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 72 章

    在岑溪卧室的对面, 岑念刚刚结束了家教工作, 直到这时她才有时间打开从赵家带回来的黑色笔记本。

    笔记本内是原身从三年前3月5日开始的日记, 那时候的原身13岁。

    13岁少女的日记开头第一句是:

    “我想去死。”

    这句在黑纸上用白色荧光笔写下的四个字,尖锐地刺进她的胸口。

    黑色本子上的日记每一篇都只有寥寥数语,少女的笔迹凌乱,前言不搭后语地记录着没有逻辑的念头:

    “我又梦见她了。”

    “为什么那时的我会那么做?”

    “我好后悔。”

    “如果我没有离开,事情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我好害怕。”

    “我不敢告诉别人。”

    “我怕看见他的眼睛。”

    “我好害怕。”

    “我想去死。”

    日记的日期断断续续, 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有记录, 有时候半个月也没有记录, 一直到日记的最后一篇——

    “我决定去死。”

    这一天,是2月20日。

    也是她穿越过来的那一天。

    岑念合上笔记本,久久没有动弹。

    心中的那片迷雾不仅没有因为笔记本得到解答, 反而扩散得越来越多了。

    她从原著里认识的那个原身,虽然胆小怯弱,容易受人影响随波逐流, 但并非是因为身穿平价服饰就担心被看不起的人。

    原身的性是标准的鬼畜文女主标配,柔弱但坚韧,举例来说的话,原著里有个剧情是……

    岑念的思路像是撞上一堵看不见的墙, 毫无预兆地忽然卡住了。

    她要举的例……怎么想不起来了?

    对于一个过目不忘的人来说, “遗忘”是最大的不可思议,岑念仔细搜寻着记忆海中关于原著的记忆, 发现原本就只回忆得起大半的她, 现在连三分之一的剧情都回想不起来了!

    那些她觉得自己有印象的剧情, 像被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她隐隐约约有个印象,却无论如何都看不清它真实的面貌。

    她渴求的“遗忘”,在她不需要的时候降临。

    她还记得其他所有,却唯独模糊了这本书的剧情。

    床头柜上的小闹钟安静地走着,咔嚓,咔嚓——咔嚓。

    时停的黑暗笼罩了她。

    再次睁开眼后,岑念正躺在小木屋的柔软大床上,她掀开被子,走到书柜前站定。

    在穿过来的第一天,她用白纸回忆了所有能记起的剧情,按照时停世界的规律,那张纸应该就在这某一处。

    岑念的目光扫过所有立放的书籍,没有。

    她打开中间的两个抽屉,里面塞满她在现实生活中无意识记录下来的废纸。

    岑念一张张翻找着,终于,从一张被挤到角落的纸张上找到了她当时默背下来的故事。

    她拿着纸张坐到书桌前,一字一句地慢慢看了起来。

    原身——

    在故事一开始,她体贴善良,胆小怕事但不失保护他人的勇气,总是将别人伤害她的行为合理化,归结为自己的不好。即使到了故事最后,原身也不过是被磨平了勇气和骨气,她的善良没有变,依旧会帮犯错的佣人逃脱洪迪的惩罚。

    侯予晟——

    三大男主之一,原身的第一个男人,她被侯予晟的甜言蜜语所骗,心甘情愿雌伏在他身下,因为爱他,她一步步退让,从眼罩到绳索,从蜡烛到皮鞭,她退到退无可退,依然被侯予晟利益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转手送给了岳尊。

    岳尊——

    三大男主之一,原身的第二个男人,他对原身的爱起于见色起意,用尽手段从侯予晟那里买来了原身。

    得到原身后,岳尊对她呵护备至,鲜花项链一个不少,浪漫的罗曼蒂克约会一个接一个,然而他风流成性,得到原身后依然没有改掉寻花问柳的毛病,他为了追求刺激,从车内到试衣间,从办公室到野外,他逼迫原身迎合他越来越难以满足的要求。

    洪迪——

    三大男主之一,中国顶尖豪富的独子,最后得到原身的感情赢家。他爱上原身的美丽和善良,却因为原身和侯予晟、岳尊之间理不清剪还乱的纠葛而黑化,他以保护为名,囚禁了原身,以项链为由,给她戴上了铁链。原身用圣母般广阔的胸襟感化了黑化的洪迪,并在故事最后拒绝了岑溪的提议选择留在洪家,至此,她和洪迪获得了仅两人的happy end。

    这四个人中,已经有两人的原著剧情和岑念所知的“现实”发生了难以调和的冲突。

    原著里的原身闻到烟味就咳个不停,还会眼红流泪,这样的人不可能抽烟,面对种种非难和压迫,她逆来顺受,百般忍让,这样的人更不可能有勇气在笔记本上留下“我决定去死”的话。

