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113.江湖规矩

小说:大隋说书人 作者:不是老狗
    113江湖规矩

    说书其实就是这样。

    照本宣科的说,一点意思没有。

    口语化的东西和书面化的东西也有区别。

    说书先生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书面话的语言换成大家能接受的口语。

    而就如同《小李飞刀》一样,《天龙八部》的开头,原著里是直接出现了“无量剑派”东西二宗比斗,段誉出现的故事篇章。

    虽然后面也给补上了段誉为什么出来,但也只是简单的一句“云游”便给带过了。

    放到书里,那没问题。

    可评书里就不成了。

    因为你这属于交代不清楚,大家听的云山雾罩,听不真切。

    所以,照例,李臻补了一段原创剧情,一来是给大家一个武学体系的概念,二来也是把这位段小王爷为什么会出现在无量剑派给补全了。

    有开头,才有收尾。

    更何况,《天龙八部》的开篇,按照后世网文来讲,从段誉被人打了一巴掌开始,到后面傻了吧唧的去给神农帮和无量剑派当和事老,都显得有点蠢。

    黄金三章的用法用的是稀烂。

    太虐主了。

    别的男主,比如《射雕》里的郭靖,那叫天真。

    可段誉前面确实地地道道的学佛学傻了。

    给人的感官并不好。

    而他这段故事也算是给加了个“天真”、“善良”、“学佛学傻了”的人设,为的就是让大家伙在后面听的舒坦一些。

    前面的剧情交代清楚,他该开说下面的正文内容了。

    而这会儿,孙静禅又拿笔在纸上写到:

    “竹杖芒鞋轻胜马,世子天亮下江南。”

    眼里光彩十足。

    ……

    而接下来的故事李臻在说时,就很明显的带上了金大师的风格。

    平铺直叙。

    没有什么暗笔、伏笔、倒插笔。

    而是以“明笔”平铺而言。

    说段誉打大理城出来,走了一两天的功夫,来到了一处名为无量山的地方,看山中有建筑群,便想访名山涉大川,去瞧瞧。

    接着遇到了“无量剑派”东西两宗为了争夺“剑湖宫”,正在举行的五年一次的比武。

    赢家拥有无量山无量剑派重地剑湖宫五年,输者离开的故事。

    这里呢,书里交代了一句,说是有个在滇南这边挺有名的“马武德”,是他和段誉偶遇,段誉听到了无量山上的东西二宗比试,心中好奇,来凑热闹的。

    可李臻说的时候,直接就把马武德给舍去了。

    因为在他看来,这个人物并不重要。而且从这里开始,天龙八部的群像戏开始,而为了防止大家听的晕,他要尽可能的舍掉不必要的人物,所以才改成了段誉自己想去名山大川拜佛,误入无量剑派的故事。

    这样更直白,加上剧情主要冲突有马武德没马武德都没区别,所以才这么说的。

    ……

    “段誉呢,见有热闹可看,便混在了人堆中在那观瞧。这无量剑派五年一次大比,总会邀请一些武林同道来见证,而这些人也未见得互相都认识,所以他在这里面也不显眼。

    就瞧这演武场上,那三十来岁的壮年汉子正在和一名年纪约莫未及弱冠的少年比斗。俩人的剑法迅捷,全力相搏,双剑交击是嗡嗡作响!

    等段誉瞧见时,俩人已经拆了十几招,招招是惊险绝伦!而就这么看着的功夫,俩人已经从十几招拆到了七十几招。剑招是越来越紧,可这场面是越来越纠结,双方斗的是旗鼓相当,难分胜败!

    可就在这时,三十来岁那汉子在躲闪过了一招长虹贯日后,似乎气力散了一丝,脚步趔趄,身子一歪,像是要栽倒一般!段誉瞧见了,见挺滑稽的,“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但他也知道这时候笑不太合适,赶紧捂住了嘴。而那少年见状哪里肯放过机会,一掌就朝着汉子后心拍了过去。可谁知刚才看似站立不稳的汉子却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原来,他并非是站立不稳,这招……有名堂!”

    舌战春雷,声音猛然拔高一度,在众人惊诧之时,李臻不知何时手里已经抄起了扇子:

    “就见这汉子向前猛然一跨,躲开了那后心袭来之掌,高喝一声:着!手中长剑……嚓!”

    李臻拿起扇子自下而上的一撩:

    “那少年的腿上便出现了一道血痕!就见他身子趔趄,一个没站稳,倒在了地上。然后呢……他立刻就想站起来,可那已经收剑的汉子却笑着说道:褚师弟,莫要起来了。承让。那少年一听,脸上是一阵红一阵白,可最后,往地上一躺,不动了。”

    形容完了这一段打斗,李臻放下了扇子,看着众人说道:

    “这里,可能诸位看官会问:明明只是腿上受伤,又不是昏迷不醒或被人削去了脑袋,怎么就躺下不起来,认输了?”

    随着他的话,一群人在那点头。

    而李臻却在摇头:

    “列位,这便是武林里的规矩了。这场比斗,本是切磋。是那无量剑派东西两宗争夺剑湖宫的比斗。虽然!这无量剑派已经分裂成了东西北三宗,可终究,三宗是三支同体,一心一脉相传。刚才,那壮年汉子一剑若下死手,这少年怕是已被捅穿了心尖。可现在却只伤了小腿,输,已经输了。而既然输了,便不能再起来。因为你再起来,代表你不认输,而当你起来那一刻,这场比斗,便是性命相搏,可就半点手不能留了。”

    “……”

    “……”

    “……”

    一屋子人听的大眼瞪小眼……

    武林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个规矩?

    我们怎么不知道?

    可听着这位守初道长的话,众人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似乎……还挺有道理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人家都认输了,我们要在去下死手,可就有点无有武德了。

    想到这,这群人心里都把这个“规矩”记在了心里。

    打定主意……以后若真有人被自己打趴下了,也就不下死手了。不然,杀人是小,坏了我等名节,可是大大的不该了。

    暗暗把这一点记住,他们看着告知自己这个规矩的道士,心里颇为感慨的冒出了一个共同的看法:

    “听守初道长的书……果然是高台教化,劝人向善。不虚此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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