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大的坏

小说:入赘天师 作者:祝宁
    听到银子先生有意入赘,凌灏渊只错愕一瞬,就面色如常了,心境也恢复了平静。

    可能因为银子先生长相太好,抓鬼能力强,才让他产生了落差感。

    至于凌灏渊他本人大不大方——

    刚刚那么艰难才抠出半两碎银,凌灏渊很难说自己慷慨大方。

    他从小就请过天师来抓鬼,国师抓鬼,又慢又麻烦;有的天师,收费贵还只能抓一到几只;还有的,一见到他院里藏着那么多鬼,马上就跑了,和轻松抠鬼的银子先生完全不能比。

    凌灏渊本来想着,他给的半两碎银酬金是肯定不够的,但他出门没带太多银子。一般都不需要出门买东西,就是买什么东西,使人去将军府支银子便是。

    谁知道那银子先生得了半两碎银,就喜上眉梢,那欣喜的模样,和刚刚收小叶子那二十两银的表现差不多。

    银子先生虽然贪财,但容易满足,性情真古怪。

    那些申请入赘的人,大多数都是既贪财又怂蛋的,对上他能不怂的男人没几个。而银子先生不怂且美,会抓鬼但贪财,算是过得去的了。

    可凌灏渊这么想着,心里总是不怎么得劲儿。

    他天潢贵胄,长得俊还武艺高,有权有势,可举国都没有旗鼓相当的男人,挑夫婿也只能挑个贪财的。

    尽管心里不太美,但答应了银子先生的事,凌灏渊就会去做。

    就像今晚,既然让银子先生留宿了,看在银子先生帮他抓鬼的份上,凌灏渊也会留他晚饭。

    本着待客之道,凌灏渊十分友好地问:“有不吃或者不爱吃的东西吗?”

    迟鹰扬回道:“有的,孙思邈孙真人的养生歌诀有云,‘雁有序兮犬有义,黑鲤朝北知臣礼。人无礼义反食之,天地神明俱不喜’,雁、犬、黑鲤都是不能吃的。其余仿此,扩大到飞禽、走兽、水族,诸如鹤鸽、牛羊、龟鳖蛇鳝等,也是不吃的。”

    “……”如此复杂,凌灏渊想了想,问道:“那你爱吃什么,吃素?”

    迟鹰扬用亮晶晶的眼睛望着他,期待地道:“爱吃豆腐花,豆腐花好吃。”

    人参灵芝什么野草都吃腻了,豆腐花最好吃!

    咸的甜的都可以!像撒葱花一样把残魂撒下去,滑滑的,嫩嫩的,舌头和经脉的双重满足,简直好吃到哭。

    三百年前,豆腐花只要五文钱一碗,如今却要十文钱一碗了,不知道京城的豆腐花价钱会飞涨到多少。

    凌灏渊看到迟鹰扬那亮晶晶的眼神儿,被美了一脸,他则是想到——

    豆腐花便宜,菜也便宜,意外了,银子先生居然挺好养的。

    而且,银子先生,还长得像豆腐一样……

    皮肤那么白,那么嫩,不知道掐下去是什么感觉,不会像豆腐那样一掐就碎了吧?而他的就粗糙多了,不知道银子先生是怎么长的。

    诀窍就是修道吃豆腐么?

    这一次的晚餐,四碗米饭,三碟素菜,再加三碗豆腐花。

    米饭凌灏渊能吃三碗,迟鹰扬则吃了两碗豆腐花。

    凌灏渊发誓,这是他有史以来吃得最朴素的一餐。

    没有鱼没有鸡蛋也没有肉,一点都不饱,害他晚上回到自己房间,还偷偷摸摸的让人给加餐。

    豆腐虽然滑嫩,但太清淡了,也太素了,和喷香喷香的红烧肉完全比不了。

    没有肉,他不能吃饱!

    别院里的老兵们,见了如此朴素的一餐,私下鄙夷道:

    “想不到啊!好不容易带回家的男人,我们将军竟然对他如此抠门!”

    “就是,明明对我们都算大方,有菜有肉的,却连一块肉都不给带回家的男人吃。”

    “晚餐大家一次吃素,这就算了,可将军竟然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自己在房里加餐!”

    “是啊!太想不到了,太太太寒酸了!将军晚上加餐整整一大盘肉,整整一大盘!自己大吃特吃,可别说一块肉了,将军是一颗肉都不给那位公子,一颗都不给!那位公子全吃的素菜啊!鸡蛋也没有!”

    “那位美公子吃豆腐花的样子,吃得那么美,那么满足,真的让人心疼。”

    “太心疼了,将军怎么这样啊?”

    ……

    老兵们私下说归私下说,他们都是当兵出身的,虽然身体老了残了,但都是凌灏渊的心腹亲兵,哪敢忤逆将军的意思,不敢明着说,也不敢明着问。

    只是,派了一位老兵当代表,在给凌灏渊收拾吃完的那一盘红烧肉的时候,适当地发问:“将军,那位公子没有行李,应该没有换洗的衣服,应该给他备一两套吗?”

    迟鹰扬被雨水濡湿了再进门的时候,老兵们都瞧见了,那件里衣哟,旧的,活脱脱像穿了几百似的,穿得都快透明了。

    关于吃的将军发话了,穿的总能为那位公子争取一下。

    毕竟,这是将军带回来的第一个男人!将军还陪他闲聊用饭,允许他留宿,那位公子还长得绝美!

    老兵们从来没见过有天师穿桃花外袍的,还穿得那么花枝招展的,于是谁也没想到迟鹰扬是个会抓鬼的天师,只觉得将军和迟鹰扬十分登对。

    这一套衣服的事,凌灏渊点头便同意了。

    于是,迟鹰扬在洗浴前,收到了两套崭新的衣服。

    老兵介绍道:“是全新的衣裳,我们将,不是,我们老爷都没穿过,老爷喜欢穿素色的。老爷和公子您的身高差不多,应该合适,公子试试?不合适的地方,我还能帮公子改改。”

    老兵是个老双儿,当兵前是在家里绣花的,改衣服当然不在话下。

    迟鹰扬谢过了,垂眼看了看新衣服。

    里衣是全新的,上好的绸缎,顺滑舒服,迟鹰扬摸了摸手感,表示十分满意。而外袍,竟然是大红色的,颜色鲜亮,比迟鹰扬在南边买的旧衣鲜艳好几个档次。红袍的肩膀、袖口、裙摆处,都绣着繁复的金色祥云纹。金红配色,喜庆之至。

    像新郎穿的。

    老兵还笑眯眯的介绍道:“好看吧?是将,呃,是老爷特意为公子挑的!公子一定喜欢,请公子务必收下。”

    迟鹰扬的确喜欢,从乾坤袋里一朵灵芝,说道:“酬金已经收了,但衣服的确挺喜欢的,这朵灵芝送给你们,拿去煲汤喝吧,能使延年益寿,身体康健。”

    “这——”老兵迟疑了,毕竟他们将军宁愿偷摸吃肉都不把肉给别人吃!是大大的坏!怎么能收别人的灵芝!

    迟鹰扬笑道:“明天你们老爷还得带我去礼部,也算麻烦他了,要是觉得灵芝太贵重,可以多送一些好看的衣服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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