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临阵铸剑(下)

小说:傲世法则 作者:明寐
    称赞长剑“好东西”不是汤森本意实际上他本想咋呼一声“好古怪”然后有多远把它丢多远。

    汤森身上恶习甚多最容易触犯死爱面子。无论怎样绝不在英格玛面前露怯所以汤森硬生生改口了——我忍我让自己犯恶心也不给你开心的机会!

    那么剑有什么问题?

    如果按照汤森的家乡说法来描述应该是:“这丫是活的!”

    汤森试剑之初就察觉这剑有意识似乎从柄内苏醒发出时而微弱、时而强烈的呢喃。这些隐约的絮语沿这剑柄表面细细的蚀刻花纹、一直传到汤森掌心。他不明白其中含义但身体上没发现任何不适。

    与其说长剑本身是活的汤森更容易接受的说法是“有个精灵藏在剑柄里。”至于精灵是不是漂亮、是不是长得像人都无妨总之好过铁就行了。

    因为汤森觉得自己不能沦落到跟铁块疯言疯语的境地。更何况这些呢喃不陌生就像最值得信任的挚友发出汤森甚至觉得这个平原正躲在附近随时准备跟自己一块阴人。

    这种感觉他怎么能是一块铁?!

    除此之外汤森还领略到长剑另一个令他惊讶的特点。握住这柄剑时他就像拥有了第三只眼睛。脑海中不时有画面掠过画面焦点都锁定在身边那些正在变化、自己无法看到的地方。

    对汤森而言这种自动补足盲点的功能非常强大。只是观察角度有点诡异而且还游移不定。从身后向前的视角算最正常的另有头顶垂直俯视还有地底斜向昂视的。当长剑被汤森随手插在地上时剑尖部位传送了实时画面——它残忍的捅死一只大虫子。

    不是精灵的话搞出这事的只能是捣蛋鬼。

    数量不止一个至少是一对甚至一大群。

    “这是命运双剑中的其中一柄名为劫难。传说命运双剑的另一柄名为希夷。但我至始至终没见到过。运气好的话也许你能自己折腾出来。”英格玛说:“双剑的说法有可能是谣传。这点不难理解有句古语说命运即劫难。”

    “我相信双剑的传说希夷大概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汤森调侃完英格玛还笑着对手里的剑说:“你都买一送一了还躲躲藏藏的做什么?爽快点把你妹子交出来!”

    “我没允许你现在折腾!”英格玛对汤森无语得很:“还有什么问题赶紧问!”

    “呃——提炼金属也就算了可剑身这么多细节瞬间真能完成?”汤森自己会炼铁但英格玛连剑上的切刃都能弄出来这让人很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

    “剑的精妙要用异能去记忆和铸造。其实你要做的选择不多就是把环境中的某些资源加进去达到更好的异能效果。这是主场优势本地资源本地异能强强联手。”

    “至于具体加什么加多少需要体会摸索交朋友也有个过程。”英格玛解释说:“异能师公会里能真正使用这种剑的人不超过三十名。”

    “这么少?”汤森问:“剑很稀有?很难制造?”

    “难点在于掌握。如果我们把异能师和异能源看成一个整体剑的加入会引发连锁的环境变化。”英格玛摇摇头:“用得不好它就有第三者那样破坏力搞乱你的异能源阵列;用的好你就多张王牌。它能加强控制异能源控甚至有人把内空间置于剑内。”

    “赞!”汤森弹弹剑脊:“我没战过小三但小三也是妞所以归根结底看语言艺术。”

    “你当这是泡妞?”

    “没错!两个以上的妞很考验公共关系学。”汤森严肃的说:“不过我能搞定。”

    “这话你别出去说否则我不承认自己认识你。”看到汤森眼中的狐疑英格玛做出郑重说明:“这剑今后归你可以放心用——原主人早被我干掉了。”

    英格玛这话让人听来刺耳——这算赃物吧?要不然干脆就是凶器?

    “实际使用才是最好的练习。”当代大师的思维跟常人差距好大他抬起手指着不远处的小村:“现在拿起你的武器先去给我清场!”

