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黑心郎君

    阿飞当初答应那兄弟被龙小云所杀的武师传艺,本来约了在沈家祠堂相见,但阿飞怕万一路上有意外赶不及,不愿失信于人,两人干脆在西行之前去了那人家乡一趟,阿飞传了那人儿子一套刀法,兑现了承诺,如今雪鹰子的遗愿也已完成,两人商量了一下,准备按照原先的计划去江南。

    阿飞是觉得江南的气候温暖湿润,对李寻欢身体大有好处,而李寻欢此时,心情倒是有些微妙。

    当初带阿飞回中原,只是想让阿飞多接触人,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希望能将阿飞的心思慢慢转移。

    谁知才几个月过去,他自己的心境已经大为不同。

    这一日又借宿在寄放过雪鹰子骨灰的那家山寺,阿飞听说此山长着一种奇异的药草,止血效果奇佳,一早就去山中采药了。此寺素来冷清,方丈难得有雅客,拖着李寻欢谈禅下棋半日,直到知客僧来禀报有香客来访,才心满意足放人。

    李寻欢回到禅房,不久一个八、九岁的小沙弥便送了斋饭并一壶素酒来,李寻欢见那孩子圆头圆脑,伶俐可爱,微笑着拿了几块点心给他,小沙弥谢过,高高兴兴地跑走了。

    李寻欢脸色却黯淡了下来,想起了龙小云。

    他微微叹了口气,回到桌边坐下,倒了一杯酒,慢慢喝着。

    林诗音走路连蚂蚁都不忍踩死,龙啸云亦不是胡作非为之人,李寻欢实在不明白那孩子像谁。

    他不敢想象林诗音若失去龙小云会怎样。

    对那个孩子,他是没有办法了。但是,也许,他可以拜托朋友收那孩子为徒,好好管教。

    片刻之后,李寻欢忽然脸色一变,目光闪了闪,抬起头来。

    门被人轻轻推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笑眯眯地一揖:“李探花。”

    来人云锦黑袍上绣着华丽金线,面目阴柔俊俏,手上戴一双黑丝绣花手套,若非嘴角笑容带三分邪气,咋一看只是个风流纨绔子弟。

    李寻欢不答,凝目瞧着来人。

    那黑衣人慢条斯理地在桌边坐下,桌上只有李寻环面前有一只酒杯,那人便拿起茶杯,再拿起酒壶,倒了一杯酒往唇边送去。

    李寻欢面色一变,道:“阁下且慢。”

    黑衣人却恍若没听见,一仰脖把酒全喝了下去。

    李寻欢不说话了,凝目打量着那人。

    黑衣人放下茶杯,笑道:“好酒。在下花蜂,不请自来,该当向李探花赔罪。“

    李寻欢微微动容:“花蜂?七妙人之一的黑心妙郎君花蜂?”

    他目光闪动着:”赔罪用不着,但阁下既喜欢这酒,不妨多喝几杯。“

    花蜂竟果真又喝了一杯,望着李寻欢疑惑的眼神,哈哈一笑:“你倒是很沉得住气,明知自己中毒了,也猜到这毒就是我下的了,却还忍得住不问。”

    李寻欢英挺的眉皱了起来,面色似已发白,额上亦有冷汗沁出,双目却仍是灵清如水,静静望着花蜂。

    花蜂道:”你是不是想不通,为何这酒我能喝,你却不能喝?”

    李寻欢淡淡道:”自然是你事先服了解药,或者毒并未下在酒里。“

    花蜂笑着举起手:” 对,也不对,这毒并无解药。只不过,药本身虽下在酒里,药引子却涂在酒壶外面。若是单碰了酒壶,却不喝酒,或是喝了酒,却不碰酒壶,都不会中毒。“

    李寻欢望着他手上的黑丝手套,苦笑一下,道:“所以那小沙弥并未中毒。而阁下喝了酒也安然无恙。阁下下毒的手法倒是很精妙。“

    花蜂笑道:“听说李探花生平最讨厌的就是糟蹋好酒的人,何况这毒贵得很,唐门那"毒螳螂“唐独小气得很,一小瓶就要了我一万两银子,我自然舍不得浪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李寻欢喃喃道:“幸亏这毒很贵,否则阁下岂不是想毒死谁就毒死谁。”

