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炼金领域

    “啪!”

    诺诺被一道亮光闪了眼睛,还没等她缓过神来,两人之间挡路的死亡蠕虫就被瞬间暴涨的金光贯穿,然后像死尸一样被丢在一边。

    她定睛一看,赵信手中握着的霸王枪什么时候突然暴涨到十几米长,还在一明一暗的放出闪闪金光,似乎它也是有生命的,正在吮吸着久违的新鲜空气。

    它好像活了过来!

    不对!他手中握着的就是一条活生生的金龙,原本枪身上的花纹装饰,变成了不断开合的龙鳞,在随着赵信身体的起伏摇摆,似乎在缓缓释放出自己多年积攒下的戾气。

    枪头也跟着暴涨了数倍大小,枪尖的表面也多了某种力量的环绕,忽明忽暗,扑朔迷离。

    在枪头的结尾处多了一张张开的龙嘴,暴涨后数米长的枪头就是从这张龙嘴中贯穿而出。龙嘴之中还有龙牙点缀,上面那双赤金色的龙瞳更是活灵活现,充满了威严,让人有种面对纯血龙族的错觉。

    从封印中被解除的霸王枪,此时那叫一个金光闪闪c霸气十足,不负霸王枪的名号!

    小小的死亡蠕虫敢在真龙面前放肆?

    霸王枪直接一个小小的穿刺,就轻易地贯穿了刚刚还需要两次全力一击才能击溃的鳞甲,枪尖上的神秘力量直接导入死亡蠕虫的肉体中,在一阵颤抖c哆嗦后,生命力无比顽强的死亡蠕虫瞬间毙命。

    敢冒犯神威者,死!

    霸王枪在宣告自己的重生!

    赵信一枪戳死了死亡蠕虫后,感觉自己此时如龙似虎,神威如岳,也不想逃跑了,直接回头戳了回去,想要效仿常山赵子龙来个七进七出。

    诺诺刚想开口唤回有点膨胀的赵信,却又不由自主地捂住了嘴,露出一脸见鬼的模样。

    前方的赵信身形似乎大了一倍,那件和诺诺一起买的蒙古族特色大袍子瞬间被暴力挣开,变得四分五裂,只留几条小细布条挂在身上,随着他身体的跑动,随风摇曳。

    下身的短裤也瞬间裂开,只留下一条红色的大裤衩,依旧坚挺,完好无损地挂在腰间,这是它最后的坚持!

    (不要问我为什么,裤衩就是这么牛掰!)

    言灵??法天象地!

    霸王枪自带的炼金领域,一个可以让使用者自身肉体力量暴涨的言灵,不拘泥于单纯的提升力量,它更倾向于提升整体实力。

    使用者使用后身形变得巨大无比,实力也得到的大幅度增强,攻击距离也会更广,同时肉身的强度也会上一个档次。

    会出现于类似于道家古籍描述的法天象地的样子,故得此名。

    这也是当初西楚霸王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原因所在。

    传奇般存在的项羽真正地和霸王枪融为了一体,参透了枪中隐藏的奥秘,得到了其中的伟力,甚至可以不用手持霸王枪,就能使用出这个言灵。

    他也无愧于始皇帝之后,最强混血种的称号!

    巨鹿之战,五万破秦军四十万!

    彭城之战,三万破刘邦五十六万!

    项羽一生七十余战,在当时没有一个人敢和和他正面对决!

    即使是被誉为兵仙的韩信,也不得不在时机不成熟之前,暂避锋芒。

    就算是到了最后的垓下之围,八百人突围到江边,还有二十余骑,他下马步战,复斩数百汉军,最后带着他的骄傲,黯然退场。

    如今这把神奇的利刃到了赵信手中,又散发出千年不见的光芒。

    它仿佛想纵声高歌,一起回到千年之前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那是属于它的时代!

    赵信提着那把比他爆种后还要长数倍的武器,操作起来却没有半点生疏的地方,动起来灵活多变,再加上身体的速度也提了一个档次,更是如虎添翼!

    瞬间在一群高攻低防的肉体炮台中捣了个天翻地覆,赵信利用速度的优势和在它们身体贴近作战。

    让它们有点投鼠忌器,怕使用毒液或电击伤到自己或者友军。

    但是蠕虫们如果光光使用肉体攻击又太慢,而且赵信手中的武器攻击范围又太大,杀伤力又强得离谱,没有哪只蠕虫的鳞甲能扛过赵信的一次攻击。

    现在它们就像一群没了蓝的法师,却又被刺客给进了身,瞬间乱成一锅粥。

    但是死亡蠕虫们也不是个好欺负的,在几声嘶哑的叫声中,它们似乎达成了一致,一定要弄死眼前这个上蹦乱跳的猴子。

    也不管什么要不要瞄准了,它们直接对着赵信来回横跳的地方,来了个炮火洗地。

    也不讲究

    什么命中率了,也不管他下一步要往哪里跳,也不论是不是会伤到友军。

    不惜一切代价。

    他!一定要死!

    它们这种瞬间就能令行禁止的军队纪律作风,可是让赵信大吃一惊。

    纵观世界战争史,能做得到这一步的军队可以说是屈指可数,无一不是在历史上留下过赫赫威名。

    而且,就算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了,各种兵法兵书都是烂大街的存在,不再是以前一个人或一个家族敝帚自珍c闭门造车的时代,都知道要怎样训练军队,讲究发展什么现代化的军队。

    但是,很可惜,迄今为止,能做到这一步的国家,仍然可以说寥寥无几。

    以后谁要跟赵信说,这玩意连脑子都退化掉了,打杀它们,不是随便撒撒水的事?

    赵信一定上去给他喂几个板栗吃,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赵信快跑!”

    战场变化瞬息万变,刚刚诺诺还以为赵信表现出来的灵巧,足以肆意玩弄它们。

    但是,很快听到它们之间的嘶叫声,诺诺就感到不妙,在它们施展出整齐划一的发射动作,更是惊恐万分地呼喊。

    她连忙开枪,想要阻止一二。

    “嗞嗞嗞”

    各种奇怪的东西被它们喷射而来,瞬间芳草鲜美的呼伦贝尔大草原的一角,被腐蚀得就像被核弹洗礼了一遍。

    土地板结c寸草不生c荒芜之地片死寂!

    解铃还须系铃人,也许身为土壤培育专家的它们,在数年以后可以把这个地方重新变为一片乐土。

    但是,这都不是现在赵信要考虑的事。

    杀完它们!

    这就是赵信现在唯一考虑的事。

    赵信抡起手中的长枪,把前方的喷射物挡得严严实实,起初效果很好,毒液被甩向一边。

    但是他很快发现,喷射而来的电流会随着枪身传导过来,电得他的手臂有点发麻。

    见此,赵信也不准备再跟他们耗下去了,它们可以说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军队,可以进行车轮战。

    自己这方只有两个人,还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差太大!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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