咳一声:“还是我自己来吧,多谢。”
“你不方便。”祝余用指尖挑起一团药膏,不容置疑道。“脱。”
越歌脑内自动翻译:我来吧,你自己上药可能不太方便,交给我就好……
来自外冷内热小姐姐的关心也太暖了吧!
……就是这个“脱”……实在有点微妙诶,越歌背对祝余,纠结着褪下外衣。内衫轻薄,阿修罗女特有的繁复纹路隐约可见,金色的纹路与泅湿内衫的鲜红血痕相映衬,有种奇异的色气。
祝余的眼睫微微一动。
越歌毫无所觉地脱去内衫,裸着背。
越歌知道自己的纹路生在背上——毕竟其他部位都找不到,也只能在背上了。可她从来都没有关注过它,自然也就不知道……这些金色的华美纹路从后颈延到蝴蝶骨,又漫过腰际,最后落在尾椎。就如同蜿蜒流淌的熔金,或是白玉上精琢细雕的远古魔文——
在血里,绝艳而神圣。
祝余垂着眼,银眸清明,指尖按上一处较深的伤口。
越歌轻轻地嘶了一声。
与疼痛感相比,药膏和祝余指尖的冰凉温度似乎存在更加鲜明。
一处伤口上的药膏被均匀地抹开,又换下一处。
祝余的呼吸半点不乱,越歌倒是乱了……因为疼。
疼归疼,药膏的效果还是不容忽视的。伤口很快开始愈合,结疤,再过一晚,就会只留下浅淡的白痕。三天之内,便半点痕迹也不留了。
抹着抹着,越歌开始觉得不自在。
手指划过的感觉实在过于鲜明,尤其是按在某些地方的时候……渐渐的,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了,尽是祝余指腹的触感。
她忍不住动了动。
祝余注意到她的小动作,手上不停,平静道:“纹路印记的部位,是比较敏感,忍着。”
越歌:!!!
“你怎么知道……”
越歌察觉不妥,便打住了。
祝余倒不在意,语气平淡:“总会有人说这些,他们不会刻意避着我。”
越歌沉默,祝余在阿修罗族中的日子,的确……
“要么是透明人,众修罗皆当她不存在。
要么就是恶童嘲笑欺侮的对象,无人会助她。”
这是小说中的原句,不知为什么,越歌记得很清楚。
“但你不是劣等修罗,不是吗?”越歌道。“你可以修炼,你比他们任何人都被好!”
“我知,便是那所谓的天灵修罗。”祝余垂着眼,眸光无波无澜。“但也无甚差别。”
越歌一时语塞。
多可笑。
阿修罗族本族只知有天灵修罗惊才绝艳,却不知其特质,因此视珍珠为鱼目。
反而是与修家老祖宗打过交道的人族,记住了这族类的强大,记住了那领袖的特征,并且代代相传。
然后被伪装身份前来求学的祝余,宿命般的在藏书阁某个积灰的角落翻出……
方才得知自己身份。
“阿修罗族类中,有一得天独厚种,谓之天灵。生于灵物,无纹却绝艳,万不可小觑。”
刚知道这点的祝余,会是什么心情?
又或许,还是心静无波罢。
祝余并不在意这个话题,抹药的手轻巧平稳。
没过多久,背部的伤口就处理完了,祝余的手指移向小腿……越歌轻咳一声,抓住她的手:“不用了,接下来我自己来吧,不碍事。”
祝余没说什么,起身道:“记得好好休息,明日继续。”切磋……或者说单方面指导。
越歌:“……好,多谢。”
不过,祝余这么体贴人的么?小说里所谓人设果然不可尽信,看,还给她上药呢!
越歌怀着莫名骄傲的心情,继续给自己抹药。
嘶……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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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演武场。
演武场上共有演武台四十九座,二十八座为初级演武台,十四座为中级演武台,七座为高级演武台。以新生的境界,当然只能用得上初级演武台。
于是……前二十八座台上,立着二十八名新生,他们是这一届天赋最佳的二十八人。除此之外的一千八百九十九名新生,尽数在台下仰望他们。
强者为尊。
越歌仍是一袭蓝衣,只不过换成了便于行动的劲装。她笑容轻浅,温婉端丽,秋水明眸漾然生光……这样一个人,赫然站在第一座演武台上,昭示她过人的天资。
而在第二座演武台上,一位身着紫衣的娇艳少女正抱着双臂,自以为不动声色地瞪了越歌一眼,很快地挪开视线,没过一会儿又转过来瞪一眼。
越歌若无其事地微笑:“……”
她当然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就算之前不知道,现在也确定了。
就是辣个潜伏在学院获取情报的魔族妹子嘛!
全文最傲娇的女性角色,没有之一!
自己的天赋竟然更胜九方渣的红颜知己之一,还真是出乎意料。不过也是,阿修罗族多彪悍啊,若不是从前每次攻打陆地种族都遭人魔兽三族围攻,他们早就在陆上占有一席之地了……如此天赋异禀自是情理之中。
再看第二演武台上的傲娇妹子。
千乘舞,魔族魔王的……外甥女儿。
为什么不是女儿?魔族公主不是更配主角吗?
