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您需要毛毯吗?”
“帮我拿一条吧,谢谢。”
老人头发灰白整齐,灰色的眼睛并不显得苍老。他开口却是带着些河南口音的普通话,让空乘小姐有些意外。
林凤隆换下了在北京时常穿的竹布衬衫,穿着笔直的黑色西裤,衬衫外披着深棕色的长风衣,样式有些像旧时的猎装。
他本在搜寻那两位的踪迹,却没想到有不知敬畏的小人物跳上了台面,让他临时改变了路线,来美国一趟。猎人网是关键的布置之一,不能被干扰。
林凤隆买的是飞佛罗里达的机票,使用假名,到后再乘车转移。秘党中只有加图索家知道他的行动踪迹。
这世界上毕竟还有人记得他,想找到弗里德里希·冯·隆,再用最残忍的方式杀了他。
今天是9月23日,2010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林凤隆微笑着接过空姐递过的空调毯,极深的皱纹下仍然留存着一分年轻时的潇洒张扬。
冰冷的灰色瞳孔透过飞机舷窗望着逐渐缩小c消失不见的古老国度,思绪又回到了一百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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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德国汉堡,隆氏家族庄园。
安德里亚斯·冯·隆在客厅中大发雷霆。他刚刚卖出了父亲拉尔夫在世时购置的一套中国瓷器,却只拿到了400马克,庄园的开销仍然难以维持。
拉尔夫,他的父亲,在30年前的丹麦战争中依靠自身的勇武,以出众的功勋受封男爵。自此他终于能在名字中间加上“v一n”的中间名。
v一n几乎没有实际含义,却又好像意味着一切。
他的崛起,源自于自身的血脉。在相当一部分贵族圈子中,大家都知晓某种“高贵血脉”的存在,比如声名显赫的卡塞尔伯爵。
但安德里亚斯并没能继承这份血脉,他唯一的儿子弗里德里希也不具有那高贵的金色瞳孔。
拉尔夫是个极度爱慕虚荣的人。短短几年里,他就像那些大贵族一样,置办庄园,购买奴仆,用廉价的红酒填充新建的酒窖。
因为儿子没有继承他的血脉,在母亲死后,拉尔夫就彻底无视了家人的存在,整日流连于“上流社会”的酒会c舞会。
1884年,弗里德里希刚刚12岁时,拉尔夫死于一场莫名其妙的绅士间的决斗,脑袋被猎枪弹开了个大洞,高贵的血脉也没能救得了他。
“隆”这个新生的贵族,似乎仅仅20年后就迎来了末日。偌大的庄园c招募的仆从,都只意味着更大的开销。
等到他不得不处理掉庄园时,那个高贵的中间名,就将变成不得不携带的耻辱。
安德里亚斯从小患有肺病,二十多年来一直病弱。拉尔夫死后,妻子就抛弃了他。他无力重振这个衰败的庄园,而他的儿子弗里德里希,更是个废物。
他很讨厌与人交流,对贵族之间流行的狩猎c乐器c舞蹈丝毫没有兴趣,而是醉心于历史和古玩。
爷爷拉尔夫富有的时候购入的来自中国的古董c古书,尤其让他着迷。弗里德里希和仆人亚历山大之间的交流,都远多过与父亲之间的。
“亚历山大,帮我誊抄一下第11页的文本。”
安德里亚斯在客厅中发怒,接着由于肺病开始喘息,剧烈地咳嗽。而弗里德里希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在书房中让亚历山大帮忙,整理和翻译古籍。
“好的先生。”
亚历山大身材很高大,面容方正严肃。弗里德里希青睐于这个家仆,因为他受过几年教育,会书写c擅长模仿,而且手腕非常稳。
亚历山大小心翻开桌上的古籍,发现似乎是中国的方块字符。弗里德里希是个相当有才能的人,他通过书籍自学了拉丁文和希腊语的书写,最近又转向学习汉字。
“亚历山大,不久前你收留的那个年轻中国人怎么样了?”