    花蜂狞笑道:“一般的小角色,哪值得我出手,能让天下闻名的小李飞刀死在我手里,这药再贵十倍也值得。”

    李寻欢额上更多的汗珠滚落,却淡淡道:“承蒙阁下看得起。”

    花蜂看他一眼,忽然又笑了:“你这人倒当真有趣,命都快没了,倒是一点都不着急。“

    李寻欢也微微一笑:“着急有用么?”

    花蜂闻言,上上下下打量李寻欢一番,忽然叹道:“你这人倒当真与别人不同,我要是个女人,也一定爱上你,也就难怪别人那么想要你死了。”

    李寻欢的脸色变了,面颊变得苍白如纸,连嘴唇都开始发白,似乎毒发作得厉害,痛苦已无法掩饰。

    花蜂叹道:“说起来你也曾无意中救了我一命, 我就让你死个明白吧。“

    李寻欢道:“愿闻其详。”

    花蜂道:“我这人虽被人称为黑心郎君,其实别的毛病也没多少,只有两样戒不掉,既贪财,又好色。 ”

    李寻欢道:“天下有你这两样毛病的人只怕不少。“

    花蜂得意地一笑:“但是像我这么长得又俊又有本事的可就不多了。”

    李寻欢闻言,打量花蜂一番,道:“阁下确实长得不错,若是好女色,想来心甘情愿和你好的女子也不少,又何至于去做采花贼?“

    花蜂摇头道:“非也非也,愿意和我好的女人虽多,但是一旦被勾上手,就变得既嫉妒,又小气,恨不得我只有她们一个人,让人索然无味,而越美丽的女人越骄傲,一旦肯和你好,就觉得是给你的天大恩惠,恨不得你给她做牛做马一辈子,难缠得很。“

    李寻欢道:“阁下好像很了解女人。不过我倒觉得,天下固然有许多小气的女人,但是也有许多女人,既美丽又有智慧,并不比男人差。“

    花蜂接口道:“而那样的女人,往往是我勾不上的。“

    李寻欢微笑:“阁下倒很有自知之明。“

    花蜂不以为忤,反而笑道:“我那时不知天高地厚,仗着轻功、暗器和毒/药高明,什么都敢做,要是不采花,天下就有太多美人我睡不到。再说这世上的男人,不管有多么道貌岸然,有几个能见到美人不动心?采花贼虽人人喊打,但我看他们不过是在嫉妒,嫉妒采花人敢做他们不敢做的事。“

    李寻欢无语,这人得意洋洋,虽然无耻,倒也无耻得很坦荡。

    花蜂接着道:“但是绝色美人却也不是那么好找的。我好容易遇到一个看得上眼的,却偏被你搅了。”

    李寻欢眉头微锁,略略思索,恍然道:”十年前,关外那家小店的采花贼是你?阁下的轻功和暗器果然都高明得很。“

    花蜂狠狠瞪了李寻欢一眼:“还不是差点被你捉住?那一夜却也让我明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若是想活得长一点多睡几个美人,采花的事就不能再干了。但是你坏了我的好事,我自然要报复你。“

    李寻欢淡淡道:“阁下想来自己也知道,你若是一直做采花的行当,只怕活不到现在。你说我无意中救了你的命,指的就是这个?“

    花蜂道:“那倒不是。你可知道二十年前江湖上有名的美人蔷薇夫人? “

    李寻欢道:“我自然知道。蔷薇夫人身为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竟然敢和“紫面二郎”孙奎私奔,江湖上美人虽多,有这份勇气的倒不多。“

    花蜂苦笑:“我生平所遇的最难缠的女人就是她了。紫面二郎是我让她去勾引的。那年我千不该万不该竟去招惹她,还弄了个孩子出来,我劝说她把孩子打掉,她却死活要跟我跑路,我见甩不掉她,又贪着她从大胡子那里卷走的金银珠宝,就怂恿她跟紫面二郎逃走避避风头,约好过一段时间去找她。”

    李寻欢讶然,原来紫面二郎是替人背锅,江湖上的传说层出不穷,但人们以为的真相,又有多少是真相呢?

