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邪君离去
我就是冰家族族长的小孙子,压我一头的那个人就是我哥哥,我们的武魂都是纯粹的冰,在修炼上也都很有天赋。只可惜我在修炼上少了一份悟性,因此我永远到达不了我哥那个境界。后来他走了,我却留在家中,爷爷给我安排了婚事,我的妻子很爱我,只可惜当时的我一心想要超越我哥,对她也是不理不睬。十二年前,我见了我哥最后一面,我忘记了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我永远也超越不了他了,然后我就到了蛮荒,杀了原来的邪君在这里躲避世事。”
冰寒雪惊讶的发现邪君微仰着脸,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从他的眼角滑下。“抱歉,我没有想到你……”
邪君不羁的笑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也释怀了,我现在唯一的牵挂就是我那生死未卜的妻子。”
冰寒雪问道:“你爱她吗?”
“当然。只可惜我明白的太晚。”
“不对!”冰寒雪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这么说你不是以前的邪君?”
“嗯。”邪君敷衍的应了声。
冰寒雪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那我应该怎么称呼你?”
“我忘记了我的名字,但我还能再取一个。就就叫冰邪好了。”
冰寒雪一阵凌乱,武魂的冰加上邪君的邪,名字还真随便。其实邪君,或者说冰邪,他的冰字取之冰寒雪。
“那我应该怎么叫,冰邪?小邪鞋子?”说到小邪子,冰寒雪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冰邪脸色一黑,“不许这么叫!”
“呃,好吧,怪叔叔?”
“你就不能把怪字取掉吗?”
“……”冰寒雪清澈的眼眸看着冰邪,仿佛再说,你真的是一个怪叔叔。
“那天,你说你有老师了,是真的还是假的。”
“当然是真的,我的老师叫轩辕烈。”
“原来是他。”冰邪神秘地笑了。
冰寒雪有种想吐血的感觉,自从她毫无记忆的从星斗大森林的核心区醒来,询问大明二明为什么失忆失忆时,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两只长相不是很美观的大家伙对她神秘一笑的情景。
还有她像轩辕烈问自己身世的时候,浓眉大眼的大叔朝他神秘一笑。
后来她问夜傲风以前失忆时怎么回事,然后竟然也给她来了个神秘一笑。
现在再见到这让她恨得牙痒痒的神秘一笑,她杀了冰邪的心都有了。
沉默了许久,冰邪转头看向冰寒雪,却发现后者已经睡着了,整个人蜷缩成一团,是一种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睡姿。
冰邪自言自语道:“这一切都是命吗?逃不掉的,逃不掉的……”
次日。
冰寒雪醒来时冰邪已经走了,只留下一个戒指,火红色的一朵莲花,不过样式是男士的。这个莲花好眼熟啊,冰寒雪猛然看向左手的恋倾城,这,这不是一对吗?压下心中的疑惑,拿起一旁的信纸:
小丫头,我走了,不许哭鼻子哦。十年之后,我们还会再见的。那时候你也该长成大丫头了,一定很漂亮吧,一定要给我看看啊。这枚戒指就当是本座给你的信物了。记住,不要去思考你的身世。十年之后你就明白了。到那时,你也一定足够强大。加油吧!走好你自己的路。
冰邪
冰寒雪紧紧咬住下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将信和戒指收到恋倾城中,换上了一套男装,又将长发高高束起,一个甜美可爱的少女就变成了英姿飒爽的少年。又找来一件蓝色的斗篷,把自己完全遮住这才走出宫殿。
是时候开始完成杀人任务了,达布斯……你准备好了吗?
那三日达布斯盯着她的眼神令她作呕,她就不信他还真的打不死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一个长相还算俊秀的男人蹲在一个摔倒的女孩前,伸手要把她扶起来,本是美好的一幕,冰寒雪却看见男人的手已经伸进了女孩的衣服里,女孩非但没生气,还顺势靠在男人怀中,手却向男人的腰袋摸去。
冰寒雪知道,里面装的是人的小手指的骨头,一根代表杀了一个人,当然,也可以像那个女孩一样偷。
两个男人友好的搂在一起,然后冰寒雪却注意到两人的手中都有刀芒闪烁。
老师说的对,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取死之道,哪怕是一个孩子,哪怕是她自己,她动了杀念,心已经不干净了,看到那些人互相算计,她也没有要解决的意思。
冰寒雪眼神一暗,快步向远处走去。
……
一个月后。
夜傲风一行人来到了荒城。
“队长,你确定小七在里面吗?”花恋蝶一手遮住阳光问道。
夜傲风看着荒城,“这四个月,我们找遍了所有的绿洲,只剩这里了。”
“是啊,小七一定在这里面的。”花恋音坚决道。
夜傲风紧紧攥着手中的玫瑰花补丁,大喝一声:“走!”
傍晚,他们在一家饭店吃饭,在荒城,里面的东西都是不要钱的,是为强者提供的,你有本事闯到荒城来,就说明你能享受这些服务。
“客人,你们赶紧上楼睡觉吧,记得要把门窗关紧。”老板催促着。
苏言道:“为什么?”
老板小心翼翼道:“你们是新来都吧。这荒城一个月前邪君突然失踪,出现了一位蓝衣斗篷,她每天晚上都要杀一个人,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今天晚上是第三十一个,你们好自为之,我先上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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