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守护

    林霜很喜欢花露水的味道。

    她好像天生就招蚊子,每次都被咬疙瘩,所以花露水对她而言是生活必需品。

    夏天的雨水总是很突然,一点预兆都没有。

    林霜妈妈在厨房里忙活,喊她的名字:“霜霜,来帮妈妈把菜端出去。”

    林霜答应一声,视线一转,仰头看着旁边木讷的覃景行,这样一比较,他在她家里生活的是真的很滋润,不知道背着她吃了什么东西长的这么快,居然比她高这么多。越想越来气,林霜光着脚丫子踢了踢覃景行的脚,命令他:“诶,你去,把菜从厨房端出来。”

    覃景行这些年性格没什么变化,但是很听她的话。林霜的话对他来说就是说一不二的圣旨,总是照做无疑。他的话越来越少,每次都蹦不出几个字,但是比刚刚来的时候性格好多了。

    他低头淡淡的看了她一眼,说了声好,去厨房端菜。林霜妈妈摘下围裙,一看是他,惊了惊,连忙挥手说她自己来,覃景行摇头,面无表情把盛好的菜端到桌子上,林霜妈妈很是惊奇,这小孩儿话不多,是个实心眼子,怎么就那么听林霜的话呢。她笑道:“小行真是越长越高啊,叫姐姐来出来吃饭吧。”

    覃景行立在门口叫她。

    林霜边揉着迷蒙的眼睛,塔拉着拖鞋,打着哈欠走的慢吞吞,一抬头就看见覃景行的大块头,跟个山一样堵在门口,脖子又高肩膀又宽厚。谁知道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一晃眼前几年那个漂亮听话的小毛孩子消失了,变成了这么一个大傻个子,直接从小奶狗长成沉默寡言的小狼狗。这种变化令林霜心里忿忿,想揉一揉他的脑袋都不行。

    她一边吩咐一边往外走:“今天我不想骑车去,你送我呗。天气也太热了吧……”

    覃景行偷偷的看她几眼,唇角扬起一个弧度。

    听不见覃景行回话,林霜停下脚步,扭头看他,眼睛黑亮亮的,嘟起嘴:“你可不能拒绝。你别忘了你会骑自行车这件事还是我教会的呢,说,送不送我?”

    在她黑亮眼睛的注视下,覃景行沉默的点了点头,心底隐秘的心事愈发膨胀,像是野生的蔓藤一般急速滋生,将他的心脏缠绕彻底,密密匝匝。

    他故作勉强的挤出两个字:“可以。”

    每次他这样林霜都恨不得锤他几个拳头。

    罢了罢了,跟个木头也没什么好生气的。又不能指望木头变成唱曲儿的黄鹂鸟。

    林霜妈妈手艺很好,午饭四菜一汤,吃完后林霜睡了会儿午觉,在床上睡的云里雾里的时候,有人戳了戳她的脸颊。

    林霜困顿的要死,嘤咛一声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看见覃景行的脸。他长着潋滟多情的一双眼睛,睫毛浓黑微翘,薄唇,眼下一粒小痣。他依旧板着张脸,连笑都不会,冷冰冰的又戳了戳她:“姐,起床了,要迟到了。”

    林霜翻了个身:“你别烦。”

    她的黑发长长,铺散在枕头上,像是尾极好的绸缎。伴着清浅的呼吸,一丝一缕的勾住他的所以视线与感官。覃景行默默的看着她,看着她线条优美的脖颈与锁骨,忽然心里多了种做贼心虚。他徒劳的张了张嘴,说出来的还是那句:“姐,要迟到了。”

    林霜扯过被子蒙住脸,长长的叹了口气,从床上下来,一把把这个木头推开,弯腰穿上鞋,闭着眼睛走到镜子前拿起梳子扎起马尾,洗了把脸,终于精神点了,扭头朝覃景行挥了挥手:“走吧。”

    覃景行压下心里的雀跃,背上她的单肩包,推开门去骑自行车。林家对他很好,有求必应,自行车也是新款式。后座上垫着林霜妈妈手工织成的垫子。这是专门属于林霜的位置。

    覃景行心底的窃喜隐秘滋生胀大,他擦了擦车筐,把林霜的背包和他的背包放在一起,推着车子出门,跨上自行车。他长的高大,穿着白T恤,长腿支在地上,看向林霜的时候需要微微俯视她。

    夏日的午间蝉鸣恬躁。热气一股一股的让人犯困。

    林霜有很大的起床气,半耷拉着眼皮,搂着覃景行的腰坐上车后座。她的胳膊凉凉的,像是块上好的白玉,缠绕在他的腰上。覃景行僵直着脊背看着马路前方,小心的呼吸着,忽然又感受到了她的额头抵在了他的脊背上。硬硬的一小块。

    林霜丝毫没有多想,看他不走,拧了拧覃景行的腰质问:“喂,你怎么还不走啊?不是快迟到了吗?你傻了?”