    花蜂道:“那时我一心想着报复你,正好你那个好兄长找我给你下毒,有银子赚又可以趁机报仇,这样的美事我当然乐意得很。”

    李寻欢只有苦笑,原来他中毒昏睡大半年,竟是花蜂下的手。

    至于龙啸云与这件事的关系,他不愿再去回想。

    花蜂道:“我在神刀堂潜伏了十几天,本来想干脆毒死你,临下手的时候却又改变了主意,你可知为何?”

    李寻欢道:“总不见得是忽然爱上了我?”

    花蜂:“......”

    他狠狠瞪了李寻欢一眼,道:“因为年纪轻轻,轻功就练得超过我了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觉得你若就这么糊里糊涂死了,连死在谁手上都不知道,未免太过冤枉......但是这回我却不能再放过你。可惜了,你这人有趣得很......“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萧索地道:”你还是说说蔷薇夫人是怎么回事吧。“

    花蜂道:“我离开神刀堂后,就依约去找蔷薇夫人。那时我已经很久没有女人,快憋不住了,那天我本想直接去找她,但是突然想起了你。“

    李寻欢道:”哦? “

    花蜂道:”那天晚上我被你吓得着实不轻,胆子变小了很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紫面二郎的真实武功我并未见过,万一我和小蔷薇加起来也打不过他,岂不是糟了?所以我就按捺住了,决定等到夜里先去探一探再说。“

    他苦笑道:"谁知这一探救了我的命,我到的时候,正听见蔷薇夫人告诉孙奎我快要去找她,二人密谋要害我性命,好长相厮守。“

    李寻欢淡淡道:”这也许是因为,她发现孙奎待她比你真心得多。“

    花蜂怒道:“这女人水性杨花,她要变心我不怪她,可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她竟然想要我的命,我岂能放过她?”

    李寻欢皱眉道:”你杀了他们?“

    花蜂狞笑道:“我也不用杀他们,只要将他们的住处透露给杨大胡子就行了。”

    李寻欢叹道:“杨大胡子一向以心狠手辣出名。那两人落到他手里,只怕是生不如死,阁下这种报复又比直接杀了他们狠毒多了。”

    花蜂笑道:“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小瞧任何女人。无论多美的女人,都有可能突然要你的命。所以,我能平安活到现在,多亏了你。“

    李寻欢似乎想笑一笑,却突然蹙起眉,好似在忍受毒发的痛苦,冷汗从鬓角边直往下滚,声音亦已嘶哑 :“那你为何还要杀我? ”

    花蜂盯着他,好似突然有点过意不去,叹了口气道:“小李探花,你是个聪明人,难道真不明白是谁要杀你?“

    李寻欢沉默 ,好像连一点反应也没有,充满活力的眼睛却似突然变成了死灰色,脸上更多的汗珠滚落。

    花蜂感慨地道:“所以,  我从不交朋友 ,朋友比敌人实在可怕得多…..三万两银子买你的命,说起来他的家产还是你送给他的吧?我虽号称黑心郎君,比起他可是远远不如。”

    李寻欢木然不答,他的脸好像突然戴上了面具,一丝表情也没有,只有最熟悉他的人,才能看出他深藏在眼中的隐忍和痛苦。

    花蜂瞧着李寻欢片刻,目光竟似有点怜悯:“你这人其实不错,可惜交朋友的眼光实在不怎么样。我本想看着你死,现在倒有点不忍心了。“

    李寻欢依旧不答,花蜂叹了口气,站起身往外走。

    “你不想看着他死,我却想看着你死。”

    一个冷漠的声音传来。

    花蜂大惊,一转身盯着门口。

    门被人推开了,一个人慢慢走了进来。

    一个黄衣人,一个年纪很轻、身材很高的黄衣人!