作者是这么解释的:魔王的女儿贼多了,人家活了千年,三千佳丽给他诞下九十九个女儿,每个女儿地位都不高,不够格。
可千乘舞这个外甥女就不一样了,她是魔王唯一的亲妹妹的唯一的女儿,是她死去的母亲留在世间最后的痕迹——魔王个妹控可不得宠着她么,不是公主胜似公主,生生把这姑娘宠成了刁蛮傲娇大小姐。
这大小姐无意听得魔王与其心腹的密谋,便自作主张隐瞒身份,伪装人族来洞明学院探听情报,誓要让魔王舅舅对她刮目相看。
当然了,看原著就知道,这姑娘不仅没能探听到什么重要情报,反而把自己和自己的众多珍奇宝物都送给了九方渣,最后还帮着九方渣收服了魔族。
……魔王可能确实对她刮目相看了吧,对外甥女儿的胳膊肘往外拐刮目相看。
千乘舞又瞪人了。这次她和越歌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愣了愣,怒哼一声,撇过脸。就这还觉得不够,又转回来扬眉示威。
越歌保持微笑:“……”
行吧,爱看就看咯,你开心就好。
选拔的规矩很简单,先由台下众新生挑战台上的天之骄子,胜了便能占据那人的演武台,等待他人挑战;败了就无话可说,继续在台下待着。
四个时辰后,就是台上二十八人之间的挑战,挑战者若胜了,即可站上更靠前的演武台。再过三个时辰,按此时的位置决定核心学子之名的归属——前三名为核心学子,其余二十五名便是精英学子了。
挑战过程中,不得取对手性命,不得服丹药,不得召唤灵兽……一旦被打出演武台、被抵在致命处或是主动认输,便是败了。
嘛,玄幻文的比赛都是类似的套路。
喂喂,千乘舞小姐姐别瞪了,目光灼灼瞪得人不自在啊……
越歌觉得,如果前四个时辰演武台上的人可以提出挑战,千乘舞定会第一个跳到她的台子上头。
她没有胡思乱想多久,只听一声尖哨,挑战开始了。
起初,没有新生挑战前三个演武台上的人。越歌也乐得清闲,一边运转灵力,一边观看旁人对战。
越歌看了这台看那台,各种手段看得她啧啧称奇……哇那边有个汉子举着一人高的重剑诶,哇这边有个妹子开始手持大旗跳秧……不跳舞了哦!正在越歌看得欢快时,忽然瞥见了不远处登高而立的祝余。
祝余来观战了?
祝余和她对视,片刻,嘴唇开合。
越歌读她的口型:莫——丢——了——我——的——脸。
越歌莫名打了个寒噤。
一定不会丢你的人啊姐姐!求别这么直勾勾冷冰冰地看着我好伐!
忽然……
“我陆仁鼎,挑战第一演武台越歌!”
越歌一顿,只见一高瘦汉子跃上台来,目光炯炯,跃跃欲试。
“……”越歌转头看向一旁,二、三名依然安稳地立于台上,无人敢战。千乘舞察觉她的视线,还故意冷笑一声。
越歌有点郁闷。
她看起来很好欺负吗?
其实还真是,阿修罗女本来就自带迷惑加成,越歌还气质温婉柔和,再有那一袭蓝衣……大部分人都以为她是修水灵根的。
水灵根是公认的攻击力不足,而意图挑战越歌的陆仁鼎本身是主土灵根,土能克水。且就算越歌不是水灵根,也必然不是什么攻击性强的属性,看气质就知道了嘛。
陆仁鼎自觉悟性过人,当为魁首,自然冲着越歌来了。
双方点头行礼,齐齐出手。
陆仁鼎率先在身上护了一层土铠,又扬手使出灵技沙起秦州,眼中露出志在必得神色。所谓沙起秦州,就是扬起无数沙土……虽然不大好看,对付水属灵技却极为好用。
越歌微微一笑,抬手。金气刹那凝为千百兵刃,悬于身前。她又一挥手,兵刃便尽数朝陆仁鼎去了。与此同时,又有金气结为屏障,将扬尘挡住。
陆仁鼎一边竖起土墙抵挡,一边扯着嗓子喊:“……你是修金灵根的啊?!”
越歌淡然自若地回道:“我可从未说过我修水灵根啊。”
陆仁鼎:靠!!!
越歌出手极为凛冽,仿佛最刚直的金器,最锋利的剑刃。纵是陆仁鼎防御能力不俗,没过多久,对战也结束了。
一柄金刃抵在咽喉,深知土铠抵挡不住锋锐兵刃,陆仁鼎无奈认输。
“承让承让啊陆任贾。”越歌客套话说得很溜。
陆仁鼎怒道:“我叫陆仁鼎!”
“好吧,承让啦陆仁鼎……”又小声道:“差不多嘛。”
……他之前怎么会觉得这人温婉可人的!
陆仁鼎的落败显然打击了不少人的自信,一时间无人敢挑战越歌。直到最后一个时辰,才有一个修火灵根的上台挑战。
对这个人,越歌还是轻松获胜。原本她的修为就高,祝余的指导更是让她获益良多。对付一些高手会有麻烦,可对这些初出茅庐的新生来说,可就无敌手了。
四时辰过后,台上二十八人已有十人被挑落演武台,换上了新人。负责的老师一声令下,千乘舞便一跃而起,落入越歌所在的演武台。
“来,让我们看看谁更适合为魁首!”千乘舞战意昂然,她是修行魔族功法的,在洞明学院不能用魔族的那一套战斗,固然有些约束,可她认为自己的力量足以对付越歌了。
“你会成为我的手下败将!”千乘舞扬起嘴角。
半个时辰后。
被打落演武台的千乘舞:“……?!!!”
奇耻大辱!堂堂魔族大小姐,魔王的亲外甥女,竟然被一个人族女孩打败了!
越歌出手三次,次次获胜,之后又有人挑战她,都被她一一接了。
挑战赛终止时,第一的位置仍然属于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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