一个月前,他在汉堡港外的路边发现了一个满身脏污的旅客,身体状况很差。
亚历山大在少爷的授意下收留了他。二十岁出头的年轻模样,男人面容俊美,只是他乌黑的眼瞳缺了些神采。
因为语言不通,很久后才明白他来自中国,因种种变故漂泊了很久才来到这里。
“李休息好后就离开了。他学习德语的速度很快,姓氏是‘李’。他不会汉字书写,不能来帮忙。
他临走前留下了这个,他一直随身携带的东西,要送给少爷。”
亚历山大将一块长方形的银制牌子递给少年,弗里德里希很是惊
喜。这应该是一件古物,银牌子上刻着两列方块字符。
少年刚开始学汉字不久,否则他就会发现,这两列字符其实是道教的法咒。
亚历山大静静看着埋头研究的少年,眼瞳中生出淡淡的金色光芒。书房中的两人都在学习,少年学习的是语言,而祂学习的是人类。
一个月前。
祂再度睁开眼睛时,大脑中的浑浑噩噩感终于消散了不少。
祂或许是又被封印了,眼前的世界已经过去了不知多少年,而祂依然没找到主人的踪迹。
一个人类在祂眼前晃了晃手,令人恶心的人类气味。并不是黑发黑瞳,周边的人大多也不是。
祂心中一沉,再度苏醒时竟然是在异国。
亚历山大背后的年轻人打量着祂,对这罕见的异国容貌十分好奇。这个人类在主人的指令下背起了祂,要送祂去什么地方。
祂本能地开启了言灵·镜瞳,这是祂最熟悉也最喜爱的言灵。度过漫长的岁月之后,祂已经知晓,这已经不再是龙族的时代了。
要想找到c救出主人,祂必须先隐藏好自己,善于学习模仿人类的行动。
大多数时间里,祂都一言不发,装作普通的青年模样,配合言灵仔细观察着亚历山大,并了解当前的时代。
学习,模仿。主人曾赞赏过,除了尊贵的尘世巨蟒,祂在这方面的才能是最出众的。
终于,一周前,亚历山大喊他到港口帮忙搬东西,黄昏时分的码头飘着晦暗的雨。
仆人小心地抬着装着香料和熏肉的木箱子,对于老爷家里来说,这也是高档货。
走到离庄园不远的巷道,亚历山大回头招呼着李姓的青年,锋锐之极的骨刺刺穿了他的喉咙。
青年凝视着倒在雨水中,呜咽着无法发声的亚历山大。祂的头发和眼瞳开始改变颜色,身体变得高大,慢慢塑形为亚历山大的样子。
祂穿上亚历山大的衣服,吐出流利的德语c模仿着他的口音,回忆着他的动作习惯。最后将这个人类撕碎,甩进下水道。
从今天起,祂就是亚历山大了。这种外貌,比原先的异乡人模样更容易融入人类的社会。但还不够。
书房里,亚历山大用镜瞳收集着弗里德里希的信息。混血种小贵族的后代,讨厌交际,喜爱考古和历史。这个身份很好用。
两周后的深夜,客厅中的安德里亚斯阅读着报纸,喝着温养肺部的热茶。
报纸封面右侧是个俊美挺拔的年轻人,20岁不到的伯爵,梅涅克·卡塞尔。
黑白照片中的他神采飞扬,作为优秀的年轻贵族和即将前往各国的年轻使节,觐见威廉二世。
真让人羡慕啊。
安德里亚斯突然开始剧烈咳嗽,茶水溅落。他咳得停不下来,直到血珠飞溅,喉咙像被刀割一样痛苦。
“弗里德!亚历山大!”
轰隆的雷声中,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到他的呼救。
静谧的书房中,明亮的电灯不时明灭,那些古籍时而明亮时而阴森。
弗里德里希无力地趴在书桌上,双眼中毫无神采。他的颈椎神经被切断了,后脑也有一个极细的穿刺孔洞。
血在桌面缓缓蜿蜒,流上那面古老的银制牌子。
祂又获得了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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