    原著里的洪迪出身豪门洪家,他父亲是中国富豪榜上数一数二的人物,然而岑念已经查过近五年的富豪榜,在前一百位里,都没有一个姓洪的人物。

    唯一一个在林新昶生日宴上见到的“洪总”,他坦言上一次进富豪榜都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除开四个主角之外,这张纸上的剧情还有其他和现实相悖的地方:

    原著的岑筠连,人面兽心、口腹蜜剑,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可以出卖,岑溪对他而言也不过是随时可以舍弃的棋子,他谁都不爱,只爱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

    岑念承认她认识的岑筠连是个爱自己胜过爱任何人的人渣,可是岑溪对他而言绝非可有可无,如果说岑筠连心中最爱的那个人是他自己,那么站在第二位的人,毫无疑问是他唯一的儿子岑溪。

    原著的侯婉只爱钱财,为了让女儿多分一份钱,她肮脏下贱的手段层出不穷,在家中也是想尽办法刁难折磨原身,然而岑念来了快三个月,侯婉的“刁难”仅限于不让她吃饭和寒酸的一千元生活费上,除此以外,侯婉视她若无物。

    侯婉爱财不假,但岑念觉得,岑筠连比钱财更容易牵动她的喜怒哀乐。

    原著的岑琰珠刁蛮任性,有一张恶毒姐姐的标配脸孔,使出的肮脏手段比起侯婉毫不逊色,然而岑念认识的岑琰珠除了对她冷着一张脸以外,连恶毒女配最基本的恶言都没有对她说过两句。

    原著和现实里的岑琰珠都很骄傲,但是原著里的岑琰珠选择了用抹除原身的方法来保持骄傲,现实里的岑琰珠却选择了对她不屑一顾来保持她的骄傲。

    还有不得不提的岑溪。

    作为岑念在现实里除自己外最了解的一个人,他和原著里的形象也有不小的区别。

    原著里的岑溪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保持着人畜无害的软弱形象,因为父亲的不重视,不仅侯婉不怕他,连岑琰珠都可以对他动辄大吼大叫。

    故事结尾,岑筠连和他怀孕的情妇、岑家的司机齐佑,一车四人全数葬身火海后,侯婉和岑琰珠流落街头,而岑溪却在洪家闪亮登场。

    那时的他已经执掌岑氏,举手投足间都是从容,一双平静到淡漠的眼眸不再露出讨好神色,他平静地问原身要不要离开,被拒绝后也只是无动于衷地离开了洪家。

    对岑念来说,在洪家登场的岑溪才更接近于她现在认识的这个岑溪。

    岑念望着写满清瘦文字的纸张半晌,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原著有真有假,不可尽信。

    此时此刻,岑念心中横亘着三个疑问:

    一,这本真假混杂的故事究竟来自哪里,为什么她的记忆里没有丝毫线索?

    二,让原身决定去死的原因是什么?

    三,原身的死意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吗?

    岑念拿起放在桌上的笔,随手转了起来。

    钢笔头重脚轻,很少有人选择钢笔来转,然而就连转笔达人也会避开的钢笔此刻却在她指尖然稳稳地飞旋。

    金色的笔夹在快到不可思议的手速中宛如一道流光,逐渐开出一朵金色的花。

    她望着金色流光若有所思,这个故事,比她想象得有趣多了。

    第二天,岑念再次见到了赵素芸,她带着她在高档商场里转了半天,几次想为岑念购置名牌服装都被她拒绝了。

    岑念说:“我不喜欢。”

    “不喜欢?”她脸上笑容一滞:“那……要不我们去SKP看看吧,听说那里都是进口的奢侈品……”

    岑念看着她脸上小心翼翼的讨好,说:“我想和你坐下来谈谈。”

    赵素芸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好啊!你想去星巴克还是什么?我记得来的时候在一楼看见星巴克了……”

    岑念两人来到星巴克后,她看着头上的菜单,点了一杯醋意桃桃。

    “还要什么?再点一些吃的吧!”赵素芸一副第一次和女儿喝下午茶的模样,兴奋不已。

    岑念摇头后,她直接亲自下场:

    “再给我一杯橘香茉吉托,还有你们的那个巧克力麦芬、可颂、红豆燕麦松饼……”赵素芸指着菜单一眨眼就念了一串名字出来。

    岑念拒绝了她给买衣服,不想再在下午茶上拒绝她的好意,沉默站在一旁观看。

    两人在窗边找了个舒服的沙发椅座位落座,没一会,她们点的饮品和甜点都齐了,本来还算宽敞的木桌随着桌上东西越来越多,也变得拥挤起来。

    “来,念念,你尝尝这个——这个好吃……”赵素芸热情地递来一块红豆燕麦松饼。

    岑念为了不让她失望,一点点吃下这块并不合她胃口的甜点。

    她等着赵素芸说话,然而她只是满脸开心和满足地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没办法,岑念只能自己开口。

    “……我想和你谈谈我们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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