    覃景行的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来。

    他僵硬的点头,吐出一个哦字,踩下脚蹬子,听见林霜在他的身后发出细细小小的声音:“这么热,也得亏你长这么高替我挡太阳啦。以后这样的天气你就送我吧,我可不想顶着个大太阳骑一身汗。这样一想有个弟弟就是好。”

    林霜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在车后座自言自语,覃景行听着她嘴里的嘟嘟囔囔,神思恍惚,只觉得她胳膊搂着的那块愈发滚烫起来,她的话音朦朦胧胧,吹散在盛夏的热风里,让他失神,精神无法集中,只能机械的重复着脚下的动作。

    热风很烫,顶着大太阳,不过十五分钟,到了学校。林霜告诉覃景行放学等着她一起回家,两个人分道扬镳。覃景行在读高一,和林霜一个校区,但不是同一座教学楼。林霜脑袋瓜子机灵,成绩名列前茅,覃景行成绩更好,总是拔尖,数一数二的。

    别人都知道覃景行有个漂亮姐姐在读高三,也知道林霜有个大帅比弟弟在读高一。

    对于这件事情,林霜竟然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之情。有女生偷偷向她打探覃景行的喜好的时候,她也会极其高兴毫不吝啬的把她知道的一切通通卖出去,心里美滋滋的,这小孩儿魅力可真大,而她终于可以坐享其成啦,这么些年真是不容易。

    顾帆和胡岑岑也在高三,他们都选的理科。让林霜惊奇的是徐明泽竟然高二和她分到了一个班。两个人也算是旧相识,林霜很诧异,在她看来像徐明泽这样的理科大佬应该是选理的。当然,徐明泽给她的回答是他自己本人更喜欢文学。

    高二那一年很平静,平平常常的到了高三。教室前面挂着一小块电子牌子,每一天都减少一个数字。每减少一个数字所有人的心都会往下沉一点。忙碌的学习之余,林霜总是给自己加油打气,她有一个很好的目标,也会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

    班里正在上自习,悄无声息,只有哗啦几下翻书的声音。

    还有五分钟下课的时候,班主任老罗走进来,站到讲台上:“同学们。耽误大家几分钟老师来说一件事情。现在是八月末。九月中旬学校在演出报告厅举行组织文艺汇演,为了活跃学习氛围,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请同学们积极报名啊,参加文艺节目可是要加班级印象分的。对你们自己有好处。”

    林霜现在的同桌叫于蕊,是个胖胖的小姑娘。她悄默声儿的转头,小声对着林霜说:“我们文科专业人少,每一次都没几个节目。九月份这次文艺汇演就是理科班的事儿啊。老罗这操心操的也太早了。”

    林霜若有所思,点头表示同意。

    下课了,她和于蕊一起去打水。

    .

    覃景行一直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旁边有两个高个子男生,一个叫徐东,一个叫李俞翰,天天追着他行哥行哥的叫。

    覃景行话很少,一向独来独往,就凭着优越俊逸的外表和身上冷漠倨傲的气质,被高一的女生偷偷选成校草,荣登少女心暗恋榜单的榜首。但从来没有女生和他有过什么接触,也没有女生和他说上过几句话。

    下课铃一响,讲台上的化学老师合上教案,视线扫到最后一排,没说什么,直接下课。这次考试的化学状元出在了他们班,第一名总是不写作业老师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学习这种事情很大一部分要靠天赋。

    一下课,班里热闹起来。徐东朝他挤眉弄眼的:“行哥,厕所抽根烟?”

    覃景行睥了他一眼,没说话,坐在椅子上低头看着课本。他骨相好,下颚骨构成一条弧度,眼角眉梢露着淡淡的白,胳膊上的疤痕大多数已经淡的看不清楚了,只有手腕上系着的红色绳子扎眼的很。

    李俞翰拿书拍了下徐东的脑袋:“你是不是傻了?行哥不抽烟。要抽你自己去。”

    徐东诶呦一声:“我忘了行哥不抽烟这回事了。”

    他俩不知道着了什么魔,整天跟屁虫一样跟着覃景行后面。据说是两个人打架时被隔壁学校的小混混围堵,以为自己穷途末路了,正期盼着那位大神来救,看见一脸淡漠从路边经过的覃景行。

    隔壁学校小混混还以为是他们两个找来的帮手,二话不说就朝覃景行动手。

    覃景行很不想参与这事。他只是个看客和过客,没什么兴趣对同一个班里这两个没说过几句话的同学伸出援手。只是那混混对他咄咄逼人时踩脏了覃景行脚下的白色球鞋,他才停下脚步。

    鞋是林霜周末逛商场时给他买的。

    混混趾高气扬,看着覃景行高高瘦瘦的样子撒野扯混,刚一上脚,就被撂断了胳膊,啪的一声响抵在地上。

    覃景行动怒也是不动声色,一脚撵在那条腿上,泛红的眼角凛冽凶戾。他掐住那混混的脖子,五根手指头掐的泛白,用了极大的力气。

    混混躺在地上憋红了脸,支吾着,听见瘦高男生冷厉阴哑声音:“给我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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