    “我就知道没白拿的好处。”

    看看不远处的村子汤森抱怨一句提着剑去了。

    这边铸剑试剑旁边三人早就看到眼红特别是玛西亚带小萝莉穷凶极恶的直扑过去。英格玛无奈只得一一补给她们菲斯特也没被落下。

    他那柄造型修长、通体遍布细白波纹的长剑名为承风应该是承风泛波的意思。这种特别适合他的装备肯定是当代大师早早预备下的所以菲斯特很郑重的道谢。

    大家忙完回头一看发现汤森已经走远了正不紧不慢的沿小路前行。

    “他居然不等我们!怎么换了路线?”玛西亚拔腿就追。先前大家都会避开小路不过看汤森一副若有所思的摸样她不好高声打扰只能问菲斯特。

    “汤森似乎明白了大师的用意”菲斯特轻声解释:“他要从防守最严的地方进去。”

    “这种战术会激怒对方会遭到最强的抵抗啊……”这道理连小萝莉都懂但马上她就真的懂了:“汤森有意要挑起最强烈的反扑?”

    “大概……不是……凑巧吧!”菲斯特远眺前方的汤森感觉很无力。他知道汤森有的是才华也知道使用他的代价很大——杀敌之前汤森很可能先气死友军。

    比如现在如果汤森手里没剑就跟那些晨间溜达的路人毫无区别。行走姿态跟平常一模一样标志姓的散漫充盈周身。

    即使手中有剑他也没好到哪去。狰狞丑陋的劫难剑被他随意拎着一会在肩上靠靠、一会往腿上拍拍、砍草劈枝剔石子之类的遭遇也不缺。

    在他手里劫难有一丝剑的尊严?甚至连马鞭都不如啊!

    要到什么时候他才能正经点认真点?

    “大家记得保护好自己。”菲斯特无奈摇头脚步加快。

    虽然猜不到汤森的想法但厮杀中靠近些总是没错的——菲斯特正在尝试着定位无论政局战场他都要为自己和汤森准确定位好互为补充也好消弭冲突。

    汤森此时的想法很简单一句话:英格玛不是好东西!

    至少这混蛋偏心他给玛西亚和小萝莉的绝对防御非常奢华时效过去之前不管什么异能都伤害不到她们;菲斯特的防御异能是城墙级的异常坚固;但给汤森的异能却只是个掩饰还是接近到百米之内就会失效那种——标准的大路货凭它能到达冲击位置都算走运。

    汤森感叹:人生就是不公平!

    汤森没想到远处的英格玛也同时为自己发出感叹内容丝毫不差:人生就是不公平!

    因为前面的村子里有极端不公平、后果极端严重的意外等着汤森。这一切是英格玛亲手促成。此时当代大师站在一棵大枯树低下两手拢袖目光静谧。

    没人能在他身上看出异样。

    赫赫有名的当代大师自然能把眼中杀机藏起来、藏得很妥当。

    之前英格玛是个正常的、很关怀汤森的长辈。但在三天枯坐之后英格玛却变成比光辉教会和所有使徒加起来都要危险的敌人!

    因为某种苦思的结论英格玛需要汤森去死。

    这不是说笑、也不是试炼、更不是演习!

    小路尽头的死亡陷阱它正等待着汤森的光临。让汤森战死在争取荣耀的道路上以一个勇者的形象存留在别人记忆中这就是英格玛最大的让步、也是他出于愧疚和惋惜的补偿。赠剑给汤森也是为了帮他塑造这个勇者形象。

    为了撇清自己英格玛要借死敌的手完成此事所以汤森不能活着从村子里走出来。在汤森出发之前英格玛尽心竭力的教导他武装他但那只是为了进一步避免别人的怀疑。

    汤森不是神仙也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棍所以他对此毫不知情。他的脚步渐渐靠近了村子他的眼睛已经能看到村舍的若干细节。由此可见掩饰行踪的异能效果还行只要距离百米以上就不会被死敌发现。

    村口小路上有个晒太阳的“人”这家伙不止一次被异常声音惊动所以频频探身抬头使劲观察小路上的状况但“他”始终没发现汤森正在靠近。

    汤森暗暗惊异不是为异能而是这个放哨的家伙太像人。

    它有血有肉、有手有脚脑袋上有五官有毛发什么零件都不缺。一身破衣服也穿得恰到好处神形兼备的老年流浪汉。

    诡异的是它裸露的皮肤间或会有根细如发丝的黑气钻出来笔直的向上飘经久不散。

    在它向小路张望的时候汤森发现它的目光里空空荡荡。木然的眼珠在转动瞳孔也偶尔映出一点光但毫无生气可言。就像在眼珠上蒙了层肉色琉璃流露出来的只是阴冷。

    这是汤森见到的第一个死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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