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美国俄克拉荷马中央州立大学教授许辉的《奥尔梅克文明的起源》和中国学者王大有等的《图说美洲图腾》进一步阐明殷人东渡美洲论的根据所以说这种学说已经是差不多公认的。
一个个洞穴韩孔雀和程军全都看了一遍但是除了这座就再也没有什么发现。
“也许最下面的那个被掩埋的洞穴之中还有好东西。”最后程军道。
韩孔雀笑着道:“就算有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发掘的出来的。”
两人忙活了一上午等到日头偏西才走出洞穴坐在一块草坪上休息。
“这些东西你打算怎么处理?”程军问道。
韩孔雀笑着道:“还能怎么处理?自然是不能当雷锋再说美国人也不认识雷锋所以我打算把周围这片山地买下来也不做别的开发就建立一座公园好了。”
“私人买下来?”程军继续准问。
韩孔雀看了他一眼道:“自然是私人买下来这些东西在国内是个麻烦在美国视为一般财产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发现的东西都是你的?”沉默了一会儿程军再次问道。
韩孔雀道:“虽然这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不得不说有规矩有秩序也就有了好处比如这里如果我买下来了这里的一切都将属于我。”
“美国人就没有文物法?”程军有点不信他不相信美国政府就那么的大公无私。
韩孔雀笑着道:“怎么没有?美国最早出现的文物保护法叫古物法美国最早对于文物的保护法律应该是1906年制定的《古物法》制定这部法律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美国境内史前印第安遗址和位于联邦土地及西部地方的文物。
这部法律规定授权颁发准许证给正当的考古挖掘行为。对于个人未经允许的移走考古发现物品或毁坏文物的行为加以处罚。
美国在1906年公布了《联邦文物保护法》该法规定未经政府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盗用、挖掘、破坏或销毁政府拥有或掌管的任何历史或史前的遗址、古迹或古物。”
“只要是私人土地上就没问题?”程军有点无奈的道。
韩孔雀点头道:“对只要是私人土地上的东西在美国。你想挖就挖在美国私有土地所有者拥有的不仅是土地还包括土地下的矿权这在当时极大地鼓励了美国人自己开采勘探走上致富道路。
不过到了现在这样的好事就没有了但那只是在矿权这一项上。文物政府没有重新作出规定所以只要是在你的土地上发现的都将是你的如果想要省点事情就建立公园、博物馆等公益设施这样更不会有人来找麻烦。”
程军无语韩孔雀也只能苦笑这在国内。可是十分难以想象的。
比如最近国内就传出来。有一个人买了一座200年的古桥古桥原属于村民小组买桥的两万元被村民分掉了。
后来他们当地的文管部门找到他告知古桥属于文物要求交还。并表示买卖文物古迹涉嫌违法。
但当事人却感觉很冤枉买桥时他并不知道古桥就是文物文管部门要求他将桥石无偿上交那他付给村民小组的两万元钱怎么办?
2014年10月。有人在工作时发现战国青铜古剑主动上交该县文物部门为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500元奖励。
在国内这些年随着收藏热与个人维权意识觉醒民众对于古董文物的归属也争论不休。
这些年有多起上交文物案件上交者只有少量现金奖励与一张证书与文物本身价值差距甚远也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
并且有关部门对于文物的保护不力也受到质疑有关文物收藏的法律也暴露了不少漏洞。
巧合的是另外一处地方也同样是一座200年的文物石桥最近被施工方拆除政府人员表示不知道该石桥是历史文物。
所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内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而美国有不管干什么都有规定就算种地、盖房子人家都有明文规定这样只要出了问题依法办事就行了。
被韩孔雀一阵抢白程军不服的道:“我国文物保护的有关法规其中规定:传世文物、祖传文物可收藏、拍卖地下、水下出土、出水的文物归国家所有一旦发现要立即报告有关文物单位其中包括私人宅基地下出土的文物。
难道这个规定有什么难懂的?还是有什么地方规定的不清楚?既然清清楚楚我们按照法律办事难道不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韩孔雀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还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吧?”
“这样做有错?”程军问道。
韩孔雀道:“这样做没错比如1949年12月伟人的同窗好友邹给伟人写信获得亲笔回复邹将伟人的回信当成传家宝珍藏。
然而1977年当时的县档案馆派人将信‘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只拿回了一份复印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首都相关部门。
但人家邹家的女儿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却一直没有人搭理这是什么狗屁事情?这不是扯淡吗?他们凭什么拿走人家的信件?这里依的什么法?”
沉默了好一会儿程军才道:“像这样的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在全国尚无先例很难从法律予以界定。”
“你真不愧是当官的好像邹家也是得到了这样一种答复。”韩孔雀苦笑道。
韩孔雀这也算是恨铁不成钢如果不走出国门看到都是国外怎么乱怎么危险怎么穷只有真正出国看一看才知道什么是报忧不报喜。
走出国门了才发现国外并不是那么差国内并不是那么好只有走出国门了才知道很多国内被禁制的原来在国外比比皆是。
来美国这半个多月韩孔雀就了解了很多情况有相当一部分文物在美国流通这些都是在最近20年左右的时间里通过境外走私流到境外。
据美国《商业周刊》2014年报道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每年有包括翡翠、瓷质花瓶和名人古画在内价值百万美元的古董被投机分子以低价报关等手段带出中国。
近段时间沸沸扬扬的中国肉身佛像在欧洲展出据悉这很可能是国内被盗的文物。
数量庞大的古迹遗址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难度大量文物古迹被冷漠对待更多的“非国宝级”文物和古迹成了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牺牲品。
宋太祖赵匡胤的永昌陵目前陵前石像散落麦田路人任意踩踏拍照这是为什么?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国家的所以谁都不关心就算破坏了也不是自己的损失而国外的制度就真的那么自私?
那么外国的文物可以怎么处理?人家的方法是不是更加有以利于保护文物?
西方有些国家规定百年以前的遗存物算文物。
西方国家很早通过法律赋予了对遗留物、埋藏物、隐藏物等发现人的报酬请求权并明确了奖金应占总值的比例。
有法可依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挖而在国内土地非私有非法挖宝挖了也是白挖。
2014年2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对夫妇在自家院子里挖出了1427枚19世纪古金币价值高达1千万美元这极有可能是美国历史上出土的最有价值的古金币。
但是在私有土地之外挖到宝藏私人无权独占对此美国的《考古资源保护法》做了详细的规定违法独占者可能吃上牢饭。
据美联社报道2005年美国犹他州一名叫做斯科特的男子在沙漠山区远足时偶然发现了一处150多年前的宝藏其中包含10箱金砖至少价值上千万美元。
由于无法和美国政府达成一个适当的宝藏“发现奖励金”协议斯科特最后选择让这笔宝藏长埋原处政府也束手无策。
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施米特一家在大西洋海岸一个沉船遗址附近寻到总值30万美元的金饰包括19米长的金链根据美国及佛州法律他们可与拥有遗址发掘权的公司瓜分最少80%的宝藏。
其实不止是在美国在英国挖到宝可以卖给博物馆。
按照英国1996年制定的《宝藏法》任何在该宝藏出土地点所发现的其他物品不论其由什么材料制作都可以被划入“宝藏”之列。
通常这些宝藏最后会由大英博物馆或者当地博物馆收藏只要博物馆按市场价格向发现者和土地所有者购买即可。
所以如果不能按照美国的办理按照应该的办理会不会也是一种方法?
这样一来文物的保护发掘是不是就会更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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