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努鲁儿虎

小说:追星逐月 作者:金日昆仑
    “北方游牧民族由于其自身的生存特点,骁勇善战,对付这样的邻居一般有两个办法,一个为长久之法,一个为短期之法,此外宋朝时试过第三个方法,虽然换来了短暂的和平,这最终失败。”谈起对蒙古人的了解,这四人中,燕王朱棣和蓝月都是佼佼者。

    听蓝月这么一说,朱棣笑了:“宋朝用金钱买和平的方法,是奉敌以资,用于已经汉化的辽还可以,对付金c元则行不通。”

    蓝月点点头,继续说道:“所以对付这种强悍邻居的短期方法就是比他更狠,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将他制服,散落的部落好比群狼,我的建议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收拾头狼,或打击或驯化。”

    “长期办法说来有些阴损,就是制造分裂,令其内部不和,分化瓦解对方,否则一旦让他们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必将再次入侵中原,所以殿下你将来登基后,任重而道远呢。”

    燕王朱棣听了后哈哈大笑,他拍着蓝月的肩膀说道:“承蒙逸仙看得起,但那是以后的事啦。在草原问题上,你看着比我透彻,那我就放心了,现在后方草原的所有事务,我全权交给你处理,当我再无后顾之忧时,便是我由北统南之日。”

    “逸仙人此次北行,要带多少人吗?”

    “不带一兵一卒,或许,我还能给你带来一员猛将。”

    几人都露出惊异的眼神,就连一直在一旁打坐的道衍都睁开了那双三角眼:“草原上可不比中土,有城市或者山川河流可以躲藏,你一个人势单力薄,会吃亏的,还是给你几百精兵吧。”

    “不必了,如果只是为了押送马匹,到时候会有人手。如果是为了打仗,这五百人在草原上也不够用。”

    “看来逸仙心中已经有了人选,咱们不必替他操心,”燕王朱棣感到非常满意,不费自己一兵一卒,甚至不花自己一两银子,这样的好事到哪里去找呢?

    一日,蓝月单人匹马离开了北平。当然进出城门时,他还是戴上了面具,削藩计划开始以后,北平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c都指挥使司c北平按察使司都睁大眼睛盯着燕王府,巴不乐得从这里抓到点毛病,如果从这里发现蓝月这个本朝头号通缉要犯,那可热闹了。

    出了北平再往北走,翻山越岭之后便是长城。蓝月凭借面具和银两轻轻松松从喜峰口。出了关。

    朱棣给蓝月的情报是,慕容一族目前正在科尔沁一代游牧放马,因此蓝月出关后,便折往西北方向,两日过后,连绵不绝的山峰横亘在眼前——努鲁儿虎山,翻过这座山,再走上十天八天,就能到达科尔沁草原。

    蓝月此行单人匹马,朱棣也只给了他一个大概的方位,其他再也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更没有什么能够帮得上忙的人。朱棣给他的任务却不简单,既要完成马匹的交易(假如慕容族此刻还有多余的马匹的话),又要保证北方部落不会在他南下时,趁虚而来,拖他的后腿。

    对于这种在别人看来毫无头绪的任务,蓝月却毫不介意,甚至于乐此不疲。因为他要不停的往北走,只有他面向北方的时候,才能够抑制内心那种冲动,那种想要带着商韵儿放下一切c从此退出江湖的生活。

    然而他的仇恨放不下。

    他自己知道,今天晚上他去不去,朱元璋都会死,所以严格来讲,朱元璋是死在了时间的手里,蓝家的血海深仇并没有报,那种极度失落的感觉让他失魂落魄,以至于丢了道心种魔令牌而当时不知。

    同时他又极度的思念商韵儿,因为在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二人缠绵之际,蓝月故意放纵了金丹,当时他以为自己必死,便希望给商韵儿留下一个后代,一个鼓励她活下去的希望。

    大仇未报的痛苦,无法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和孩子在一起的痛苦,从那以后每日每夜的折磨着他。他只有不停歇地去做事,才能暂时忘掉这一切。

    蓝月单人匹马,走进努鲁儿虎山。

    这样的任务单靠一个人肯定无法完成,但有了朱能和龙卷风的帮助则又不一样,智勇双全的朱能和在草原上行走如风的龙卷风,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蓝月找到一个背风的山凹,将马儿拴在一旁吃草,写下一幅字条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小条油布紧紧包好,然后盘腿而坐。