    他走路的姿态很奇特,头上戴着顶宽大的笠帽,紧压在眉际,遮去了面目,一柄剑随随便便地斜插在腰带上。

    这人看来并不狰狞凶恶,但花蜂一瞧见他,也不知怎地,全身都发起冷来,掌心也沁出了冷汗。

    这人身上竟似带着种无声的杀气。

    黄衣人慢慢走近,略略抬头。

    花蜂看清了他的眼睛。

    这人身上杏黄色的衣衫很耀眼,眼睛却是死灰色的,空空洞洞,里面似乎既没有情感,也没有生命!

    这双眼睛冷漠地望着花蜂,似乎他也只是一件死物,而不是个活生生的人 。

    被这双眼睛看着,花蜂胸中忽然升起一股莫名惊惧和窒闷,闷得他几乎想呕吐。

    “为什么?我并不认识你......”

    “不为什么,因为我讨厌你。”,  黄衣人冷笑一下。

    他的右脸上有道长长的伤疤,从发际直划到下巴,这使他笑起来的时候右边嘴角略略歪斜,带着说不出的残酷和讥诮之意。

    花蜂眼中惊惧之色更浓,目光扫过黄衣人腰带上斜插着的剑。

    无鞘的剑,看上去很普通。

    但不知为什么,花蜂就是觉得这把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杀了他。

    他的背后流下冷汗,咬了咬牙:“我与阁下素不相识,阁下何苦赶尽杀绝…...”

    话音未落,花蜂手一扬,一把黄色的毒粉迎面撒了出去。

    黄衣人往旁边一闪,花蜂本就没指望能伤他,乘此机会身形如电,向门外扑去。

    他的身法比飞鸟还迅疾,只是,随之亮起的那道银光更快。

    花蜂的身形猛地顿住,眼睛大睁,瞪着横在自己脖颈上的那柄剑,突出的眼珠充满着难以置信和恐惧,随即“扑通”一声向后倒地。

    他的颈间,一线鲜血慢慢流了出来,随即大股大股的血开始往外喷,大半个人很快就浸在了血泊里。

    黄衣人缓缓收回执剑的左手,看了看剑身上的血痕,面无表情地在花蜂衣服上擦了几下,缓缓将剑插回腰间。

    李寻欢怜悯地瞧了一眼,微微皱起了眉。花蜂平生坑害良家女子无数,有此下场并不算冤枉,但是死状也着实凄惨。

    而这黄衣人更让他吃惊。

    黄衣人的动作比闪电还快,但是李寻欢眼力何等之利。他看得很清楚,方才黄衣人只是轻描淡写地一伸手,将剑横在了花蜂的去路上,竟是花蜂自己把脖子撞到剑上去的。

    花蜂去势太快,冲力太大,以致整个颈子几乎被割了下来,黄衣人的手却坚若磐石,一动都没有动,证明他的内力亦十分惊人。

    这黄衣人出手之快,武功之高,竟似不在阿飞之下!

    而且,他使的是左手剑,剑招必定毒辣诡秘,出人意表,想必十分难以对付。

    这人虽杀了花蜂,却不像是来救他的。若这人是他料想的那个人的话,只怕,这将是他生平遇到过的最强劲的对手!

    “李寻欢。” 黄衣人打量他一番,面无表情地开口。

    他的语调平平淡淡,毫无起伏,却让人脊背陡然生出一股寒意来,李寻欢还从未听过自己的名字被人叫得如此瘆人的。

    而他说出的话,若是别的人,只怕会被他吓死。

    “我想杀你很久了。”

    李寻欢笑笑:“想杀我的人很多,阁下并不是第一个。”

    黄衣人冷冷道:“但我却会是最后一个。”

    李寻欢道:“哦?阁下若是要我死,方才为何杀那花蜂? ”

    黄衣人沉默片刻,缓缓道:“我杀他,是因为你这样的人,可以战死,却不该死在小人的毒/药之下。”

    李寻欢目光微动,凝望着黄衣人片刻,笑了一笑:“若我所料不错,阁下便是金钱帮近几个月来名震江湖、战无不胜的荆无命荆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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