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吃猪蹄

小说:欧皇[修真] 作者:狐阳
    功法分等级,朝家一本玄极中品的家传功法就足以让他们在天选城屹立不倒上千年,甚至于传言其他三家还不如朝家的功法,更显朝家功法的难得之处。

    朝砚原身所见之人无不对朝家的玄极中品功法拍手称赞,只恨不得自己修炼的就是那套功法。

    但是对于一个从小看过无数仙侠武侠小说的现代人来讲,总觉得玄极中品有点……不那么厉害。

    当然,也许还是很厉害的,毕竟人家小说里面的主角那都是千万人里面挑的一个,必须样样拿到最好的,咱普通人难得重生一回,还是安分守己,乖一点儿比较好。

    至于他身上的仿佛主角标配的系统,就这高冷不爱理人,还没有投诉功能的,随时都有可能关门倒闭的辣鸡系统,还是不要相提并论比较好。

    “咱就是个小老百姓,当什么主角啊,”朝砚出浴穿衣,在看到许愿树上的小红点时手痒的点了一下。

    上次从许愿树抽奖的时候意外抽取了一个顶级血包,看似运气好,其实也就治个手指的小伤,而且治愈之前还有读条功能。

    也就是说跟人打架的时候万一被人打的残血了,读条成功了呢,你就活了,读条失败了呢,你就挂了,想想也是十分坑爹。

    至于这次……朝砚看着下方的免费单抽处的一字,又瞅了瞅中奖概率从青铜刷到的白银,还瞅了瞅抽奖格子里面刷新出来的神级功法,心里没有一丝波动。

    游戏的套路就是这样,刚开始一次一定让你抽到个没什么用但是还比较好的东西,刺激消费以后,就开始无限的拉低你的运气,让你仿佛非酋附体,抽到的绝对是最没有价值的东西,还能给你无限叠加,叠到怀疑人生。

    作为一个各种游戏的资深的零氪金玩家,早就习惯了自己仿佛被放养的状态,心如止水,朝砚点下了那个抽奖按钮。

    小树叶在那里飘呀飘呀飘呀飘,朝砚记得里头最没有用的好像是一个灵石,好歹不是谢谢参与,还算是十分人道了。

    就在朝砚托着腮打算接收灵石的时候,只见屏幕又开始金光闪烁,万树银花,整个世界都仿佛张灯结彩……

    朝砚:“……”

    现在游戏都这么套路的么,抽个灵石都能万树银花,不会是标配吧?

    [恭喜宿主获得神级功法——《天舞龙神功》,走上人生巅峰不是梦。]

    小萝莉再度出现,又开始公告世界。

    “小姑娘,你这个天舞龙神功不会跟如意金刚掌一样,按量批发的吧?而且名字比人家劣质了不知道多少倍,我跟你讲,刺激玩家的消费……”朝砚的话讲到一半,那本《天舞龙神功》出现在了他的手上,而小萝莉又嗖的一下消失不见了,显然非常不想理他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

    朝砚捏了捏手里薄薄的册子,瞅了瞅顶封上金光熠熠的神级上品四个字,感觉仿佛被忽悠了。

    如果不是被忽悠了,那他就真的要膨胀了……这运气,那些小说里面的主角都比不上啊,这种运气爆棚,分分钟能碾压全场的配置,特么的是反派的标配啊。

    不过算了,就算有标配,他估计也是最废的反派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已经有了就练呗。

    但是神级功法是哪一级?丹田在哪里,经脉在哪里,咋引气入体?

    原身的记忆虽然有,但人家是从小修炼的,谁也不能指望人家三五岁的记忆还清晰明了……所以到底咋修炼?

    朝砚翻开了那本薄薄的册子,盘腿坐在床上努力研究……奇经八脉,融于一体,百汇通心,气走丹田……

    上面的每个字朝砚都认识,但是连在一起就不晓得什么意思了,这样的场景让朝砚仿佛又回到了当初语文课背文言文的时代,对面两不识,彼此大眼瞪小眼,让人十分头秃。

    “少爷,您的猪蹄卤好了,现在要吃么?”家仆在外面喊了一声。

    朝砚打开了背包,将那本功法扔了进去,拍了拍手下床喊道:“就来——”

    那语气欢快的仿佛听到下课吃饭铃声的小学生,步伐十分欢快。

    反正也研究不通,那就下次再看吧,修炼功法哪有猪蹄重要。

    水晶猪蹄晶莹剔透,咬下去满口生香,辣味在口腔内蔓延,细腻的舌尖都有些发颤,Q弹,刺激……

    朝砚吃的几乎热泪盈眶:“真是太好吃了。”

    “少爷您慢点儿吃,别噎着了,”家仆关心道。

    “今天怎么这么体贴?”朝砚徒手撕着上面的筋问道,吃猪蹄就是得上手,要不然吃起来一点儿都不香,这跟吃鸭脖还有小龙虾是一个道理。

    家仆恭敬的把他扔满了的盘子撤下去,笑着道:“这不主要怕您吃衣服上,您得沐浴,我们得洗衣服嘛。”

    朝砚抬眼看他:“你们好懒。”

    家仆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哎,对了,等下我上山再准备俩猪蹄带上,一个挂我那个鱼竿上,一个放我背篓里面,”朝砚突然想起来道。

    “好嘞,”家仆转身到了门口,突然想起了似的问道,“背篓里面装一个够么?”

    “那……装俩?”朝砚思索着自己的胃口。

    家仆扭头出去了:“知道了,我给您装上三个。”

    朝砚热泪盈眶,忠仆啊这是……还有谁,还有谁?!

    为了避免家仆们过度的劳累,朝砚吃了个猪蹄最后也就洗了个手。

    灵仙镇的山顶一如既往的风光秀丽,朝砚再度送走了一波仁兄,垂着比鸡腿更香的猪脚在那里晃悠。

    草丛中的眼睛随着那香喷喷猪蹄的弧度不断的转动着,屏息凝神,宛如一只整装待发的小兽一般,只是小兽浑身不动,就是上下吞咽的动作暴露了内心真实的想法。

    “怎么还不来呢?”朝砚托着腮看着那只猪脚,这要是风干了肉质就柴了,就不好吃了,不好吃了就是暴谴天物,为了避免小崽儿吃不好,他应该帮忙尝一尝。

    他就尝一小口。

    朝砚作势将猪蹄往自己身边拉,就在手要触碰到猪蹄的一瞬间,手上挂了个人。

    这次咬的是手的另外一侧,非常的疼。

    “崽儿,猪蹄在那儿,咬错地方了!!!”朝砚觉得自己得纠正小崽儿一言不合就咬人的坏毛病。

    他的手能跟猪蹄比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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