    不久后,一只雄鹰从天上飞过,没过多久便盘旋下落到蓝月肩上,蓝月睁开双眼,抓住雄鹰,将油布套在鹰的爪上,放处鹰后,蓝月再次闭上双眼,施展起金丹大法来。

    刹那间蓝月的躯体进入禅定状态,一道金光闪过,金丹出窍。

    蓝月的金丹毫不费力的赶上了,刚刚飞走的雄鹰,那老鹰立刻改变了原先的方向,往西边沙漠飞去。

    飞行一天一夜之后,雄鹰来到了腾格里沙漠上空,四处盘旋之后,终于在沙漠的深处找到了龙卷风的老巢。

    其时已是黄昏,太阳刚刚落山。

    龙卷风战士正点起篝火,烧烤食物,畅饮美酒。

    原来的首领郭子飞在一次战役中,被人一支毒箭射中面门而死,所以朱能成了龙卷风的新领袖。

    一阵雕鸣过后,一只雄鹰盘旋着缓缓下落。

    众战士见这只雄鹰也不怕人,都觉得有趣,便拿来肉和水喂它,这只雄鹰也不客气,便大吃大喝起来,一日一夜足足飞了两千多里地,确实已经精疲力尽。

    朱能见自己手下战士正在围观,便也走了过来,仔细一看那只雄鹰,脚上绑有东西,便伸出手臂,说也奇怪,那只雄鹰直接飞向了他的手臂。

    众战士啧啧称奇。

    朱能解下雄鹰爪上的油布条,一行潇洒的字迹出现在眼前:“朱能吾弟,战火重燃,英雄回归,愚兄在科尔沁恭候大驾。落款只是一个非常洒脱的“月”字。

    朱能一见大喜,他将手字这条高高扬起:“各位兄弟,建功立业扬名立万的机会终于来了,让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创一世英名,给子孙留下故事,让江湖留下传说!”

    众战士拔出腰刀,齐声高呼,声透云霄。

    雄鹰盘旋一转,高高飞起。

    再往回走还得飞一天一夜,蓝月见完成任务,很想直接脱离雄鹰身躯,但转念一想,此地离自己的躯体所在的努鲁儿虎山还有两千多里,万一自己的金丹到不了这么远的距离,又离开了雄鹰的躯体,无所凭借,不是成了孤魂野鬼?短距离倒也试过,这么长的距离,蓝月也不敢冒险。

    无奈之下,蓝月只能藏身于雄鹰体内,尽力往东飞去。

    一路之上,虽然风吹日晒,但也有所得。

    过去他曾经在这一带领兵作战,跋山涉水过沙漠,都从地面行走,受的苦自不必说,看到的景象和现在视角看到的景象大不相同,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同样的事物,同样的人,一旦你的层次有了提高,看到的风景也就不一样了。

    于是便有了一种超然于物外的心态,慢慢欣赏起这难得的风景来,心态一变,再也不觉得苦累,反而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这次往回走,蓝月也接受了经验教训,不再一口气苦苦飞行,而是会经常停下来捕食猎物和补充水分,这只老鹰对他来说是有功之臣,蓝月可不想让它飞到半道就饿死渴死。

    第二天黄昏的时候,这只老鹰已经飞到了离出发地点也就一百多里的距离。

    蓝月心想等这只老鹰飞到自己出发地点时要好好犒劳犒劳它,自己的背囊中存放了不少熟牛肉,到时候可以分一半给它吃。

    蓝月有两次金丹出窍,都附身在老鹰体内,他非常喜欢这种感受,现在想想不但是老鹰能够长距离飞行,更因为雄鹰本来就是一种猛禽,如果自己来生托生为动物,可以选择的话,应该是选雄鹰吧。

    想到这儿时,蓝月心中忽然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念头,自己早期时在天牢中受尽折磨,却撑着不死,是为了报仇,现在所做的一切还是因为大仇未报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自己和朱能一样,骨子里就是喜欢战斗?就像现在自己喜欢选择雄鹰一样?想到这里心中不寒而栗

    就这么一边飞着,一边胡思乱想时,突然间眼前的景象让他吓了一跳:广阔的草原上,成千上万只野狼如潮水一般,由西往东奔涌而去,领头的是一只体型巨大的头狼。

    那只头狼皮毛雪白,双眼通红,个头比普通的狼大出一倍,此刻正发出嚎叫,指挥着群狼往前冲。

    蓝月觉得奇怪,这么一大群狼,难道在集体捕猎牛群或者羊群吗?

    再往前飞出不远,只见有两匹骏马正在草原上狂奔。

    从上面看不出模样,只是看出是一男一女。

    此时后面的头狼又发出了一声非常怪异的嚎叫。

    两匹奔跑的骏马听了这一声怪叫后,拉出一泡屎来,马蹄一软,扑通一下倒在地上,那俩人棋术精湛,轻功了得,从空中翻了一个跟头后,站立在地。

    就在他们从空中翻跟斗的那一刹那,蓝月透过犀利的鹰眼看到了那两的人模样,顿时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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